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隆三年三月,有司上《合班仪》:“太师,太传,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东宫三太,嗣王,郡王,仆射,三少,三京牧,大都督,大都护,御史大夫,六尚书,常侍,门下、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前任、见任节度使,开封、河南、太原尹,詹事,诸王傅,司天监,五府尹,国公,郡公,中都督,上都,护,下都督,庶子,五大都督府长史,中都护,副都护,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少卿,司业,三少监,三少尹,少詹事,谕德,家令,率更令、仆,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起居郎、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补关,拾遗,监察御史,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马,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都水使者,四赤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六尚奉御,大理正,中允,赞善,中舍,洗马,诸王友,谘议参军,司天五官焉,凡杂坐之次,以此为准。

诏曰:“尚书中台,万事之本,而班位率比两省官;节度使出总方面,其检校官多至师傅、三公者,而位居九寺卿监之下,甚无谓也。其给事中、谏议、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郎中、拾遗,监察次员外郎、节度使,升于中书侍郎之下。”乾德五年正月朔,乾元殿受朝,升节度使班在龙墀内金吾将军之上。

淳化三年八月,有司重定《合班仪》,诏升尚书令三师之上。四年,节度使升常侍之上,观察使在秘书监之上,防御、团练使在庶子之下,刺史在太子仆之下,又升诸行郎中于殿中侍御史之上,至道三年七月,令节度观察留后在给事中之上。大中祥符元年八月,升两省侍郎班常侍之上。

天禧三年十一月,令节度使班中书侍郎之下。其序班及视品之制,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微使并班宰相后。枢密使不兼平章事者,立参知政事前,在宣微使下。至道三年升在上。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诏自今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并以先后为次。宣徽使同。

资政殿大学士立文明殿学士之上。旧文明殿学士在枢密副使之上,太平兴国五年移在下。

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在翰林学士下。建隆三年,令翰林学士班诸行侍郎下,官至丞、郎者在常侍上,至尚书者依本班。淳化五年,升丞、郎之上。枢密直学士同。

龙图阁学士在枢密直学士上,龙图直学士在其下,仍少退。待制在知制诰之下。景德元年,初置待制,赴内朝,其五日起居,止叙本班。大中祥符二年,升侍知制诰,仍在其下。

权三司使立知制诰上。带学士职者从本班。三司副使立少卿、监上。官高者从本班,并为内品职。宫观副使立学士班。在翰林学士上,其学士为者,止本班。

判官立三司副使之下。知制诰以上为者,从本班。

给、谏权御史中丞者,令正衙立中丞砖位。馀就本班。凡起复,皆如初授,在本官之末,亦有特旨令叙旧班者,内客省使视七寺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视将作监,引进使视庶子。宣庆使、四方馆使视少卿,宣政、昭宣、閤门使视少监。客省等副使视员外郎。皇城使以下诸司使视郎中,副使视太常博士。内殿承制视殿中丞,崇班及閤门祗候视赞善大夫,供奉官视诸卫率,侍禁视副率。殿直视著作佐郎,奉职、借职在诸州幕官上。枢密都承旨在閤门使下,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下,逐房副承旨在洗马下。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并在节度使上,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在常侍下,乾德二年,令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之下。淳化四年,升金吾、左右卫在尚书之下,仍于节度使之上叙。

大将军在大监下,将军在少监下。仍在合门使之下,金吾立本班上。谓中郎将。

诸卫率、副率在洗马下。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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