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号的门上印着房主的名字。索默斯一直在注视着这些门上的名字,过了一家又一家:埃里特,特里斯·本,安吉尔斯·路斯特,贝特·奥勒。他渴望着读到澳大利亚人的名字如瓦拉姆比或瓦嘎一瓦嘎什么的。他找到房子并同意在那儿住三个月时,已是黄昏,他并没注意门上的名字。他希望别是乌一安一米,甚至别是斯代拉·玛利斯之类。

“弗里斯汀。”他把花体的T读成了F,“你猜这是哪国写法?”

“那是T,木是民”哈丽叶说。

“托里斯汀,’他改口道,发音很像俄语,“肯定是本地的姓氏。”

“不是,”哈丽叶说,“TOrestin的意思是‘进来歇歇脚’——Torestin。”她甚至没有取笑他的意思,这令他痛苦不语。

哈丽叶一点也不在乎这些姓名。他们已经出来漂泊四个月了,她感到,如果此时她能在自己的一隅停泊,她才不在乎那地方是哪儿呢,管它叫什么,托里斯汀,安吉尔斯·路斯特,甚至特里斯·本,全无所谓。

谢天谢地,这个住处是座干干净净的小平房,家具很平常,没什么扎眼的地方。哈丽叶连帽子都顾不上摘,就一步上前把墙上的四幅画儿揭了下来,又一把掀掉了桌上的红绒布。索默斯闷闷不乐地打开包,让哈丽叶从中抽出一条闪光的紫色印度莎笼布料,试试铺在桌上好不好看。可墙壁是红的,是那种可怕的灰红色,配上深色的栎木家具和装置,或者是染了深色漆的赤桉,那效果没什么两样,显得阴森恐怖。索默斯“啪”地关上箱子,看看那委实可爱的紫色布料说:

“跟红墙不相配。”

“是,我觉得也是,”哈丽叶失望地说,“不过,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刷成白色或奶油色。”

“什么,刷墙?”

“半天工夫就行了。”

“我们来到一个新的国家,一个人间天堂,就是来干这个的?在一间郊区的小破平房里干起刷墙的勾当来了。我们说是租了三个月,或许连三个星期都住不满就得走。”

“为什么不干?反正房子没墙不行。”

“干就干吧。”他说着走出去看看两小间卧房、厨房和屋外院子。屋后有一小片园子,园中有条小径,尽头是一棵漂亮的澳洲特色的树,树干苍白,不生一片叶子,却开着一簇簇花瓣尖长的红花。这花叫他看呆了。很明显这是豆属花科,花瓣尖尖的,像红色的刀朝,曲曲弯弯向上伸展,而不是垂悬在树枝上。在蓝天映衬下,这些花朵看上去真美,就是花瓣过于长了些,不像自然生长的花朵,倒更像从树枝上探出头的猩红色的白鹦。奇妙燃烧着的红色,坚挺的红色花朵!

当地人管它叫珊瑚树。

这儿还有一间小圆凉亭,平顶,高台阶儿。索默斯走上去,发现从这铅皮顶的小圆屋朝外俯瞰,能够看得见港口正中央,还可以看到低矮的门道、低低的山岬和上面的灯塔,再向前就是茫茫的太平洋了。那就是通向太平洋的出海口,正是白浪拍岸的地方。一艘货轮正徐徐驶入港口,烟囱上黑烟滚滚。

可眼前除了一片片平房,就是一条接一条的街道。这一片是老式的悉尼城模样。稍往前走走,就是一街一街看着顺眼的砖房了。而在这小山上,平房区的街道模样如初,几乎丝毫未变,仍让人联想起荒郊野地中连成片的临时小木头棚子。

索默斯为自己将邻里的园子和后院尽收眼底感到些许不安。他试图做到视而不见,而这时哈丽叶随他爬上来看风景了,她一上来就说:

“这上头真不错!看到港口了吗?还能看到咱们来时的那条路呢!你瞧,你瞧啊,我还记得咱们进港时从舷窗口往外看到过那座灯塔,还有那小小的棕色崖石。嗯,这真是一座像样儿的港口。人们刚发现这儿时,它是个什么样子?现在有了这些狗窝似的小房子,什么都有了。边上这园子不错,你瞧,那是什么,那些可爱的花儿有名字吗?”

“叫大丽花。”

“可你见过这么好看的大丽花吗?你肯定这叫大丽吗?就像粉菊花似的,又有点像玫瑰,哎呀,真可爱!可是这些狗窝样的小房子太不作美了,这种肮脏的郊区,简直像猪圈嘛!在一个新国家里,人就可以这样为所欲为吗?你瞧这一地的马口铁罐!”

