“那不是我们请的客人。那个人是别的学院的。”
“不管是谁,收拾起来就够叫人恶心的了。”
“碗柜上有五先令。”
“我瞧见了。谢谢您。随便哪个早晨,我宁可不要这份钱,也不要收拾这些脏东西。”
我取了大衣走出去,让校工在那里收拾。那时侯,我还常常到教室去听讲,十一点后我才回到学院。我发现我房间里满是鲜花,那些花看起来实在够市场上一个花摊卖一整天的,凡是可以利用的瓶子都插上了花,我房间的每个地方都放上了花,我还看到伦特正在把最后的一些鲜花用牛皮纸包好,打算偷偷拿回家去。
“伦特,这么些花是哪儿来的?”
“先生,昨儿晚上来的那位先生放的,他给你留了个条子。”
下面的话是用彩色铅笔写在我的一大张我喜爱的上等图画纸上的:“我很后悔。阿洛伊修斯要到看见我被你饶恕了才会理我。因此,今天请你吃午饭。塞巴斯蒂安·弗莱特。”后来我回忆起,他毫无根据地认为我知道他住的地方,这是他的特点,其实,当时我并不知道。
“一位很有趣的先生,我相信,给他打扫是件十分快乐的事。先生,我想你要出去吃午饭吧。我这样告诉了科林斯先生和帕特里奇先生——他们本来要和你在食堂里吃饭的。”
“对的,伦特,我出去吃午餐。”
这次午餐——事实证明是个午餐会——是我生活中一个新时期的开始。
我去那里,心里却没有把握能否找到他的住处,因为那是个陌生的地方。我耳边响起一种微弱的、一本正经的、像科林斯的调子那样的声音,警告我最好不要去。可是那些日子我在寻求感情的安慰,我还是充满好奇心和怀着一种轻微的、不想承认的忧虑去了,感到终于会找到那扇矮门的,我知道在我以前别人已经找到了。这扇门通向一座用墙围起的、迷人的花园,这个花园位于这个阴沉的城市的中心,由哪扇窗子都望不见。
塞巴斯蒂安住在“基督教堂”,高踞在“草地大楼”中间。我到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他从放在桌子中间的长了青苔的大鸟巢中取出一个鸟蛋,正在剥皮。
“我刚刚数了一下,”他说,“每人五个蛋,还多两个,因此我正在吃多出的两个。今天我饿极了。昨晚我拼命喝着两种名牌酒,酩酊大醉,醉得使我觉得昨晚的一切仿佛是个梦。请别弄醒我。”
他是迷人的,带着女性美,这是一种极端年轻的美,高唱着情歌,遇到头一阵寒风就凋谢了。
他的房间塞满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一架装在中世纪式样盒子里的小风琴,一个像大象脚的废纸篓,一堆蜡制水果,两只大得和房间不相称的塞夫勒产的细瓷花瓶,几幅镶在框子里的杜米埃的画——由于朴素的大学家具和一张大餐桌,使这一切愈发显得不调和。他的壁炉架上摆满了伦敦女主人送来的请贴。
“霍布森这恶棍把阿洛伊修斯安置到隔壁房间去了。”他说,“也许这样也好,因为这里没有鸟蛋给他吃了。你知道吗,霍布森讨厌阿洛伊修斯。我希望我也有一个像你的校工那样的用人。今儿早晨他对我很和蔼,换了别人,可能对我很严厉。”
宴会的客人来齐了。其中有三位伊顿公学来的一年级学生,他们是温和、高雅、落落寡合的年青人,昨天晚上他们一道在伦敦参加了一个舞会,可是他们说起这件事来,仿佛是参加了一个对死者毫无感情的近亲的葬礼。每个人一进来就奔向鸟蛋,然后看看塞巴斯蒂安,又看看我,表现出客客气气的淡漠神气,仿佛说,“我们做梦也不敢冒昧地提醒你们,我们是初次见面。”
“今年头一次吃鸟蛋,”他们说。“你是打哪儿搞来的?”
