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筲三,其实皆瀹。米麦皆湛之汤,未知神之所享,不用食道,所以为敬。
[疏]“菅筲三其实皆瀹”。○注“米麦”至“为敬”。○释曰:经直云“筲三,黍、稷、麦”,不辨苞之所用,及黍稷生熟,故记人明之。是以云筲用菅草,黍稷皆淹而渍之。云“未知神之所享”者,以其鬼神幽暗,生者不见,故淹而不熟,以其不知神之所享故也。云“不用食道,所以为敬”者,案《檀弓》云“饭用米贝,不以食道”,食道亵则不敬,故云不用食道,所以为敬也。
祖,还车不易位。为乡外耳,未行。
[疏]“祖还车不易位”。○注“为乡外耳未行”。○释曰:案正经乃祖还乘车、道车、槁车,不辨还之远近,故记人明之。虽还车,不易本位,为乡外耳,还车未行者,皆不易位。上经未还,奉车在阶閒,妇人在堂上,还车去阶閒,妇人降堂下。若然,则是还车易位,而云“不易位”者,以其三分其庭为三位,车虽去阶閒,犹不离三分其庭一在北之位,据大判而言不易位也。
执披者,旁四人。前后左右各二人。
[疏]“执披者旁四人”。○注“前后左右各二人”。○释曰:“前后左右各二人”者,谓前之左右,后之左右,则一旁四人,两旁则八人,上经郑注云“备倾亏也”。
凡赠币,无常。宾之赠也。玩好日赠,在所有。
[疏]“凡赠币无常”。○注“宾之”至“所有”。○释曰:正经云“公赗用玄纁束帛”,是赠有常矣。上又云宾赠“奠币如初”,直云奠币如初,不云物色与多少,故记人明之,以其宾客非一,故云“凡赠币无常”。郑云“宾之赠也”,云“玩好曰赠,在所有”者,《诗》云:“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是赠在所有也。
凡糗,不煎。以膏煎之则亵,非敬。
[疏]“凡糗不煎”。○注“以膏”至“非敬”。○释曰:正经葬奠直云“四笾枣糗栗脯”,不云糗之煎不,故记人明之。凡糗直空糗而已,不用脂膏煎和之。是以郑云“以膏煎之则亵,非敬”,故云“不煎”。此篇唯葬奠有糗,而云“凡”者,记人通记大夫以上。
唯君命,止柩于堩,其馀则否。不敢留神也。堩,道也。《曾子问》曰:“葬既引,至於堩。”
[疏]“唯君”至“则否”。○注“不敢”至“於堩”。○释曰:正经直云柩“至邦门,君使宰夫赠”,不云止柩之事,故记人明之。引《曾子问》者,彼为日食,此为君命,虽不同,止柩是同,故引之,证止柩之事。
车至道左,北面立,东上。道左,墓道东,先至者在东。
[疏]“车至”至“东上”。○注“道左”至“在东”。○释曰:正经直云“陈器于道东西,北上”,统于壙,以其入壙故也,不云三等之车面位之事,故记人明之。以其不入壙,故东上不统於壙也。云“道左,墓道东”者,据墓南面为正,故知道左,是墓道东也,当是陈器之南。云“先至者在东”者,以乘车、道车、槁车三者,次第为先后,先至谓乘车也。必知此车是乘车之等者,以其下有柩车,故知此是三等者也。
柩至于壙,敛服载之。柩车至壙,祝说载除饰,乃敛乘车、道车、槁车之服载之,不空之以归。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亦礼之宜。
[疏]“柩至”至“载之”。○注“柩车”至“之宜”。○释曰:正经直云“柩至于壙,属引乃窆”,不云柩车敛服载之,故记人明之。云“柩车至壙,祝说载除饰,乃敛乘道槁车服载之,不空之以归”者,此解说载,谓下棺於地,除饰谓除去帷荒,柩车既空,乃敛,乘车皮弁服,道车朝服,槁车蓑笠,三者之服,载之於柩车,示不空之以归者也。云“送形而往,迎精而反”者,《礼记·问丧》文,引之证此不空归之义。云“亦礼之宜”者,形往则送之,主人随柩路是也;精反则迎之,主人随精而反,是亦礼之宜然也,故云礼之宜也。
卒窆而归,不驱。孝子往如慕,反如疑,为亲之在彼。
