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以道,吉水人。伯父淳,有学行,与刘辰翁齐名。以道明习法律,延祐初,辟广西帅府掾。会瑶蛮反,以道单骑入贼巢,谕使降。由是知名。

累迁道州路江华县尹,邻县瑶贼相戒,毋入江华县境,以道夺豪民占水利,溉良田数万顷,废黄泥渡,别通水道,使民运盐米,水潦至,不为病。民立碑颂之。

天历二年,中书省奏,江华县尹聂以道授武昌推官。文宗惊问:“聂以道廉吏,今才为推官耶!”初,文宗南迁,闻其名,召见赐宴加劳,故稔知以道治状。参政阿荣,素不喜以道。谬对曰:“武昌讼狱繁,非以道不能治。以道又贫,非田禄无以为养。”文宗迟回久之,卒从其请。

是年冬,河南水灾,命以道驰驿赈之。旋擢朝列大夫、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司经历。廉访使议改平湖书院为老子庙,以道力争不可,又议曰:“职官有罪,不当没其命妇为人妻孥,以励守节者。”事闻,著为令,迁中顺大夫、广东道宣慰副使、佥都元帅府事。卒,年六十一。

卢琦,字希韩,泉州惠安人。至正二年进士,授台州录事。迁永春县尹。减口盐一百余引,民德之。邻县盗发,琦与义士吕用宾等大募民兵击之,屡战屡克,威惠行于境外。后琦巡县境,盗遥见,迎拜曰:“此永春大夫也。”琦立马谕以祸福,皆投刀槊请降。

十六年,改调宁德尹。迁盐司提举。以近臣荐,除平阳州知州,命下而卒。琦工诗文,著有《圭峰集》七卷。

时江州总管王大中,岁饥货富民粟以赈贫民,免富民之徭役,民德之,其名誉与琦相埒。

野仙不华,字彦桢,顺德内丘人,性刚峭。丞相哈喇哈孙引见,成宗器之,俾事皇太子,以母老辞归,敕江浙行省丞相帖古迭儿瞻养之。帖古迭儿卒,野仙不华护丧还,丞相别不花义之,属左丞张士瞻为娶邓氏女。

补中书怯里马赤,秩满,授琼山具尹。文宗潜邸饩禀衣药,皆躬自检料。文宗每顾左右曰:野仙不华,昔蒙先皇宠遇,今复效忠于我。苟得篡大统,当以金蒙之。”五年,迁将乐尹,有惠政,民肖像祠之。

文宗即位,入觐,帝赐所啜黑汤,以奏对忤旨,竟不迁。帝崩,召除湖广行省员外郎,旋改华亭尹。民有以伪钞偿物价告者,曰:“彼偶误耳。”付诸火,易真钞予之,民感颂,取韡悬东门,以存遗爱。县当要冲,岁课钞十余万。剔蠹铲弊,税吏莫敢欺。

擢郴州路判官,行省檄总湖南一路军饷,先期而集。瑶蛮作乱,官兵进讨不克,野仙不华单骑入谕祸福。瑶悉归农。移袁州路判官,致仕,归卒。

邹伯颜,字从吉,高唐人。为建宁崇安县尹,崇安区别其田,名之曰都者五十,五十都之田上送官者,为粮六千石,其大家以五十余家,而兼五千石,细民以四百余家,而合一千石。大家之田连跨数都,而细民之粮或仅升合,有司常以四百之细民,配五十大家之役,故贫者受役旬日,而家已破。伯颜取其粮籍计之,有粮一石者,受一石之役,有粮升斗者,受升斗之役。田多者受数都之役。田少者称其所出而无幸免,贫民始得以休息。崇安赋役之均,遂为四方最。

邑有宋赵抃所凿渠,溉民田数千亩,岁久渠湮,伯颜浚,绕枫树陂,累石以为堰,悉复抃遗迹,民赖其利。

安庆路尝得造伪钞者,遣卒械至崇安,求其党而执之,囚与卒通谋,诬良民。伯颜捕讯得其状,即执而归诸安庆,自是伪造之连逮,无滥及崇安者。调漳州路判官。卒。

刘秉直,字清臣,大都武清人。至正八年,为卫辉路总管,平徭役,兴教化。贼劫汲县民聚钞一千二百锭而杀之,贼不获,秉直祷城隍祠,使人伺于死所,忽有村民阿莲者,战怖仆地,具言贼之姓名及所在,遂得贼于汴。正其罪。

秋七月,螟生,民患之,秉直祷八蜡祠,虫皆自死。岁大饥,人相食,死者过半,秉直出俸米,倡富民分粟,馁者食之,病者与药,死者与棺以葬。天不雨,秉直诣太行山之苍峪神祠,具词祈祝,有青蛇蜿蜒而出,观者异之。及还行数里,雷雨大至,秩满,以亲老去官。卒于家。

许义夫,砀山人。为夏邑县尹,每亲诣乡社教民稼穑,见民勤谨者,出己俸赏之,怠惰者罚之。三年之间,境内丰足。

后为封丘县尹。值至正四年大饥,盗贼群起,抄掠州县。义夫闻贼近境,乃单马出郊十里外迎之,见贼数百人。义夫力言:“封丘县小,民贫,已惊惶逃窜,幸无入吾境。”言辞愿款,贼遂去,民免于难。

郭思恭,字子敬,彰德安阳人,肄业国子学。故事,陪堂生输钱,乃得食。祭酒耶律有尚悯思恭贫,免其输,补伴读。授汝宁州教授,迁光山县主簿。有惠政。光山县尹马祖节亟称之。累转猗氏县。有争田久不决者,思恭至即决之。召为国子助教,迁博士。拜监察御史,出佥燕南、河南两道廉访司事。转淮西道,谢病归,中途召为集贤直学士,兼国子祭酒,至任甫三月,又谢病归。至正五年,卒,年七十二。

