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正义的人已经在接连两次的交锋中击败了不正义的人,现在到了第三次交锋了。照奥林匹亚运动会的做法这次是呼求奥林匹亚的宙斯保佑的。请注意,我好象听到一个有智慧的人说过呢:除了有智慧的人而外,别的任何人的快乐都不是真实的纯净的,而只是快乐的一种影象呀!这次如果失败了,可就是最大最决定性的失败啦!
格:说得对。但还得请你解释一下。
苏:如果在我探求着的时候你肯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来解释。
格:你尽管问吧。
苏:那么请告诉我:我们不是说痛苦是快乐的对立面吗?
格:当然。
苏:没有一种既不觉得快乐也不觉得痛苦的状态吗?
格:有的。
苏:这不是这两者之间的一种状态,一种中间的,灵魂的两个方面都平静的状态吗?你的理解是不是这样?
格:是这样。
苏:你记不记得人们生病时说的话?
格:什么话?
苏:他们说,没有什么比健康更快乐的了,虽然他们在生病之前并不曾觉得那是最大的快乐。
格:我记得。
苏:你有没有听到过处于极端痛苦中的人说过?他们会说,没有什么比停止痛苦更快乐的了。是吧?
格:听到过。
苏:我想你一定注意到过,在许多诸如此类的情况下,人们在受到痛苦时会把免除和摆脱痛苦称赞为最高的快乐。这个最高的快乐并不是说的什么正面得到的享受。
格:是的。须知在这种情况下平静或许便成了快乐的或可爱的了。
苏:同样,当一个人停止快乐时,快乐的这种平静也会是痛苦的。
格:或许是的。
苏:因此,我们刚才说是两者之中间状态的平静有时也会是既痛苦也快乐。
格:看来是的。
苏:两者皆否的东西真能变成两者皆是吗?
格:我看不行。
苏:快乐和痛苦在心灵中产生都是一种运动。对吗?
格:对的。
苏:我们刚才不是说明了吗?既不痛苦也不快乐是一种心灵的平静,是两者的中间状态。是吗?
格:是的。
苏:因此,没有痛苦便是快乐,没有快乐便是痛苦,这种想法怎么可能正确呢?
格:决不可能正确。
苏:因此,和痛苦对比的快乐以及和快乐对比的痛苦都是平静,不是真实的快乐和痛苦,而只是似乎快乐或痛苦。这些快乐的影象和真正的快乐毫无关系,都只是一种欺骗。
格:无论怎么说,论证可以表明这一点。
苏:因此,请你看看不是痛苦之后的那种快乐,你就可以和仍然缠着你的下列这个想法真正一刀两断了:实质上,快乐就是痛苦的停止,痛苦就是快乐的停止。
格:你叫我往哪里看,你说的是哪种快乐?
苏:这种快乐多得很,尤其是跟嗅觉有联系的那种快乐,如果你高兴注意它们的话。这种快乐先没有痛苦,突然出现,一下子就很强烈;它们停止之后也不留下痛苦。
格:极是。
苏:因此,让我们别相信这种话了:脱离了痛苦就是真正的快乐,没有了快乐就是真正的痛苦。
格:是的,别相信这话。
苏:然而,通过身体传到心灵的那些所谓最大的快乐,大多数属于这一类,是某种意义上的脱离痛苦①。
①例如吃食的快乐有饥饿的痛苦在先。
格:是的。
苏:走在这类苦和乐前头的那些由于期待它们而产生的快乐和痛苦不也是这一类吗?
格:是这一类。
苏:那么你知道它们是什么样的,它们最象什么吗?
格:什么?
苏:你是不是认为自然有上、下、中三级?
格:是的。
苏:那么人自下升到中,他不会认为已经升到了上吗?当他站在中向下看他的来处时,他不会因为从未看见过真正的上而认为自己已经在上了吗?
格:我想他不能有别的什么想法。
苏:假设他再向下降,他会认为自己是在向下,他的想法不是对的吗?
格:当然对的。
苏:他之所以发生这一切情况,不都是因为他没有关于真正的上、中、下的经验吗?
