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者何?大是事也,著祫、尝。祫,合也。尝,秋祭。祫祭者,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祭于大祖。祫祭者,皆合祭诸庙巳毁未毁者之主於大祖庙中,以昭缪为次序,父为昭,子为穆,昭南乡,缪北乡,孙从主父坐也。祭毕,则复还其庙。○昭缪音韶穆,下及传同。乡音向,下同。跻,升也,先亲而后祖也,逆祀也。旧说僖公闵公庶兄,故文公升僖公之主於闵公之上耳。僖公虽长,巳为臣矣。闵公虽小,巳为君矣。臣不可以先君,犹子不可以先父,故以昭穆父祖为喻。甯曰:即之於传,则无以知其然。若引《左氏》以释此传,则义虽有似,而於文不辨。高宗,殷之贤主,犹祭丰于祢,以致雉雊之变,然后率脩常礼。文公傎倒祖考,固不足多怪矣。亲谓僖,祖谓庄。○长,丁丈反。先,悉荐反,下同。祢,乃礼反。雊,古豆反,雉鸣也。傎倒,丁田反,下丁老反。逆祀,则是无昭穆也。无昭穆,则是无祖也。无祖,则无天也。故曰:文无天。无天者,是无天而行也。祖,人之始也。人之所仰,天也。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尊卑有序,不可乱也。

[疏]“大事”至“义也”。○释曰:大是事也者,祫是祭之大者,故云大是事也。著祫尝者,谓以大事言之,著明是祫尝之祭也。尝连言者,祫必在秋,故连尝言之。然周之八月,夏之六月,而云著祫尝者,盖月却节前,巳得立秋之节故也。先亲而后祖,亲谓僖公,祖谓闵公也。僖继闵而立,犹子之继父,故传以昭穆祖父为喻。此於传文不失,而范氏谓庄公为祖,其理非也。何者?若范云文公傎倒祖考,则是僖在於庄上,谓之夷狄犹自不然,况乎有道之邦,岂其若是?明范说非也。则无天也,谓天道先尊而后亲,今乱其上下,不仰法天也。此《春秋》之义也者,以嫌疑之间,须取圣证故也。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公子遂如齐纳币。丧制未毕而纳币,书非礼。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沈,国也。溃之为言上下不相得。○沈音审。溃,户内反。

夏,五月,王子虎卒。叔服也。此不卒者也,外大夫不书卒。何以卒之?以其来会葬,我卒之也。会葬在元年,

[疏]“何以卒之”。释曰:重发之者,尹氏则以为鲁主,此为会葬,事异,故重发之。或曰,以其尝执重以守也。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叔服执重任以守国。○守,手又反。

秦人伐晋。

秋,楚人围江。

雨螽于宋。外灾不志,此何以志也?曰,灾甚也。其甚奈何?茅茨尽矣。茅茨犹尽,则嘉穀可知。茨,蒺藜。○雨螽,于付反,下同;下音终。茨,在思反。茅,草也。

[疏]“外灾不志”。○释曰:外灾不志,重发之者,志灾或为王者,之后或为甚而录之,故不得一例危之。○注“茨,蒺藜”。○释曰:徐邈云:“禾稼既尽,又食屋之茅茨。”今范云“茨,蒺藜”,则与徐异也。《公羊》与《考异邮》皆云:“螽死而螽於地。”故何休云“螽犹众也,死而坠者,象宋群臣相残害也”云云,“上下异之云尔”。今《穀梁》直云“茅茨尽矣,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与谶违,是为短。郑玄云:“《穀梁》意亦以宋德薄,后将有祸故,故螽飞在上,坠地而死。言茅茨尽者,著甚之验,於谶何错之有乎?”是郑意以雨螽於宋,亦为将祸之应也。

