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二二·四)九月,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而使黜官、薄祭。祭以特羊,殷以少牢,足以共祀,尽归其余邑,曰:“吾闻之:生于乱世,贵而能贫,民无求焉,可以后亡。敬共事君与二三子。生在敬戒,不在富也。”己巳,伯张卒。君子曰:“善戒。《诗》曰:‘慎尔侯度,用戒不虞’,郑子张其有焉。”

(传二二·五)冬,会于沙随,复锢栾氏也。栾盈犹在齐。晏子曰:“祸将作矣。齐将伐晋,不可以不惧。”

(传二二·六)楚观起有宠于令尹子南,未益禄而有马数十乘。楚人患之,王将讨焉。子南之子弃疾为王御士,王每见之,必泣。弃疾曰:“君三泣臣矣,敢问谁之罪也?”王曰:“令尹之不能,尔所知也。国将讨焉,尔其居乎?”对曰:“父戮子居,君焉用之?泄命重刑,臣亦不为。”王遂杀子南于朝,轘观起于四竟。子南之臣谓弃疾:“请徙子尸于朝。”曰:“君臣有礼,唯二三子。”三日,弃疾请尸。王许之。既葬,其徒曰:“行乎?”曰:“吾与杀吾父,行将焉入?”曰:“然则臣王乎?”曰:“弃父事雠,吾弗忍也。”遂缢而死。

(传二二·六)复使薳子冯为令尹,公子齮为司马,屈建为莫敖。有宠于薳子者八人,皆无禄而多马。他日朝,与申叔豫言,弗应而退。从之,入于人中。又从之,遂归。退朝,见之,曰:“子三困我于朝,吾惧,不敢不见。吾过,子姑告我,何疾我也?”对曰:“吾不免是惧,何敢告子?”曰:“何故?”对曰:“昔观起有宠于子南,子南得罪,观起车裂,何故不惧?”自御而归,不能当道。至,谓八人者曰:“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知我者如夫子则可;不然,请止。”辞八人者,而后王安之。

(传二二·七)十二月,郑游眅将归晋,未出竟,遭逆妻者,夺之,以馆于邑。丁巳,其夫攻子明,杀之,以其妻行。子展废良而立大叔,曰:“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茍。请舍子明之类。求亡妻者,使复其所。使游氏勿怨。”曰:“无昭恶也。”

襄公(经二三·一)二十有三年

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经二三·二)三月己巳,杞伯丐卒。

(经二三·三)夏,邾畀我来奔。

(经二三·四)葬杞孝公。

(经二三·五)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

(经二三·六)陈侯之弟黄自楚归于陈。

(经二三·七)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

(经二三·八)秋,齐侯伐卫,遂伐晋。

(经二三·九)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

(经二三·十)己卯,仲孙速卒。

(经二三·十一)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

(经二三·十二)晋人杀栾盈。

(经二三·十三)齐侯袭莒。

(传二三·一)二十三年,春,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平公不彻乐,非礼也。礼,为邻国阙。

(传二三·二)陈侯如楚,公子黄愬二庆于楚,楚人召之。使庆乐往,杀之。庆氏以陈叛。夏,屈建从陈侯围陈。陈人城,板队而杀人。役人相命,各杀其长,遂杀庆虎、庆寅。楚人纳公子黄。君子谓庆氏不义,不可肆也。故《书》曰:“惟命不于常。”

(传二三·三)晋将嫁女于吴,齐侯使析归父媵之,以藩载栾盈及其士,纳诸曲沃。栾盈夜见胥午而告之。对曰:“不可。天之所废,谁能兴之?子必不免。吾非爱死也,知不集也。”盈曰:“虽然,因子而死,吾无悔矣。我实不天,子无咎焉。”许诺。伏之而觞曲沃人,乐作,午言曰:“今也得栾孺子何如?”对曰:“得主而为之死,犹不死也。”皆叹,有泣者。爵行,又言。皆曰:“得主,何贰之有!”盈出,遍拜之。

(传二三·三)四月,栾盈帅曲沃之甲,因魏献子,以昼入绛。初,栾盈佐魏庄子于下军,献子私焉,故因之。赵氏以原、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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