格:显然是的。
苏:那么,没有经验过真实的人,他们对快乐、痛苦及这两者之中间状态的看法应该是不正确的,正如他们对许多别的事物的看法不正确那样。因此,当他们遭遇到痛苦时,他们就会认为自己处于痛苦之中,认为他们的痛苦是真实的。他们会深信,从痛苦转变到中间状态就能带来满足和快乐。而事实上,由于没有经验过真正的快乐,他们是错误地对比了痛苦和无痛苦。正如一个从未见过白色的人把灰色和黑色相比那样。你认为这种现象值得奇怪吗?
格:不,我不觉得奇怪。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我倒反而会很觉奇怪的。
苏:让我们再象下面这样来思考这个问题吧。饥渴等等不是身体常态的一种空缺吗?
格:当然是的。
苏:无知和无智不也是心灵常态的一种空缺吗?
格:的确是的。
苏:吃了饭学了知识,身体和心灵的空缺不就充实了吗?
格:当然就充实了。
苏:充实以比较不实在的东西和充实以比较实在的东西,这两种充实哪一种是比较真实的充实?
格:显然是后一种。
苏:一类事物如饭、肉、饮料,总的说是食物。另一类事物是真实意见、知识、理性和一切美德的东西。这两类事物你认为哪一类比较地更具有纯粹的实在呢?换句话说,一种紧密连接着永远不变不灭的真实的,自身具有这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种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和另一种事物,一种永远变化着的可灭的自身具有这一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一种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这两种事物你认为哪一种更具有纯粹的实在呢?
格:永远不变的那种事物比较地实在得多。
苏:永恒不变的事物,其实在性是不是超过其可知性呢?
格:绝对不。
苏:真实性呢?
格:也不。
苏:比较地不真实也就比较地不实在吗?
格:必然的。
苏:因此总的说,保证身体需要的那一类事物是不如保证心灵需要的那一类事物真实和实在的。
格:差得多呢!
苏:那么,身体本身你是不是认为同样不如心灵本身真实和实在呢?
格:我认为是的。
苏:那么,用以充实的东西和受到充实的东西愈是实在,充实的实在性不也愈大吗?
格:当然是的。
苏:因此,如果我们得到了适合于自然的东西的充实,我们就感到快乐的话,那么,受到充实的东西和用以充实的东西愈是实在,我们所感到的快乐也就愈是真实;反之,如果比较地缺少实在,我们也就比较地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充实满足,也就比较地不能感受到可靠的真实的快乐。
格:这是毫无疑义的。
苏:因此,那些没有智慧和美德经验的人,只知聚在一起寻欢作乐,终身往返于我们所比喻的中下两级之间,从未再向上攀登,看见和到达真正的最高一级境界,或为任何实在所满足,或体验到过任何可靠的纯粹的快乐。他们头向下眼睛看着宴席,就象牲畜俯首牧场只知吃草,雌雄交配一样。须知,他们想用这些不实在的东西满足心灵的那个不实在的无法满足的部分是完全徒劳的。由于不能满足,他们还象牲畜用犄角和蹄爪互相踢打顶撞一样地用铁的武器互相残杀。
格:苏格拉底啊,你描述众人的生活完全象发布神谕呀。
苏:因此,这种人的快乐之中岂不必然地混什着痛苦,因而不过是真快乐的影子和画像而已?在两相比照下快乐表面上好象很强烈,并且在愚人们的心中引起疯狂的欲望,促使他们为之争斗,有如斯特锡霍洛斯所说,英雄们在特洛亚为海伦的幻影①而厮杀一样。都是由于不知真实。是这样吗?
①斯特锡霍洛斯传说,真正的海伦留在埃及,只有她的幻影被带到了特洛亚。
格:事情一定是这样的。
苏:关于激情部分你以为怎样?不必定是同样的情况吗?
要是一个人不假思考不顾理性地追求荣誉、胜利或意气,那么他的爱荣誉爱胜利和意气的满足便能导致嫉妒、强制和愤慨。不是吗?
格:在这种场合必不可免地发生同样的情况。
苏: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作出结论:如果爱利和爱胜的欲望遵循知识和推理的引导,只选择和追求智慧所指向的快乐,那么它们所得到的快乐就会是它们所能得到的快乐中最真的快乐;并且,由于受到真所引导,因而也是它们自己固有的快乐,如果任何事物的最善都可以被说成最是自己的话。我们可以这么说吗?