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见,贤遍反。

冬,公如晋。

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此伐楚,其言救江,何也?江远楚近,伐楚所以救江也。时楚人围江,晋师伐楚,楚国有难,则江围自解。○难,乃旦反。解音蟹,又古买反。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其曰妇姜,为其礼成乎齐也。妇礼成于齐,故在齐便称妇。○为,于伪反。其逆者谁也?亲逆而称妇,或者公与?何其速妇之也!郑嗣曰:“皆问者之辞。问者以使大夫逆,例称女,而今称妇,为是公亲逆与?怪称妇速,故反覆推之。”○公与音馀,注同。反覆,芳服反。曰,公也。其不言公,何也?据庄二十四年“公如齐逆女”言公。非成礼於齐也。非,责。曰妇,有姑之辞也。其不言氏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夫人与有贬也。邵曰:“夫人能以礼自防,则夫妇之礼不成於齐,故讥公而夫人与焉。”○与音豫,注同。贬,彼检反。

[疏]“其曰妇”至“贬也”。○释曰:宣元年巳有传,今故深发之者,彼书夫人,此直云妇姜,嫌文异也,故彼此明之。以彼称夫人,又书至,此不然者,《公羊传》曰:“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娶於大夫者,略之也。”徐邈亦以为不书至、不称夫人,下娶贱,略之。若以诸侯下娶大夫使为略贱,则大夫亦不得上娶诸侯,且天子得下婚诸侯,何为诸侯不得下娶大夫?是《公羊》之言,不可以解此也。盖不称夫人,不言至者,以其妇礼成於齐,故异於馀称。传云“夫人与有贬也”者,解不称氏之意,非释不称夫人也。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俞,羊朱反。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僖公母,风姓。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含,口实也。《礼记》曰:“饭用米贝,弗忍虚也。”诸侯含用玉,荣叔,天子之上大夫也。荣,采地,叔,字。○含,户暗反,释旧作唅。赗,芳凤反。饭,扶晚反。

[疏]注“含口”至“叔字”。○释曰:“饭用米贝,不忍虚也”,《礼记·檀弓》文。诸侯含用玉,《礼纬》文也。

含,一事也。赗,一事也。兼归之,非正也。礼:含、赗、襚,各异人。○襚音遂。

[疏]注“礼含”至“异人”。释曰:知各异人者,《杂记》称诸侯之丧有赗者,有含者,有襚者,又此传云兼归之,非正也,明天子於诸侯含襚常各异使也。其曰且,志兼也。其不言来,不周事之用也。何休曰:“四年‘夫人风氏薨’,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最晚矣,何以言来?”郑君释之曰:“秦自败子殽之后,与晋为仇,兵无休时,乃加免缪公之丧而来,君子原情不责晚。”用,或作辞。○殽,户交反。赗以早,乘马曰赗,乘马所以助葬,成风未葬,故书早。○乘,绳证反,下同。而含已晚。已殡,故言晚。国有远近,皆令及事,理不通也。《礼·杂记》曰:“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颡。含者坐委於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明君之於臣,有含赗之义,所以助丧尽恩,含不必用,示有其礼。○令,力呈反。相,息亮反。稽颡音启,下息党反。苇,于鬼反。

[疏]注“已殡”至“其礼”。○释曰:旧解以为传与《杂记》违者,传言含赗,上关天子之於诸侯及夫人耳。《杂记》所云唯论诸侯自相於,不是天子施於诸侯之事,故彼既殡犹致含,此则责其晚也。何者?诸侯及夫人於天子生有朝觐之好,有疾则当告於天子,天子遣使问之,有丧则致含,无则止矣,故未殡以来,是以及事。今天子归赗大早,归含大晚,故讥之。其诸侯相於,有疾未必相告,比殡以来,道远者容其不至,故示其礼而已,不责其晚也,以事既有殊,讥亦有异。今恐不然,何者?范云“国有远近,皆令及事,理不通也”,则是传之不通,故引记文为证。何得云天子与诸侯礼异?是旧说妄耳。又云“明君之於臣”云云者,证君之於臣有赗含之义,不必皆用也。案郑《释废疾》云:“天子於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赗次之,馀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於诸侯之臣,襚之,赗之。其诸侯相於,如天子於二王之后。於卿大夫,如天子於诸侯。於士,如天子於诸侯之臣。京师去鲁千里,王室无事,三月乃含,故不言来以讥之。”是郑意亦以讥王含晚也。范前注引郑释,似将传为是,后注取彼记文,则以传非者,范以何休取“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为难非类,故上注取郑释以排之,下注既以传为非,故引《杂记》之文为证,二注并不取郑君非王含晚之说,益明范云传为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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