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浑,户门反。

冬,有星孛于大辰。大辰,房心尾也。妖变非常,故书。○孛音佩,一音勃。

[疏]注“大辰”至“故书”。○正义曰:《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李巡云:“大辰,苍龙宿之体,最为明,故曰房心尾也。大火,苍龙宿心,以候四时,故曰辰。”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候,故曰大辰。大火也心,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公羊传》曰:“孛者何?彗星也。”彗为帚也,言其状似扫帚,光芒孛孛然。妖变之星,非常所有,故书之。传称“孛于大辰西”,经直书“于大辰”者,虽在其星之西,仍在大辰分度之内,故直云“于大辰”。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吴、楚两败,莫肯告负,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长岸,楚地。○岸,五旦反。

[疏]注“吴楚”至“楚地”。○正义曰:传称“大败吴师”,又云“大败楚师”,是两皆大败也。纵使两皆来告,无肯自云负败者,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传称令尹阳匄,则是楚之贵臣,而云楚人者,楚人耻其败,以贱者告也。

“传”十七年,春,小邾穆公来朝,公与之燕。季平子赋《采叔》,(《采叔》,《诗·小雅》。取其“君子来朝,何锡与之”,以穆公喻君子。)

[疏]“采叔”。○正义曰:《采叔》,刺幽王慢诸侯也。云:“采叔采叔,筐之筥之。君子来朝,何锡子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注云:“赐诸侯以车马。言虽无子之,尚以为薄。”

穆公赋《菁菁者莪》。《菁菁者莪》,亦《诗·小雅》,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以答《采叔》。○菁,子丁反。莪,五河反。乐音洛。

[疏]“菁菁者莪”。○正义曰:《菁菁者莪》云:“既见君子,乐且有仪。”既见君子者,官爵之而得见也。见则心既喜乐,又以礼仪见接。

昭子曰:“不有以国,其能久乎?”嘉其能答赋,言其贤,故能久有国。

[疏]“不有”至“久乎”。○正义曰:言不有学问之人以治其国能长久乎!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於社,故请之。

[疏]注“礼正”至“请之”。○正义曰:阴阳之气,运行於天,一消一息,周而复始。十一月建子,为阳始。五月建午,为阴始。以《易》爻卦言之,从建子之后,每月一阳息,一阴消。至四月建巳,六阴消尽,六阳并盛,是为纯乾之卦,正阳之月也。从建午之后,每月一阴息,一阳消。至十月建亥,六阳消尽,六阴并盛,是为纯坤之卦,正阴之月也。此年六月日食,是夏之四月,正阳之月也。礼,正阳之月日食,诸侯当用币於社,故鲁之祝史依礼法请所用之币。

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举盛馔。○馔,仕眷反。伐鼓於社。责群阴。诸侯用币於社,请上公。伐鼓於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御之,鱼吕反,注同。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其馀则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正月,谓建巳正阳之月也。於周为六月,於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月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大史答言在此月也。○正音政。慝,他得反。夏,户雅反,下文当夏、注当夏并同。

[疏]“昭子”至“礼也”。○正义曰:昭子虽不言正月,而云日食之礼,明此月即是正月也。文十五年传与此昭子之言正同。是正法有此礼也。杀牲盛馔曰举,故“天子不举”,谓去盛馔也。《郊特牲》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祭土而主阴气也”。则社是群阴所聚。《论语》云:“鸣鼓而攻之”,伐鼓者,是攻责之事,故为“责群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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