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闻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易子而教,不欲自相责以善也。父子主恩,离则不祥莫大焉。)
[疏]“公孙丑曰”至“不祥莫大焉”。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子至亲,相责则离。易子而教,相成以仁,教之义也。“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公孙丑问孟子,言君子以不自教诲其子,是如之何。“孟子曰:势不行也”至“父子相夷则恶矣”者,孟子答公孙丑,以谓君子所以不教子者,是其势之不行,所以不自教也。教之者,必以正道而教之,以正道而教之而子不行,则续之愤怒。既续之以愤怒,则反伤其为父子之恩矣。夷,伤也。父子之恩,则父慈子孝,是为父子之恩也。今继之以怒,是非父之慈也。且以子比之,夫子既教我以正道,而子之身自未能出行其正道也,如父子之间,子以是言而反父,是则父子相伤矣。父子既以相伤其恩,则父子必相疾恶也。故云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者,孟子又言古之时,人皆更易其子而教之者,以其父子之间不相责让其善也。如父子自相责让,则父子之恩必离之矣。父子恩离,则不祥之大者也。所谓易子而教者,如己之子与他人教,他人之子与己而教之,是易子而教也。所谓不祥之大者,则祸之大者矣。○注:夷有二说,一说则以夷训伤,一说以夷为夷狄,其义皆通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养亲也。守身,使不陷於不义也。失不义,则何能事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先本後末,事、守乃立也。)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将彻,请所与,问曾晳所欲与子孙所爱者也。必曰有,恐违亲意也,故曰养志。曾元曰“无”,欲以复进曾子也,不求亲意,故养口体也。事亲之道,当如曾子之法,乃为至孝。)
[疏]“孟子曰事孰为大”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孝养志,下孝养体,曾参事亲,可谓至矣。孟子言之,欲令后人则曾子也。“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至“吾未之闻也”者,孟子言人之所事者何事为大?以其事父母之亲为大者也;人之所守者何守为大?以其守己之身为大也。不失其身,而为能事其父母之亲,则我尝闻之矣;如失其身,而能事父母之亲,则我未之闻也。盖以己身尚不能守之,况能事其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者,言人谁不为所事,凡有所事於彼者,是皆为所事也,然而事父母之亲,是所事之本也。夫人谁不为所守,凡有所守於我者,是皆为所守也,然而守身,是所守之本也。所谓身安而国家可保,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此之谓也,岂非事亲、守身为事为守之本者欤?“曾子养曾晳”至“事亲若曾子可也”者,孟子又言昔日曾子奉养其父曾晳,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子必请所欲与者,如曾晳问复有馀剩,曾子必应曰有馀剩。曾晳已死,曾元奉养其曾子,曾元,曾子之子也,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元不请所欲与者,如曾子复问有馀剩,曾元乃应之曰无矣,遂将以酒食复进曾子也,如此,是谓养其父之口体而已。必若曾子之养父,乃可谓养其父之志也。如事其亲,若曾子之事亲,则可矣。盖曾子知父欲有馀者与之所爱之子孙,故徇而请其所与,问有馀,故复应之曰有。是其遂其亲之志意,而不违者也,故曰养志也。曾元反此,盖有违逆其亲之志意,但为养口体者也,非养志者也。故孟子所以言事亲若曾子,则可以为之孝子。
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与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適,过也。《诗》云:“室人交遍適我。”间,非。格,正也。时皆小人居位,不足过责也。政教不足复非訧,独得大人为辅臣,乃能正君之非法度也。)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正君之身,一国定矣。欲使大人正之。)
[疏]“孟子曰”至“一正君而国定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为政,不足间非;贤臣正君,使握道机。君正国定,下不邪侈,将何间者也?“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至“为能格君心之非”者,孟子言小人在位,不能事君,不足適责之也,所行政教亦不足间非也,惟大人之为臣而事其君,故能格正君心之非也。
○注“《诗》云室人交遍適我”。
○正义曰:盖《诗·国风·北门》之篇文也,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笺云:“我从外入,在室之人,更迭遍来责我,使己去也。言室人亦不知己志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虞,度也。言人之行,有不虞度其时有名誉而得者,若尾生本与妇人期於梁下,不度水之卒至,遂至没溺,而获守信之誉。求全之毁者,陈不瞻将赴君难,闻金鼓之声,失气而死,可谓欲求全其节,而反有怯弱之毁者也。)
[疏]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正义曰:此章指言不虞获誉,不可为戒;求全受毁,未足惩咎:君子正行,不由斯二者也。孟子言人有不虞度其功而终获其名誉,又有欲求全其行而终反受其人之毁者。以言其君子之人,於毁、誉不容心於其间,但务为善之实而不期人之誉,务去其不善之实而不愠人之毁,是皆行义以俟命而已矣。
○注尾生与陈不瞻之事。
○正义曰:此皆据《史记》之文而言之也。其事烦,故不重述耳。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人之轻易其言,不得失言之咎责也。一说人之轻易不肯谏正君者,以其不在言责之位者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言出于身,驷不及舌,不惟其责,则易之张。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人之所患,患於不知己未有可师而好为人师者,乃惑也。)
[疏]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好谋而成,临事而惧,时然后言,畏失言也。故曰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不慎则有患矣。言君子之患,在好为人师也。“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者,孟子言人之有患,非他,特在其好为人之师也。盖在人患在於不知己,未有可师耳,如务在好为人师,则惑也。
乐正子从於子敖之齐。乐正子见孟子。(鲁人乐正克,孟子弟子也,从於齐之右师子敖。子敖使而之鲁,乐正子随之来之齐也。孟子在齐,乐正子见之也。)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孟子见其来见迟,故云亦来也。)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乐正子曰:先生何为非克而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孟子问子来几日乎?)曰:“昔者。”(克曰:昔者来至。昔者,往也。谓数日之间也。)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孟子曰:昔者来至,而今乃来,我出此言,亦其宜也。孟子重爱乐正子,欲亟见之,深思望重也。)曰:“舍馆未定。”(克曰:所止舍馆未定,故不即来也。馆,客舍。)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後求见长者’乎?”(孟子曰:子闻见长者之礼当须舍馆定乃见之乎?)曰:“克有罪。”
[疏]“乐正子”至“克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