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立,迁工部右侍郎,转吏部左侍郎。王恕为尚书,悦左右之,尝两摄选事。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陈遵旧章、恤小民、崇俭素、裁冗食、禁滥罚数事。又上修德、图治二疏。并嘉纳。俄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书。九年复改兵部,参赞机务。以年至,累疏乞休。诏加太子少保,驰传归。卒赠太子太保,谥庄简。

时与悦同里而先为南京兵部尚书者张蓥,字廷器,正统十三年进士。景泰初,擢御史。历江西副使按察使、陕西左布政使。成化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宁夏城,土筑,蓥始甃以砖。道河流,溉灵州屯田七百余顷。以父丧去。服除,起抚河间诸府,改大同,历刑部左、右侍郎。十八年擢本部尚书。明年加太子少保。又明年,再以忧归。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书,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庄懿。

侣钟,字大器,郓城人。成化二年进士。授御史,巡盐两淮。按浙江还,掌诸道章奏。汪直讽钟劾马文升,钟不可,被谮杖阙下。以都御史王越荐,擢大理寺丞,再迁右少卿。寇入大同,廷议遣大臣巡视保定诸府,乃以命钟。居数月,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河间濒海民地为势家所据,钟夺还之。召为刑部右侍郎。丁内艰,僦运艘载母柩南还。督漕总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会当路方逐尹旻党,而钟与旻为同乡,乃贬二秩为曲靖知府,改徽州,复入为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尽心荒政。召为户部侍郎总督仓场,寻改吏部。十一年迁右都御史。居二年,进户部尚书。

十五年,上天下会计之数,言:“常入之赋,以蠲免渐减,常出之费,以请乞渐增,入不足当出。正统以前军国费省,小民输正赋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广,额外科率。河南、山东边饷,浙江、云南、广东杂办,皆昔所无。民已重困,无可复增。往时四方丰登,边境无调发,州县无流移。今太仓无储,内府殚绌,而冗食冗费日加于前。愿陛下惕然省忧,力加损节。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术。”帝乃下廷臣议。议上十二事,其罢传奉冗官,汰内府滥收军匠,清腾骧四卫勇士,停寺观斋醮,省内侍、画工、番僧供应,禁王府及织造滥乞盐引,令有司征庄田租,皆权幸所不便者。疏留数月不下,钟乃复言之。他皆报可,而事关权幸者终格不行。

奸商投外戚张鹤龄,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每引纳银五分,别用价买各场余盐如其数,听鬻贩,帝许之。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钟等力持,皆不听。自此盐法大坏,奸人横行江湖,官司无如何矣。

东厂侦事者发钟子瑞受金事,钟屡疏乞休,命驰驿归。正德时,刘瑾摭钟在部时事,至罚米者三。又数年卒。

曾鉴,字克明,其先桂阳人,以戍籍居京师。天顺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通州民十余人坐为盗,狱已具,鉴辨其诬。已,果获真盗。成化末,历右通政,累迁工部左侍郎。弘治十三年进尚书。

孝宗在位久,海内乐业,内府供奉渐广,司设监请改造龙毯、素毯一百有奇。鉴等言:“毯虽一物,然征毛毳于山、陕,采绵纱诸料于河南,召工匠于苏、松,经累岁,劳费百端。祈赐停止。”不听。内府针工局乞收幼匠千人,鉴等言:“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而兵仗局效之,收至二千人。军器局、司设监又效之,各收千人。弊源一开,其流无已。”于是命减其半。太监李兴请办元夕烟火,有诏裁省,因鉴奏尽罢之。十六年,帝纳诸大臣言召还织造中官,中官邓瑢以请,帝又许之。鉴等极言,乃命减三之一。其冬,言诸省方用兵,且水旱多盗贼,乞罢诸营缮及明年烟火、龙虎山上清宫工作。帝皆报从。

正德元年,雷震南京报恩寺塔,守备中官傅容请修之。鉴言天心示儆,不宜重兴土木以劳民力,乃止。御马监太监陈贵奏迁马房,钦天监官倪谦覆视,请从之。给事中陶谐等劾贵假公营私,并劾谦阿附,不听。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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