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军礼同邦国。同,谓威其不协僣差者。军礼之别有五。○僣,于念反,沈创林反。差,初佳反,沈初宜反。
[疏]注“同谓”至“有五”○释曰:既云“同邦国”,则使诸侯邦国和同,故郑云“同谓威其不协僣差者”,使之和协不僣差。僣差,谓若《礼记·郊特牲》云“宫县、白牡、朱干、设钖”之类,皆是诸侯之僣礼也。
大师之礼,用众也;用其义勇。
[疏]注“用其义勇”○释曰:云“大师”者,谓天子六军,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出征之法用众。郑云“用其义勇”者,《论语》云:“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谓见君有危难,当致身授命以救君,是见义而为,故勇义兼言。若朋友推刃,是不义而勇。
大均之礼,恤众也;均其地政、地守、地职之赋,所以忧民。
[疏]注“均其”至“忧民”○释曰:此大均亦据邦国遍天下皆均之,故云大均。不患贫而患不均,不均则民患,故大均之礼,所以忧恤其众也。郑约《地官·均人》云“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彼注云:“政读为征,地征谓地守、地职之税也。地守,衡虞之属。地职,农圃之属。”若然,地征者,与下地守、地职为目也。此云“之赋”,即彼注“之税”,一也。此大均必在军礼者,谓诸侯赋税不均者,皆是诸侯僣滥无道,致有不均之事,当合众以均之,故在军礼也。
大田之礼,简众也;古者因田习兵,阅其车徒之数。○阅,音悦。
[疏]注“古者”至“之数”○释曰:此谓天子诸侯亲自四时田猎。简,阅也,谓阅其车徒之数也。云“古者因田习兵”者,案《书传》云:“战者,男子之事,因蒐狩以阅之。”阅之者串之。《大司马》田法引《论语》“不教民战,是谓弃之”,以证因田猎为习兵之事。云“阅其车徒”者,田猎之时,有车徒旗鼓甲兵之事,故云阅其车徒也。
大役之礼,任众也;筑宫邑,所以事民力强弱。
[疏]注“筑宫”至“强弱”○释曰:郑知有筑宫邑者,《诗》云“筑室百堵,西南其户”,是筑宫也。《诗》又云“筑城伊匹”,是筑邑也。其灵台、堤防之等,皆役民力,郑略之也。云“事民力强弱”者,《论语》云“为力不同科”,是事民力之强弱也。
大封之礼,合众也。正封疆沟涂之固,所以合聚其民。○疆,居良反。
[疏]注“正封”至“其民”○释曰:知大封为正封疆者,谓若诸侯相侵境界,民则随地迁移者,其民庶不得合聚,今以兵而正之,则其民合聚,故云“大封之礼,合众也”。郑兼言沟涂者,古境界皆有沟涂,而树之以为阻固,则《封人》云“为畿封而树之”者是也。
以嘉礼亲万民。嘉,善也。所以因人心所善者而为之制。嘉礼之别有六。
[疏]“以嘉礼亲万民”○释曰:馀四礼皆云“邦国”,独此云“万民”者,馀四礼万人所行者少,故举邦国而言;此嘉礼六者,万民所行者多,故举万人,其实上下通也。○注“嘉善”至“有六”○释曰:云“所以因人心所善者而为之制”者,案《礼运》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此嘉礼有饮食男女之等,皆是人心所善者,故设礼节以裁制之,即下经所云者皆是也。
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亲者,使之相亲。人君有食宗族饮酒之礼,所以亲之也。《文王世子》曰:“族食,世降一等。”《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不别,彼列反。
[疏]“以饮”至“兄弟”○释曰:此经云“饮食”,亦尊卑通有。下文别有飨燕,则经云饮者,非飨燕,是私饮酒法,其食可以通燕食俱有。以其下不别云食故也。○注“亲者”至“然也”○释曰:言“使之相亲”者,止谓与族人行饮食,即是相亲也。云“人君有食宗族饮酒之礼,所以亲之也”者,谓人君与族人行食礼并饮酒之礼,故并言之。“《文王世子》曰‘族食世降一等’”者,郑彼注云:“亲者稠,疏者稀。”假令亲兄弟岁四度,从父昆弟岁三度,从祖昆弟岁二度,族昆弟岁一度,是其一世降一等。云“《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者,子孙虽有氏族不同,皆系之以正姓,若鲁姓姬,子孙氏曰仲孙、叔孙、季孙之属,氏族虽异,同是姓姬,故云系之以姓而不别也。云“缀之以食而弗殊”者,谓继别为大宗者,与族人行食礼,相连缀,序以昭穆而不可殊异也。云“百世而昏姻不通”者,以系之以正姓,虽氏族异,昏姻不得通行也。云“周道然也”者,对殷道则不然,以其殷道氏族异则得昏姻也。引之者,证此经以饮食相亲之事。郑注引《文王世子》,据人君法;引《大传》,据大夫士法,则万民亦有此饮食之礼也。
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亲其恩,成其性。○冠,古乱反。
