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通过电话得到的消息,让他把喝茶时所想的事全抛诸脑后。一封用大写字母写的信函在等着他,格兰特对这档事已经司空见惯。苏格兰场对于大写字母信函经验丰富,他拦计程车时,不觉莞尔一笑。人们总是用大写字母以表示信并非出自于他们之手!而他真诚地希望他们不要这么做。

在他拆开那封待拆之信前,在上面沾了些粉末以便采集指纹。他优雅地裁开信封口,用镊子钳着那封看来厚重但其实很轻的信,从中抽出一捆英格兰银行发行的5英镑银行券(BankNote,为当时中央银行发行的期票,可代替货币使用。——译者注)和半张便笺。便笺上写着,“埋了这个在队伍中被发现的人。”

五张5英镑,总共是25英镑。

格兰特坐下来,凝视着那叠银行券。他在苏格兰场待这么久以来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今晚伦敦某处有个十分关心死者的人愿意花25英镑让他安息在贫民墓地,而那名人士又不愿现身。这与格兰特的恐吓假设相符吗?这笔钱是用来买心安的吗?还是凶手因为迷信,不得不对被害者的尸体做些什么?格兰特不认为如此。从背后刺杀别人的人不会在意尸体最后的下场如何。凶手有个朋友——不管男女都有可能——今晚在伦敦。一个因关心而寄了25英镑的朋友。

格兰特把威廉斯找来,一起研究这个极为普通且廉价的白色信封和信封上突兀却平板的大写字体。

格兰特说:“你看出了什么?”

“是个男人,”威廉斯推测,“生平不太顺利,不习惯写字。干净,吸烟,易沮丧。”

“太棒了!”格兰特说:“威廉斯,你真是华生再世,你是个大功臣。”

威廉斯当然知道华生是何许人物——他11岁时就躲在乌斯特郡的粮仓里读福尔摩斯的《花斑带探案》,怕被禁止他看这本书的大人发现——他笑着说:“我想,您发现的一定远非如此,长官。”

但格兰特没有。“只除了他可能没法用受伤的手写信。

奇怪的是,他寄的竟是容易败露行踪的5英镑银行券。“他吹熄蜡烛,半张信笺上扑着粉末,但是他们没找到指纹。他唤一名警探来,要他把重要的信封及纸钞送去拍照检验指纹。打字的便笺则被送往笔迹鉴定专家处鉴定。

“现在银行都已经关门了,运气真差。急着回家吗,威廉斯?”

威廉斯一点儿也不急,他的妻子和孩子这个星期都在南部娘家。

格兰特说:“我们一起吃饭,顺便谈谈你对这桩队伍命案的看法。”

多年前,格兰特继承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遗产——如果他乐意的话,这一大笔钱足以让他提前退休过着闲暇无事的生活。然而,即便是常抱怨这是连狗都不如的日子,格兰特仍热衷于他的工作,他用这笔遗产脱离曾经拮据的窘境过着平顺、不虞匮乏的生活,并使某些窘迫的生活出现在未来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南方郊区有间杂货店,店里杂陈着各种闪亮如珠宝的小东西,因为这家店的存在,才会有这笔遗产,格兰特也才得以巧遇第一天出狱的假释犯。

格兰特有意放他走,格兰特欲给他一个洗新革面的机会。

全靠这笔遗产,格兰特才能成为劳伦特这种上流餐厅的常客,此外——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他还被餐厅领班礼遇成贵宾。全欧洲也只不过五个人被劳伦特餐厅领班视为贵宾,格兰特自然是受宠若惊。

马索在以绿金两色装潢的房间里看到他们,一脸纠结着痛苦哀愁的表情。他正烦恼着,因为他左侧没有任何空桌,除了那张位于角落需要吼叫才能交谈的位子。

他没有让他的贵宾看出他的困窘。因此,他烦恼,觉得过意不去。

格兰特二话不说地坐下。他饿极了,只要食物美味,他不介意坐在哪儿吃。除非桌子位于厨房上菜的门口,当然那里不会安排任何桌子。厨房门口有两扇屏风遮挡,那门摇摆不定,一直嘎吱作响奏着响板乐,随着门间或敞开阖上趋强又忽弱。

用完餐后,格兰特决定让威廉斯隔天早上带着信戳查访英格兰银行,由此追踪钞票是从哪里寄出来的。这应该不难,银行通常会配合。他们继续讨论这桩谋杀案。威廉斯觉得,这个事件起于帮派内哄。死者与所属的帮派之间有纠葛,知道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从怕事的善心伙伴那里取得枪,却永远没有机会使用。而这笔钱则是当晚那位神秘的善心伙伴给他的。合乎理论,但有一点被遗漏了。

“为什么他身上没有能够辨识身份的标签呢?”

