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孟子曰”至“焉用战”。

○正义曰:此章指言民思明君,若旱望雨,以仁伐暴,谁不欣喜。是以殷民厥角,周师歌舞,焉用善战,故云罪也。“孟子曰: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至“焉用战”者,孟子言有人谓我善为行陈,我善为战斗,以其是欲劝诸侯以攻战者也,是为大罪之人也。且国君好行仁政以及民人,凡有所征,天下无敢有敌者也,故南面而征则北夷怨,东面而征则西夷怨,曰“奚为後我”。说已在上篇矣。武王之诛伐商纣,有兵车三百乘,虎贲之勇士有三千人。武王令告於商之人,曰:无惊畏,我来安止尔也。故不敢抗敌之,百姓皆崩摧其角,若无所容头,乃稽首拜命。故征之所以言正彼之罪也。百姓各欲武王来征己之国焉,用为善战者乎?此孟子所以有是而戒时君好仁以为无敌之道而已,是又戒时之臣无以战事言於时君耳。

○注“革车”至“战陈者”。

○正义曰:革车者,以皮为饰者也。《牧誓》言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孔安国云:“兵车,百夫长所载车,称两,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凡二万一千人,举全数。虎贲,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皆百夫长也。”又案《太誓》篇云:“百姓懔懔,若崩厥角。”孔安国言民畏纣之虐,危惧不啻;若崩厥角,角无所容头者也。

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梓匠轮舆之功,能以规矩与人。人之巧在心,拙者虽得规矩,亦不能成器也。盖喻人不志仁,虽诵典宪,不能以善。)

[疏]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正义曰:此章指言规矩之法,喻若典礼,人不志仁,虽诵典宪,不能以善。善人修道,公输守绳,政成器美,惟度是应,得其理也。孟子言梓匠轮舆之工,能与人规矩法度,而不能使人之巧。以其人之巧在心,如心拙,虽得规矩法度,亦不能成美器也。喻当时之君,如心不在仁,虽诵宪籍,亦不能成美政也。“梓匠轮舆”,已说於上篇矣。

孟子曰:“舜之饭糗茹草也,若将终身焉。及其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糗,饭乾糒也。袗,画也。果,侍也。舜耕、陶之时,饭糗茹草,若将终身如是。及为天子,被画衣黼黻絺绣也;鼓琴以协音律也;以尧二女自侍,亦不佚豫,如固自当有之也。)

[疏]“孟子曰”至“若固有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厄穷不悯,贵而思降,凡人所难,虞舜独降圣德,所以殊者也。孟言舜初於耕历山、陶河滨之时,以糗而饭,以草而茹,若终身如是焉。及尧禅位,为之天子,所被以画衣黼黻絺绣,鼓五弦之琴,以尧帝二女事之实,若固自当有之也。

○注“糗,乾糒也”至“黼黻絺绣也”。

○正义曰:云糗,糒也,按《释名》云:“糗,乾饭屑也。”云“袗,画也”,《说文》云“袗,玄衣也”,《孔传》云:“黼若斧形。黼为两已相背。葛之精曰絺,五色备曰绣。”云“果,侍也”,按许慎谓女侍曰倮,今释果为侍,谓二女之侍舜,是以有惑於许慎之说而遂误欤。盖木实曰果,云果者,取其实而言也。

孟子曰:“吾今而後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父仇不同天,兄仇不同国,以恶加人,人必加之,知其重也。一间者,我往彼来间一人耳,与自杀其亲何异哉!)

[疏]“孟子曰”至“一间耳”

○正义曰:此章指言恕以行仁,远祸之端,暴以残民,招咎之患。是以君子好生恶杀,反诸身也。孟子言我於今然後知杀人之亲之为最重者也,杀彼人之父,彼人亦杀己父而报之;杀彼人之兄,彼人亦杀己兄而报之:如是,则非己之杀,但一间耳,以其与自杀之无异也。

○注“父仇不同天,兄仇不同国”。

○正义曰:案《礼》云:父之雠弗与共戴天,交游之雠不同国,兄弟之雠不反兵。盖所以避之也。《周官》云:“父之雠,避诸四海之外。”所谓不与共其国,盖非《周礼》欤。又《周官》谓人凡杀人而义者勿令勿雠,则杀之而不义。在邦法不可杀者,必避之而已。

孟子曰:“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古之为关,将以御暴乱,讥闭非常也。今之为关,反以征税出入之人,将以为暴虐之道也。)

[疏]孟子曰:“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

○正义曰:此章指言修理关梁,讥而不征,如以税敛,非其程式,惧将为暴,故讥之也。孟子言古之为关,讥而不税,将以御暴乱、非常之人而已。今之为关,乃征税而不讥,将以为暴乱之道也。按《周礼·司关》云:“凡四方之宾客叩关,则为之告,有内外之送,则以节传出纳之。”是以为关将以御暴也。孟子之时,司关征取其税,适所以为暴。此孟子所以有是言欤。

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於妻子。”(身不自履行道德,而欲使人行道德,虽妻子不肯行之,言无所则效。使人不顺其道理,不能使妻子顺之,而况他人乎?)

[疏]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於妻子。”

○正义曰:此章指言率人之道,躬行为首。《论语》曰:“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言人身自不履行其道德,虽妻子之间且有所不行,以其无所效法者也。使人如不以道理,虽妻子且有不顺,况能行於民乎?荀况云:“有分义,则合天下而治,无分义,则一妻一妾而乱。”亦与同意。《论语》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亦其意也。

孟子曰:“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乱。”(周达於利,营苟得之利而趋生,虽凶年不能杀之。周达於德,身欲行之,虽遭邪世,不能乱其志也。)

[疏]孟子曰:“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乱。”

○正义曰:此章指言务利蹈奸,务德蹈仁,舍生取义,其道不均者也。孟子言人积备其利物,以为周于利者,则所养常厚,故凶荒之年且不能杀死。喻人之能尽其性,以为周于德者,则所守弥笃,故奸邪之世不能乱其志。盖以战国之时,无富而教之之术,此孟子所以救之以此。

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苟非其人,箪食豆羹见於色。”(好不朽之名者,轻让千乘,伯夷、季札之类是也。诚非好名者,争箪食豆羹变色,讼之致祸,郑公子染指魭羹之类是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廉贪相殊,名亦卓异,故闻伯夷之风,懦夫有立志也。孟子言好不朽之名者,则重名轻利,故云能让千乘之国而且不受。苟非好名之人,则重利而轻名,而箪食豆羹之小节,且见争夺而变见於颜色。

○注“伯夷季札与郑公子之类”。

○正义曰:案《史记·列传》云: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案《春秋·少阳篇》:“伯夷姓墨名允,字公信。伯,长也。夷,谥也。叔齐名智,字公达,伯夷之弟,齐亦谥也。”《世家》云:王馀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於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今逃位,则王馀昧後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王馀昧之子僚为王。凡此是伯夷、季札之让千乘之国也。云“郑公子染指魭羹”者,案鲁宣公四年《左传》云:“楚人献鼋於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子公怒,染指於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故经书曰:‘郑子公嘉弑其君夷。’”是也。

孟子曰:“不信仁贤,则国空虚。无礼义,则上下乱。无政事,则财用不足。”

[疏]孟子曰:“不信仁贤,则国空虚。无礼义,则上下乱。无政事,则财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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