“妈妈从布赖兹赫德庄园给我送来的。鸟儿总是早早地给她下蛋。”
吃完了鸟蛋,接着吃纽堡龙虾的时候,最后一个客人到了。
“亲爱的,”他说,“我一直走不开。我正在和我的古——古——古怪的导师共进午餐。我走的时候,他奇怪我为什么要离开他。我告诉他,我得回去换衣服踢——踢——踢足球。”
来人瘦高个儿,皮肤微黑,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我们这些人穿着粗花呢衣服和乡下人穿的结实皮鞋,而他穿了一套黑褐色带过分花哨的白条纹的衣服,一双小山羊皮鞋,打一个蝴蝶领结,一进房门就脱下黄软皮手套。他有点像法国人,又有点像美国佬,也许,还有点儿犹太人的味儿;完全是异国情调。
这人不用我说,是安东尼·布兰奇,一个“杰出的唯美主义者”,这个恶毒的绰号从切尔韦尔河畔一直叫到萨莫维尔城。当他神气活现、趾高气扬地走在大街上时,人们曾多次指给我看。在乔治教堂,我听到他旁若无人地大声嚷嚷向陈规旧习挑战,这会儿遇见他,受到塞巴斯蒂安的强烈影响,我发现自己也非常喜欢安东尼·布兰奇了。
吃完午饭,布兰奇拿了个意外出现在塞巴斯蒂安房间的古董中间的喇叭筒,站在阳台上,用喇叭筒冲着那群正要去泰晤士河边的、穿着厚运动衫、闷声不响的人,用疲惫的声音朗诵了《荒原》中的几段。
“我,帖瑞西斯,早就受尽了苦难,”他站在威尼斯式拱门那儿向那些人哭泣道:
“我在这张沙——沙发或床上扮演过,我曾在底比斯城墙下坐过,又曾在最卑——卑贱的死人中走过……”
然后,他轻捷地走进房里,“我把他们吓得够戗!对我说来,所有的划——划船手都是讨人喜欢的宝贝。”
我们坐下来喝橘味白酒,这时伊顿公学来的最温和、最落落寡合的客人奏起风琴给自己伴唱:“他们把她的阵亡战士带回家。”
四点我们才散。
安东尼·布兰奇头一个走。他轮流向我们每个人客气地告别。他对塞巴斯蒂安说:“亲爱的,我想在你身上插满有倒刺的箭,像插在个针——针——针插上一样。”又对我说,“我认为塞巴斯蒂安发现了你是件十分聪明的事。你藏在哪儿呢?我要钻进你的地洞里去,像赶鼬鼠一般把你赶——赶——赶出来。”
布兰奇走后,其他的人不久都走了。我站起来要和他们一块走,但是塞巴斯蒂安说:“还有点橘子酒呢。”因此,我就留下来,一会儿他说,“我得去植物园。”
“为什么?”
“去观赏那里的长春藤。”
听起来是个很好的理由,于是我同他一块儿去了。我们在默顿学院墙下走动时,他挽着我的胳臂。
“我从来没有去过植物园。”我说。
“哦,查尔斯,有多少东西你应该学习呵!那儿有一个美丽的拱门,有很多我没见过的品种繁多的长春藤。如果没有植物园,我真不知道我会去哪儿。”
最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发现那几个房间还是我那天早晨离开时的样子时,我感到一种沉闷的空气,这种感觉是从前从来没有的。出了什么毛病?除了金黄色的水仙花,似乎什么都不是真的。是那扇屏风吗?我把它翻转过来,让它面冲着墙。那样就好些了。
这就是那扇屏风的结局。伦特从来就不喜欢它,几天后,他把屏风搬到他贮藏东西的楼梯间里,那里放满了墩布和水桶。
那天是我和塞巴斯蒂安友谊的开始,于是就发生了这件事,六月的一个早晨,在高大的榆树阴下,我躺在他身旁,看着他嘴里吐出来的烟一直飘上枝叶间。
不久,我们开车前进,过了一点钟,我们饿了。我们在一家小旅馆前停下,那里本是个农场,我们吃鸡蛋、火腿、腌胡桃仁和干酪,在一间阴凉的客厅里喝啤酒,一架古老的挂钟在暗处滴滴答答地响,一只猫睡在空壁炉里。
我们继续开车前进,在下午较早的时候到达了目的地:两扇熟铁大门,乡间草地上两所古典式林间小屋,一条小路,两边种着树,又是一扇扇大门,开阔的停车场,汽车道拐弯的地方,眼前突然出现一片新的、幽静的风景。我们来到一个山谷顶上,我们看到下面半英里远的地方,绿树丛中闪现出一所古老宅子的圆顶和圆柱。
“怎么样?”塞巴斯蒂安停下车来问。在圆屋顶那一边出现一条河水逐渐远去,变得模糊,一片坡度很小的山峦卫护着、掩映着它。
“怎么样?”
“一个多么好的住处啊!”我说。
“你得看一看房前的花园和喷泉。”他俯身向前开动了摩托车。“这是我家住的地方。”那时我沉浸在如醉如痴的幻想中,听到他用的字眼我感到一种不祥的寒战——他用的不是“这是我的家”,而用的是“这是我家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