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礼赐”至“至去”○释曰:按《聘礼》云“馆宾”,下云“宾三拜乘禽於朝”,以此知礼赐是乘禽也。云“遂行,如入之积”,郑云“如入之积,则三积从来至去”者,入与出各三积,故得以后如前。以此而言,诸侯言出入五积、四积、三积之类,入出各五、各四、各三者也。

凡诸伯子男之臣,以其国之爵相为客而相礼,其仪亦如之。爵,卿也,大夫也,士也。

[疏]注“爵卿”至“士也”○释曰:诸侯之臣言“爵相为客而相礼”者,不离三等,卿、大夫、士。郑注《掌客》云:“爵,卿也,则飧二牢,饔饩五牢。大夫也,则飧大牢,饔饩三牢。士也,则飧少牢,饔饩大牢也。此降小礼,丰大礼也。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於臣,用爵用已。”以此三等相礼也。云“其仪亦如之”者,亦以三等相差,七十步七介,五十步五介,三十步三介,小聘使大夫,又降杀也。

凡四方之宾客礼仪、辞命、饩牢、赐献,以二等从其爵而上下之。上下犹丰杀也。○上,时掌反。

[疏]“凡四”至“下之”○释曰:上经云“爵”,郑以卿大夫士三等解之。此经云“二等”,即与《大行人》云“诸侯之卿,各下其君二等,大夫士亦如之”,大夫下卿,士下大夫,降杀以两解之同也。云“从其爵者,以二等降杀,从三等而为之。云“上下犹丰杀也”者,爵尊者礼丰,爵卑者礼杀,以二等为丰杀也。

凡宾客,送逆同礼。谓郊劳、郊送之属。

[疏]注“谓郊”至“之属”○释曰:经云“送逆”,故知郊劳、郊送也。郊劳是逆,郊送是送,尊卑不同,此二者一也。

凡诸侯之交,各称其邦而为之币,以其币为之礼。币,享币也。於大国则丰,於小国则杀。主国礼之,如其丰杀,谓贿用束纺,礼用玉帛、乘皮及赠之属。○称,尺证反。纺,芳往反。

[疏]“凡诸”至“之礼”○释曰:此一经,惟论享币多少及主国报礼轻重之事。言“交”者,两国一往一来谓之交。言“各称其邦而为之币”者,据朝聘所赍享币,大国多,小国少。云“以其币为之礼”者,据主国贿客,还依来者多少而报之。○注“币享”至“之属”○释曰:郑知币是享币者,以其经云“称其邦”,复云币,明币是享币,不得据圭璋璧琮也。知是“贿用束纺,礼用玉帛、乘皮及赠之属”者,据《聘礼》“还玉”之下云“宾裼迎,大夫贿,用束纺”,注云:“所以遗聘君,可以为衣服。”又云“礼,玉束帛乘皮”,注云:“礼,礼聘君也,所以报享也。”又云“遂行,舍于郊,公使卿赠,如觌币”。《记》云“贿,在聘为贿”,是其丰杀多少者也。

凡行人之仪,不朝不夕,不正其主面,亦不背客。谓摈相传辞时也。不正东乡,不正西乡,常视宾主之前却,得两乡之而已。○朝,如字,又直遥反。背,音佩。乡,许亮反,下同。

[疏]注“谓摈”至“而已”○释曰:此经论司仪为摈相之法。朝谓日出时,为正乡东。夕谓日入时,为正乡西。云“不正其主面,则亦不背客”,故郑云“常视宾主之前却,得两乡之而已”,言此者,正谓司仪随机旋转,不常厥处者也。

行夫掌邦国传遽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凡其使也,必以旌节。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者也。美,福庆也。恶,丧荒也。此事之小者无礼,行夫主使之。道有难,谓遭疾病他故,不以时至也。必达,王命不可废也。其大者有礼,大小行人使之。有故则介传命,不嫌不达。○传,张恋反,注同。遽,其庶反。使,色吏反,注及下同。难,乃旦反,注同。传,直宣反。《象胥职》同。

[疏]“行夫”至“必达”○释曰:“行夫”者,以身自行於外。言媺恶无礼者,无摈介而单行,谓之无礼也。云“必以旌节”者,道路用旌节故也。云“虽道有难而不时”者,无难者,即依程至,只由有难,故不时。云“必达”者,虽不时,必达於所往之处也。○注“传遽”至“不达”○释曰:云“美,福庆也”者,谓诸侯国有生男及嫁娶等。云“恶,丧荒也”者,谓民有死丧及年谷不孰,若诸侯薨之等大事,即使卿大夫,若《春秋》王使荣叔、宰咺之等,有礼不使行夫也。云“他故”者,谓贼寇及水旱之等。云“必达,王命不可废也”者,以其行夫下士三十二人,以人数多,纵有难,必达也。云“其大者有礼,大小行人使之”者,按《大行人》,虽不云身使之事,其间问及王之所以抚诸侯之等,或身自行。《小行人》云“使适四方”是身行之事也。

