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四年,春,王三月,丙戌,仲孙玃卒。(无传。孟僖子也。○玃,俱缚反。徐,俱碧反。)
婼至自晋。喜得赦归,故书至。
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大雩。
丁酉,杞伯郁釐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丁酉,九月五日。有日无月。○郁,於六反。釐,本又作釐,力之反,又音来。
[疏]注“丁酉”至“无月”。○正义曰:此年五月乙未朔,一大一小。七月当甲午朔,九月癸巳朔,五日得丁酉。文在八月之下,是有日而无月也。
冬,吴灭巢。楚邑也,书灭用大师。
[疏]注“楚邑”至“大师”。○正义曰:大都以名通,故不系楚也。襄十三年传例曰:“用大师焉曰灭。”
葬杞平公。无传。
“传”二十四年,春,王正月,辛丑,召简公、南宫嚚以甘桓公见王子朝。(简公,召庄公之子召伯盈也。嚚,南宫极之子。桓公,甘平公之子。○嚚,鱼巾反。见,贤遍反。)刘子谓苌弘曰:“甘氏又往矣。”对曰:“何害?同德度义。(度,谋也。言唯同心同德,则能谋义。子朝不能,於我无害。○度,待洛反,注同。)
[疏]注“度谋”至“无害”。○正义曰:“同德度义”,《尚书·泰誓》文也。刘炫云:案孔安国云:“德钧则秉义者彊。”苌弘此言,取彼为说,必其与彼德同,乃度义之胜负。但使德胜,不畏彼彊,故即引《泰誓》而劝其务德。杜为不见古文,故致有此谬。今知非者,彼《尚书》之文,论两敌对战,揆度有义者彊。此论甘氏又往,既不能同德,何能度义?属意有异,与《书》义不同,且引《诗》断章,其类多矣。刘以为杜违《尚书》之文而规其过,非也。
《大誓》曰,‘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言纣众亿兆,兼有四夷,不能同德,终败亡。○纣,直九反。亿,於力反。
[疏]注“四夷”。○正义曰:孔安国云,“夷人谓平人”。杜为夷狄之人者,案四年传曰:“商纣为黎之蒐,东夷叛之。”孔、杜各自为义,其意俱通。刘炫以杜为过,而规其短,非也。
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武王言我有治臣十人,虽少,同心也。今《大誓》无此语。○治,直吏反。此周所以兴也。君其务德,无患无人。”戊午,王子朝入于邬。缑氏西南有邬聚,言子朝稍强。○邬,乌户反。缑,古侯反,又苦侯反。聚,才佳反。
晋士弥牟逆叔孙于箕。将礼而归之。叔孙使梁其胫待于门内,胫,叔孙家臣。○胫,户定反。曰:“余左顾而欬,乃杀之。疑士伯来杀已,故谋杀之。○欬,苦代反。右顾而笑,乃止。”叔孙见士伯。士伯曰:“寡君以为盟主之故,是以久子。久执子以谢邾。不腆敝邑之礼,将致诸从者,使弥牟逆吾子。”叔孙受礼而归。二月,“婼至自晋”,尊晋也。贬婼族,所以尊晋。婼,行人,故不言罪已。○腆,他典反。从,才用反。
[疏]注“贬婼”至“罪已”。○正义曰:卿当备书名氏,去氏则为贬责。贬婼之族,喜於得免,所以尊晋而自屈也。《释例》曰:“意如至自晋,传言尊晋罪已。婼至自晋,传复重发。但言尊晋者,意如以罪见执,宜在罪已。婼本使人,不应见执,故尊晋而已。内大夫行还,皆不书至,异於公也。今此二人执而见释,更以书至见义也。杜言见义者,见其喜得释,特告庙而书至也。”
三月庚戌,晋侯使士景伯涖问周故。涖,临也。就问子朝、敬王,知谁曲直。○涖音利。
[疏]“晋侯”至“周故”。○正义曰:晋助敬王久矣,今使景伯如周问曲直者,以子朝更彊,久竞未决,晋人恐敬王不成,更审其事,故疑而使察之也。晋人於此乃辞王子朝,不纳其使,则以前犹与往来,其心两望,至此始绝耳。
土伯立于乾祭,而问於介众。乾祭,王城北门。介,大也。○乾音干。祭,侧界反。介音戒,注同。晋人乃辞王子朝,不纳其使。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