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司盟”至“之制”。○正义曰:《周礼·司盟》:“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既盟则贰之。”贰之者,写两本盟书,一埋盟处,一藏盟府也。唯言会同之盟,不掌功勋之事,而得有赏功之制者,僖五年传曰:“虢仲、虢叔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於盟府。”是司盟之府,掌藏功勋典策,故有赏功之制也。
不可废也。子其受之!”魏绛於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礼,大夫有功则赐乐。
[疏]注“礼大”至“赐乐”。○正义曰:以魏绛蒙赐,始有金石之乐,知未赐不得有也。赐之而云“礼也”。知礼法得赐之也。《周礼·小胥》云:“大夫判县,士特县。”《乡饮酒礼》云:“笙入堂下,磬南北面。”《乡射礼》云:“县于洗东北,西面。”《丧大记》云:“疾病,君大夫彻县。”是大夫得有钟磬之乐。有功乃赐之,正礼也。唯言魏绛有金石之乐,不言女乐。女乐,房中私宴之乐,或不以赐之。
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庶长,秦爵也。不书“救郑”,巳属晋,无所救。○长,丁丈反,下及注同。鲍,步卯反。鲍先入晋地,士鲂御之,少秦师而弗设备。壬午,武济自辅氏,从辅氏渡河。○御,鱼吕反,后放此。与鲍交伐晋师。巳丑,秦、晋战于栎,晋师败绩,易秦故也。不书“败绩”,晋耻易秦而败,故不告也。栎,晋地。○栎,力的反,徐失灼反。易,以豉反。
“经”十有二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琅邪费县南有台亭。○台,敕才反,又音台,一音翼之反。)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郓,莒邑。○郓音运。)
夏,晋侯使士鲂来聘。
秋,九月,吴子乘卒。五年会於戚,公不与盟,而赴以名。○与音预。
[疏]注“五年”至“以名”。○正义曰:刘炫云:“杜於五年注,以为公及其盟,还而不以盟告庙也。今注云‘会於戚,公不与盟,而赴以名’,何为两注自相矛盾?今知刘难非者,以戚盟经既不书公之与否,又传无其事,杜弘通其义,故为两解。刘不寻杜旨而规其过,非也。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公如晋。
“传”十二年,春,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郓,(乘胜入郓,报见伐。)取其钟以为公盘。
夏,晋士鲂来聘,且拜师。谢前年伐郑师。
秋,吴子寿梦卒。寿梦,吴子之号。临於周庙,礼也。周庙,文王庙也。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吴始通,故曰“礼”。○临,力荫反,下同。
[疏]注“周庙”至“曰礼”。○正义曰:杜以下文周庙尊於周公之庙,知是文王庙也。以郑祖厉王,立所出王庙,知为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也。哀二年,蒯聩祷云:“敢昭告皇祖文王。”卫亦立文王庙也。《郊特牲》曰:“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公庙之设於私家,非礼也。”而诸侯得立王庙者,彼谓无功德,非王命而辄自立之,则为非礼。鲁、卫有大功德,王命立之,是其正也。郑祖厉王,亦然。此是常礼,特於吴子而传发例者,以吴始通,公能体礼,故於此言“礼也”。
凡诸侯之丧,异姓临於外,於城外,向其国。○向,或作“乡”,许亮反。
[疏]注“於城外向其国”。○正义曰:《礼·奔丧之记》云:“哭父之党於庙,母妻之党於寝,师於庙门外,朋友於寝门外,所识於野张帷。”此传言“於外”,与彼“於野”同,於城外,向其国,张帷而哭之耳。
同姓於宗庙,所出王之庙。
[疏]“同姓於宗庙”。○正义曰:此即周庙也。但发大例,意通古今,故不复斥言周耳。其实於周之世,亦周庙也。异姓之国,无所出王之庙者,其哭同姓,必不得同诸异姓,亦当於祖庙。
同宗於祖庙,始封君之庙。同族於祢庙。父庙也。同族,谓高祖以下。○祢,乃礼反。是故鲁为诸姬,临於周庙。诸姬,同姓国。○为,于伪反,下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