[疏]“以昏”至“男女”○释曰:此一节陈昏姻冠笄之事,上句直言昏冠,专据男而言,亦有姻笄,故下句兼言男女也。若然,则昏姻之礼,所以亲男女,使男女相亲,三十之男,二十之女,配为夫妻是也。冠笄之礼所以成男女,男二十而冠,女子许嫁十五而笄,不许亦二十而笄,皆责之以成人之礼也。○注“亲其恩,成其性”○释曰:案《昏义》,婿亲迎,御轮三周,是婿亲之。亲之也者,使之亲己,是亲其恩也。云“成其姓”者,《冠义》云:礼始於冠,既冠,责以为人父、为人子、为人臣之礼。又《内则》云:二十敦行孝弟。是成其性也。
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射礼,虽王,亦立宾主也。王之故旧朋友,为世子时,共在学者。天子亦有友诸侯之义。武王誓曰“我友邦冢君”是也。《司寇职》有议故之辟、议宾之辟。
[疏]“以宾”至“朋友”○释曰:言“以宾射之礼”者,谓若《射人》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五正,是宾射之侯也。以此宾射之礼者,谓行燕饮之礼,乃与之射,所以申欢乐之情,故云亲故旧朋友也。○注“射礼”至“之辟”○释曰:云“射礼,虽王,亦立宾主也”者,案《大射礼》,以大夫为宾主。案此云王以宾射之礼,既行燕饮之礼,明知王亦立宾主也。云“王之故旧朋友,为世子时共在学”者,若据即位为王以后,亦有以臣为朋友,不得云故旧。今云故旧朋友,明据未为王时。案《文王世子》,周公居摄,成王与伯禽在学,与学子同居。又《王制》有王大子,是为世子时共在学者也。云“天子亦有友诸侯之义”,即所引《泰誓》武王誓曰“我友邦冢君”,是天子有友诸侯之义。言此者,欲见经云朋友,亦含诸侯在其中。案《洛诰》周公谓成王云:“孺子其朋”,彼以成王以臣为朋友,则此朋友之中可以兼之矣。引《司寇职》“有议故之辟、议宾之辟”者,证诸侯为宾,及王之故旧,皆在议限,与此经故旧朋友并得为宾射相亲之事也。
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宾客,谓朝聘者。
[疏]注“宾客谓朝聘者”○释曰:此经飨燕并言,殊食於上者,食无献酢之法,故别言於上,与私饮同科。此飨燕,谓《大行人》云“上公三飨三燕,侯伯再飨再燕,子男一飨一燕”。飨,亨大牢以饮宾,献依命数,在庙行之。燕者,其牲狗,行一献四举旅,降脱屦,升坐,无筭爵,以醉为度,行之在寝。此谓朝宾若聘客,则皆一飨,其燕与时赐无数,是亲四方宾客也。
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兄弟,有共先王者。鲁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脤,上忍反。膰,音烦。
[疏]注“脤膰”至“归脤”○释曰:兄弟之国,谓同姓诸侯,若鲁、卫、晋、郑之等,凡受祭肉者,受鬼神之佑助,故以脤膰赐之,是亲之同福禄也。郑总云“脤膰,社稷宗庙之肉”。分而言之,则脤是社稷之肉,膰是宗庙之肉。是以成十三年:“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注云:“脤,宜社之肉也。盛以蜃器,故曰脤。”刘子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注云:“膰,祭肉。”又案《异义·左氏说》:“脤,社祭之肉,盛之以蜃,宗庙之肉名曰膰。”以此言之,则宗庙之肉曰膰,社稷之肉曰脤之验也。而《公羊》、《谷梁》皆云“生居俎上曰脤,熟居俎上曰膰”,非郑义耳。对文脤为社稷肉,膰为宗庙肉,其实宗庙、社稷器皆饰用蜃蛤,故《掌蜃》云“祭祀,共蜃器之蜃”,注云:“饰祭器。”是其祭器皆饰以蜃也。云“兄弟,有共先王者”,谓若鲁与周同承文王,郑与周同承厉王,如此之辈,与周同立庙,是共先王也。云“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者,石尚,天子之上士,故称名氏。言来者,自外之辞。归者,不反之称。是天子祭社,使来归脤。引之,证同姓有归脤之事。此文虽主兄弟之国,至於二王后及异姓有大功者,得与兄弟之国,同故僖九年夏,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注云:“胙,膰肉。”周礼以脤膰之礼亲弟兄之国,不以赐异姓。敬齐侯,比之宾客。又僖公二十四年,“宋成公如楚,还,入於郑。郑伯将享之,问礼於皇武子,对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丧拜焉。”是二王后及异姓有大功者,亦得脤膰之赐,是以《大行人》直言“归脤以交诸侯之福”。不辨同姓异姓,是亦容有非兄弟之国亦得脤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