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消湅金锡精粗之候。

段氏。阙。

函人为甲,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属读如灌注之注,谓上旅下旅札续之数也。革坚者札长。郑司农云:“合甲,削革里肉,但取其表,合以为甲。”○属,之树反,下及注同。合,如字,旧音合,注同。

[疏]注“属读”至“为甲”○释曰:云“属读如灌注之注”者,义取注着之意也。云“上旅下旅札续之数也”者,谓上旅之中及下旅之中皆有札续。一叶为一札,上旅之中,续札七节、六节、五节,下旅之中亦有此节,故云札续之数也。云“坚者札长”者,则五属者,以其坚寿年多,即下经“三百年”者也。

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合甲寿三百年。革坚者又支久。凡为甲,必先为容,服者之形容也。郑司农云:“容谓象式。”

[疏]注“服者”至“象式”○释曰:凡造衣甲,须称形大小长短而为之,故为人之形容乃制革也。

然后制革。裁制札之广袤。

[疏]注“裁制札之广袤”○释曰:上旅七节、六节,节数已定,更观人之形容。长大则札长广,短小则札短狭,故云“裁制札之广袤”。广即据横而言,袤即据上下而说也。

权其上旅与其下旅,而重若一,郑司农云:“上旅谓要以上,下旅谓要以下。”○要,於遥反,下同。

[疏]“权其”至“若一”○释曰:谓札叶为旅者,以札众多,故言旅,旅即众也。先郑云“上旅腰以上”,谓衣也,“下旅腰以下”,谓裳也。故《春秋传》曰“弃其甲裳者也”。

以其长为之围。围谓札要广厚。

[疏]注“围谓札要广厚”○释曰:此据一札之上,先量上下之长,乃以长中央围之一匝,如此,则长短广狭相称也。

凡甲锻不挚则不坚,已敝则桡。郑司农云:“锻,锻革也。挚谓质也。锻革大孰,则革敝无强,曲桡也。”玄谓挚之言致。○锻,丁乱反。挚,音至。大,音泰,刘菟饿反。致,直置反,下同。

[疏]注“郑司”至“言致”○释曰:先郑以“挚”为“质”,后郑不从者,质即革之别名,非生孰之称,故后郑为“致”,致谓孰之至极。

凡察革之道,视其钻空,欲其惌也;郑司农云:“惌,小孔貌。惌读为‘宛彼北林’之宛。”○钻,作官反。空,音孔,又如字,下同。惌,於阮反,或云司农音郁。

[疏]注“郑司”至“之宛”○释曰:先郑云“惌,小孔貌”者,革恶则孔大,革善则孔小,验今亦然。读如“宛彼北林”之宛者,以音读之。

视其里,欲其易也;无败薉也。○易,以豉反,下同。薉,音秽,本或作秽。视其朕,欲其直也;郑司农云:“朕谓革制。”○朕,直忍反。櫜之,欲其约也;郑司农云:“谓卷置櫜中也。《春秋传》曰:櫜甲而见子南。”○櫜,音羔,刘古道反。卷,眷勉反,下文同。

[疏]“櫜之欲其约也”○释曰:先郑引《春秋》者,按昭元年《左氏传》,郑公孙黑与子南争徐吾犯之妹,适子南氏,子晳怒,既而櫜甲而见子南,欲杀之。彼以衣里着甲谓之櫜,与此别,引之者,彼以衣藏甲为櫜,此亦以甲衣藏甲为櫜,藏甲为櫜相似,故引以为证也。

举而视之,欲其丰也;丰,大。

[疏]“举而”至“丰也”○释曰:此文与上经相对举之,正谓於櫜中取而举之。衣之,欲其无齘也。郑司农云:“齘谓如齿齘。”○衣,於既反。齘,户界反。

[疏]注“郑司”至“齿齘”○释曰:人之齿齘前却不齐,札叶参差,与齿齘相似,故以齘为喻。

视其钻空而惌,则革坚也;视其里而易,则材更也;视其朕而直,则制善也;櫜之而约,则周也;举之而丰,则明也;衣之无齘,则变也。周,密致也。明,有光燿。郑司农云:“更,善也。变,随人身便利。”○更,音庚。便,婢面反。

