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其于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

夏桀之时,厉山亡。秦始皇之时,三山亡。周显王三十二年,宋大丘社亡。汉昭帝之末,陈留昌邑社亡。京房《易传》曰:“山默然自移,天下兵乱,社稷亡也。”故会稽山阴琅邪中有怪山,世传本琅邪东武海中山也。时天夜,风雨晦冥,旦而见武山在焉。百姓怪之,因名曰怪山。时东武县山,亦一夕自亡去。识其形者,乃知其移来。今怪山下见有东武里,盖记山所自来,以为名也。又交州脆州山移至青州。凡山徙,皆不极之异也。此二事,未详其世。《尚书·金縢》曰:“山徙者,人君不用道士,贤者不兴。或禄去公室,赏罚不由君,私门成群,不救;当为易世变号。”说曰:“善言天者,必质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故天有四时,日月相推,寒暑迭代。其转运也,和而为雨,怒而为风,散而为露,乱而为雾,凝而为霜雪,立而为蚳<虫晃]?此天之常数也。人有四肢五脏,一觉一寐,呼吸吐纳,精气往来;流而为荣卫,彰而为气色,发而为声音。此亦人之常数也。若四时失运,寒暑乖违,则五纬盈缩,星辰错行,日月薄蚀,彗孛流飞,此天地之危诊也;寒暑不时,此天地之蒸否也;石立土踊,此天地之瘤赘也;山崩地陷,此天地之痈疽也;冲风暴雨,此天地之奔气也;雨泽不降,川渎涸竭,此天地之焦枯也。”

商纣之时,大龟生毛,兔生角。兵甲将兴之象也。

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岁有马化为狐。

晋献公二年,周惠王居于郑。郑人入王府,多脱化为蜮,射人。

周隐王二年四月,齐地暴长,长丈馀,高一尺五寸。京房《易妖》曰:“地四时暴长。占:春夏多吉,秋冬多凶。”厉阳之郡,一夕沦入地中而为水泽,今麻湖是也。不知何时。《运斗枢》曰:“邑之沦,阴吞阳,下相屠焉。”

周哀王八年,郑有一妇人,生四十子。其二十人为人,二十人死。其九年,晋有豕生人。吴赤乌七年,有妇人,一生三子。

周烈王六年,林碧阳君之御人,产二龙。

鲁庄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车伤足,丧屦。刘向以为近豕祸也。

鲁严公时,有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也。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斗。”

十一

鲁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其邑中也。”

十二

鲁定公元年,有九蛇绕柱。占以为九世庙不祀。乃立炀宫。

十三

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皆马祸也。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上无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十四

魏襄王十三年,有女子化为丈夫。与妻,生子。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阳,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十五

秦孝文王五年,游朐衍,有献五足牛。时秦世大用民力,天下叛之。京房《易传》曰:“兴繇役,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十六

秦始皇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凡十二人,见于临洮。乃作金人十二,以象之。

十七

汉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雨,龙现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京房《易传》曰:“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从井出。”

十八

汉文帝十二年,吴地有马生角,在耳前,上向。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寸。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吴不当举兵向上也。吴将反之变云。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

十九

文帝后元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

二十

汉景帝元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馀,生角。角有毛。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五行志》以为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敢举兵以向京师也。其后遂有七国之难。至晋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殆赵王伦篡乱之应也。

二十一

汉景帝三年,邯郸有狗与彘交。是时赵王悖乱,遂与六国反,外结匈奴以为援。《五行志》以为犬兵革失众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交於异类,以生害也。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二十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王戊不悟,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泗水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中。”燕王旦之谋反也,又有一乌一鹊,斗于燕宫中池上,乌堕池死。《五行志》以为楚、燕皆骨肉藩臣,骄恣而谋不义,俱有乌鹊斗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于宫,故一乌而水色者死;楚炕阳举兵,军师大败于野,故乌众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颛征劫杀,厥妖乌鹊斗。”

二十三

景帝十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献牛足上出背上者。刘向以为近牛祸。内则思虑霿乱,外则土功过制,故牛祸作。足而出于背,下奸上之象也。

二十四

汉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后二年秋,有卫太子事,自赵人江充起。

二十五

汉昭帝元凤元年九月,燕有黄鼠后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王往视之,鼠舞如故。王使吏以酒脯祠。鼠舞不休,一日一夜死。时燕王旦谋反,将死之象也。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二十六

昭帝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芜莱山南,汹汹有数千人声。民往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后,有白乌数千集其旁。宣帝中兴之瑞也。

二十七

昭帝时,上林苑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

二十八

昭帝时,昌邑王贺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至熹平中,省内冠狗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空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门。”

二十九

汉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辂铃中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元帝初元元年,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至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五行志》以为王氏之应。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又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呜,主不荣。”