居於其国,则掌行人之劳辱事焉,使则介之。使谓大小行人也。故书曰“夷使”。郑司农云:“夷使,使於四夷,则行夫主为之介。”玄谓夷,发声。○焉,刘音夷。

[疏]注“使谓”至“发声”○释曰:先郑以“夷使,使於四夷”。后郑不从,以为“夷,发声”者,以经云“居则掌行人之劳辱事”,是行人所使即云介,明还与行人为介,文势不容与行人别行,直四夷使,自使象胥,何得使行夫也?故不从之也。

环人掌送逆邦国之通宾客,以路节达诸四方。通宾客以常事往来者也。路节,旌节也。四方,圻上。

[疏]“环人”至“四方”○释曰:此环人与《夏官》“环”字虽同,义则异。彼环人主致师,此环人主环绕宾客,使不失脱,是其异也。○注“通宾”至“圻上”○释曰:云“通宾客以常事往来者也”者,谓朝觐会同者也。云“路节,旌节也”者,以其道路用旌节,故知路节旌节也。云“四方,圻上”者,至畿,即入诸侯国,诸侯国自有通之者也。

舍则授馆,令聚柝,有任器,则令环之。令,令野庐氏也。郑司农云:“四方人有任器者,则环人主令殉环守之。”○殉,徐音循,或辞俊反。

[疏]“舍则”至“环之”○释曰:馆则道土庐宿市所馆舍。“任器”,谓宾客任用之器。○注“令令”至“守之”○释曰:“令,令野庐氏也”者,其职云“若有宾客,则令守涂地之人聚柝之”,故知令野庐也。

凡门关无几,送逆及疆。郑司农云:“门关不得苛留环人也。”玄谓环人送逆之,则宾客出入不见几。○疆,居良反。苛,音何,又呼何反。

[疏]注“郑司”至“见几”○释曰:先郑云“门关不得苛留环人也”者,以环人乃是执节之人,事不畏门关苛留,故后郑以为环人送逆之,则门关不得苛留宾客。

象胥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谓蕃国之臣来覜聘者。○闽,亡巾反,又音文。貉,亡百反。使,所吏反。

[疏]注“谓蕃”至“聘者”○释曰:蕃国之君世壹见,其臣得有覜聘者,彼虽无聘使法,有国事来,小行人受其币,听其辞,以中国覜聘况之耳,其实无覜聘也。

若以时入宾,则协其礼,与其辞,言传之。以时入宾,谓其君以世一见来朝为宾者。○见,贤遍反。

[疏]“若以”至“传之”○释曰:云“协其礼”者,夷狄之君,以不能行中国礼,及其行朝觐,亦当以礼和合之,使得其所也。云“与其辞,言传之”者,但夷狄之君,亦是中国卿大夫,有罪使任於彼,计应言辞可知。今言协其辞、言传之者,谓若外之众,须译语者也。

凡其出入送逆之礼节币帛辞令,而宾相之。从来至去皆为摈,而口侑其礼仪。○宾,音傧,下同。相,息亮反,下同。

[疏]“凡其”至“相之”○释曰:夷狄无玉帛,来向中国,而云币帛者,谓王有赐与之者也。

凡国之大丧,诏相国客之礼仪而正其位。客,谓诸侯使臣来吊者。

[疏]注“客谓”至“吊者”○释曰:大丧言“凡”,则非王丧。若王丧,诸侯皆来,何得有使臣来、诸侯绝无来者?则大丧,王后世子也。或大丧王丧,不言诸侯者,馀官掌之,此象胥直掌臣也。又象胥本主夷狄之使,亦兼掌中国之使,故下有大事诸侯之等也。

凡军旅会同,受国客币而宾礼之。谓诸侯以王有军旅之事,使臣奉币来问。

[疏]注“谓诸”至“来问”○释曰:言“诸侯以王有军旅之事,使臣奉币帛来问”者,正谓礼动不虚,以为相见之礼,以币致其君命,非谓别有币也。

凡作事,王之大事诸侯,次事卿,次事大夫,次事上士,下事庶子。作,使也。郑司农云:“王之大事诸侯,使诸侯执大事也。次事卿,使卿执其次事也。次事使大夫,次事使上士,下事使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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