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已经习惯于从感官里把我的精神摆脱出来,我又正好看出关于物体性的东西有很少是我们认识得准确的,关于人的精神有更多的东西是我们认识的,关于上帝本身我们认识的还要更多,这样,我现在把我的思维从考虑可感觉或可想像的东西上转到考虑完全脱离物质、纯粹精神的东西上去就毫无困难了。

关于人的精神,既然它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一个没有长宽厚的广延性、没有一点物体性的东西,那么我的这个观念当然比任何物体性的东西的观念都要无比地清楚。而且当我考虑到我怀疑,也就是说我是一个不完全的、依存于别人的东西的时候,在我心里就十分清楚明白地出现一个完全的、不依存于别人的存在体的观念,也就是上帝的观念;单就这个观念之存在于我心里,或者具有这个观念的我是存在的,我就得出上帝是存在的而我的存在在我的生命的每一时刻都完全依存于他这样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如此地明显,以致我不认为有什么能比这件事更明确、更可靠地为人的精神所认识的了。因此我觉得我已经发现了一条道路,顺着这条道路我们就能从深思真实的上帝(在上帝里边包含着科学和智慧的全部宝藏)走到认识宇宙间的其他事物。

因为,首先,我看出他绝对不能骗我,因为凡是欺骗都含有某种不完满性;而且即使能够骗人好像标志着什么机智和能力,不过,想要骗人却无疑地证明是一种缺陷或恶意。因此在上帝里边不可能有欺骗。

其次,我体验到在我自己的心里有某一种判断能力,这种能力和我所具有的其他一切东西一样,无疑是我从上帝那里接受过来的;而且,因为他不想骗我,所以他肯定没有给我那样的一种判断能力,让我在正当使用它的时候总是弄错①。因此我认为假如不是从这里得出我永远不会弄错这样的结论的话,那么对这个真理②就再没有可怀疑的了;因为,如果凡是我所有的都是来自上帝的,如果他没有给我弄错的能力③,那么就应该说,我决不应该弄错。真地,当我单单想到上帝时④,我在心里并没发现什么错或假的原因;可是,后来⑤,当我回到我自己身上来的时候,经验告诉我,我还是会犯无数错误的,而在仔细⑥追寻这些错误的原因时,我注意到在我的思维中不仅出现一个实在的、肯定的上帝观念,或者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同时,姑且这样说,也出现一个否定的、“无”的观念,也就是说,与各种类型的完满性完全相反的观念;而我好像就是介乎上帝与无之间的,也就是说,我被放在至上存在体和非有在体之间,这使得我,就我是由一个至上存在体产生的而言,在我心里实在说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引导我到错误上去;但是,如果我把我看成是以某种方式分享了无或非存在体,也就是说,由于我自己并不是至上存在体⑦,我处于一种无限缺陷的状态中,因此我不必奇怪我是会弄错的。

①法文第二版:“其次,我从我自己的经验认识到,在我心里有某一种判断的功能,或分辨真、假的功能,这种功能我无疑地是从上帝那里接受过来的,和在我心里的以及凡是我所有的东西都是从上帝那里接受过来的一样;而且因为他不可能想要骗我,那么肯定他没有把那样的功能给我,让我在正当使用它的时候总是弄错。”——译者

②“这个真理”,法文第二版是:“关于这一点”。

③“能力”,法文第二版是“任何功能”。

④法文第二版:“当我把我单单看做是来自上帝,当我完全转向他”。

⑤“后来”,法文第二版是“紧接着”。

⑥“仔细”,法文第二版缺。

⑦法文第二版里下面还有一句:“并且我缺少很多东西”。

这样一来,我认识到,错误,就其作为错误而言,并不取决于上帝的什么实在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缺陷,从而对于犯错误来说,我不需要有上帝专门为这个目的而给我什么能力①,而是我所以有时弄错是由于上帝给了我去分辨真和假的能力对我来说并不是无限的。

①“能力”,法文第二版是“功能”。

虽然如此,我还不完全满足;因为,错误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否定,也就是说,不是单纯的缺陷或者缺少我不应该有的什么完满性,而是缺少我似乎应该具有的什么认识。而且,在考虑上帝的性质时,我认为,如果说他给了我某种不完满的,也就是说,缺少什么必不可少的完满性的功能的话,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工匠越是精巧熟练,从他的手里做出来的活计就越是完满无缺的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可以想像由一切事物的至高无上的创造者所产生的东西,有哪一种在其各个部分上不是完满、完全精巧的呢?①当然,毫无疑问,上帝没有能把我创造得永远不能弄错;同时的确他也总是愿意要最好的东西。那么弄错比不弄错对于我更有好处吗?②

①法文第二版:“那么由宇宙的这个至高无上的创造者所创造的东西有什么在其名个部分上不是完满、完全精巧的呢?”

