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索默斯共收到十四封信。他不无厌恶地一封封读下去,把信纸叠放在左首给哈丽叶留着,顺手就把信封扔进火中。干完这些,他真希望装有给他信的邮船全沉没了,来一场洪水,把欧洲全淹没,随后给他做个小手术,把他对欧洲的记忆从他头脑中永远取走,把对欧洲任何事物的记忆都取走。想到此,他走出屋来,眺望着太平洋。他连下水游泳的心情都没了,那些信叫他大为乏味。此时他真想引用本地报纸上的一句怪话,说一声“混蛋东西”。邮递员骑着小马,吹警哨招呼索默斯到门口取那一大堆信之前,这大海曾是那样生机勃勃。
现在,理查德·洛瓦特·索默斯感到,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过去生活中的每一个熟人如此充满了厌恶。
“我真是个混蛋、傻瓜、笨蛋,竟然闹着要回欧洲去,还诅咒澳大利亚,骂它不像欧洲。可是欧洲太僵化,如腐水,欧洲的意识太陈腐,那片土地太沉闷了。沉闷吗?是指欧洲人情感的凋残吗?在这儿,我曾挑剔袋鼠和杰克·考尔科特,可是跟欧洲人比,他们算得上了不起的奇人了。澳洲面对‘问题’时常表现出真正的、断然的不屑。
而欧洲正是一个纠缠不清的大问题,剪不断,理还乱。我宁可下周就让枪打死,也不愿意在过分矫情的欧洲锱铢必较地度此残生。”
他数落着自己,一边下到海边去,以求忘忧。他知道那无边的水域很快就会让他忘掉一切。大海在自言自语,对他不屑一顾。就是这种漠视渐渐慰藉着他和他内心的世界。他开始淡忘了一切。
昨夜里曾经风雨交加。礁石上一群男人和孩子正光着发红的大腿从浪花中钓黑鱼。他们蹲在礁石上,看似一群动物。那样子,就像动物一样一忽儿静卧一忽儿跃起扑食。一只大信天翁缓缓地向浪头俯冲下来。可能是信天翁,也许是一只衰弱的鹰,宽大的翅膀在扑扇着。
大海在涌动,浪潮退下后在海滩上留下一线闪烁发光的海生物,看似一只只小瓶子一般。瓶身是闪光透明的淡蓝色,长长的瓶冠是深蓝色的,实心的瓶底则是半透明的紫色。这些水生物长着一簇簇的蓝须,其中一根须特别长,在沙滩上绵延了一码长。这根须笔直笔直的,是半透明的蓝色。这一定是些小章鱼之类的东西,长着明晃晃如同玻璃一样的身子,活像一只小梨。头顶长着蓝色的毛边,用来漂浮自己,还长着些须是起感触作用的,那根长须或许是用来泊岸用的。天知道。它们停在岸上,柔软而明亮,恰似一只细巧的海上漂流瓶一般。这倒教索默斯想起他们在希拉诺和威尼斯吹过的玻璃瓶子,不过他们从来也没有把瓶子吹出这等质地和色彩,如此这般地柔软爱人儿。
天空中乱云飞渡,午后海面上风雨交加,雨幕随风掠过海面。可随后天又放晴,索默斯和哈丽叶在沙滩上散步,眼见着蓝天上晖映出紫色,白云携着热量炽烤着潮湿的沙滩。大海在不停地絮语,讲的是那种本能自然的语言。最终大海的絮语响彻了索默斯的灵魂,叫他再次忘却尘世。纯真又复归了,随之而来的是内心的宁静,尘世远离他而去。整个上午他都在愤愤然地想着,他应该让杰克教他用步枪或左轮手枪射击,这样他也可以起点作用。这辈子他还没有打过枪呢,现在是开始学的时候了。现在他反省自己,他到底要步枪和左轮手枪干什么用?没有,他跟它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像与这个尘世中的大多事物毫无干系一样。当他确实是他自己的时候,他的灵魂是平静的,他相信自己。这种信心是难以言表的。于是他变得平心静气了。这并非是满足,而是像一条宁静的河流,滚滚流淌,涨满了河床。而内心深处是平静的。
相信什么呢?信自己,信人类,信人类的命运?不,不。那是信天命,信全能的上帝?不,连这些也不是。他试图去想那个他声称自己尊崇的黑暗之神,可他又不相信这个神,便不去想。这个美好的早上,这个海的世界,充满着勃勃生机。
随之那个不断重现的警示又一次呈现在他心中:有些人一定要是自我选择的结果,他们只听从活生生的生命,因为那是他们自身中高涨的潮水。倾听、倾听,倾听它的训令,重视它,认可它,向它表白自己,尽量服从它。有些人就是靠这种坚定不移的本性活着,全然不顾及身外的世界如何。他们决不允许尘世的“外在”潮流把自己冲走,即使被冲走,他们也会挣扎回来。索默斯意识到他很怕被冲走,是因为他有点想被冲走。不过感谢上帝,现在他正渐渐随潮流而归,而不是像那可怜古怪的“墨绿色泡沫”被海水甩到海滩上等着干涸。
现在他记起那些成群结队洪水般疯狂向外奔涌的人们了,他们远离了他们自己,也不被这狂流冲得发疯。可他还是感到奇怪,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大批地冲,向外,向外冲,总是疯狂地向外冲,就像怕水的幽灵从水池中冲出来。他自己,一旦被卷入这狂流中,会感到倍受折磨,为此发疯,为此愤怒,直到他感到自己又像个水生物漂回大海中为止。他内在的灵魂之海,他潜意识的信仰,这些是他的意志所无法控制的。为什么这些大量的人们不想要这种自身的平静与宁馨?他们为什么需要电影院和刺激呢?刺激就如同晕船一样令人恶心,可为什么这个世界需要这个?
