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可以封邑者。物之,谓相其土地可以居民立邑。○相,息亮反。
[疏]注“物之”至“立邑”○释曰:按《小司徒》云“四井为邑”,据田中。千室之邑,据城。二者皆须其物色善恶,然后封民。
匡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法则,八法八则也,邦国之官府都鄙亦用焉。慝,奸伪之恶也。反侧犹背违法度也。《书》曰:“无反无侧,王道正直。”○慝,他得反。犹背,音佩。
[疏]“匡人”至“王命”○释曰:匡,正也。所以正人,故掌通达法则於天下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慝恶,使无敢反侧也。○注“法则”至“正直”○释曰:云“法则,八法八则”者,按《大宰》云:“八法治官府,八则治都鄙”,谓王朝官府及畿内都鄙。今云以法则匡正邦国而观其慝,即据诸侯下都鄙。外内虽殊,八法八则治官府都鄙即同,故治官府都鄙亦用焉。云“背违法度”者,则是违法则也。《书》者,《洪范》“皇极”之章。
掸人掌诵王志,道国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国而语之,道犹言也。以王之志与政事谕说诸侯,使不迷惑。○语,鱼据反。说,如字,刘尸锐反。
[疏]“掸人”至“语之”○释曰:“诵王志”者,在心为志,欲得使天下顺从,若掸取王之此志,又道国之政事,用此二事以巡国而语之,使不迷惑而向主。
使万民和说而正王面。面犹乡也。使民之心晓而正乡王。○说,音悦。乡,许亮反,下同。
[疏]“使万”至“王面”○释曰:以上二事向诸侯说之,使诸侯化民,而万民正向于王。
都司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庶子,卿大夫士之子。车马兵甲,备军发卒。
[疏]“都司”至“戒令”○释曰:此王都司马,故《序官》注:“都,王子弟所封及三公采地也。司马主其军赋。”故此云“掌都之士庶子”者,《官伯》注云:“士,适子。庶子,其支庶。”此都之士庶子亦然。云“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者,若王家有军事,徵兵于采地都鄙,则都司马以书致於士庶子,有此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士庶子受而依行之。
以国法掌其政学,政谓赋税也。学,修德学道。○政,音征,本亦作政,音下同。
[疏]注“政谓”至“学道”○释曰:云“政谓赋税”者,正谓军之赋税,无田税、泉税之等。知学是修德学道,此亦依国子而言,政知亦是修德学道也。
以听国司马。听者,受行其所徵为也。国司马,大司马之属皆是。
[疏]注“听者”至“皆是”○释曰:都司马所掌者,受大司马之法而戒令,令使都之士庶子,所有徵为皆取国之大司马之法。云“大司马之属皆是”者,经国司马不云大,则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皆得禀其戒令。
家司马亦如之。大夫家臣为司马者。《春秋传》曰“叔孙氏之司马鬷戾”。○鬷,子公反。戾,力计反。
[疏]注“大夫”至“鬷戾”○释曰:按《序官》云:“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马。”郑云:“家,卿大夫采地。正,犹听也。公司马,国司马也。卿大夫之采地,王不特置司马,各自使其家臣为司马,主其地之军赋,往听政於王之司马,其以王命来有事,则曰国司马。”若然,是卿之小都,大夫采地,皆家自置司马之明文。引《春秋》者,《左氏》昭二十五年,叔孙氏之司马鬷戾言其众曰:“若之何?”莫对。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国。”彼是诸侯卿家自置司马。此王之卿大夫之家亦自置,引诸侯家法者,自置是同,故得引以况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