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暨,与也。燕与齐平。前年冬,齐伐燕,间无异事,故不重言燕,从可知。○暨,其器反,传同。重,直用反。)
[疏]“暨与”至“可知”。○正义曰:“暨,与”,《释诂》文也。此直言“暨齐平”,不知谁与齐平。《穀梁传》云:“以外及内曰暨。”谓此为鲁与齐平。贾逵、何休亦以为鲁与齐平。许惠卿以为燕与齐平。服虔云:襄二十四年‘仲孙羯侵齐’,二十五年‘崔杼伐我’。自尔以来,齐、鲁不相侵伐。且齐是大国,无为求与鲁平。此六年冬,‘齐侯伐北燕,将纳简公’。齐侯贪贿,而与之平,故传言‘齐求之也’,‘齐次于虢,燕人行成’。其文相比,许君近之。”案经例,即燕与齐平,当书“燕”;鲁与诸侯平,皆言“暨”。下“三月公如楚,叔孙婼如齐莅盟”,公不在国,故齐无来者。据经言之,贾君为得。杜则从许说也,故两载其说,意从贾解。其所疑云:“前年冬,齐伐燕”,文接此春,“间无异事,故不云燕”,省文也。又此年称齐暨燕平之月,传所举经文,知此是燕与齐平也。《释例》曰:“昭六年冬‘齐侯伐北燕’,七年春而‘平’。冬春相接,间无异事,省文,故不重言燕。犹桓五年冬‘州公如曹’,六年春因书‘寔来’也。传以其不分明,故起见齐燕平之月以正之也。”
三月,公如楚。
叔孙婼如齐莅盟。无传。公将远適楚,故叔孙如齐寻旧好。○婼,敕略反,徐又音释。好,呼报反。
[疏]注“公将”至“旧好”。○正义曰:鲁与齐邻,公远適楚,虑其或来侵伐,遣使与之盟,寻旧好也。案经,婼之如齐,在“公如楚”下,杜言“将適楚”者,叔孙婼非公命则不得书经,明是公未发时命之,公发后始去,杜言“将”,见此意。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卒。元年,大夫盟于虢。
[疏]“卫侯恶卒”。○正义曰:《穀梁传》曰:“乡曰卫齐恶,今曰卫侯恶,此何为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夺人名,不夺亲之所名,重其所以来也,王父名子也。”注云:“不夺人名,明臣虽欲改,君不当听也。君不听臣易名者,欲使人重父命也。父受名于王父,王父卒,则称王父之命名之。”《曲礼》云:“卒哭乃讳。”郑玄云:“敬鬼神之名也。生者不相辟名,卫侯名恶,大夫有石恶,君臣同名,《春秋》不非。”谓此事也。然则此君卒哭之后,臣当辟其讳。《曲礼》云:“君子已孤不更名”,当舍名而称字。○注“元年大夫盟于虢”。○正义曰:虢会不盟,而言盟者,令尹围请读旧书加于牲上,虽不为战书,亦以名告神,与盟同也。
九月,公至自楚。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十有二月,癸亥,葬卫襄公。
“传”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齐求之也。(齐伐燕,燕人赂之,反从求平,如晏子言。)
[疏]“齐求之也”。○正义曰:传云:“齐求之”,自言其平之意。下云“盟于濡上”,是其平之事也。下言“齐侯次于虢,燕人行成”,则是燕先发意。而言“齐求之”者,齐若志在伐燕,不当在竟久次,久次而不行,即是求之之状也。燕必知其音意,乃成耳。
癸巳,齐侯次于虢。虢,燕竟。○虢,瓜百反。竟音境。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敢不听命?先君之敝器,请以谢罪。”敝器,瑶瓮、玉椟之属。○瑶音遥。瓮,乌送反,徐於容反。椟,徒木反。公孙晳曰:“受服而退,俟衅而动,可也。”晳,齐大夫。○晳,星历反,徐思益反。衅,许觐反。二月,戊午,盟于濡上。濡水出高阳县东北,至河间鄚县入易水。○濡,徐音须;《说文》女于反,一音而又反,又而于反。鄚音莫,本又作莫。
[疏]注“濡水”至“易水”。○正义曰:今案高阳无此水也。水源皆出於山,其出平地,皆是山中平地。燕赵之界无泉出者,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