“可能是,”威廉斯凭推理回答,“这是他们的作风,他们从不在身上留下任何可供辨识的标签。”

这不无可能。格兰特沉思半晌,反复琢磨他的话。上主菜前的小菜时,他在西海岸四年及在苏格兰场所培养出的敏锐的第六感让他警觉到,有人在望着他。他抑制住自己回过头去的冲动——他坐的位置背向大厅,几乎正对着出菜的门——谨慎地察看着镜子,但根本就没有人对他感兴趣。格兰特继续吃着,时不时朝镜子瞥上一眼。大厅自从他们到达后就没怎么来人,很容易关照到四周每个人的动静。透过镜子他只看到那些自顾白吃饭、喝酒或抽烟的人。格兰特直觉自己已经当了很久的靶心,这种持续但不知对方是谁的盯梢,令他不禁毛骨悚然。他扬起视线掠过威廉斯的头顶,瞧着遮蔽门的屏风,发现就在那儿,在两扇屏风开合的啪啦声中,有双眼睛正盯着他。即便是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那双眼还是盯着他,时隐时现。格兰特若无其事地继续用餐。过份好奇的侍者,他心想。也许是知道我是谁,想看看究竟是谁跟凶手沾得上边,格兰特一向对这些好奇的旁观者很有耐性,但眼下,在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抬眼望去,他发现躲在后面的那双眼睛是在窥视他。有点玩过火了。

他把目光笔直地回视过去,但那双眼的主人却装出一副不知道格兰特已经注意到他的样子,继续看着前方。时不时地,随着侍者在屏风前后进进出出,那双眼睛会消失一阵子,但总是会再次回到那里,鬼鬼祟祟地瞄着他。格兰特临时起意想看看这个对他有兴趣而且十分有意思的家伙。他告诉坐在离屏风不到一码远的威廉斯。“有个人在你后面的屏风里,似乎对我们很感兴趣。

等我的手指弹向你的右边,指着屏风,你尽可能做些什么,假装是个意外。“格兰特等侍者眼睛间歇性地再度瞄向他时,用中指和拇指擦出清脆的响声,威廉斯粗壮的手臂猛地一扫,屏风瞬间被揭开。然而,后面却空无一人,只有继续前后摆动的门,那人已经匆忙跑掉了。

当威廉斯为屏风事件致歉时,格兰特想着,好吧,算了,反正你又不能确定是哪双眼睛。他不再挂心这件事,继续吃完他的晚餐,和威廉斯一起回到苏格兰场,并期待信封上的指纹的照片已经准备好了。

照片还未送来。但“信实兄弟”在北伍德工厂有关领带的调查已经有了结果。

那系列去年托售的领带只有诺丁汉的分店卖出过一盒六条,他们还要求再订一次货。

“信实兄弟”将领带还了回来,说如果日后探长有用得上他们的地方请尽管吩咐。

“假如今天和昨天一样案情没有重要的突破,等你去银行办事的时候,我就到诺丁汉跑一趟。”格兰特说。

没多久,一名探员带着信封上的指纹照片进来,格兰特拿起桌上档案夹里的指纹照片——死者的指印和手枪上的指印。报告指出,银行券上除了污渍外什么都没有。格兰特和威廉斯警官亲自比对信封上的指纹照片。几个经手过这封信的人各持不同的意见。但清楚、完整而且毋庸置疑的是,这是右手大拇指的指纹,而这只大拇指与从死者口袋中发现那把枪上的指印相吻合。

“这和你的理论相吻合,是死者的朋友提供他这把枪。”格兰特说。

警官发出奇怪的噪音,继续看着指印。

“怎么会这样?这竟和小孩吃奶一样简单。”

警官挺直腰杆,难以置信地瞧着他的长官。“我发誓我没有喝太多,长官,这有可能是整个化验指纹系统出问题了。您瞧这里!”他拿着死者的指纹比对格兰特面前右下角一个不甚清晰的拇指指印。沉默半晌,在格兰特进一步比对指纹时,警官肩膀往前靠,半信半疑地想进一步证实他的高见。但是摆在他们眼前的事实已不容置疑,指纹是死者本人的。

格兰特本来以为是个单纯事件,一两分钟后竟得到令人震惊的事实。

“一般的信笺,难怪。”他漫不经心地说,而他旁观者的部分正嘲笑他竞像孩子一样瞬间就被惊异征服。“你的想法已经有结果了,威廉斯。借枪并寄钱给死者的人和死者是一伙的。因此,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假装成他的女房东、他太太或任何一个对他失踪的朋友有兴趣的人。”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我们要听听负责鉴定字迹的人对这张字条有什么话要说。”

