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以上祀之。祀柱。○上,总掌反。周弃亦为稷,弃,周之始祖,能播百穀。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代之。
[疏]注“弃周”至“代之”。○正义曰:弃为周之始祖,能播殖百穀,经传备有其事。以其后世有天下,号国曰周,故以周冠弃,弃时未称周也。《书·序》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孔安国云:“汤承尧舜禅代之后,顺天应人,逆取顺守,而有惭德,故革命创制,改正易服,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是言成汤变置社稷之由也。汤於帝世年代犹近,功之多少传习可知,故得量其优劣。改易祀典,意欲迁社,而无及句龙。弃功乃过於柱,废柱以弃为稷也。其五祀之神,重犁之辈,若更有贤能亦应迁徙,但其功莫之能先,帝王不敢改易,故得永流万代,常在祀典。良由后世之臣弱,后王之意谦,故也。
自商以来祀之。”传言蔡墨之博物。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赵鞅,赵武孙也。荀寅,中行荀吴之子。汝滨,晋所取陆浑地。○滨音宾。行,户郎反。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令晋国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计令一鼓而足,因军役而为之,故言遂。○铸,之树反。令,力呈反。
[疏]注“令晋”至“言遂”。○正义曰:服虔云:鼓,量名也。《曲礼》曰:“献米者操量鼓。”取晋国一鼓铁以铸之,但礼之将命,置重而执轻,鼓可操之,以将命即豆区之类,非大器也。唯用一鼓则不足以成鼎,家赋一鼓,而铁又大多。且金铁之物,当称之以权衡,数之以钧石,宁用量米之器量之哉?故杜以为赋晋国者,令民各出功力,均赋取其功也。冶石为铁,用橐扇火,动橐谓之鼓,今时俗语犹然。令众人鼓石为铁,计令一鼓使足,故云“赋晋国一鼓铁”也。遂者,因上生下为辞,因城汝滨,遂铸刑鼎,故言遂也。
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序,位次也。
[疏]“著范”至“刑书”。○正义曰:范宣子制作刑书,施於晋国,自使朝廷承用,未尝宣示下民。今荀寅谓此等宣子之书,可以长为国法,故铸鼎而铭之,以示百姓。犹如郑铸刑鼎,仲尼讥之,其意亦与叔向讥子产同。
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
[疏]“民是”至“度也”。○正义曰:守其旧法,民不豫知,临时制宜,轻重难测。民是以能尊其贵,畏其威刑也。官有正法,民常畏威,贵是以能守其业,保禄位也。贵者执其权柄,贱者畏其威严,贵贱尊卑不愆,此乃所谓度也。言所谓法度,正如此是也。
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僖二十七年,文公蒐被庐,脩唐叔之法。○被,皮义反。庐,力居反。蒐,本又作搜,所求反。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弃礼徵书,故不尊贵。贵何业之守?民不奉上,则上失业。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疏]“今弃至为国”。○正义曰:今弃是贵贱常度而为刑书之鼎,民知罪之轻重在於鼎矣。贵者断狱不敢加增,犯罪者取验於书,更复何以尊贵?威权在鼎,民不忌上,贵复何业之守?贵之所以为贵,只为权势在焉,势不足畏,故业无可守,贵无可守则贱不畏威,贵贱既无次序,何以得成为国?
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范宣子所用刑,乃夷蒐之法也。夷蒐在文六年,一蒐而三易中军帅,贾季、箕郑之徒遂作乱,故曰乱制。○帅,所类反。
[疏]注“范宣”至“乱制”。○正义曰:於时晋侯将以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以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改蒐于董,更以赵盾将中军,狐射姑佐之。是一蒐而三易中军帅。三易者,士穀、梁益耳将中军,是易代前人,是一易也。狐射姑将中军是二易也。又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