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戒宾,宾拜辱。主人答拜,乃请宾,宾礼辞,许。主人再拜,宾答拜。戒,警也,告也。拜辱,出拜其自屈辱至己门也。请,告以其所为来之事。不固辞者,素所有志。
[疏]“主人”至“答拜”。○注“戒警”至“有志”。○释曰:云“拜辱,出拜其自屈辱至己门也”者,知宾出门者,见《冠礼》主人宿宾,宾出门左,《乡射》戒宾亦出门,故知此亦出门。云“所为来之事”者,谓行乡饮酒之礼也。云“不固辞者,素所有志”者,不如《士相见》固辞,此礼辞即许者,以其主人与先生谋时,宾已知欲贡己,又宾以学习德业,拟为宾主情意相许,是以不固辞,为素有志也。案《冠礼》主人先拜,宾答拜,此宾先拜,主人答拜者,彼《冠礼》主人戒同寮,同寮尊,又使之加冠於子,尊重之,故主人先拜。此则乡大夫尊矣,宾是乡人,卑矣。又将贡己,尊敬主人,故宾先拜辱也。是以下注云“去又拜辱者,以送谢之”也。
主人退,宾拜辱。退犹去也。去又拜辱者,以送谢之。
介亦如之。如戒宾也。
[疏]“介亦如之”。○注“如戒宾也”。○释曰:言“如戒宾”者,亦如上主人戒宾已下、宾拜辱已上之事。谋宾介及戒亦言宾介,意不言众宾,众宾德劣,但谋介时虽不言众宾,亦当谋之,故上注兼言其次为众宾。至於戒速之日必当遣人戒速,使知但略而不言,故下云“宾及众宾皆从之”是也。《乡饮酒义》云:“主人亲速宾及介,而众宾自从之。”亦据不得主人戒速而为自从也。
乃席宾、主人、介。席,敷席也。夙兴往戒,归而敷席。宾席牖前,南面。主人席阼阶上,西面。介席西阶上,东面。
[疏]“乃席宾主人介”。○注“席敷”至“东面”。○释曰:知夙兴往戒归而敷席,不别日者,下记云:“乡,朝服而谋宾、介,皆使能,而不宿戒。”是同日也。郑知宾、介与主人席位如此者,案《乡饮酒义》云:“主人者尊宾,故坐宾於西北,而坐介於西南以辅宾。宾者,接人以义者也,故坐於西北。主人者,接人以仁,以德厚者也,故坐於东南。而坐僎於东北,以辅主人也。”又云:“宾必南面,介必东乡,介宾主也。”《乡射》云:“乃席宾,南面,席主人于阼阶上,西面。”以此,故知宾主及介其位然也。
众宾之席,皆不属焉。席众宾於宾席之西。不属者,不相续也,皆独坐,明其德各特。
[疏]“众宾”至“属焉”。○注“席众”至“各特”。○释曰:郑知众宾席在宾席之西者,见《乡射》云:“席宾,南面,东上。众宾之席,继而西。”此众宾之席亦当然,但此不属为异耳。云“皆独坐,明其德各特”者,《乡射》注云:“言继者,甫欲习众庶,未有所殊别。”此乃特贡於君,故众宾之席皆不属焉。明三物已久,其德各特,故不属续其席。虽不属,犹统宾为位,同南面也。
尊两壶于房户閒,斯禁。有玄酒,在西。设篚于禁南,东肆,加二勺于两壶。斯禁,禁切地无足者。玄酒在西,上也。肆,陈也。
[疏]“尊两”至“两壶”。○注“斯禁”至“陈也”。○释曰:凡设尊之法,但醴尊见其质,皆在房内,故《士冠礼》礼子、《婚礼》礼妇,醴皆在房隐处。若然,《聘礼》礼宾尊於东厢、不在房者,见尊欲与卑者为礼,相变之法。设酒之尊,皆於显处见其文,是以此及醮子与《乡射》、《特牲》、《少牢》、《有司彻》皆在房户之閒是也。《燕礼》、《大射》尊,在东楹之西者,君尊专大惠也。云“设篚于禁南,东肆”者,言东肆以头首为记,从西向东为肆,则大头在西也。云“斯禁,禁切地无足”者,斯,澌也,澌尽之名,故知切地无足。《昏礼》、《冠礼》皆云禁者,士礼以禁戒为名,卿大夫士并有禁名,故郑以大夫士双言也。是以《玉藻》云:“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注云:“棜,斯禁也,大夫士礼之异也。”《礼器》云“大夫士棜禁”,注云:“棜,斯禁也。谓之棜者,无足,有似於棜,或因名云耳。大夫用斯禁,士用棜禁。”然则禁是定名,言棜者是其义称。故《礼器》大夫士裛名为棜禁。