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传十五·五)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传十五·六)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传十五·七)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郄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传十五·八)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传十五·九)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

(传十五·十)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传十五·十一)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文公(经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经十六·二)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经十六·三)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经十六·四)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经十六·五)毁泉台。

(经十六·六)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经十六·七)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传十六·一)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于阳谷。请盟,齐侯不肯,曰:“请俟君间。”

(传十六·二)夏,五月,公四不视朔,疾也。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传十六·三)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

(传十六·四)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群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蔿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

(传十六·四)自庐以往,振廪同食。次于句澨。使庐戢梨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扬窗。三宿而逸,曰:“庸师众,群蛮聚焉,不如复大师,且起王卒,合而后进。”师叔曰:“不可。姑又与之遇以骄之。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陉隰也。”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唯裨、儵、鱼人实逐之。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遂灭庸。

(传十六·五)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于是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鱹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寇。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

(传十六·五)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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