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十四·三)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

(传十四·四)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见晏桓子,与之言鲁,乐。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怀于鲁矣。怀必贪,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一国谋之,何以不亡?”

(传十四·五)孟献子言于公曰:“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于是有庭实旅百;朝而献功,于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谋其不免也。诛而荐贿,则无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图之!”公说。

宣公(经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经十五·二)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经十五·三)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经十五·四)秦人伐晋。

(经十五·五)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经十五·六)秋,螽。

(经十五·七)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

(经十五·八)初税亩。

(经十五·九)冬,蝝生。

(经十五·十)饥。

(传十五·一)十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传十五·二)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陨,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

(传十五·二)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传十五·三)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将伐之。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后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虽多,何补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兹益罪也。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讨有罪,曰‘将待后,后有辞而讨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由之,故灭。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尽在狄矣。”晋侯从之。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传十五·四)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卒立召襄。

(传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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