这是他们的问题。他们有他们要走的路。可有些个男人和女人则一定要与自己最深刻的生命同在,平和地活着,毫无妒嫉之心。在这种沉寂中倾听,倾听,从而试图去认知,去服从。发自内心深处,而且因为外在的缘故这样做。太美了,这种寂静。可是,可怜的理查德,他在那场争论之后,不过是在!日日的阳光中沐浴了片刻而已。搏斗又会开始,只有在搏斗中,他的灵魂才能再次燃烧,从而去认识、强烈地认知他的“黑暗之神”。在相持之中,他是那样甜美、宁馨。
午茶时分,天又开始下雨。索默斯坐在雨廊中看那深蓝色的大海,起伏的波涛之间弥漫着忽闪忽闪的黄色光雾。远处,东边天际上有一朵彩云,那是一道虹云。那道虹并不很耀眼,只是短短一弯。再远些,云水之间,正是一片烟雾迷茫。
“你觉得,除了我,你是同谁在一起?或着说,哪些人自以为在与你为伍?”哈丽叶问。
“没有,没谁。”他回答道,边说边抬头望天,看海天交接处的虹烟。虹的背景是黑的,虹光把那黑暗映出七彩来。在他眼中,虹一直是个象征,一个美好的象征,象征着他目前的宁馨。那是不会混灭的信仰,是宇宙和内心之间的诚挚。当他说“没谁”时,他的眼睛凝视着天上的虹,从那里寻找答案。
他一生中有许多次看到过虹,最近的一次是到悉尼后。那一次,是一个周六的早晨。船驶进悉尼港时,他心头涌上一股难言的惆怅和凄然。他说不上,为什么不想下船,不想踏上那码头,不想进城。如果那样做,他会感到大受伤害。早餐后来到甲板上时,船停了,大雨滂沱,码头上一片漆黑凄惨,空空荡荡,看似一座荒弃的城市。他绕上右舷,放眼向城里的小山和环形码头望去。黑暗,滂沱大雨中一片黑暗,满目凄凉,甚至植物园中的绿草和音乐学院的墙垛也笼罩在黑暗中,这幅景象让人说不出有多惨。但是,海港上空悬起了一道十分壮观的彩虹。他情绪极坏,没心思去看,可又不能不去看它。那巨大艳丽的超自然彩虹横跨在整个悉尼上空。
他在追忆那天的情景,目光仍然注视着映出金色光茫的深蓝色大海,这片海更像北方的海。他又去看远方影影绰绰、幻影般的虹。这时,哈丽叶听到门口有人来了。原来是威廉·詹姆斯。他的火车要一小时后才到,趁这工夫来他们这里看看,他认为他们不会介意的。果然这对夫妇很开心,哈丽叶还端上了茶点。
也许是天意,他也正是心静如水,寡言少语,只是安安静静,一脸的感激之情。喝完茶,他和索默斯坐回到无风的雨廊上,凝视着金黄多云的夜色徐徐沉下。他们很少言语,只在折叠椅中静静躺着看天。
“我在想,”索默斯说,“袋鼠能依靠哪些追随者?”
威廉情姆斯平静地看他一眼,说:
“退伍兵,主要是那些归国士兵,还有些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