格:的确最是自己固有的。
苏:因此,如果作为整体的心灵遵循其爱智部分的引导,内部没有纷争,那么,每个部分就会是正义的,在其它各方面起自己作用的同时,享受着它自己特有的快乐,享受着最善的和各自范围内最真的快乐。
格:绝对是的。
苏:如果是在其它两个部分之一的引导之下,它就不能得到自己固有的快乐,就会迫使另两部分追求不是它们自己的一种假快乐。
格:是的。
苏:离开哲学和推理最远的那种部分造成的这个效果不是会最显著吗?
格:正是。
苏:离理论最远的不就是离法律和秩序最远的吗?
格:显然是的。
苏:我们不是看出了:离法律和秩序最远的是爱的欲望和僭主暴君的欲望吗?
格:正是。
苏:王者的有秩序的欲望最近,是吗?
格:是的。
苏:因此,我认为僭主暴君离真正的固有的快乐最远,王者离它最近。
格:必然的。
苏:因此僭主暴君过的是最不快乐的生活,王者过的是最快乐的生活。
格:必定无疑的。
苏:那么,你知道僭主的生活比王者的生活不快乐多少吗?
格:你告诉我,我就知道了。
苏:快乐看来有三类,一类真,两类假。僭主在远离法律和推理方面超过了两类假快乐,被某种奴役的雇佣的快乐包围着。其卑劣程度不易表达,除非这样或许……
格:怎样?
苏:僭主远在寡头派之下第三级,因为中间还隔着个民主派。
格:是的。
苏:如果我们前面的话不错,那么他所享有的快乐就不过是快乐的一种幻像,其真实性还远在那种幻像之下第三级呢。不是吗?
格:是这样。
苏:又,寡头派还在王者之下第三级呢,如果我们假定贵族派和王者是一回事的话。
格:是在下面第三级。
苏:因此僭主距离真正的快乐的间隔是三乘三得九,如果用数字来表示的话。
格:这是显而易见的。
苏:因此僭主快乐的幻像据长度测定所得的数字如所看到的是个平面数。
格:完全是的。
苏:但是,一经平方再立方,其间拉开的差距变得怎样,是很清楚的。
格:对于一个算术家来说这是很清楚的。
苏: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要想表示王者和僭主在真快乐方面的差距,他在做完三次方计算之后会发现,王者的生活比僭主的生活快乐729倍,反过来说僭主的生活比王者的生活痛苦729倍。
格:这是一个神奇的算法,可以表明在快乐和痛苦方面正义者和不正义者之间差距之大的。
苏:此外,这还是一个适合于人的生活的正确的数,既然日、夜、月、年适合人的生活①。
①这话准确的涵义不清楚。但是毕达哥拉斯派的费洛劳斯主张:一年有364(12)个白天,大概也有同样数目的夜晚;364(12)×2=729。费洛劳斯还相信一个有729个月的“大年”。柏拉图不一定完全顶真,但是这种数字公式对于他象对于许多希腊人一样永远具有一定的魅力。
格:当然是。
苏:既然善的正义的人在快乐方面超过恶的不正义的人如此之多,那么在礼貌、生活的美和道德方面不是要超过无数吗?
格:真的,会超过无数的。
苏:很好。现在我们的论证已经进行到这里了。让我们再一次回到引起我们讨论并使我们一直讨论到这里的那个说法上去吧。这个说法是:“不正义对于一个行为完全不正义却有正义之名的人是有利的。”是这么说的吗?
格:是这么说的。
苏:既然我们已经就行为正义和行为不正义各自的效果取得了一致的看法,那么,现在让我们来跟这一说法的提出者讨论讨论吧。
格:怎么讨论呢?
苏:让我们在讨论中塑造一个人心灵的塑像,让这一说法的提出者可以清楚地从中看到这一说法的涵义。
格:什么样的塑像?
