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芥,草芥也。臣缘君恩,以为差等,其心所执若是也。)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礼旧臣为旧君服丧服,问君恩何如则可以为服。)曰:“谏行言听,膏泽下於民;有故而去,则使人导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为臣之时,谋行言从,惠泽加民。若有他故,不得不行,譬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是也,古之贤君遭此,则使人导之出境,又先至其所到之国言其贤良。三年不反,乃收其田里。田,业也;里,居也。此三者有礼,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抟执其族亲也。极者,恶而困之也。遇臣若寇雠,何服之有乎?)

[疏]“孟子告齐”至“之有”。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表里相应,犹若影响。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谕宣王,劝以仁也。“孟子告齐宣王曰”至“如寇雠”者,孟子告谕齐宣王,谓君之视其臣如己之手足,则臣亦视君如己之腹心。君之视其臣如畜之犬马,则臣亦视其君但以国人遇之也。君之视其臣如土芥之贱而弃之,则臣视其君亦如寇雠恶而绝之也。凡此君臣施报相待以为用矣。盖无为於其内者,腹心也;有为於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须,犹一体也。此言相待施报均於厚也。若以君视臣如犬马之畜,而臣视君如国人而弗亲,此言不相待施报,均於薄也。以君视臣如土芥之贱,而臣视君如寇雠而恶之,此言不相待施报,均於贱也。然则君臣施报,亦随之而已。“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孟子:於礼为旧君有丧服,何如斯可为之服言。旧君,所去之国君也。“曰谏行言听”至“则为之服矣”,孟子答之,谓臣之於君,君有过谬而谏之则行,事有可为而言之则听,而膏润之恩泽施之又下浃於民,此得行其道也。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则国君使人导之,以达其情,至出国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称誉之。去三年之久而不反归,然後国君乃收其田业里居。此三者是谓三有礼焉。如此三有礼,则可为之丧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为臣於国君,君有过谬,及其谏也则拒之而弗得行,言则违之而弗听,而膏泽又不得以下浃,此不得行其道也。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导之,且搏执其亲族而戮之,又困极而恶之於其所往之邦,即自离去之日,遂便收其田业里居,此是谓遇其臣如寇雠之恶。既以寇雠遇其臣,则臣尚何有丧服为哉?

○注“旧臣为旧君服丧服”。

○正义曰:如《仪礼》言“以道去君,而未绝者,服齐衰三月”,《礼记》云“臣之去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为之服”,是为旧臣服丧服之谓也。

○注“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

○正义曰:案《左传》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鱼石为左师,自止华元於河上,後及奔晋,得五月日,乃反。”《书》曰“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是也。云“随会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随会从之,至十三年,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晋侯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士会既济,魏人噪而还。杜注云“喜得士会也”是矣。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恶伤其类,视其下等,惧次及也。语曰:“鸢鹊蒙害,仁鸟曾逝。”此之谓也。)

[疏]“孟子”至“可以徙”。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见几而作,故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也,是上为下则也。孟子谓国君无罪而杀戮其士,则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无他,盖大夫虽於士为尊,不可命以为士,然亦未离乎士之类也,是其恶伤其类耳。国君无罪而诛戮其民,则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无他,盖士於民虽以为尊,不可命以为民,然亦未离乎民之类也,是亦恶伤其类耳。於士言杀,於民言戮者,总而言之皆然也,别而言之,则戮又轻於杀矣。案《周礼》“司稽掌巡市”,云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知戮不过挞而辱之耳,而杀乃至於亡命故也。《史记》: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乃叹曰:“刳胎杀天,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鱼,则蛟龙不会;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君子讳伤其类也。今注云“语曰鸢鹊蒙害,仁鸟增逝”,是亦《史记》之文,赵注引之。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者,一国所瞻仰以为法,政必从之,是上为下则也。)

[疏]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以仁义率众,孰不顺焉,上为下效也。孟子谓国君在上,能以仁义先率於一国,则一国之人莫不从而化之,亦以仁义为也。

○注云:“上为下效者。”

○正义曰:如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又荀卿所谓表正则影正,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是其旨也。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若礼而非礼,陈质娶妇而长拜之也。若义而非义,藉交报雠是也。此皆大人之所不为也。)

[疏]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正义曰:此章指言礼义,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为中,是以大人疑礼。孟子谓有所为礼,有所为非礼,有所为义,有所为非义。如非礼非义,惟大夫能弗为之也。

○注“陈质娶妇,藉交报雠”者。

○正义曰:此盖史传之文而云然。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中者,履中和之气所生,谓之贤。才者,是谓人之有俊才者。有此贤者,当以养育教诲不能,进之以善,故乐父兄之贤以养己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如使贤者弃愚,不养其所以当养,则贤亦近愚矣。如此,贤不肖相觉,何能分寸,明不可不相训导也。)

[疏]“孟子”至“不能以寸”。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也。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养灭其性德者,以性之能而教养灭其性之才能者,故人所以乐得其贤父兄而教养也。如君子有贤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养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性而教养人之不才,是弃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如此,则贤不肖,恶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贤矣。盖中者,性之德也。才,性之能也。贤父兄者,所以对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谓曾子居武城而谓之为师也、父兄也,是其意也。

○注“中者履中和之气”至“养己也”。

○正义曰:“中和之气”者,盖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禀阴阳之秀气,莫非所谓中和也。《中庸》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贤以德言。云俊才者,俊智过千人曰俊,则知才能有过於千人之才能,是为俊才也。一云:俊,敏也,疾也。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後可以有为。”(人不为苟得,乃能有让千乘之志也。)

[疏]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後可以有为。”

○正义曰:此章指言贵贱廉耻,乃有不为,不为非义,义乃可由也。孟子言人之有不为非义之事,然後可以有为其义矣。又所谓人皆有所不为,达之於其所为义也,亦是意也。以此推之,则仁也,礼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後患何!”(人之有恶,恶人言之。言之,当如後有患难及己乎。)

[疏]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後患何!”

○正义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孟子谓人有好谈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难及之矣。故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後患何如?《庄子》云:“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论语》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与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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