字迹鉴定专家无法对格兰特已知或猜到的事作更多的补充。这么普通的纸张随便到哪个文具店或报章杂志店都能买到。字迹确定是男人的字,除非有嫌犯字迹的样本,他们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由他所写,但是目前他们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威廉斯离开苏格兰场回到他暂时独居的家中,想着这个星期过得多快,想着威廉斯太太即将从南部回来的样子,藉此纡解自己累坏的身心。格兰特还留在局里,试着施咒镇住那只邪恶的匕首,它此刻被摆在办公桌深绿色的皮革桌面上,一件优雅、慑人的玩意儿。这件几乎以恶意收场的案子与刀柄上纯洁无表情的圣像形成诡异的对比。

格兰特嘲讽地看着那尊圣像。蕾伊·麦克白小姐是怎么说的?你得感激这件案子闹得这么大。好吧,格兰特想,苏格兰场这桩案子对他来说比刀柄圣像更具神圣的意义。他的思绪飘向蕾伊·麦克白。今天晨报整版都是她前往美国的消息,报章杂志哀恸、讽刺、愤怒地指责英国经纪人竟让最优秀的音乐剧巨星离开自己的国家。

格兰特想,他该不该在她走之前再见她一面,问问她为什么听他形容那把匕首时面露惊讶之色?她跟犯罪扯不上边。他对她了如指掌——她住在郊区一幢小巧的双拼公寓,念的是公立学校,她的真名叫做罗丝·马克汉。他曾在“提箱案”中见过马克汉夫妇。她绝不可能在队伍命案中投下丝毫光芒。

她落落大方地请他到她更衣室喝茶,不然她大可故意把他引到外面去。也许动机真的很单纯。她的讶异也许仅止于对他对匕首的描述,和谋杀一事毫不相干。匕首不是什么稀世之物,很多人都见过甚至拥有类似的武器。另一方面,就算他再见蕾伊·麦克白小姐一面,结果也不会更令他满意。她就要到美国去了。

苦思不得其解,他再度将匕首锁在抽屉里,准备回家。他出了门,走到泰晤士河北岸河堤边,发现夜色格外美好,皎洁月光,冷冷的雾,于是决定步行回家。伦敦午夜的街道——比人潮汹涌的白天来得美多了——令他着迷。中午的伦敦让你看到她的娱乐性、丰富、多变和趣味,但在夜里,她展现的是她自己;深寂的夜里,你听得见她的呼吸声。

当他转入他住的那条路时,无意识地走上阶梯,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格兰特“闭上了眼睛”。他并不是困了,事实上这只是个比喻,他脑中的眼睛盯着对面角落路灯旁模糊的影像。谁这么晚了还不睡?无论是过街或向下走到街的另一边,他都迅速盘算着那个人影的距离,但他已经来不及改变方向了。他停下,不再理会那个游荡的人。他在转身要回家时又回头瞄了一眼,那个人还在,站在暗处的身影模糊几不可见。

他拿出钥匙开门时已经十二点多了,菲尔德太太还在等门。“有一位先生到这里找你,他没有多留,也没留口信。”

“这是多久前的事?”

菲尔德太太说在一个钟头前。她没看清楚,他站在外头的阶梯上。似乎很年轻。

“他没有说他是谁?”

没有,他拒绝透露姓名。

“好吧,”格兰特说:“你去睡吧。他如果再来的话,我来应门。”

她在走廊上迟疑着,“你不会对他做什么吧?”她关心地问道。“我不喜欢你跟那些看起来像无政府主义的家伙搞在一起。”

“别操心了,菲尔德太太,你今晚不会被炸死的。”

“我不是担心自己会被炸死,”她说:“我只是怕万一你躺在这里,流血过多而死却没人发现。你想想,等明天早上我进来看到这副景象,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格兰特大笑,“你尽管放宽心,绝不会有任何恐怖的事情发生的。除了那些纳粹德国佬,没人可以让我流半滴血,更何况这里的治安一向良好。”

她不再坚持。“你上床前该吃点东西,”她说,指指托盘里的食物。“我做了点英式番茄,牛肉是在唐姆津买的,腌得地道极了。”她道过晚安后出去,但不是往厨房去。

敲门声响起之前,格兰特听见菲尔德太太刚走到大门口,脑中还正寻思着那位访客,不知是基于大胆还是好奇,菲尔德太太居然主动去应门。不一会儿工夫,她推开客厅的门,说:“有一位年轻的先生想见你,先生。”在格兰特殷切的期盼下进来的是一位年约十九、二十的年轻人,高挑、黝黑、宽肩膀,但不算过于结实,足步稳如拳手。他进得门来,先向门后的死角鬼祟地瞄了一眼,站在房内离探长几码远的地方,用他裹在手套里的修长的手摘掉软帽。

“阁下就是格兰特探长?”他问。

格兰特指给他一张椅子,年轻人以完全非英式的优雅,从椅缘慢慢沉坐下去,紧抓着他的帽子,开始说话。

“我今晚在劳伦特看到你,当时我在小厨房里擦拭银器和一堆餐具。他们告诉我你是谁,我想了好久,决定把所有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很好,”格兰特说:“你是意大利人?”

