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有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齐侯虽背盟主,未有无道於民,故书臣,罪崔杼也。○背音佩。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子产之言陈以不义见入,故舍之无讥。《释例》详之。

[疏]注“子产”至“详之”。○正义曰:《释例》曰:“陈、蔡,楚之与国,郑欲求亲於晋,故伐而入之。晋士庄伯诘其侵小,问陈之罪,子产答以东门之役,故免於讥。及其侵蔡,既无晋命,又无直辞,君死主少,兴师以求媚於晋,义取乱略,不能以德怀亲,又不能以直报怨,故二大夫异於子产也。陈之见伐,本以助晋,晋不逆劳,而以法诘之,得盟主道理。故仲尼曰:‘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善之也。’”

秋,八月,已巳,诸侯同盟于重丘。夷仪之诸侯也。重丘,齐地。已巳,七月十二日,经误。○重,直龙反。

[疏]注“夷仪”至“经误”。○正义曰:僖五年,“公及齐侯云云会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公羊传》曰:“诸侯何以不序?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也。”是言前序后总,取省文之义,故此直言诸侯,犹是上夷仪之诸侯也。刘炫云:定四年,“公会刘子云云于召陵”,“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杜云“复称公者,会、盟异处故”。此亦异处,而不言公者,炫谓史异辞於彼,有规。传云七月,经言八月。杜以《长历》校之,七月十二日有已巳,知是经误也。

公至自会。无传。

卫侯入于夷仪。夷仪,本邢地,卫灭邢而为卫。邑晋愍卫衎失国,使卫分之一邑。书入者,自外而入之辞,非国逆之例。○衎,苦旦反。

[疏]注“夷仪”至“之例”。○正义曰:僖元年“邢迁于夷仪”,是夷仪,是邢地。僖二十五年灭邢而有之,还名其地为夷仪,故为卫之邑也。《释例》曰:“《春秋》称入,其例有二:施於师旅,则曰不地;在於归复,则曰国逆。国逆又以立为例,逆而不立,则皆非例听及。诸在例外称入,直是自外入内,记事者常辞,义无所取。而贾氏虽夫人,姜氏之入,皆以为例。如此甚多。”是杜以先儒妄以入例,故显言非国逆也。於时剽为卫君,非国逆,又不得位而称侯者,晋人称为卫侯以告鲁,故书侯也。桓十五年,郑伯突入于栎,与此同也。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传在卫侯入夷仪上。经在下,从告。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陈犹未服。

十有二月,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遏,诸樊也。为巢牛臣所杀。不书灭者,楚人不获其尸。吴以卒告,未同盟而赴以名。○遏,於葛反,徐音谒。

[疏]“吴子”至“巢卒”。○正义曰:诸侯不生名,此吴子名在“伐楚”上者,为卒书名。上之以省文,犹“郑伯髡顽如会,丙戌卒于鄵”也。

“传”二十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以报孝伯之师也。(前年鲁使孟孝伯为晋伐齐。○为晋,于伪反,下“为巳娶”同。)公患之,使告于晋。孟公绰曰:“崔子将有大志,(志在弑君。孟公绰,鲁大夫。○绰,昌若反。徐本作卓,音同。)不在病我,必速归,何患焉?其来也不寇,(不为寇害。)使民不严,(欲得民心。)异於他日。”齐师徒归。(徒,空也。)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棠公,齐棠邑大夫。

[疏]注“棠公”至“大夫”。○正义曰:楚僣号称王,故县尹称公。齐不僣号,亦邑长称公者,盖其家臣仆呼之曰公。传即因而言之,犹伯有之臣云:“吾公在壑谷也。

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美其色也。使偃取之。为已取也。○取,如字,又七住反,注同,注或作“娶”字。偃曰:“男女辨姓,辨,别也。○别,彼列反。今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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