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韦尔的《约翰逊传》和洛克哈特的《司各特传》被认为是传记文学的典范。在这个行当里,第三个显著成果要算是戈登夫人关于他父亲约翰·威尔逊的回忆录了。这本书写得是如此迷人而体贴,即使是那些对英国文学史上的那个时期关注甚少、所知也不多的读者,亦不免兴趣盎然。在上述那个时期,“顽固的克里斯多夫”和他的伙伴还只是按照“布莱克伍德【威廉·布莱克伍德(1776-1834),苏格兰出版人和编辑,创办了保守主义文学评论刊物《布莱克伍德杂志》。约翰·威尔逊就是以“克里斯多夫·诺斯”为笔名在这家杂志上发表他那些尖酸刻薄的文学评论。前文提到的“顽固的克里斯多夫”指的就是约翰·威尔逊。】的”设计图进行制作的过程中。

三部最伟大的举世闻名的传记,都出自苏格兰人之手,我认为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长期以来,对于所谓“苏格兰人的迟钝”的讥笑嘲讽已渐成时尚。然而,要不是苏格兰人在每一文学门类的天才表现,要不是我们极力嘲讽的这些人所作出的贡献,我们今天的文学该会有多么可怜。

在那个知识稀缺的年代里,约翰·威尔逊是最有趣的名人之一。他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即便在这个尖酸刻薄的年代,天才人物也会对他的名字脱帽致敬。他的多才多艺令人吃惊,以同等的资质和运气,他能够对付一场文学讨论会和一场斗鸡,一次神学辩论和一次钓鱼远征,一场历史或政治调查和一场群体斗殴。

大自然在他一副强有力的身体上又给了他一副强有力的头脑。他拥有的体格,能胜任他杰出的智力所暗示的任何行动。诸如一天之内步行七十英里这样令人难以置信的本领,对他来说不过是儿戏而已。因而,当印刷工大呼小叫的时候,他会把自己关在他那间令人叹为观止的书斋里,滔滔不绝地念诵原稿,直到印刷工忙不迭地大声喊叫“打住打住,够了!”一口气写上十三个小时,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他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在游戏的时候游戏,这也许就是他为何从来就不是一个迟钝男孩的原因之所在。

威尔逊似乎是个拖拖沓沓的家伙,他会把自己的任务拖延到最后的时刻。这是那些文学工作者的一个共同习惯——事实上,这种习惯得到了自古以来在此类事情上被视为权威人士的那些家伙的怂恿。林格尔伯格尤斯曾经对一位接受他指导的作家给出这样的忠告:

“告诉印刷工,”他说,“为你正打算写的一部作品做好准备,就算它八字还没一撇,也决不要为此而惊慌失措。在你宣布此事之后,你可以毫不费力地在自己的头脑里描绘出你的作品及其章节的整体构思,这之后再去写作各章的论点。我可以向你保证,用这种办法,你每天都能向印刷工提供原稿,比他们希望得到的还要多。不过,要记住,一旦开了头你就不能再萎靡不振了,直至你的作品完成。”

就其忠诚度来说,人类的钦佩赞美,决没有哪个实例比得上谢尔顿·麦肯齐【罗伯特·谢尔顿·麦肯齐(1809-1880),爱尔兰作家,后移居美国,著有《狄更斯传》等。】对威尔逊的天才的热爱。对麦肯齐,我们应当心存感激,为他所编辑的那本《夜晚的芬芳》。以这样的眼力、这样的天才、这样的学识、这样的热情编辑的这样一部作品,依我看,它必将像一座纪念碑一样历久不衰,不仅仅是对于威尔逊的纪念,也是对麦肯齐的天才的纪念。

我曾注意到有一个独异之处,可以辨识出许多《夜晚的芬芳》一书的敬慕者:他们很少费心去读任何别的东西。在《夜晚》一书中,他们能找到对每一种情绪需求的响应。这种情形和普劳特神父的爱好者颇为类似。奥雷尔医生则把自己的崇拜分给了老克里斯多夫·诺斯和水草山上的圣人。沉迷于这两者中的任何一者就够糟糕的了,一个人要是同时拥有对《夜晚的芬芳》和《古代英语诗歌遗粹》的强烈爱好,那他的病实在不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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