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经二一·一)二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经二一·二)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经二一·三)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经二一·四)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
(传二一·一)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夏,同伐王城。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王子颓及五大夫。郑伯享王于阙西辟,乐备。王与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原伯曰:“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五月,郑厉公卒。王巡虢守,虢公为王宫于玤,王与之酒泉。郑伯之享王也,王以后之鞶监予之。虢公请器,王予之爵。郑伯由是始恶于王。冬,王归自虢。
庄公(经二二·一)二十有二年
春,王正月,肆大眚。
(经二二·二)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经二二·三)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经二二·四)夏,五月。
(经二二·五)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
(经二二·六)冬,公如齐纳币。
(传二二·一)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传二二·一)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干,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庄公(经二三·一)二十有三年
春,公至自齐。(经二三·二)祭叔来聘。
(经二三·三)夏,公如齐观社。
(经二三·四)公至自齐。
(经二三·五)荆人来聘。
(经二三·六)公及齐侯遇于谷。
(经二三·七)萧叔朝公。
(经二三·八)秋,丹桓宫楹。
(经二三·九)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经二三·十)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传二三·一)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传二三·二)晋桓、庄之族偪,献公患之。士蔿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公曰:“尔试其事。”士蔿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
(传二三·三)秋,丹桓宫之楹。
庄公(经二四·一)二十有四年
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经二四·二)葬曹庄公。
(经二四·三)夏,公如齐逆女。
(经二四·四)秋,公至自齐。
(经二四·五)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经二四·六)戊寅,大夫宗妇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