②法文第二版:“那么我能够弄错比我不能够弄错是一件更好的事吗?”

仔细考虑一下之后,我首先想到的是,我的智慧理解不了①为什么上帝做了他所做的事,这我倒也不必奇怪;同样,我也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的存在,因为我通过经验也许看到其他许多东西而不能理解上帝为什么以及怎样产生了它们②。因为,既然已经知道了我的本性是极其软弱,极其有限的,而相反,上帝的本性是广大无垠、深不可测、无限的,我再也用不着费事就看出他的潜能里有无穷无尽的东西,这些东西的原因超出了我精神的认识能力。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让我相信:人们习惯于从目的里追溯出来的所有这一类原因都不能用于物理的或自然的东西上去;因为,去探求和打算发现上帝的那些深不可测的目的,我觉得那简直是狂妄已极的事。

①法文第二版:“我理解不了”。

②法文第二版:“而且也不应该因此而怀疑他的存在,因为我通过经验也许看到其他许多东西存在,虽然我不能够理解上帝为什么以及怎样做成了它们。”

再说,我还想到,当人们探求上帝的作品是否完满时,不应该单独拿一个造物①孤立起来看,而应该总地把所有的造物都合起来看。因为,如果它是独一无二的②,它也许能有什么理由好像是十分不完满的;可是,如果把它看成是这个宇宙整体的一部分,它在它的本性上就是非常完满的③。而且,自从我故意怀疑一切事物以来,虽然我仅仅肯定地认识了我的存在和上帝的存在,可是自从我认出了上帝的无限潜能以来,我就不能否认他也产生了其他很多东西,或者至少它能够产生那些东西,因而我也不能否认我存在并且被放在世界里,作为一切存在的东西的整体的一个部分。在这以后,更进一步看看我,并且考虑一下哪些是我的错误(只有这些错误才证明我不完满),我发现这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即由于我心里的认识能力④和选择能力②或由于我的自由意志⑤,也就是说,由于我的理智,同时也由于我的意志。因为单由理智,我对任何东西都既不加以肯定,也不加以否定,我仅仅是领会我所能领会的东西的观念,这些观念是我能够加以肯定或否定的。可是在把理智这样地加以严格观察之后,可以说,在它里边决找不到什么错误,只按照“错误”这个词的本身意义来说。而且,虽然在世界上也许有无穷无尽的东西在我的理智里边我没有任何观念,却不能因此就说它缺少这些观念,好像欠了它的本性什么东西似的,而仅仅是它没有那些观念;因为,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证明上帝本来应该给我比他已经给我的那些认识功能更大、更广一些的认识功能;并且不管我把它想成是多么精巧熟练的工匠,我也不应该因此就认为他本来应该把他可以放到几个作品里的完满性全部放到每一个作品里。我也不能埋怨上帝没有给我一个相当广泛、相当完满的自由意志或意志,因为事实上我体验出这个自由意志或意志是非常大、非常广的,什么界限都限制不住它。而且我觉得在这里很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心里的其他一切东西里,没有一个能再比它更大、更完满的了。因为,举例来说,如果我考虑在我心里的领会功能,我认为它是很狭小,很有限的,而同时,我给我提供另外一个功能的观念,这个观念要广阔得多,甚至是无限的;仅仅从我能给我提供其观念这一事实,我就毫无困难地认识到这个观念是属于上帝本性的。如果我用同样方式检查记忆,或者想象,或者别的什么功能⑥,我找不出任何一种能力在我之内⑦不是非常小,不是有限的,而在上帝之内不是广大无垠,不是无限的。我体验到,在我之内只有意志⑦是大到我领会不到会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它更大,比它更广的了。这使我认识到,我之所以带有上帝的形象和上帝的相似性的,主要是意志。因为,虽然意志在上帝之内比在我之内要大得无法比拟,不论是在认识和能力方面(因为认识和能力在意志里结合到一起使意志⑧更有力量,更有实效),或者是在事物方面(因为意志无限地扩展到更多的东西上),如果我把意志形式地、恰如其份地对它本身加以考虑的话,那么我就觉得它就不是更大。因为它仅仅在于我们对同一件事能做或不能做(也就是说,肯定它或否定它,追从它或逃避它),或者不如说,它仅仅在于为了确认或否认、追从或逃避理智向我们提供的东西,我们做得就好象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外在的力量驱使我们似的。因为,为了能够自由,我没有必要在相反的两个东西之间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上抱无所谓的态度;而是,我越是倾向于这一个(无论是由于我明显地认识在那里有善和真,或者由于上帝是这样地支配了我的思想内部),我选择得就越自由,并且采取了这一个;而且,上帝的恩宠和自然的知识当然不是减少我的自由,而是增加和加强了我的自由。因此,当我由于没有任何理由迫使我倾向于这一边而不倾向于那一边时,我所感觉到的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不过是最低程度的自由。