[疏]“视其”至“变也”○释曰:此文历序上文,於此总结之也。

鲍人之事,鲍,故书或作“鞄”。郑司农云:“《苍颉篇》有鞄□。”○鞄,匹学反,刘音朴。颉,户结反。□,人兖反。

[疏]“鲍人之事”○释曰:此文与下经为总目。先郑取《苍颉篇》,从故书为“鞄字者,鲍乃从鱼,此官治皮,宜从革,故玄引先郑,於此取从革旁之义。

望而视之,欲其荼白也;韦革,远视之,当如茅莠之色。○荼,音徒。莠,音酉,又音秀。

[疏]“望而”至“白也”○释曰:此官主革不主韦,韦目韦氏为之,郑云“韦革”者,夹句而言耳。荼即茅莠也。

进而握之,欲其柔而滑也;谓亲手烦撋之。○撋,人专反,刘而垂反,或如询反。卷而抟之,欲其无迤也;郑司农云:“卷读为‘可卷而怀之’之卷,抟读为‘缚一如瑱’之缚。谓卷缚韦革也。迤读为‘既建而迤之’之迤。无迤,谓革不□。○抟,直转反,或除面反,下同。缚,直转反。瑱,他见反,本或作颠,音同。□,音亏,又许皮反。

[疏]注“郑司”至“不□”○释曰:先郑云“可卷而怀之□,《论语》文。云“抟读为‘缚一如瑱’之缚”者,按昭二十六年《左氏传》云“以币锦二两,缚一如瑱”。

视其着,欲其浅也;郑司农云:“谓郭韦革之札入韦革,浅缘其边也。”玄谓韦革调善者铺着之,虽厚如薄然。○着,直略反,下“视其着”同。札,侧八反,刘侧列反。铺,普吴反,又音孚。着之,直略反,又丁略反。察其线,欲其藏也。故书“线”或作“综”。杜子春云:“综当为系旁泉,读为絤,谓缝革之缕。”○线,思贱反,注絤同。革欲其荼白而疾澣之,则坚;郑司农云:“韦革不欲久居水中。”○澣,户管反。欲其柔滑而腛脂之,则需;故书“需”作“需刂”。郑司农云:“腛读如‘沾渥’之渥,需刂读为‘柔需’之需。谓厚脂之韦革柔需。”○腛,於角反,刘音屋。需,人兖反,注同。需刂,而髓反,又人兖反。渥,於角反。

[疏]注“郑司”至“柔需”○释曰:先郑据《诗》云“既沾既渥,生我百谷”。

引而信之,欲其直也。信之而直,则取材正也;信之而枉,则是一方缓、一方急也。若苟一方缓、一方急,则及其用之也,必自其急者,先裂若苟自急者先裂,则是以博为帴也。郑司农云:“帴读为翦,谓以广为狭也。”玄谓翦者,如“俴浅”之俴,或者读为“羊猪戋”之戋。○信,音申,刘音新,下皆同。帴,音践,或山箭反。俴,音践,刘仕显反。戋,刘音普见反,依字,才丹反,《字林》昨善反,沈云:“马融音浅,于宝为残,与《周易》戋戋之字同,亦音素千反,不知其义。”或云字则如沈释,而羊猪戋之语未见出处,俗谓羊猪脂为□,音素千反,岂取此乎?按《周礼注》“残馀”字本多作戋,宜依残音。

[疏]注“郑司”至“之戋”○释曰:先郑读“帴”为“翦”者,翦亦是狭少之意。后郑转帴为“浅”者,从《小戎》诗“小戎浅收”之俴,读为“羊猪戋”者,义亦同。按彼《小戎》诗,俴者,浅也。谓车深四尺四寸,其车广六尺六寸,是广深不得,是一方缓一方急,以博为浅,以广为狭之喻。

卷而抟之不迤,则厚薄序也。序,舒也。谓其革均也。视其着而浅,则革信也;信,无缩缓。察其线而藏,则虽敝不甐。甐,故书或作邻。郑司农云:“邻读为‘磨而不磷’之磷。谓韦革缝缕没藏於韦革中,则虽敝,缕不伤也。”○甐,音吝,或作邻,音同,注同。

[疏]注“磨而不磷”○释曰:先郑云“邻读为磨而不磷之磷”者,《论语》孔子辞。

韗人为皋陶。郑司农云:“韗,书或为□。皋陶,鼓木也。”玄谓□者,以皋陶名官也。“革匋”则陶,字从革。○韗,况万反,众家并音运。□,音陶,徒刀反。

[疏]注“郑司”至“从革”○释曰:先郑知“皋陶,鼓木”者,以上言“为皋陶”,下即云“长六尺有六寸”,鼓木之事,明皋陶即是长六尺六寸者,故知也。“玄谓□者,以皋陶名官”者,依先郑从□为鼓木,还以□为□人之官,是皋陶官名也。□即陶字,从革,若然,后郑为□人为皋陶,不取韗字为官名。

长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广六寸,中尺,厚三寸,版中广头狭为穹隆也。郑司农云:“谓鼓木一判者,其两端广六寸,而其中央广尺也。如此乃得有腹。”○穹,起弓反,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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