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元年,置左、右司员外郎各一员。天授二年,增置左、右补阙、拾遣各三员,通满五员。长寿二年,增夏官侍郎三员。大足元年,加营缮少匠一员,左右羽林卫各增置将军一员。洛、雍、并、荆、扬、益六州,置左、右司马各一员。长安三年,增置司勋员外郎一员,地官依旧置侍郎一员,洛、并及三大都督府司马宜依旧置一员。神龙元年二月,台阁官名,并依永淳已前故事。废左、右司员外郎。左右千牛卫各置大将军一员。东都置太庙官吏,增置太常、大理少卿各一员。二年,又置员外官凡二千余人。超授阉官七品已上员外者,又千余人。十二月,复置左右司员外郎各一员。景云二年,复置太子左、右谕德、太子左、右赞善大夫各两员。雍、洛及大都督府长史加为三品阶,别驾致敬,依前。太极元年,光禄、大理、鸿胪、太府、卫尉、宗正,各增置少卿一员。秘书少监、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左右台中丞,各增置一员。雍、洛二州及益、并、荆、扬四大都督府,各增置司马一员,分为左、右司马。

开元元年十二月,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中书省为紫微省,门下省为黄门省,侍中为监。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长史为尹,司马为少尹,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余司改司为曹。五年九月,紫微省依旧为中书省,黄门省为门下省,黄门监为侍中。二十四年九月,改主爵为司封。天宝元年二月,侍中改为左相,中书令改为右相,左、右丞相依旧为仆射,黄门侍郎为门下侍郎。改州为郡,刺史为太守。十一载正月,改吏部为文部,兵部为武部,刑部为宪部。其行内诸司有部者并改。改驾部为司驾,改库部为司库,金部为司金,仓部为司储,比部为司计,祠部为司禋,膳部为司膳,虞部为司虞,水部为司水。将作大匠为监,少匠为少监。至德二载十二月敕:“近日所改百司额及郡名并官名,一切依故事。”于是侍中、中书令、兵吏部等并仍旧。罢郡为州,复以太守为刺史。

正第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已上职事官。

王。爵。《武德令》有天策上将,九年省。

从第一品

开府仪同三司、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及特进不带职事官者,朝参禄俸并同职事,仍隶吏部也。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已上职事官。

骠骑大将军、武散官。

嗣王、郡王、国公。爵。

正第二品

特进、文散官。

辅国大将军、武散官。

开国郡公、爵。《武德令》唯有公、侯、伯、子、男,贞观十一年加开国之称也。

上柱国。勋官。《武德令》有尚书令,龙朔二年省。自是正第二品无职事官。

从第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府牧、大都督、扬、幽、潞、陕、灵。

大都护、单于、安西,已上职事官。

光禄大夫、文散官,

镇军大将军、武散官。

开国县公、爵。

柱国。勋官。

正第三品

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旧班在左相上,《开元令》移在下。

门下侍郎、中书侍郎、旧班正四品上,大历二年升。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左右英武六军大将军、左右千牛卫大将军、自左右卫已下,并为武职事官。

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武德令》,礼部次吏部,兵部次之,民部次之。贞观年改以民部次礼部,兵部次之。则天初又改以户部次吏部,礼部次之,兵部次之。

太子宾客、旧兼职无品,《开元前令》定入官品也。

太常卿、宗正卿、天宝初升入正三品也。

太子詹事、左右散骑常侍、旧班从三品,广德年升。

内侍监、唐初旧制,内侍省无三品官,内侍四员,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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