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檟、樲枣为桐梓,酸枣。”

○正义曰:《说文》云:“梧檟,山楸。”又云:“楸,梓也。”“樲枣,小酸枣也。”是所以案此为之云。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钧,同也。言有大有小,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大体,心思礼义。小体,纵恣情欲。)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公都子言人何独有从小体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曰:人有耳目之官,不思,故为物所蔽。官,精神所在也,谓人有五官六府。物,事也。利欲之事来交引其精神,心官不思善,故失其道而陷为小人也。此乃天所与人情性,先立乎其大者,谓生而有善性也。小者,情欲也。善胜恶,则恶不能夺之而已矣。)

[疏]“公都子”至“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天与人性,先立其大,心官思之,邪不乖越,故谓之大人者也。“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至“何也”者,公都子问孟子曰:世之人皆是人者也,或有名为大人,或有名为小人者,是如之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孟子答之曰:从事於大体,而以仁义养其心,是从其大体,故谓之大人也;从其小体,以利欲养其耳目之官,是从其小体,故谓之小人也。“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公都子未晓,故问之曰:既皆是人也,或以从养其大体,或从养其小体,是如之何?“曰耳目之官”至“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又答之曰:人有耳目之官,不以心思主之,而遂蔽於耆欲之物,既蔽於物,则己亦已失矣。己已失,则是亦为物而已。是则物交接其物,终为物引之,丧其所得矣。惟心之官则为主於思,如心之所思,则有所得而无所丧,如不思,则失其所得而有以丧之耳。是以天之所与付於我者,所以先与立其大者,则心是也。既与立其大者,则小者斯不能夺之矣,小者则耳目是也。是以为之大人而已矣。盖耳目主视听,是以为官者也。心,君,主官者也,亦谓之官者,以其亦主思,故亦为官矣。荀子云:心,君也,房中虚而治五官者也。是以心思之大者,而小者不能夺,其耳目不为利欲之所蔽,兹所以从其大体,而为大人也。彼小人者,以其不思而为利欲所蔽故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天爵以德,人爵以禄。)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人爵从之,人爵自至也。以要人爵,要,求也。得人爵,弃天爵,惑之甚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弃善忘德,终必亡也。)

[疏]“孟子”至“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古修天爵,自乐之也;今要人爵,以诱时也;得人弃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之事也。“孟子曰有天爵者”至“终亦亡之而已矣”,孟子言有所谓天爵者,有所谓人爵者,仁义忠信四者,又乐行其善而不厌倦者,是所谓天爵也;自公卿大夫者,是所谓人爵。此孟子所以自解之也。自古之人修治其天爵,而人爵自然从之,如舜耕於历山,乐取诸人以为善,而尧自然禅其禄位,是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者也。又如伊尹之徒亦是也。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求人爵,既得其人爵,而又弃其天爵,则蔽惑之甚者也,如登龙断以罔市利、乞墦间之祭者,是其类也。此孟子所以指今之人而言也。如此者,终亦必亡其人爵而已矣。是故孟子所以有是言而劝诫之。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於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人皆同欲贵之心,人人自有贵者在己身,不思之耳。在己者,谓仁义广誉也。凡人之所贵富贵,故曰非良贵也。赵孟,晋卿之贵者也,能贵人,又能贱人。人之所自有也者,他人不能贱之也。)《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於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诗·大雅·既醉》之篇。言饱德者,饱仁义之於身,身之贵者也,不愿人之膏粱矣。膏粱,细粱如膏者也。文绣,绣衣服也。)

