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熙元年八月壬寅,处州火,燔数百家。十二月戊申,建宁府浦城县火。时查洞寇张海作乱,焚五百余家。二年四月,行都传法寺火,延及民居。言者以戚里土木为孽,火数起之应。是月,徽州大火,夜燔州治、谯楼、官舍、狱宇、钱帑库务,凡十有九所,五百二十余区,延烧千五百家,自庚子至于壬寅乃熄。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帑藏、保胜军器库、城内外民居甚众。三年正月己巳,行都火,通夕,至于翌日,阛阓焚者半。十一月,又火,燔五百余家。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翌日,燔八百家。
庆元二年八月己酉,永州火,燔三百家。三年闰月甲申,金州都统司中军垒舍火,焚千三百余区。阅六月乙酉,又火。燔二千余区。是冬,绍兴府僧寺火,延烧数百家。六年八月戊戌,徽州火。燔州狱、官舍,延及八百余家。
嘉定元年三月戊寅,行都大火,至于四月辛巳,燔御史台、司农寺、将作军器监、进奏文思御辇院、太史局、军头皇城司、法物库、御厨、班直诸军垒,延烧五万八千九十七家。城内外亘十余里,死者五十有九人,践死者不可计。城中庐舍九毁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火作于宝莲山御史台胥杨浩家,谏议大夫程松请戮浩以谢都民。疏再上,始黥配万安军,犹免决。自是民讹言相惊,亡赖因纵火为奸利。二年六月己卯,临安府火。三年正月丁酉,襄阳府火作而风暴,选锋军校于友直死于救焚,止延烧六十余家。帅、漕臣上其功,赠二秩,官其子二。十一月甲午,福州火。燔四百余家。四年三月丁卯,行都大火,燔尚书中书省、枢密院、六部、右丞相府、制敕粮料院、亲兵营、修内司,延及学士院、内酒库、内宫门庑,夜召禁旅救扑。太室撤庙庑,迁神主并册、宝于寿慈宫。翼日戊辰旦,火及和宁门鸱吻,禁卒张隆飞梯斧之,门以不焚。火作时,分数道,燔二千七十余家。又翌日己巳,神主还太室。时省部皆寓治驿、寺。四月丙申,临安府梵天寺火。六月,盱眙军天长县禁军营火,铠械为尽。八月壬辰,鄂州外南市火,燔五百余家。
开禧二年二月癸丑,寿慈宫灾。四月壬子,行都火,燔数百家。
嘉定二年八月己巳,信州火,燔二百家。九月丁酉,吉州火,燔五百余家。是岁,泸州火,燔千余家。十一月丁亥,建宁府政和县火,燔百余家。四年闰二月己卯,绍兴府嵊县浦桥火,燔百余家。三月,滁州火,燔民居甚多。十月,抚州火。辛卯,福州一夕再火,燔城门、僧寺,延烧千余家,死者数人。五年五月己未,和州火。燔二千家。八年八月辛丑,湖州火,燔寺观,延烧三百家。九年七月甲戌,南剑州沙县火,燔县门、官舍及千一百余家,民有死者。十一年二月,行都火。燔数百家。九月己巳,禁垣外万松岭民舍火,燔四百八十余家。十三年二月庚寅,安丰军故步镇火,燔千余家,死者五十余人。八月庚午,庆元府火,燔官舍、第宅、寺观、民居甚众。十一月壬子,行都火,燔城内外数万家、禁垒百二十区。十七年四月丁卯,西和州焚军垒及民居二千余家,人火之也。守臣尚震午误以为金人至而遁。六月丁亥,岳州火,燔岳阳楼、州狱、帑库,延及八十家。己丑又火,燔百余家。
绍定元年三月,行都火,燔六百余家。
嘉熙元年六月,临安府火,燔三万家。
淳祐元年,徽州火。十二年十一月丙申,行都火,至丁酉夜始熄。
景定四年,绍兴火。五年,临安府大火。
德祐元年,玉牒所灾。
乾德二年冬,无雪。五年冬,无雪。
开宝元年冬,京师无雪。二年冬,无雪。
淳化二年冬,京师无冰。
至道元年冬,无雪。二年冬,无雪。
大中祥符二年,京师冬温,无冰。
天圣五年,夏秋大暑,毒气中人。
嘉祐六年冬,京师无冰。
治平四年冬,无雪。
元丰八年冬,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