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类比只能到此为止。在塔糖的重量表现中,铁代表两个物体共有的自然属性,即它们的重,而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上衣代表这两种物的超自然属性,即它们的价值,某种纯粹社会的东西。

一种商品例如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把自己的价值表现为一种与自己的物体和物体属性完全不同的东西,例如表现为与上衣相同的东西,因此,这个表现本身就说明其中隐藏着某种社会关系。等价形式却相反。等价形式恰恰在于:商品体例如上衣这个物本身就表现价值,因而天然就具有价值形式。当然,只是在商品麻布把商品上衣当作等价物的价值关系中,才是这样。(这种反思的规定是十分奇特的。例如,这个人所以是国王,只因为其他人作为臣民同他发生关系。反过来,他们所以认为自己是臣民,是因为他是国王。)但是,既然一物的属性不是由该物同他物的关系产生,而只是在这种关系中表现出来,因此上衣似乎天然具有等价形式,天然具有能与其他商品直接交换的属性,就象它天然具有重的属性或保暖的属性一样。从这里就产生了等价形式的谜的性质,这种性质只是在等价形式以货币这种完成的形态出现在政治经济学家的面前的时候,才为他的资产阶级的短浅的眼光所注意。这时他用不太耀眼的商品代替金银,并以一再满足的心情反复列举各种曾经充当过商品等价物的普通商品,企图以此来说明金银的神秘性质。他没有料到,最简单的价值表现,如20码麻布=1件上衣,就已经提出了等价形式的谜让人们去解决。

充当等价物的商品的物体总是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同时又总是某种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产品。因此,这种具体劳动就成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例如,如果上衣只当作抽象人类劳动72的实现,那末,在上衣内实际地实现的缝劳动就只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实现形式。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缝劳动的有用性不在于造了衣服,从而造了人,(原文套用了德国谚语《Kleider_machen_Leute》,直译是:“衣服造人”,转义是:人靠衣装。——译者注)而在于造了一种物体,使人们能看出它是价值,因而是与物化在麻布价值内的劳动毫无区别的那种劳动的凝结。要造这样一面反映价值的镜子,缝劳动本身就必须只是反映它作为人类劳动的这种抽象属性。

缝的形式同织的形式一样,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因此,二者都具有人类劳动的一般属性,因而在一定的情况下,比如在价值的生产上,就可以只从这个角度来考察。这并不神秘。但是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上事情却反过来了。例如,为了表明织不是在它作为织这个具体形式上,而是在它作为人类劳动这个一般属性上形成麻布的价值,我们就要把缝这种制造麻布的等价物的具体劳动,作为抽象人类劳动的可以捉摸的实现形式与织相对立。

可见,等价形式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这是对第一个特点的另一个说法,只要将使用价值“翻译”成具体劳动,将“价值”翻译成抽象劳动。

既然这种具体劳动,即缝,只是当作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表现,它也就具有与别种劳动即麻布中包含的劳动等同的形式,因而,尽管它同其他一切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样是私人劳动,但终究是直接社会形式上的劳动。正因为这样,它才表现在一种能与别种商品直接交换的产品上。可见,等价形式的第三个特点,就是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的形式,成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这一特点是造成等价形式之谜的主要原因。因为私人劳动只有转化成社会劳动,才能实现它所形成的价值,而这种转化过程并不是十分顺畅的。但(一般)等价物的私人劳动,却直接成为社会劳动。这样,就把等价物神秘化了。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一位伟大的研究家,等价形式的后两个特点就会更容易了解。这位研究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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