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下列的论着置于你们的保护之下。这篇作品是我对于宗教的意见。
希望你们能公正地想到:我一向极力主张人人有保持他的意见的权利,不管他的意见如何与我不同。凡是否认别人有这种权利的人,会使他自己成为现有意见的奴隶,因为他自己排除了改变意见的权利。
对付任何一种错误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理性。我一向未曾用过其它武器,我深信今后亦复如此。
你们的亲爱的朋友和公民同胞,
托马斯·潘恩
1794年1月27日于巴黎卢森堡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