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正义曰:初九居兑之初,应不在一,无所私说,说之和也,说物以和,何往不吉,故曰“和兑,吉”也。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疏]正义曰:“行未疑”者,说不为谄,履斯而行,未见疑之者也,所以得吉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说不失中,有孚者也。失位而说,孚吉,乃悔亡也。
[疏]正义曰:九二说不失中,有信者也。说而有信,则吉从之,故曰“孚兑,吉”也。然履失其位,有信而吉,乃得亡悔,故曰“孚兑,吉,悔亡”也。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其志信也。
[疏]正义曰:“信志也”者,失位而得吉,是其志信也。
六三:来兑,凶。以阴柔之质,履非其位,来求说者也。非正而求说,邪佞者也。
[疏]正义曰:三为阳位,阴来居之,是进来求说,故言“来兑”;而以不正来说,佞邪之道,故曰:“来兑,凶”也。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由位不当,所以致凶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商,商量裁制之谓也。介,隔也。三为佞说,将近至尊。故四以刚德,裁而隔之,匡内制外,是以未宁也。处於几近,闲邪介疾,宜其有喜也。
[疏]正义曰:“商兑未宁”者,商,商量裁制之谓也。夫佞邪之人,国之疾也。三为佞说,将近至尊。故四以刚德,裁而隔之,使三不得进,匡内制外,未遑宁处,故曰“商兑未宁”。居近至尊,防邪隔疾,宜其有喜,故曰“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疏]正义曰:“有庆”者,四能匡内制外,介疾除邪,此之为喜,乃为至尊所善,天下蒙赖,故言“有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比於上六,而与相得,处尊正之位,不说信乎阳,而说信乎阴,“孚于剥”之义也。“剥”之为义,小人道长之谓。
[疏]正义曰:“剥”者,小人道长,消君子之正,故谓小人为剥也。九五,处尊正之位,下无其应,比於上六,与之相得,是说信於小人,故曰“孚于剥”。信而成剥,危之道也,故曰“有厉”。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以正当之位,信於小人而疏君子,故曰“位正当”也。
[疏]正义曰:“位正当”者,以正当之位,宜在君子,而信小人,故以当位责之也。
上六:引兑。以夫阴质,最处说后,静退者也。故必见引,然后乃说也。
[疏]正义曰:上六以阴柔之质,最在兑后,是自静退,不同六三自进求说,必须他人见引,然后乃说,故曰“引兑”也。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疏]正义曰:“未光也”者,虽免躁求之凶,亦有后时之失,所以《经》无“吉”文,以其道未光故也。
坎下巽上。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疏]正义曰:“涣,亨”者,“涣”,卦名也。《序卦》曰:“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然则“涣”者,散释之名。《杂卦》曰:“涣,离也。”此又“涣”是离散之号也。盖“涣”之为义,小人遭难,离散奔迸而逃避也。大德之人,能於此时建功立德,散难释险,故谓之为涣;能释险难,所以为亨:故曰“涣,亨”。“王假有庙”者,王能涣难而亨,可以至於建立宗庙,故曰“王假有庙”也。“利涉大川”者,德洽神人,可济大难,故曰“利涉大川”。“利贞”者,大难既散,宜以正道而柔集之,故曰“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二以刚来居内,而不穷於险。四以柔得位乎外,而与上同。内刚而无险困之难,外顺而无违逆之乖,是以亨,利涉大川,利贞也。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柔履正而同志乎刚,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也。
[疏]“《彖》曰涣亨”至“上同”。○正义曰:“涣,亨”者,叠《经》文,略举名德也。“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此就九二刚德居险,六四得位从上,释所以能散释险难而致亨通,乃至“利涉大川、利贞”等也。二以刚德来居险中,而不穷於险,四以柔顺得位於外,而上与五同。内刚无险困之难,外柔无违逆之乖,所以得散释险难而通亨,建立宗庙而祭亨,利涉大川而克济,利以正道而鸠民也。○注“凡刚得畅”至“利贞也”。○正义曰:“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者,此还言九二居险不穷,是刚得畅遂,刚既得畅,无复畏忌回邪之累也。“柔履正而同志乎刚”者,此还言六四得位履正,同志乎五也。刚德不畅,柔不同刚,何由得亨通而济难,利贞而不邪乎?故言“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也。注於此言“皆”者,凡有二意,一则《彖》虽叠“涣亨”二字,即以“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释之,下别言“王假有庙,王乃在中,利涉大川,乘木有功”,恐刚来之言,惟释亨德,不通在下;二则先儒有以刚来不穷释亨德,柔得位乎外释利贞,故言“皆”以通之。明刚柔皆释“亨”以下至于“利贞”也。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王乃在乎涣然之中,故至有庙也。
[疏]正义曰:此重明涣时;可以有庙之义。险难未夷,方劳经略;今在涣然之中,故至於有庙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乘木即涉难也。木者专所以涉川也。涉难而常用涣道,必有功也。
[疏]“利涉”至“有功也”。○正义曰:重明用涣可以济难之事。乘木涉川,必不沈溺;以涣济难,必有成功,故曰“乘木有功”也。○注“乘木”至“有功也”。○正义曰:先儒皆以此卦坎下巽上,以为乘木水上,涉川之象,故言乘木有功,王不用象,直取况喻之义,故言此以序之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疏]正义曰:“风行水上,涣”者,风行水上,激动波涛,散释之象,故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者,先王以涣然无难之时,享于上帝,以告太平,建立宗庙,以祭祖考,故曰“先王以享于帝,立庙”也。
初六:用拯马壮,吉。涣,散也。处散之初,乖散未甚,故可以游行,得其志而违於难也,不在危剧而后乃逃窜,故曰“用拯马壮,吉”。
[疏]正义曰:初六处散之初,乖散未甚,可用马以自拯拔,而得壮吉也,故曰“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观难而行,不与险争,故曰“顺也”。
[疏]正义曰:观难而行,不与险争,故曰“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机,承物者也,谓初也。二俱无应,与初相得,而初得散道,离散而奔,得其所安,故“悔亡”也。
[疏]正义曰:“涣奔其机”者,机,承物者也,初承於二,谓初为机,二俱无应,与初相得,而初得远难之道,今二散奔归初,故曰“涣奔其机”也。“悔亡”者,初得散道而二往归之,得其所安,故悔亡也。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疏]正义曰:“得愿”者,违难奔散,愿得所安;奔初获安,是得其愿也。
六三:涣其躬,无悔。涣之为义,内险而外安者也。散躬志外,不固所守,与刚合志,故得无悔也。
[疏]正义曰:“涣其躬,无悔”者,涣之为义,内险外安,六三内不比二,而外应上九,是不固所守,能散其躬,故得无悔。故曰“涣其躬,无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疏]正义曰:“志在外”者,释六三所以能涣其躬者,正为身在於内,而应在上九,是志意在外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逾乎险难,得位体巽,与五合志,内掌机密,外宣化命者也,故能散群之险,以光其道。然处於卑顺,不可自专,而为散之任,犹有丘虚匪夷之虑,虽得元吉,所思不可忘也。
[疏]正义曰:“涣其群”者,六四出在坎上,巳逾於险,得位体巽,与五合志,内掌机密,外宣化命者也。能为群物散其险害,故曰“涣其群”也。“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者,能散群险,则有大功,故曰“元吉”。然处上体之下,不可自专,而得位承尊,忧责复重,虽获元吉,犹宜於散难之中,有丘墟未平之虑,为其所思,故曰“涣有丘,匪夷所思”也。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