[疏]“卒窆而归不驱”。○注“孝子”至“在彼”。○释曰:此文解上敛服载之下棺讫,实土三,孝子从蜃车而归,不驱驰而疾者,疑父母之神不归。云“孝子往如慕,反如疑”者,亦《礼记·问丧》文。云孝子往如慕者,如婴儿随母而啼慕,反如疑者,孝子不见其亲,不知精魂归否,故疑之。云“为亲之在彼”者,谓疑精魂在彼不归,言此者,解经不驱之事。
君视敛,若不待奠,加盖而出。不视敛,则加盖而至,卒事。为有他故及辟忌也。
[疏]“君视”至“卒事”。○注“为有”至“忌也”。○释曰:君於士既殡而往,有恩,则与大敛,既布衣,君至奠讫乃出,不辨,不得终视敛之事,故记人明之,是以经二事皆见於礼而言。云“君视敛,若不待奠,加盖而出”者,一为君有急事他故,是以不得待奠。云“不视敛,则加盖而至,卒事”者,亦是君有辟忌,不用见尸柩,是以加盖乃来。云卒事者,待大敛讫乃出。
既正柩,宾出,遂匠纳车于阶閒。遂匠,遂人、匠人也。遂人主引徒役,匠人主载柩窆,职相左右也。车,载柩车。《周礼》谓之蜃车,《杂记》谓之团,或作辁,或作抟,声读皆相附耳,未闻孰正。其车之舆,状如床,中央有辕,前后出,设前后辂,舆上有四周,下则前后有轴,以辁为轮。许叔重说:“有辐曰轮,无辐曰辁。”
[疏]“既正”至“阶閒”。○注“遂匠”至“曰辁”。○释曰:正经不云纳柩车时节,故记人明之。既朝正柩於两楹之閒,当此之时,遂匠纳柩车於阶閒。云“遂人,匠人也”者,以其《周礼》有遂人、匠人,天子之官,士虽无臣,亦有遂人、匠人主其葬事。云“遂人主引徒役,匠人主载柩窆,职相左右也”者,案《周礼·遂人职》云:“大丧,帅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帅而属六綍及窆,陈役。”注云:“致役,致於司徒,给墓上事。陈役者,主陈列之耳。”是遂人主引徒也。又《乡师职》云:“及葬,执翿以与匠师御柩而治役。”谓监督其事。又此遂人与匠人同纳车于阶閒,即匠人主载窆,与遂人职相左右也。云“车,载柩车”者,以其此云纳车于阶閒,正谓载柩。若乘车、道车之等,则当东荣,不在阶閒,故知此是柩车也。云“《周礼》谓之蜃车”者,案《遂师职》云“大丧,使帅其属以幄帟先,及蜃车之役”,注云“蜃车,柩路,四轮迫地而行,有似於蜃,因取名焉”是也。云“《杂记》谓之团,或作辁,或作抟,声读皆相附耳,未闻孰正”者,言或作辁,或作抟者,皆或《礼记》别本,故云皆相附耳,但未知孰正也。云“其车之舆,状如床,中央有辕,前后出”者,观郑此注,其舆与輴车同,亦一辕为之。云“设前后辂”者,正经唯云前辂,言前以对后,明知亦有后辂。云“舆上有四周”者,此亦与輴车同。云“下则前后有轴,以辁为轮”者,此则与輴异,以其輴无轮,直有转辚,此有辁轮。引“许叔重说”者,案许氏《说文》云“有轮无幅曰辁”,证此辁无辐也。
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言馔於主人之南,当前辂,则既祖,祝乃馔。
[疏]“祝馔”至“巾之”。○注“言馔”至“乃馔”。○释曰:正经直云祖还车及还重讫,“乃奠如初”,不云馔处,故记人明之。祝馔祖奠於主人之南当前辂,云“则既祖,祝乃馔”者,以其未祖以前,柩车乡北,辂在主人之北,今云“馔于主人之南”,明知既祖还,乃乡馔之。
弓矢之新,沽功。设之宜新,沽示不用。今文沽作古。
[疏]“弓矢之新沽功”。○注“设之”至“作古”。○释曰:自此尽篇末,论死者用器弓矢粗恶之事。以其正经直云“用器弓矢”,不辨弓矢善恶,及弓矢之名,故记人明之。“设之宜新”者,为死者宜用新物。云“沽示不用”者,沽谓粗为之。
有弭饰焉,弓无缘者谓之弭,弭以骨角为饰。
[疏]“有弭饰焉”。○注“弓无”至“为饰”。○释曰:案《尔雅》云:“弓有缘谓之弓,无缘谓之弭。”孙氏云:“缘系约而漆之,无缘不以系约,骨饰两头。”是此弭也。《诗》云“象弭鱼服”,是用象骨,弓隈既用角,明两头亦得用,故郑总云“骨角为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