合剌不花,杰烈宜氏,台州路达鲁花赤。与许谦友善,其为学,以诚意不欺为主。

至正四年,迁徽州路达鲁花赤。合剌不花廉平自持,专务以德化民。徽州六县输永丰仓粟,吏官攫攘,病民最甚,合剌不花亲临监视,通其利害缓急,旧弊尽除。尝曰:“法所以防奸,事苟办集,不用法可也。”官事毕,则携一羊皮,坐于山颠水浚,歌咏终日。有讼者就决于途。或自渐诬罔而退。考绩为天下第一,赐衣锦一袭,且布告诸路,使知所劝。后去官,卒于家。

罗文焕,字显卿,巨野人。以荐除胶州判官。行用库吏,应者必破产,文焕择精识楮币者十余家,以次应役,民便之。有盗金珠者,已诬服,谳而疑之。俄得真盗,尽释诬者。代去,民立去思碑。后为吴桥尹。御河岁决,文焕筑堤百余里,水患遂绝,民为立生祠。改武冈路推官,不赴。晚号独慎主人。后至元五年,卒。

李惟闰,安理人,官中书右司掾。有馈兄肉,而兄以他疾死,娣婿利其资,诬肉中有毒。狱上,惟闰疑其冤,覆讯得实,释之。其人绘象事之。累迁陕西行台御史。华州狱囚诬承强盗,惟闰平反其狱。西岳道士陷民作驱奴,惟闰出为良民。时论称之。迁福州路总管。卒。

叶森,江阴人,盐官州判官。大饥,斗粟十千,森具粟平粜,全活甚众。调新喻判官。时蒙山银场,以官估抑民市木炭,森白行省蠲之。擢上高尹,有大猾武断一乡,为民害,森搒诸市,仍疏其恶于城市门,猾敛迹不敢逞,后卒于官。

孔涛,字世平,孔子五十二世孙,宋绍兴初,自曲阜徙衢州,父纯,西安县儒学教谕。涛幼慧,五岁知读书。及冠,吴与赵孟頫、巴西邓文原皆器之。

泰定元年进士,授平江路昆山州判官。丁内忧。服除,改吴江州判官。行省檄点浙东仓库,余姚仓不宿粮。官吏皆惶惧,涛知而不当,使补之糠,既充,而官吏亦得自逭,从皆感服。有张甲,以擅杀盗,逮下狱。涛谓,所杀非平民,卒贷其死。岁饥,民多剽掠,涛获数十人。皆杖而遣之,不坐以强盗律。

御史盖苗率同院,举涛治绩为诸州最,未报,调桂阳州判官。岁旱,涛按狱,出无罪者三人,天乃雨。知州方思广贪虐,獠杀人不问。反入告者罪。涛争之,不能得,即日解印绶去。廉访使韩德新知其事,劾罢思广,留涛。直入獠穴,谕以祸福,皆詟服。卒得杀人者,论如律。秩满,迁潮州路总管府知事。至正三年,卒,年五十七。著有《阙里谱系》一卷。

子思构,初,涛兄洙,宋衍圣公,至元十九年,诏赴阙廷,议使洙袭封。洙固辞,乃授国子祭酒,提举浙东学校。洙扁其室曰“存斋。”涛惜洙替其封爵,因自号“存存斋”。

林泉生,字清源,兴化莆田人,父士霆,兴化录事判官。泉生幼精敏嗜学。天历二年进士,授同知福清州事。有盗号净海王,横行海上十八年,长吏不敢诘,泉生以计禽之。盗曰:“我始为盗时,梦至阴府,有神官治人,貌正类林公,诚当死无恨。”凡诛三百余人,境内始安。

迁泉州经历,擢温州永嘉尹。监郡者占无名田,在永嘉境中,泉生夺以与民。调漳州推官。汀州盗起,泉生主官军馈运,贼欲邀于半途,泉生使役夫轻赍夜行。迟明,贼追之不及。

升奉顺大夫、福清州知州。俗每杀孤幼,诬人取财,泉生立连逮法,罪及亲邻。由是民不敢犯。有媪诉其子僧为人所毙,泉生拒不爱。媪诉于行省,趣符下,又不受。或问之,泉生曰:“以吾观其情,必自匿之,欲诬仇家,俟受牒,即杀之。是我杀一人,又杀一家也。”数日,僧果自出。

改翰林待制,出为福建理问官。廉访使郭兴祖妒其能,以飞语诬之,泉生乃自免归。寻擢郎中,使招抚乱党,迁漳州路总管,复召为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至正二十一年卒,年六十三。赐谥文恪。著有《春秋论断》及诗文集。

缪思恭,字德谦,吴县人。至正间,为嘉兴府同知。张士诚遣其弟士德、士信攻嘉兴,杨完者使思恭于杉青关西岸积苇以待,敌船蔽江而下。思恭燔苇火延敌船,尽焚之。师大捷。

未几,士诚降,大城杭州,思恭率工徒赴役。士信欲众辱之。一日,巡工至思恭所辖地,时日已暮,工未竣,士信曰:“出作入息,汝何独劳民如此。”思恭曰:“平章札绝百僚,犹敬共皇命,百姓敢偷余晷!”士信曰:“此人利口,何怪杉青闸畔烈火逼人。”思恭曰:“今幸太尉反正,若念杉青之役,锋恨不力,纵平章遁去。”士信曰:“别驾好将息,言及杉青,独使人肉颤。”

思恭治郡三年,有惠政,去之日,民追送数千里。寻擢淮安路总管。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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