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与其说是在意志里表现出一种完满性,不如说是在知识里表现出一种缺陷;因为,如果我总是清清楚楚地认识什么是真,什么是善,我就决不会费事去掂算我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判断和什么样的选择了,这样我就会完全自由,决不会抱无所谓的态度。

①即“东西”。基督教把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认为是上帝创造的,因此也叫“造物”。

②法文第二版:“如果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③法文第二版:“它们仍然是非常完满的。”

④“能力”,法文第二版是“功能”。——译者⑤“自由意志”法文是“自由裁决”(librearbirre,或francarbitre)。

⑥法文第二版:“或者在我之内别的什么功能,我找不出任何一种”。

⑦法文第二版:“只有意志或者只有自由意志的自由”。

⑧法文第二版:“认识和能力同意志结合起来,并且使意志”。

从所有这些,我认识到,我错误的原因既不是意志的能力本身(它是我从上帝那里接受过来的),因为它本性是非常广泛、非常完满的;也不是理解的能力或领会的能力,因为,既然我用上帝所给我的这个能力来领会,那么毫无疑问,凡是我所领会的,我都是实事求是地去领会,我不可能由于这个原故弄错。那么我的错误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这里产生的,即,既然意志比理智大得多、广得多,而我却没有把意志加以同样的限制,反而把它扩展到我所理解不到的东西上去,意志对这些东西既然是无所谓的,于是我就很容易陷于迷惘,并且把恶的当成善的,或者把假的当成真的来选取了。①这就使我弄错并且犯了罪。

①法文第二版:“并且把假的当成真的、把恶的当成善的来选取了。”

举例来说,过去这几天我检查了是否有什么东西在世界上存在①,并且认识到仅仅由于我检查了这一问题,因而显然我自己是存在的,于是我就不得不做这样的判断,即我领会得如此清楚的一件事是真的,不是由于什么外部的原因强迫我这样做,而仅仅是因为在我的理智里边的一个巨大的清楚性,随之而来的就是在我的意志里边有一个强烈的倾向性;并且我越是觉得不那么无所谓,我就越是自由地去相信。相反,目前我不仅知道由于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什么东西因而我存在,而且在我心里出现某一种关于物体性的本性的观念,这使我怀疑在我之内的这个在思维着的本性,或者不如说,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②是否与这个物体性的本性不同,或者是否二者是一个东西。我现在假定我还不认识有任何理由使我相信后一种而不相信前一种。因此对于否认它或肯定它,或者甚至不去加以任何判断,我都完全无所谓。

①法文第二版:“真地存在”。

②法文第二版:“我是我自己”。

而且这种无所谓不仅扩展到理智绝对认识不到的东西上去,而且一般也扩展到(当意志考虑到这些东西时)理智不能完全清楚地发现所有这些东西的程度。因为,不管使我倾向于当我判断什么事情时我所采取的猜测的可能性有多大,单是这一认识的理由(即这些不过是一些猜测,而不是可靠的、无可置疑的),就足以给我机会去做出相反的判断。这几天我充份体验到,当我把我以前当作非常真确的一切事物都假定是假的,光是从这里我就看出了我们所以对这些事物采取某种怀疑的态度。