[疏]“孟子曰”至“文绣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所贵在身,人不知求,膏粱文绣,己之所优,赵孟所贵,何能比之。是以君子贫而乐也。“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至“文绣也”,孟子言凡所愿欲其贵者,世人所同其心也,以其人皆欲之也。然而人人有贵,只在其己者,但不思之耳。凡人所贵者,非是良贵也。良贵者,不以爵而贵者,是谓良贵,如下文所谓仁义广誉者是也。且以赵孟,晋卿之贵,虽为所贵者,然而赵孟又能贱之,是人之所贵者,非为良贵也。此孟子所以引而喻也,以其赵孟者,即晋襄公之臣赵盾者是也,是为晋卿。然入为晋卿,出则为盟主,是谓贵矣,奈何其贤则不及赵襄,其良则不及宣子,则所贵特人爵之贵耳,如此得无贱耶?故曰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也。《诗·大雅·既醉》之篇有云:既醉之以酒,既饱之以德。是言饱乎仁义者也。是亦所谓德将于醉之意同,谓德则仁义是也。言饱乎仁义,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乎,案《礼》云公食大夫,则稻粱为嘉膳,则膏粱,味之至珍者也。然而不愿人之膏粱,则以仁义为膏粱;令闻广誉之名声既施饰於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案《诗》以一裳为显服,则文绣为服之至美者也。然而不愿人之文绣,则以令闻广誉为文绣也。盖令闻者,以其内有仁义之德,则人将不特见而善之,又有以闻而善之者也,故云令闻。令,誉令,善也;闻,名声,而人所闻之也。广誉者,亦以内有仁义之德,则不特近者美喻之,而远者又有以美誉焉,故云广誉。广,远大也;誉,美称也。凡此孟子所以教时人之云耳。故论君子贫而乐,如颜子在陋巷,而不改其乐者,是之谓也。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之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而已矣。”(水胜火,取水足以制火,一杯水何能救一车薪之火也,以此则谓水不胜火。为仁者亦若是,则与作不仁之甚者也,亡犹无也,亦终必亡仁矣。)

[疏]“孟子”至“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为仁不至,不反诸己,谓水胜火,熄而後己;不仁之甚,终必亡矣;为道不卒,无益於贤也。孟子言为仁胜强於不仁也,若水之胜火矣。今之为仁者,不知反本心而为仁,如以一杯杓水而救一车薪之火也。火不熄灭,则谓水不胜火,以为不仁胜,仁此又与於不为仁者又甚之也。以其有过於不为仁者也,是亦终必亡其仁矣。且如汤、武之至仁,然後胜桀、纣之至不仁也。今之为仁,但以转粟移民之为仁,而望民多於邻国;以羊易牛之仁,而欲朝秦、楚而抚四夷:是若一杯水而望救一车薪之火也,此所以终必亡其仁矣。此吾孟子所以有激而云。

孟子曰:“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熟,成也。五谷虽美,种之不成,则不如荑稗之草甚实可食。为仁不成,犹是也。)

[疏]“孟子曰”至“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功毁几成,人在慎终,五谷不熟,荑稗是胜,是以为仁以其成也。孟子言五谷者,是天下种之美者也,苟五谷不成,则不胜荑稗之所奋。夫仁者,亦天下道之美者也,苟为仁不成,则不胜不仁之所害。故云夫仁亦在乎成之而已矣。此章与前章相类,亦若齐宣有爱牛之仁,而功不至於百姓;梁惠有移民之仁,而民不加多於邻国:是为仁不成之过也。五谷已说於前矣。云荑稗者,即禾中之莁草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学者亦必志於彀。(羿,古之善射者。彀,张弩付的者,用思要时也。学者志道,犹射者之张也。)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大匠,攻木之工。规所以为圆也,矩所以为方也。诲,教也。教人必须规矩,学者以仁义为法式,亦犹大匠以规矩者也。)

[疏]“孟子”至“规矩”。

○正义曰:此章指言事各有本,道有所隆,彀张规矩,以喻为仁;学不为仁,犹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者也。孟子言羿为善射者,其教人射,必志在於势。势者,张弓也,张弓以其力分之所至处也。言羿虽善射,其教人亦必求之於力分之内也。大匠为攻木之工者,其教诲人为匠,必在於规矩。规所以为圆之度,矩所以为方之度,以其规矩为法度之至者也。言大匠诲人,亦必求之於法度内也。羿教人既求之於力分之内,则学之者亦必求於力分之内矣。大匠诲人,既求之於法度之内,则学之者,亦必求於法度之内矣。然必皆求於力分之内者,以其力分所不到,则射亦末如之何矣。法度者亦如是矣。此喻人以道教人,而学之者亦如此耳。如皆不求之於力分之内与法度之内,则於道终亦不得矣。

○注羿古之攻射者与匠为攻木之工者。

○正义曰:此已说於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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