案《特牲礼》云“实兽於棜”,注云:“棜之制,如今大木舆矣。”则棜是舆,非承尊之物,以禁与斯禁,无足似舆,故世人名为棜。若然,周公制礼,《少牢》名为棜,则以周公为世人,或有本无“世人”字者,是以《少牢》不名斯禁,谓之为棜,取不为酒戒。《特牲》云“壶禁在东序”,记云“壶棜禁馔于东序”,注云:“禁言棜者,祭尚厌饫,得与大夫同器,不为神戒也。”其实不用云棜禁,不敢与大夫同名斯禁。作记解注,故云士用棜禁,明与《少牢》棜同也。若然,士之棜禁,大夫之斯禁,名虽异,其形同,是以《礼器》同名棜禁也。其馀《士冠》、《昏礼》礼宾用醴,不饮,故无禁,不为酒戒。若天子诸侯承尊之物谓之丰,上有舟,是尊与卑异号也。
设洗于阼阶东南,南北以堂深,东西当东荣。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荣,屋翼。
[疏]“设洗”至“南肆”。○注“荣屋翼”。○释曰:云“南北以堂深”者,堂深,谓从堂廉北至房室之壁堂下,洗北去堂远近深浅取於堂上深浅。假令堂深二丈,洗亦去堂二丈,以此为度。云“荣,屋翼”者,荣在屋栋两头,与屋为翼,若鸟之有翼,故《斯干》诗美宣王之室云:“如鸟斯革,如翚斯飞。”与屋为荣,故云荣也。
羹定。肉谓之羹。定犹孰也。
[疏]“羹定”。○注“肉谓”至“孰也”。○释曰:云“肉谓之羹”者,《尔雅》文。言肉,正谓其狗。孰云定者,孰即定止然,故以定言之。言此者,以与速宾时节为限,不敢烦劳宾,故限之也。
主人速宾,宾拜辱,主人答拜,还,宾拜辱。速,召也。还犹退。
[疏]“主人”至“拜辱”。○释曰:自此至“皆从之”,论主人往宾门召之使来之事。案《乡射》云:“主人朝服,乃速宾。宾朝服出迎,再拜。”彼云乃速宾,此不云主人乃者,彼戒速别服,故云乃以閒之。此戒速,虽与彼同,但此戒速同服,故不云乃。云“主答拜,还,宾拜辱”,案《聘礼》云宾入境,至近郊,使下大夫至宾馆,下大夫遂以宾入宾送,不拜。又《公食大夫礼》使大夫戒宾,“大夫还,宾不拜送,遂从之”,郑注云:“不拜送者,为从之不终事。”皆不拜送。此独拜送者,亦是乡大夫尊,宾卑,又拟贡,故特拜辱而送之,异於馀者。介亦如之。如速宾也。
宾及众宾皆从之。从犹随也。言及众空,介亦在其中矣。
[疏]“宾及”至“从之”。○注“从犹”至“中矣”。○释曰:郑云“言及众宾,介亦在其中矣”者,上文戒及速皆言宾与介,不言众宾,及从主人来,即言宾及众宾,众宾不戒不速,尚从主人,则介在从主人可知也。
主人一相迎于门外,再拜宾,宾答拜,拜介,介答拜。相,主人之吏,摈赞传命者。
[疏]“主人”至“答拜”。○注“相主”至“命者”。○释曰:自此至“答再拜”,论主人迎宾入,升堂并拜至之事。云“主人一相迎于门外”者,谓主人於群吏中立一相,使传宾主之命。主人乃自出迎宾於大门外,必非一相迎宾者,案《乡饮酒义》云“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明主人自迎。若然,主人辄言一相者,欲见使一相传命,乃迎,故云“相主人之吏,摈赞传命者”也。若然,《士相见》注“异日则拜迎,同日不拜迎”者,彼以挚相见法,此自以宾举贤能,故与彼异也。
揖众宾。差益卑也,拜介、揖众宾,皆西南面。
[疏]“揖众宾”。○注“差益”至“南面”。○释曰:云“差益卑”者,以上文主人迎宾而拜介,是介差卑於宾。今於众宾不拜,直揖之而已,故云差益卑也。知拜介揖众宾皆西南面者,以其宾、介、众宾立位在门外,位以北为上,主人与宾正东西相当,则介与众宾差在南东面明。知主人正西面拜宾,则侧身向西南拜介、揖众宾矣。
主人揖,先入。揖,揖宾也。先入门而西面。
[疏]“主人揖先入”。○注“揖揖”至“西面”。○释曰:此乡大夫行乡饮酒在庠学,唯有一门,即向阶,门内既有三揖,故主人导宾,揖而先入门,至内霤西向待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