苏:一种如古代传说中所说的生来具有多种天性的塑像,象克迈拉或斯库拉或克尔贝洛斯①或其它被说成有多种形体长在一起的怪物那样的。
①克迈拉XιμαC′ρα为一狮头羊身蛇尾怪物,能喷火。见荷马史诗《伊里亚特》vi179—182;柏拉图《费德罗》篇229D。斯库拉EGH′AAη为一海怪。见史诗《奥德赛》xii85以下。克尔贝洛斯KD′ρβJρB,为守卫地府的狗,蛇尾,有三头,一说有五十个头。见赫西俄德《神谱》311—31──
格:是有这种传说的。
苏:请设想一只很复杂的多头的兽类。它长有狂野之兽的头,也有温驯之兽的头。头还可以随意变换随意长出来。
格:造这么一个塑像是一件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办得到的事情呀。不过,既然言语是一种比蜡还更容易随意塑造的材料,我们就假定怪兽的像已经塑成这样了吧。
苏:然后再塑造一个狮形的像和一个人形的像,并且将第一个像塑造得最大,狮像作为第二个造得第二大。
格:这更容易,说一句话就成了。
苏:然后再将三象合而为一,就如在某种怪物身上长在一起那样。
格:造好了。
苏:然后再给这一联合体造一人形的外壳,让别人的眼睛看不到里面的任何东西,似乎这纯粹是一个人的像。
格:也造好了。
苏:于是,让我们对提出“行事不正义对行事者有利,行事正义对行事者不利”这一主张的人说:他这等于在主张:放纵和加强多头怪兽和狮精以及一切狮性,却让人忍饥受渴,直到人变得十分虚弱,以致那两个可以对人为所欲为而无须顾忌,这样对人是有利的。或者说,他这等于在主张:人不应该企图调解两个精怪之间的纠纷使它们和睦相处,而应当任其相互吞并残杀而同归于尽。
格:赞成不正义正是这个意思。
苏:反之,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主张:我们的一切行动言论应当是为了让我们内部的人性能够完全主宰整个的人,管好那个多头的怪兽,象一个农夫栽培浇灌驯化的禾苗而铲锄野草一样。他还要把狮性变成自己的盟友,一视同仁地照顾好大家的利益,使各个成分之间和睦相处,从而促进它们生长。是这样吗?
格:是的,这正是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的意思。
苏: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结论都是: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是对的,主张不正义有利说的人是错的。因为,无论考虑到的是快乐、荣誉还是利益,主张正义有利说的人论证是对的,而反对者则是没有理由的,对自己所反对的东西是没有真知的。
格:我想完全是这样。
苏:那么,我们是不是要用和蔼的态度去说服我们的论敌?因为他不是故意要犯错误呀。我们要用下述这样的话来问他:“亲爱的朋友,我们应该说,法律和习惯认定是美的或丑的东西已经被算作美的和丑的,不也是根据下述同一理由吗:
所谓美好的和可敬的事物乃是那些能使我们天性中兽性部分受制于人性部分(或可更确切地说受制于神性部分)的事物,而丑恶和卑下的事物乃是那些使我们天性中的温驯部分受奴役于野性部分的事物?”我们是不是要这样问他呢?他会表示赞同吗?
格:如果他听我的劝告,他是能被说服的。
苏:如果一个人照这种说法不正义地接受金钱,如果他在得到金钱的同时使自己最善的部分受到了最恶部分的奴役,这对他能有什么好处呢?换言之,如果有人把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卖给一个严厉而邪恶的主人为奴,不管他得到了多么高的身价,是不会有人说这对他是有利的。是吗?如果一个人忍心让自己最神圣的部分受奴役于最不神圣的最可憎的部分的话,这不是一宗可悲的受贿,一件后果比厄里芙勒为了一副项链出卖自己丈夫生命①更可怕的事吗?
①安菲拉俄斯的妻子接受了玻琉尼克斯的贿赂,派丈夫参加了七将攻忒拜的送命的征战。
格:如果我可以代他回答的话,我要说这是非常可怕的。
苏:放纵经常受到谴责,你不认为也是由于它给了我们内部的多形怪兽以太多的自由吗?
格:显然是的。
苏:固执和暴躁受到谴责,不是因为它使我们内部的狮性或龙性的力量增加和强壮到了太高的程度吗?
格:肯定是的。
苏:同样,奢侈和柔弱受到谴责,不是因为它们使狮性减少削弱直至它变成懒散和懦弱吗?
