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有一次得到过真正的爱。每一个人都好意待我,连完全是萍水相逢的人也发现,他们对我难以粗鲁或者唐突甚至冷淡。有时候得到我一点小小的帮助,那种好意——至少是可能的好意,便可能发展为爱或者感动。我既没有耐心,也无法聚精会神来企图作出相应的努力。
我第一次在自己身上注意到这一点的时候——可惜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是如此的少——我的灵魂不免为此羞愧。但我随后认识到这不是病态,而是感情的沉闷,与生活的沉闷不尽相同。这是一种不耐烦,指向那种把自己与一种持续情感联系起来的特别观念,特别是那种让自己画地为牢千辛万苦的观念。为什么这样烦人?我把自己想来想去。我有足够的细致,足够的心理敏感,知道我该如何做,但为什么这样做?对这一点我还是无法把握。我意志的虚弱,总是一开始就成为一种去获得意志的虚弱意志。这样的情况同样出现于我的情感,我的知识,我的意志本身,遍及我生活中的一切。
但是,有一次偶然的情况,可恶的命运居然使我相信自己爱上了什么人,还得承认自己真正得到了爱的回报。这件事使我发愣和犯糊涂,如同我的号码中了奖,让我赢了一大笔不能兑现的钱。接下来,因为我也是凡夫俗子,我感觉相当舒坦。然而,最为自然的情绪一晃而过,很快被一种难于界定的感受所取代,这种感受是一个人早已注定的沉闷、耻辱以及疲惫。一种沉闷情感,就像命运强加于我的一项任务,让我在某个转瞬即逝的陌生黄昏里完成。也像把一种新的职责——让人恶心的拉拉扯扯——交给了我,而可笑的是,我为这种特权必须劳累不堪,然后还得时时感激命运。似乎无精打采千篇一律的生活,倘若不再加上这一种特定情感的强制性乏味,就还不足以承受。耻辱么?是的,我感到耻辱。我为此想了一阵,才明白了对明显无可辩解的感受也可作出辩解。从表面上看,我无疑获得了被爱之爱,可能感觉到舒坦,因为有人费了时间来考虑到我的存在,而且确认这种存在是一种潜在的可爱之物。但是,除开那种短短一刻的自得——而且我一直不能完全确定那种惊吓是不是自得——我心中涌流出来的感受只是一种羞耻。我感到自己错得了一项本该属于别人的大奖,其巨大价值属于那个应该得到它的人。
除了上面说的那些,我还感到疲惫——一种比所有沉闷还难受的疲惫。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理解了夏多布里昂写下的东西,而且由于我缺乏必要的自知之明,这些话曾一直让我迷惑不解。他曾经说:“人们受累于他们的爱。”我眼下不无震惊地发现,这恰恰是我的感受,是我无法否定的真理。
被他人爱着,被他人真正地爱着,是多么的累人呵!被其他什么人用感情捆绑起来当作爱的对象,是多么的累人呵!把一个向往自由和永远自由的人,改变成一个受雇的伙计,从而对那些情感的交换担负起一种责任,永远端着一种不可解除的体面姿态,是多么的累人呵!
这样一来,那个他者不以为这个人的行动里还有高贵的轻蔑,更不以为他的拒绝会是人类灵魂能够贡献出来的最伟大礼品。在这种情况下,让一个人的存在成为绝对依附于他人情感的东西,让一个人没有选择,而只能选择情感,只能有一点点爱,而且不论这是不是一种拉拉扯扯,这是多么让人累呵。
在黑暗中,闪念转瞬即逝,在我的知觉和感情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它没有带给我任何难以从人类生活准则里推演出来的体验,至于一种本能的知识,我有幸成为人类以后,这些知识便在我内心里与生俱来。它既没有给我以后能够伤感回忆的愉悦,也没有给我以后在同样伤感回顾中的悲痛。它似乎是我在哪里读到过的什么东西,在哪本小说里,发生在别人头上,而这本小说我只读了一半,另一半正在佚散。我不太在乎另一半的佚散,因为我所读到的已经够了,不怎么激动我的这一半,已经使情节昭然若揭,没有什么东西还需要佚散的那一半来交代。
留下的一切,是对爱我者的感激之情。但这是一种致人眩晕的抽象感激,更多是理智的而不是感情的感激。我很抱歉,有人会因为我而受到伤害。我对此表示懊悔,但仅此而已。
看来,生活不会再给我一次机会来遭遇自然的情感。我已经彻底地分析了自己的第一次体验,几乎期盼着下一次,只是想看一看进入第二轮时里我会有何感觉。我可能会更寡情,也可能更有情。如果命运注定这样的事情将要发生,那就发生好了。
我感觉到感觉的荒谬。而事实不论表现成什么样子,都不会使我有荒谬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