“你希望他们怎么做?罗马非一日建成。”

“那倒是,可他们就不能把这儿弄得像点样子吗?你瞧这些小后院儿,像是鸡窝,里面鸡飞狗叫。他们管这叫建设新国家,对不对?”

“那,换了你,你怎么着手建设一个新国家?”索默斯有点不耐烦地问。

“我就不要建镇子,不要这种棱铁屋顶,不设这千千万万个栅栏,更不会满地扔空铁盒子。”

“是的,你会建法式的古堡,还有都蜂王朝时的采邑。”

这时有人敲后门。他们闻声下去,看到一位胳膊上挎篮子的小商贩。从此,这一天中他们便不断地走到门口去告诉那些不知疲惫的小商贩,他们现在已有了固定供货的杂货商、肉贩子、面包师,一应俱全了。夜晚,索默斯坐在他那圆桶状的凉亭顶上观夜景:通向海边的山凹里万家灯火明灭,远方的座座灯塔在闪烁着光芒,船上的灯火倒映在水中,连阴暗处也映着微亮。这一点也不像一座城,倒像一个国家了:有城镇,有港湾,还有阴暗的地方。这一切都神秘地笼罩在澳大利亚的夜空下,显示出澳大利亚那特有的茫然慵懒的孤独来。那庞大的悉尼城就在眼前,可它显得虚无飘渺,倒似乎像喷洒在黑暗之上,永远也无法穿透那黑暗的表层。

想到此,索默斯叹口气,打个寒战,下去回屋了。大儿,有点儿凉。他来这儿干嘛?是啊,干吗来了?来寻找什么?寻思片刻,他装作懂了,可是,他此时真希望自己没来澳大利亚。

他是个诗人和随笔作家,年收入四百来镑。身在欧洲时,他看破了红尘,认定一切都完了,没戏了,走到头了,他必须去一个新的国家。最新的莫过于年轻的澳大利亚丁。这次他到了西澳,也到阿德莱德和墨尔本看了看。这片广袤无垠、荒无人烟的大地令他生畏。这片国土看似那么迷茫广漠,不可亲近。天空纯净无假,水晶般湛蓝,那是一种悦目的淡淡的蓝色。空气太清新了,还没被人呼吸过。那片地域太辽阔了。可是那儿的灌木丛,烧焦的灌木丛令他胆战心凉。身为诗人,他认为他理应体验一个普通人拒斥的全部人类的情绪和感受。

因此,他任凭自己去感知灌木丛带给人的各种感觉。那片幽灵鬼影憧憧的地方,树干苍白如幻影,不少是死树,如同死尸横陈,多半死于林火,树叶子黑乎乎的像青灰铁皮一般。那几万籁俱寂,死一般沉静无息,仅有的几只鸟儿似乎也被那死寂窒息了。等待,等待,灌木丛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他无法看透那儿的秘密,无法把握它,谁也把握不了它,它到底在等什么?

后来,在一个满月的夜晚,他独自一人进了灌木丛中。皓月当空,月轮硕大耀目,月光下,一截截苍白的树桩横陈,如赤裸的土着人,树桩上脂液漆黑如炭。没有,没有一丝儿生命的迹象。

可一定有什么东西,那儿隐藏着什么巨大的有意识的东西!他继续朝前走,一直走了一英里,进了灌木丛深处,一直走到一片巨大赤裸的死树跟前,那些树干在月光下闪烁着灿灿磷光。他立即被这林子中的恐怖攫住。他盯着那轮明月,良久,思绪都僵住了。这些树中隐匿着什么东西。想到此,他不禁毛骨悚然。一定有一个幽灵在此。他看看那片神秘莫测的苍白死树,又看看空洞洞的密林深处。没有啊,什么也没有看到。他转身回家。就在这时,他感到头发乍了起来,因看恐怖而变得冰冷。怎么了?他知道什么也不为,他太明白了,就是脊背上一串冰冷,发根似乎也冻住了。就这样,他往家走,迈着坚定的步子沉稳地走着。他在对自己说他什么也不怕,尽管浑身寒彻。体验恐惧与灵魂上感到恐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对,他不承认自己害怕。

可是林子中那恐怖却挥之不去!他在想那是什么造成的。他想那一定是“地之灵”了。今夜,是这超自然的西澳大利亚皎月唤醒了它,或者说是把它引诱而醒。诱醒的正是这林中的精灵。他感到那精灵正盯着他看,正等着他。它肯定就紧随他身后,本可以伸出一支又黑又长的胳膊来抓住他,可它没有,它只是要等。它乐此不疲地盯着它的猎物,一个外国人来送死当猎物。它在等待时机,遥遥无期地凝视着,等待一个遥远的结局。它就如此这般地注视着千万个白人闯入这里。“)

请稍后,加载中....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阅读模式左右翻页上下翻页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