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在她带着人要来阉割我时爱上她的。

那是真正地爱上,我喜欢她不顾一切的劲头,非常霸道,非常匪气!

我们真正相爱了,没完没了的缠在一起,我不想用她的钱,虽然她的钱太多了,多到只是数字了。她从来不带钱包,兜里有两张卡,卡里有用不完的钱,可吃饭时,我从来不用她的钱,我喜欢当男人的感觉,气张颐使,非常霸气。

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晨钟暮鼓,一起写歌唱歌,不知天与地了,不知时光是往前走的。她还是那样瘦,做爱时却特别有激情,她真是一条蛇。

当青枝伏下脸来问我爱她多久时,我说,不知道。

她就抽了我一个耳光,然后问,不知道?

一辈子。

我说,一辈子行吗?不够,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她吃吃地笑着,然后吻下来,官人,她叫我,我前世是你的娘子,你如果负心,我就杀了你。

从认识青枝以后,她的话就充满了血腥味道,总之,BeiPan的结局就是让她杀掉。

好,我说,死在你手上,应该很快意。

她吻住我,是一条鱼,又粘又湿,她咬破了我的唇,腥的!

她的爸爸来找我,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衣冠楚楚,是我们城市里最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他说,你少打鬼主意。

我打什么鬼主意了?

我就这一个女儿,你少打她的主意,我的财产,一分不会给你,你不要破坏我的安排。青枝和我说过,她爸爸要把嫁给一个香港老板的儿子,然后他们一起联手,在我们城市中圈地,搞房地产。她说,如果她爸爸敢拿她交易,她就和我私奔。

好,私奔。我说,我就喜欢带着自己的女人私奔。

私奔这个词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在整个夏天结束之前,我们一直说着私奔。如果不是青枝的爸爸找人来砸我的乐器店,如果不是他说要黑了我,我们不会真的私奔的。我们喜欢在那些酒吧里唱歌,喜欢在广场上胡闹,然后让大妈们骂我们唱得太难听。

可我们真的私奔了。

许美静曾唱道:带我离开,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小镇。

在秋天的月黑风高夜,我们私奔了。当然要去北京,当北漂,然后成为一个最著名的歌手,红得不能再红,签字签到手都累得慌了。是的,我是这么想的,挣好多钱,然后养着青枝,让她不可能嫁给那个香港老板的儿子。

在火车上时,她一直赖着我,卧铺很小,她非要空着一个和我挤,然后让我给她唱歌。她说,我一唱歌,她就有高潮。

你怎么这么色啊,我说,你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她说,我主要任务就是密集地爱你,没完没了的爱你。

我亲着她,然后发誓,我一定要好好地爱她,一定要!

本来,青枝的卡里是带了钱的,我们到北京后不至于流落到街头,可是,她爸爸封了账号上的钱,我们一无所有了。我只有一把吉他,只有一个好嗓子,青枝,她说,她只有爱情。

在地铁里卖过唱,然后住到阴凉的地下室里,这个穿习惯了比利牛仔和用习惯了奢侈品的女孩子撒着娇说,和你在一起,住马路上都他妈浪漫。

我们吃过三块钱的鸡架,以为那就是改善了。

我们整个冬天炖着冬瓜吃,用来抵御寒冷和贫饥带来的恐慌。

开始吵架,是因为钱。

我把酒吧里唱歌挣来的钱交给她,在我生日那天,她用所有的钱给我买了一个zippo打火机。因为我一直向往得到一个zippo打火机,她买的,还是最贵的。

就是说,这一个月房租我无法交上。

就是说,我还要吃一个月的炖冬瓜。

我发了火,我说,你他妈会过日子吗?当惯了富家小姐吧?她愣愣地看着我,然后伸出胳膊让我看,她说,钱不够,我还抽了一罐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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