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震武军节度使邓秉钧陈言四事,其一言外多阙官,及循资拟注不得人,上以问宰相张汝弼,曰:“循资格行已久,仍旧便。”肃曰:“不然。如亡辽固不足道,其用人之法有仕及四十年无败事,即与节度使,岂必循资哉。”上曰:“仕四十年已衰老。察其政绩,善者升之,后政再察之,善又升之,如此可以得人,亦无旷事。”肃曰:“诚如圣训。”肃论盗贼不息,请无禁兵器。上曰:“所在有兵器,其利害如何?”肃曰:“他路则已,中都一路上农夫听置之,似乎无害。”上曰:“朕将思之。”
凡使宋者,宋人致礼物,大使金二百两,银二千两,副使半之,币帛杂物称是。及推排物力,肃自以身为执政,昔尝使宋,所得礼物多,当为庶民率先,乃自增物力六十余贯,论者多之。
二十三年,肃请老,上谓宰臣曰:“梁肃知无不言,正人也。卿等知而不言,朕实鄙之。虽然,肃老矣,宜从其请。”遂再致仕。诏以其子汝翼为阁门祗候。二十八年,薨。谥正宪。
移剌綎,本名移敌列,契丹虞吕部人。通契丹、汉字,尚书省辟契丹令史,摄知除,擢右司都事。正隆南伐,兼领契丹、汉字两司都事。大定二年,除真定少尹,入为侍御史。母忧去官。起复右司员外郎,累官陈州防御使。左丞相纥石烈良弼致仕,上问:“谁可代卿者?”对曰:“陈州防御使移剌綎,清干忠正,臣不及也。”遂召为太府监。改刑部侍郎。
十九年,以按出虎等八猛安,自河南徙置大名、东平之境。还为大理卿,被诏典领更定制条。初,皇统间,参酌隋、唐、辽、宋律令,以为皇统制条。海陵虐法,率意更改,或同罪异罚,或轻重不伦,或共条重出,或虚文赘意,吏不知适从,夤缘舞法。慥取皇统旧制及海陵续降,通类校定,通其窒碍,略其繁碎。有例该而条不载者,用例补之。特阙者用律增之。凡制律不该及疑不能参决者,取旨画定。凡特旨处分,及权宜条例内有可常行者,收为永格。其余未可削去者,别为一部。大凡一千一百九十条,为十二卷。书奏,诏颁行之,赐银币有差。顷之,摘徙山东猛安八谋克于河北东路,置之酬斡、青狗兒两猛安旧居之地,诏无牛耕者买牛给之。摄御史大夫。数月,改御史中丞,兼同修国史,迁刑部尚书,改吏部尚书。寻改大兴尹。驾幸上京,显宗守国,使人谕之曰:“自大驾东巡,京尹所治甚善。我将有春水之行,当益勤乃事。”还以所获鹅鸭赐之。有疾在告,遣官医诊视。复为刑部尚书。上还自上京,以为西京留守,改临洮尹,卒。
移剌子敬,字同文,本名屋骨朵鲁,辽五院人。曾祖霸哥,同平章事。父拔鲁,准备任使官。都统杲克中京,辽主西走,留拔鲁督辎重,已而辎重被掠,拔鲁乃自髡,逃于山林。子敬读书好学,皇统间,特进移剌固修《辽史》,辟为掾属。《辽史》成,除同知辽州事。旧本自有占地,岁入数百贯,州官岁取其课,地主以为例,未尝请辩。子敬曰:“已有公田,何为更取民田。”竟不取。秩满,郡人请留于行台省,不许。天德三年,入为翰林修撰,迁礼部郎中。
正隆元年,诸将巡边,诏子敬监战,军帅以战获分将士,亦以遗子敬,子敬不受。及还,入见,海陵谓之曰:“汝家贫而不苟得,不受俘获,朕甚嘉之。”凡同行官僚所取者,皆没入于官。其后诏子敬宴赐诸部,谕之曰:“凡受进,例遣宰臣,以汝前能称职,故特命汝。”使还,迁翰林待制。大定二年,以待制同修国史。是时,窝斡余党散居诸猛安谋克中,诏子敬往抚之,仍宣谕猛安谋克,及州县汉人,无以前时用兵相杀伤,挟怨辄害契丹人。使还,改秘书少监,兼修起居注,修史如故。诏曰:“以汝博通古今,故以命汝。”常召入讲论古今及时政利害,或至夜半。子敬有良马,平章政事完颜元宜索之,子敬以元宜为相也,不与。至是,元宜乞致仕,罢为东京,子敬乃以此马赆行,识者韪之。
是时,仆散忠义伐宋,宋请和,而书式、疆界未定。子敬与秘书少监石抹颐、修起居注张汝弼侍便殿,上曰:“宋主求成,反覆无信,喜为夸大。”子敬对曰:“宋人自来浮辞相欺,来书言海陵败于采石,大军北归,按兵不袭,俾全师而还。海陵未尝败于采石,其谲诈多此类也。回书宜言往者大军若令渡江,宋国境土,必为我有。”上曰:“彼以诡诈,我以诚实,但当以理折之。”迁右谏议大夫,起居注如故。
上幸西京,州县官入见,猛安谋克不得随班。子敬奏军民一体,合令猛安谋克随班入见,上嘉纳之,于是责让宣徽院。及端午朝会,诏依子敬奏行之。子敬言山后禁猎地太广,有妨百姓耕垦,上用其言,遂以四外猎地与民。迁秘书监,谏议、起居如故。
子敬举同知宣徽院事移剌神独斡、兵部侍郎移剌按答,太子少詹事乌古论三合自代,上不许。子敬与同签宣徽院事移剌神独斡侍,上曰:“亡辽不忘旧俗,朕以为是。海陵习学汉人风俗,是忘本也。若依国家旧风,四境可以无虞,此长久之计也。”世宗将如凉陉,子敬与右补阙粘割斡特剌、左拾遗杨伯仁奏曰:“车驾至曷里浒,西北招讨司囿于行宫之内地矣。乞迁之于界上,以屏蔽环卫。”上曰:“善。”诏尚书省曰:“招讨斜里虎可徙界上,治蕃部事。都监撒八仍于燕子城治猛安谋克事。”
上与侍臣论古之人君贤否,子敬奏曰:“陛下凡与宰臣谋议,不可不令史官知之。”上曰:“卿言是也。”转签书枢密院事,同修国史,出为河中尹,请老。河中地热,上恐子敬不耐暑,改兴中尹。子敬女自懿州来兴中省谒,遇盗途中,剽掠其行李且尽,既而还之,谢曰:“我辈初不知为府尹家也,尹有德于民,尚忍侵犯邪。”徙咸平、广宁尹。二十一年,致仕,卒于家,年七十一。子敬尝使宋,及受诸部进贡,所受礼物,皆散之亲旧。及卒,家无余财,其子质宅以营葬事。
赞曰:金制,尚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是谓宰相;左右丞、参知政事,是谓执政。大抵因唐官而稍异焉,因革不同,无足疑者。《书》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又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隳哉。”宰相、执政,岂异道邪?苏保衡、翟永固、魏子平、孟浩、梁肃皆当时之贤执政也。移剌綎、子敬有其才,适其时,而位不及者,亦命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