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施姓者,家居忠清里,六月雷雨后,小便树下。甫解,见有鸡爪尖面者蹲焉,大怖而返。夜即暴病,狂呼:“触犯雷神。”家人环跪求赦。病者曰:“治酒饮我,杀羊食我,我贷其命。”如其言,三日而愈。适有天师法官过杭,施姓与有旧,以其事告之。法官笑曰:“此雷部奴中奴也,小名阿三,惯倚势诈人酒食。如果雷神,其技量宁止此耶?”今长随中有称“三爷”、“四爷”者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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