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吗这么啰唆呢?”丹尼斯说道,“这老狐狸并不像他装佯的那样是个笨驴。”

“噢,这就是你的高见,是吗?”店主生气地说道,“那好吧,我们很快就会知道谁是傻瓜,是你还是我,因为我恰好已经和她谈过,而且她已经表示同意。此时此刻,她已经在擦洗酒瓶。”

“啊啦!”丹尼斯冷漠地说,“原来是打的埋伏。那么,好吧,我的建议是:赶快去找一个公证人,做好准备,让我们三个为新娘的健康干杯,直到我们看见六个酒鬼喝得醉醺醺为止。”

“就这么办吧。现在你算是说人话了。”

还不到十分钟,就当着一位公证人和他的秘书以及我们两位朋友的面,在楼上举行了一个文明婚礼。

再过十分钟,那母白鹿感到闭门不出腻得慌,便在酒吧间里坐上了自己主妇的交椅,开始斟酒忙碌起来,面孔也略带点红晕。

又过了六分钟,她便大骂起一个侍女来,说她不该把一个小酒壶拿歪,把好生生的酒溅洒在地上。

晚间,她又隔着柜台接待了八个求婚者,其中有几个还是地位颇高的市民。这时,店主和我们两位朋友正满有意思地坐在屏风后面,惬意地为新婚夫妇的健康祝酒。上述喜剧不过是被慷慨的命运之神插进来供他们消遣而已。他们听到那一个接一个的求婚,以及缺乏想像力的曼侬千篇一律的回答:“好心人,您来得太晚了。”店主带着一种没有恶意的优越感望着两个先前的顾问,微微一笑,似乎在笑他们的传统观念:男人应当回避“出风头的”,也就是成为街谈巷议话题的任何女人。

不过,丹尼斯几乎没有注意到新郎因战胜他而感到的骄傲,因为他正专注于他自己战胜杰勒德所感到的喜悦。每当一个市民来供献他那忠贞不渝的爱情时,他都使劲忍住,憋得面孔发紫,才没有得意地大笑起来。他一边用肘部捅捅那沉思着的、困惑不解的“古代学者”,一边耳语道:“男人才分文不值。”

第二天早晨,杰勒德急于启程。然而,丹尼斯发誓要亲眼看到那杀害金发少女的凶手被处决。

杰勒德尊重他的誓言,但回避效法他这个榜样。

他到神父那儿去告辞,谋求并获得了他的祝福。中午时分,两位旅伴走出了城门。在南门外,他们从绞架旁走过。绞架上有八具尸体,其中一个已成为骷髅的是曼侬最近还在为之痛哭,而现在正很快置于脑后的情人。其他几具就是差点夺走我们这两个旅伴生命的匪徒。有一只手被钉在横柱上。近旁是一个巨大的轮子,上面卡着那个呜呼了的店老板,身上的骨头都绞得粉碎。

杰勒德转过头,匆匆地走过去。丹尼斯却走走停停,对他死去的仇敌表示胜利的喜悦。“那时我们两人冷得发抖,等待你们七个来割我们喉咙。现在情况不同了,伙计们。”

“去你的,丹尼斯!人一死,旧账全销。要是你对我有丝毫尊重的话,求你别再啰唆,往前走吧。”

丹尼斯听从了这一严肃的劝告。他甚至沉思般地说道:“你比我更有教养。”

下午三时左右,他们来到一个小市镇,看见一小堆一小堆的人在嗡嗡地议论。原来是狼群为饥寒所迫进了城,前晚在大街上吃了两个成年人。于是,有的在责怪被吃的人,“只有傻瓜和无赖才在黄昏之后到处跑”,另一些则责怪法律没有保护市镇居民,还有一些则责怪市政府没有贯彻实施现有的法律。

“去你的!这跟我们没关系。”丹尼斯说道,主张重新上路。

“不,这和我们有关系。”杰勒德反驳道。

“怎么,难道我们是被吃掉的一对吗?”

“不,但我们很可能是下一对。”

“对,街坊,”一个老年人说道,“这是市里没按公爵命令行事的过错。公爵的命令是叫每个店主黄昏时在门口点盏灯,一直点到天亮。”

听到这一说,丹尼斯略带讥讽地问道:“他根据什么设想灯芯草蜡烛能吓走饿狼呢?要晓得,羊脂正是它们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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