“不,我是法国人。我叫乐高得·哈乌。”

“很好,有话直管说。”

“那个人被杀的那晚我在队伍里,那天我休假。我排在那个人后面好一阵子,他不小心踩了我一脚,后来我们聊了起来——谈的全是那出戏。我排外侧,他排靠墙边。

后来,有个男的过来跟他说话,插到我前面,那个人是新来的,不像我们其他的人已经排了好半天。他一直待到剧院开门队伍向前移动时才离开。他正为了什么事气愤不已。他们两个不是吵架——绝不是像我们平常那样吵架——但我想他们当时火气都很大。命案发生后,我就溜之大吉。我不想跟警察淌这浑水。但今晚我看到了你,你看起来这么温文儒雅,所以我下决心将事情经过说出来。““为什么不到苏格兰场去找我?”

“我不相信那些条子。他们是群饭桶。何况我在伦敦没有熟人。”

“那个人和死者说话时,把你推到后面去,当时谁排在你跟戏院墙壁中间?”

“一个穿黑色外套的女人。”

洛克莱太太。到目前为止,这个男孩所说全部属实。

“你可以能描述一下那个插队后又离开的人?”

“他不高,至少没我高,戴顶和我一样的帽子,颜色更深些,穿件和我同款式的外套。”他指指他合身有腰线的海军蓝外套——“也是褐色系的。他肤色很深,胡子修得干干净净,这里突出来。”他抚着自己引以为傲的颊和下颚骨。

“如果你再看到他会认得出来吗?”

“嗯,那当然。”

“你发誓?”

“什么意思?”

“你愿意发誓?”

“愿意。”

“那两个人为了什么起争执?”

“我不知道,没听到。我当时没有刻意去听,虽然我会说英文,但如果别人说得太快,我就听不懂了。我想是因为那个人向死者索取什么东西却没有得到。”

“为什么那人离队的时候,现场没有人注意到他?”

“因为当时警卫过来对着人群喊:‘让开!”’真是能说善道。探长拿出他的记事簿和铅笔,把铅笔搁在摊开的页面上递给这位访客。“你能不能画出你当时在队伍里的位置?并画出其他人,标明他们的位置。”

小伙子用他的左手扶着本子,以右手执笔,画出一张清晰流利的图表,没有意识到自己当下已经摆脱了原先对条子的不信赖,试着吐出所有拒绝透露的事。

格兰特望着他表情严肃、全神贯注的面孔,心中飞快地思索着。他说的是实话。

他曾在案发现场亲眼目睹那个男人倒地,因为害怕而逃跑,一直躲到脱离被外国警察仁慈对待的危险时才出现。而他见过凶手,并能再度指认他。这个案子总算有点头绪。

他取回小伙子还给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当他从图上抬起目光,看到那双棕色的眼睛正充满渴望地停驻在托盘里的食物上,他才想起乐高得可能是一下了班就直接赶过来见他。

“非常感谢你的合作,”他说:“你离开前,一起吃点宵夜吧。”

小伙子不好意思地婉拒,但还是被他说服一同享用唐姆津先生美味的腌牛肉。

乐高得滔滔不绝地谈着他住在法国第戎的家人——定期寄法文报纸给他的姐姐,喝了没有加味的葡萄酒后就对啤酒敬而远之的父亲,他在劳伦特的工作,以及对伦敦和英国的印象。格兰特终于把他送出清晨静默的黑夜,他转身站在阶梯上感激而诚恳地说:“很抱歉此前我隐瞒了一切,您能了解我的苦衷吗?逃离现场最初一直让我很痛苦,我竞不知道警察是这么温文儒雅的。”

格兰特不介意,友善地拍拍他的肩膀。锁上门,拿起话筒,电话接通后,他说:“我是格兰特探长,向所有的车站发布通告:‘缉捕:伦敦队伍命案嫌犯。左撇子,三十多岁,身材中等偏瘦,深色皮肤头发,脸颊和下颚骨突出,胡子刮得很干净。最后出现时身着褐色软帽和同色合体大衣。左手食指或大拇指上有最近受伤的伤口。’”

说罢,他上床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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