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平阳。今泰山有平阳县。

楚师伐陈。

“传”八年,春,白狄及晋平。夏,会晋伐秦。(经在仲遂卒下,从赴。)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六日而苏。(盖记异也。○谍,徒协反,间也,今谓之细作。绛,古巷反。)

有事于大庙,襄仲卒而绎,非礼也。

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舒、蓼,二国名。○为,于伪反。

[疏]注“舒蓼二国名”。○正义曰:舒蓼二国名者,盖转写误,当云一国名。案《释例·土地名》有“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鸠”。以为五名,则与文五年灭蓼同。盖蓼灭后更复,故楚今更灭之。刘炫以杜为一国而规之,非也。

楚子疆之。正其界也。○疆,居良反。

及滑汭,滑,水名。○滑,于八反。汭,如蜕反,一音如悦反。盟吴、越而还。吴国,今吴郡。越国,今会稽山阴县也。传言楚彊,吴、越服从。○会,古外反。稽,古兮反。彊,其良反。

[疏]“盟吴越而还”。○正义曰:《谱》云:“吴,姬姓,周大王之子大伯、仲雍之后。大伯、仲雍让其弟季历,而去之荆蛮,自号句吴,句或为工,夷言发声也。大伯无子而卒,仲雍嗣之。当武王克殷,而因封其曾孙周章於吴,为吴子,又别封章弟虞仲於虞。自大伯五世而得封,十二世而晋灭虞,虞灭而吴始大,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越,姒姓。其先,夏后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自号於越。於者,夷言发声也。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后二十馀世至於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外传》曰“羋姓归越”,是越本楚之别封也,或非夏后之后也。

晋胥克有蛊疾,惑以丧志。○蛊音古。丧,息浪反。郤缺为政。代赵盾。秋,废胥克,使赵朔佐下军。朔,盾之子,代胥克,为成十七年胥童怨郤氏张本。

冬,葬敬嬴,旱,无麻,始用葛茀。记礼变之所由。茀,所以引柩,殡则有之,以备火;葬则以下柩。○茀,方勿反,引棺索也。柩,其又反。

[疏]注“记礼”至“下柩”。○正义曰:《礼记》诸言自某始者,皆与后人为始。此云“始用葛茀”,则自此以后常用葛,故云记礼变之所由。茀字,《礼》或作紼,或作綍,绳之别名也。《周礼·遂人》,大丧属六紼,天子用六也。《丧大记》,君葬用四紼,大夫士葬用二紼。是紼者所以引柩也。於殡则已有之,系於輴车,以备火灾。有灾则引柩以辟火,及葬,则用之以下柩也。

雨,不克葬,礼也。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怀,思也。

[疏]“雨不”至“怀也”。○正义曰:《曲礼》云:“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郑玄云:“丧事,葬与练祥也;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然则远近日,先卜上旬,不吉,卜次旬,又不吉,卜下旬。丧事则先卜,下旬卜葬先卜,远日辟不思念其亲,似欲汲汲而早葬之也。今若冒雨而葬,亦是不思其亲,欲得早葬,故举卜葬先远日,以证为雨而止,礼也。《王制》云:“庶人葬,不为雨止”者,郑玄云:“虽雨犹葬,礼仪少也。”

城平阳,书,时也。

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言晋、楚争强。

“经”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无传。)公至自齐。(无传。)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无传。

秋,取根牟。根牟,东夷国也。今琅邪阳都县东有牟乡。

八月,滕子卒。未同盟。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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