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杀管叔”至“蔡叔”。○正义曰:《说文》云:““杀米”,散之也。从米,杀声。”然则“杀米”字,杀下米也。“杀米”为放散之义,故训为放也。隶书改作,巳失本体。“杀米”字不复可识,写者全类蔡字,至有重为一蔡字,重点以读之者,《尚书·蔡仲之命》云:“周公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孔安国云:“囚谓制其出入。郭邻,中国之外地名。”是放蔡叔之事也。孔唯言中国之外地,不知在何方也。
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有於诸游?”为二年郑杀公孙黑传。○夫音扶。
[疏]“夫岂”至“故也”。○正义曰:夫,谓周公也。夫此周公,岂不爱管、蔡乎?所以“杀米”放之,为王室故也。
秦后子有宠於桓,如二君於景。后子,秦桓公子,景公母弟针也。其权宠如两君。其母曰:“弗去,惧选。”选,数也。恐景公数其罪而加戮。○选,息转反,徐素短反,注及下同。数,所主反,注及下文“数世”同。癸卯,针適晋,其车千乘。书曰“秦伯之弟针出奔晋”,罪秦伯也。罪失教。○乘,绳证反,下及注同。
[疏]“癸卯”至“伯也”。○正义曰:《释例》曰:“秦伯有千乘之国,不能容其母弟。传曰‘罪秦伯’,则针罪轻也。”言其对兄为轻耳,非无罪也。《公羊》以为仕诸晋,谓之奔者,讥秦伯有千乘之国,不能容其母弟,故谓之出奔也。刘炫云:奔者,迫窘而去,逃死四邻,不以礼出也。今针適晋,乃与母计议,缓步而出,实非奔也。仲尼既书为“奔”,传释云“罪秦伯”,秦伯不豫教诫其弟,不能早为之所致,奢富过度,惧而去国,罪其失兄之教。针不自知度,亦是其罪。归罪秦伯,言兄罪耳,例曰以下同也。
后子享晋侯,为晋侯设享礼。○为,于伪反。造舟于河,造舟为梁,通秦、晋之道。○造,七报反,注同。李巡注《尔雅》云:“比其船而度也。”郭云:“并舟为桥。”
[疏]“造舟于河”。○正义曰:《诗》云“造舟为梁”,是比舟以为桥也。《释文》云:“天子造舟。”李巡曰:“比其舟而渡曰造。”孙炎曰:“造舟为梁。”郭璞曰:“比船为桥。”皆不解“造”义。盖造为至义,言船相至而并比也。
十里舍车,一舍八乘,为八反之备。
[疏]注“一舍”至“之备”。○正义曰:直言“十里舍车”,不知每舍几车。以下言“八反”,知一舍八乘,为八反之具也。
自雍及绛。雍绛相去千里,用车八百乘。○雍,於用反。归取酬币,备九献之义,始礼自赍其一,故续送其八酬酒币。○赍,子分反,本又作“赍”。
[疏]注“备九”至“酒币”。○正义曰:僖二十二年郑享楚子为九献,知此备九献之仪也。每一献酒,必有币车以随之。后子从始自赍其一,以为初献,故续送其八也。饮酒之礼,主人初献於宾,宾酢主人,主人受宾之酢礼,饮讫又饮,乃酌以酬宾,如是乃成为一献。於酬之时,始有币以劝饮,故以为酬酒币也。
终事八反。每十里以八乘车,各以次载币相授而还,不径至,故言“八反”。千里用车八百乘,其二百乘以自随,故言“千乘”。传言秦针之出,极奢富以成礼,欲尽敬於所赴。○还音环。径,古定反。
[疏]注“每十”至“所赴”。○正义曰:服虔以为每於十里置币车一乘,千里百乘,以次相授。车率皆日行一百六十里,谓从绛向雍,去而复还,一享之间,八度至也。然则千里之路,往还八反,车率日行一百六十里,计则一万六千里,虽追风逐日之足,犹将不逮於此。后子之马,一何驶乎?纵令如此,才可以章马疾,未足以明车多。司马侯何以怪其车多而发问也?杜以反者为车反复其故处耳。每於十里置车八乘,后子初发,币则续行,自赍其一,以为初献。馀则以次续至,至则车反。此至享终,八车皆反。以此谓之八反,非言反至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