三十

宣帝之世,燕、岱之间,有三男共取一妇,生四子。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乃致争讼。廷尉范延寿断之曰:“此非人类,当以禽兽,从母不从父也。请戮三男,以儿还母。”宣帝嗟叹曰:“事何必古。若此,则可谓当于理而餍人情也。”延寿盖见人事而知用刑矣,未知论人妖将来之验也。

三十一

汉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樛结,大如弹丸。至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三十二

元帝建昭五年,兖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吏伐断之。其夜,树复立故处。说曰:“凡枯断复起,皆废而复兴之象也。是世祖之应耳。”

三十三

汉成帝建始四年九月,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藁、柏叶。上民冢柏及榆树上为巢。桐柏为多。巢中无子,皆有干鼠矢数升。时议臣以为恐有炎水灾。鼠盗窃小虫,夜出昼匿。今正昼去穴而登木,象贱人将居贵显之占。桐柏,卫思后园所在也。其后赵后自微贱登至尊,与卫后同类。赵后终无子而为害。明年,有鸢焚巢杀子之象云。京房《易传》曰:“臣私禄罔干,厥妖鼠巢。”

三十四

成帝河平元年,长安男子石良、刘音相与同居。有如人状在其室中,击之,为狗,走出。去后,有数人披甲持弓弩至良家。良等格击,或死或伤,皆狗也。自二月至六月乃止。其于《洪范》,皆犬祸,言不从之咎也。

三十五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鸢焚其巢。男子孙通等,闻山中群鸟鸢鹊声,往视之,见巢燃,尽堕池中,有三鸢鷇烧死。树大四围,巢去地五丈五尺。《易》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后卒成易世之祸云。

三十六

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至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一丈一尺,七枚,皆死。灵帝熹平二年,东莱海出大鱼二枚,长八九丈,高二丈馀。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三十七

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枝如人头,眉目须皆具,亡发耳。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有材仆地,生枝如人形,身青黄色,面白,头有髭发,稍长大,凡长六寸一分。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其后有王莽之篡。

三十八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

三十九

成帝绥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雀,哺食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咎燕生雀,诸侯销。”又曰:“生非其类,子不嗣世。”

四十

汉哀帝建平三年,定襄有牡马生驹,三足,随群饮食。《五行志》以为:马,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

四十一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围一丈六尺,长十丈七尺。民断其本,长九尺余,皆枯。三月,树卒自立故处。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

四十二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未生二月前,儿啼腹中。及生,不举,葬之陌上。后三日,有人过,闻儿啼声,母因掘收养之。

四十三

哀帝建平四年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乃止。

四十四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曰:“阳变为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故后哀帝崩,平帝没,而王莽篡焉。

四十五

汉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既棺殓,积七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夫死父,曰:“年二十七,汝不当死。”太守谭以闻。说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厥妖人死复生。”其后王莽篡位。

四十六

汉平帝元始元年六月,长安有女子生儿,两头两颈,面俱相向,四臂共胸,俱前向,尻上有目,长二寸所。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政将变更。厥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两颈,下不一也;手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出;生非其类,霪乿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

四十七

汉章帝元和元年,代郡高柳乌生子,三足,大如鸡,色赤,头有角,长寸余。

四十八

汉桓帝即位,有大蛇见德阳殿上。洛阳市令淳于翼曰:“蛇有鳞,甲兵之象也。见于省中,将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象也。”乃弃官遁去。到延熹二年,诛大将军梁冀,捕治家属,扬兵京师也。

四十九

汉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是时梁太后摄政,梁冀专权,擅杀诛太尉李固、杜乔,天下冤之。其后梁氏诛灭。

五十

汉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腰步、龋齿笑。愁眉者,细而曲折。啼妆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折腰步者,足不在下体。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妻孙寿所为,京都翕然,诸夏效之。天戒若曰:“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哭;吏卒掣顿,折其腰脊,令髻邪倾;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到延熹二年,冀举宗合诛。

五十一

桓帝延熹五年,临沅县有牛生鸡,两头四足。

五十二

汉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估服,行至舍间,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是天子将欲失位,降在皂隶之谣也。其后天下大乱。古志有曰:“赤厄三七。”三七者,经二百一十载,当有外戚之篡,丹眉之妖。篡盗短祚,极于三六,当有飞龙之秀,兴复祖宗。又历三七,当复有黄首之妖,天下大乱矣。自高祖建业,至于平帝之末,二百一十年,而王莽篡。盖因母后之亲。十八年而山东贼樊子都等起,实丹其眉,故天下号曰“赤眉”。于是光武以兴祚,其名曰秀。至于灵帝中平元年而张角起,置三十六万,徒众数十万,皆是黄巾,故天下号曰:“黄巾贼”。至今道服由此而兴。初起于邺,会于真定,诳惑百姓曰:“苍天已死,黄天立。岁名甲子年,天下大吉。”起于邺者,天下始业也;会于真定也。小民相向跪拜趋信,荆扬尤甚。乃弃财产,流沉道路,死者无数。角等初以二月起兵,其冬十二月悉破。自光武中兴,至黄巾之起,未盈二百一十年,而天下大乱,汉祚废绝。方应三七之运。