格:当然是的。
苏:当一个人使自己的狮性,即激情,受制于暴民般的怪兽野性,并为了钱财和无法控制的兽欲之故,迫使狮子从小就学着忍受各种侮辱,结果长大成了一只猴子而不是一只狮子。这时人们不是要谴责这个人谄媚卑鄙吗?
格:的确。
苏:手工技艺受人贱视,你说这是为什么?我们不是只有回答说,那是因为一个人的最善部分天生的虚弱,不能管理控制好内部的许多野兽,而只能为它们服务,学习如何去讨好它们吗?
格:看来是这样。
苏:因此,我们所以说这种人应当成为一个最优秀的人物(也就是说,一个自己内部有神圣管理的人)的奴隶,其目的不是为了使他可以得到与一个最优秀人物相同的管理吗?我们这样主张并不是因为,我们认为奴隶应当(象色拉叙马霍斯看待被统治者的,)接受对自己有害的管理或统治,而是因为,受神圣的智慧者的统治对于大家都是比较善的。当然,智慧和控制管理最好来自自身内部,否则就必须从外部强加。为的是让大家可以在同一指导下成为朋友成为平等者。
对吗?
格:确实对的。
苏:也很明白,制订法律作为诚邦所有公民的盟友,其意图就在这里。我们管教儿童,直到我们已经在他们身上确立了所谓的宪法管理时,才放他们自由。直到我们已经靠我们自己心灵里的最善部分帮助,在他们心灵里培养出了最善部分来,并使之成为儿童心灵的护卫者和统治者时,我们才让它自由。——我们这样做的目的也就在这里。
格:是的,这是很明白的。
苏:那么,格劳孔,我们有什么方法可用来论证:做一个不正义的自我放纵的人,或者做任何卑劣的事情获得更多的金钱和权力而使自己变得更坏的人,是有利的呢?
格:无法论证。
苏:一个人做了坏事没被发现因而逃避了惩罚对他能有什么益处呢?他逃避了惩罚不是只有变得更坏吗?如果他被捉住受了惩罚,他的兽性部分不就平服了驯化了吗?他的人性部分不就被释放了自由了吗?他的整个心灵不就在确立其最善部分的天性时,获得了节制和正义(与智慧一起),从而达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状态吗?虽然人的身体在得到了力和美(和健康结合在一起的)时,也能达到一种可贵的状态,但心灵的这种状态是比身体的这种状态更为可贵得多的,就象心灵比身体可贵得多一样。是吗?
格:极是。
苏:因此有理智的人会毕生为此目标而尽一切努力;他首先会重视那些能在他心灵中培养起这种品质的学问而贱视别的。是吗?
格:显然是的。
苏:其次,在身体的习惯和锻炼方面他不仅不会听任自己贪图无理性的野蛮的快乐,把生活的志趣放在这个方面,甚至也不会把身体的健康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把寻求强壮、健康或美的方法放在首要的地位,除非因为这些事情有益于自制精神。他会被发现是在时刻为自己心灵的和谐而协调自己的身体。
格:如果他要成为一个真正的音乐家,他是必定可以的。
苏:在追求财富上他不会同样注意和谐和秩序的原则吗?
他会被众人的恭维捧得忘乎所以并敛聚大量财富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害处吗?
格:我想,他不会的。
苏:他会倾向于注视自己心灵里的宪法,守卫着它,不让这里因财富的过多或不足而引起任何的纷乱。他会因此根据这一原则尽可能地或补充一点或散去一点自己的财富,以保持正常。
格:确实是的。
苏:在荣誉上,他遵循如下的同一原则:荣誉凡能使他人格更善的,他就高高兴兴地接受。荣誉若是有可能破坏他已确立起来的习惯的,无论公私方面,他都避开它。
格:如果他最关心的是这个,那么他是不会愿意参与政治的。
苏:说真的,在合意的城邦里他是一定愿意参加政治的。
但是在他出身的城邦里他是不会愿意的,除非出现奇迹。
格:我知道合意的城邦你是指的我们在理论中建立起来的那个城邦,那个理想中的城邦。但是我想这种城邦在地球上是找不到的。
苏:或许天上建有它的一个原型,让凡是希望看见它的人能看到自己在那里定居下来。至于它是现在存在还是将来才能存在,都没关系。反正他只有在这种城邦里才能参加政治,而不能在别的任何国家里参加。
格:好象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