五十三

灵帝建宁中,男子之衣,好为长服,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裾,而上甚短。是阳无下而阴无上,天下未欲平也。后遂大乱。

五十四

灵帝建宁三年春,河内有妇食夫,河南有夫食妇。夫妇阴阳二仪,有情之深者也。今反相食,阴阳相侵,岂特日月之眚哉。灵帝既没,天下大乱,君有妄诛之暴,臣有劫弑之逆,兵革相残,骨肉为雠,生民之祸极矣。故人妖为之先作。恨而不遭辛有、屠乘之论,以测其情也。

五十五

灵帝熹平二年六月,洛阳民讹言:虎贲寺东壁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内悉出,道路断绝。到中平元年二月,张角兄弟起兵冀州,自号“黄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和,将帅星布,吏士外属。因其疲餧,牵而胜之。

五十六

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皆高四尺许。其一株,宿昔暴长,长一丈馀,粗大一围,作胡人状,头目鬓须发俱具。其五年十月壬午,正殿侧有槐树,皆六七围,自拔倒竖,根上枝下。又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其于《洪范》,皆为木不曲直。

五十七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为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

五十八

灵帝光和二年,洛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共胸,俱前向。以为不祥,堕地弃之。自是之后,朝廷霿乱,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二头之象。后董卓戮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废天子,后复害之。汉元以来,祸莫逾此。

五十九

光和四年,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长九尺,服白衣。中黄门解步呵问:“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宫掖!”曰:“我,梁伯夏后。天使我为天子。”步欲前收之,因忽不见。

六十

光和七年,陈留济阳、长垣,济阴,东郡,冤句、离狐界中,路边生草,悉作人状,操持兵弩,牛马龙蛇鸟兽之形,白黑各如其色,羽毛、头目、足翅皆备,非但仿佛,像之尤纯。旧说曰:“近草妖也。”是岁有“黄巾贼”起,汉遂微弱。

六十一

灵帝中平元年,六月壬申,洛阳男子刘仓,居上西门外。妻生男,两头共身。至建安中,女子生男,亦两头共身。

六十二

中平三年八月中,怀陵上有万余雀,先极悲鸣,已因乱斗相杀,皆断头,悬着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夫陵者,高大之象也。雀者,爵也。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至灭亡也。”

六十三

汉时,京师宾婚嘉会,皆作魁<木垒],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木垒],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后,京师坏灭,户有兼尸虫而相食者。魁<木垒]、挽歌,斯之效乎?

六十四

灵帝之末,京师谣言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邙。”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蹑至尊,献帝未有爵号,为中常侍段珪等所执,公卿百僚,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还。

六十五

汉献帝初平中,长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敛月余,其母闻棺中有声,发之,遂生。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其后曹公由庶士起。

六十六

献帝建安七年,越巂有男子化为女子。时周群上言:“哀帝时亦有此变,将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献帝封山阳公。

六十七

建安初,荆州童谣曰:“八九年间始欲衰,至十三年无孑遗。”言自中兴以来,荆州独全,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至建安九年当始衰。始衰者,谓刘表妻死,诸将并零落也。十三年无孑遗者,表又当死,因以丧败也。是时华容有女子,忽啼呼曰:“将有大丧。”言语过差,县以为妖言,系狱。月余,忽于狱中哭曰:“刘荆州今日死。”华容去州数百里,即遣马里验视,而刘表果死。县乃出之。续又歌吟曰:“不意李立为贵人。”后无几,曹公平荆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贤为荆州刺史。

六十八

建安二十五年正月,魏武在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树而血出。又掘徙梨,根伤而血出。魏武恶之,遂寝疾,是月崩。是岁为魏文黄初元年。

六十九

魏黄初元年,未央宫中,有鹰生燕巢中,口爪俱赤。至青龙中,明帝为凌霄阁,始构,有鹊巢其上。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今兴起宫室,而鹊来巢,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

七十

魏齐王嘉平初,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

七十一

魏景初元年,有燕生巨鷇于卫国李盖家,形若鹰,吻似燕。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异,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其后宣帝起,诛曹爽,遂有魏室。

七十二

蜀景耀五年,宫中大树无故自折。谯周深忧之,无所与言,乃书柱曰:“众而大,期之会;具而授,若何复。”言曹者,大也。众而大,天下其当会也。具而授,如何复有立者乎?蜀既亡,咸以周言为验。

七十三

吴孙权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树二千株,石碑差动,吴城两门飞落。明年,权死。

七十四

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交址稗草化为稻。昔三苗将亡,五谷变种。此草妖也。其后亮废。

七十五

吴孙亮五凤二年五月,阳羡县离里山大石自立。是时,孙皓承废故之家,得复其位之应也。

七十六

吴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生,穿冢出。乌程孙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七十七

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盖上饶奢,下俭逼;上有余,下不足之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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