可是,如果我对我没有领会得足够清楚、明白的事情不去判断,那么显然是我把这一点使用得很好①,而且我没有弄错。可是如果我决定去否定它或肯定它,那么我就不再②是像我应该做的那样去使用我的自由意志了;如果我肯定了不是真的东西,那么显然我是弄错了。即使我判断对了,这也不过是碰巧罢了,我仍然难免弄错,难免不正确地使用我的自由意志。因为,自然的光明告诉我们,理智的认识永远必须先于意志的决定。构成错误的形式就在于不正确地使用自由意志上的这种缺陷上。我说,缺陷在于运用(因为运用是我来运用),而不在于我从上帝接受过来的能力③,也不在于从上帝来的运用。因为,我当然没有任何理由埋怨上帝没有给我一个比我从他那里得来的那个智慧更有才能的④智慧,或比那个自然的光明更大⑤的自然的光明,因为事实上⑥不理解无穷无尽的⑦事物,这是有限的理智的本性,是一个天生就是有限的本性。但是我有一切理由感谢他,因为他从来没有欠过我什么,却在我之中给了我少量的完满性,我决没抱不正确的情绪,设想他不该把他所没有给我的其他完满性取消了或不给我。我也没有理由埋怨他给了我一个比理智更广大的意志,因为意志只在于一件事,并且它的主体就像是不可分似的⑧,它的本性看来是这样的,不管从它身上拿掉了什么都会把它毁灭。而且,当然,它扩展得越广,我就越要感谢把它给了我的那个人的好心。最后,我也不应该埋怨上帝助长我做成这个意志的行为,也就是说我弄错了的那些判断,因为这些行为既然是取决于上帝的,所以就是完全真实的、绝对善良的;在某种意义上,我能够做成这些行为比我不能做成这些行为,在我的本性上有着更多的完满性。至于缺陷(错误和犯罪的形式的理由就在于缺陷),它不需要上帝方面的什么助长,因为它不是一个东西,也不是一个存在体,而且因为假如把它连系到上帝上去,把上帝当做它的原因,那么它就不能叫做缺陷,而应该叫做否定,按照学院所给的这两个词的意义来说。

①“显然是我把这一点使用得很好”,法文第二版是:“显然我是做对了”。

②“再”,法文第二版缺。

③“能力”,法文第二版是“功能”。

④“更有才能的”,法文第二版是“更广泛的”。

⑤“更大”,法文第二版是:“更完满”。

⑥“事实上”,法文第二版缺。

⑦“无穷无尽的”,法文第二版是“许多”。

⑧法文第二版:“并且就像在于一个不可分割的东西一样”。

因为事实上,假如说上帝并没有给我自由让我对于在他没有在我的理智里放进一种清楚、明白的认识的某些事物上去下判断或者不去下判断,这也不是在上帝方面的一种不完满,而无疑地是在我方面的不完满,是我没有使用好这个自由,因为是我在我领会得不清楚和糊里糊涂的一些事物上卤莽地下了判断。

可是,我看得出,虽然我一直是自由的,并且具有少量的认识,也就是说,上帝在把一种清楚、明白的智慧给了我的理智,使我对于一切事物用不着我加以丝毫考虑时,或者他仅仅把我在领会得不清楚、不明白时永远不去对任何事物下判断这样的一个决心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使我永远忘不了它,那么他本来是很容易使我决不弄错的。而且我看出来,只要我把我自己看成是独一无二的,就好像世界上只有我自己似的,如果上帝把我造成为永远不弄错,那么我就会比我现在完满得多。可是我不能因此就否认在某种意义上,宇宙的某几个部分难免错误比一切部分都错误①,会有更大的完满性。而且上帝在把我投入世界中时,如果②没有想把我放在最高贵、最完满的东西的行列里去,我也没有任何权利去埋怨。甚至我有理由满意:如果他没有给我由于我前面说过的第一个办法而不犯错误的能力(这种能力③取决于我对于我所能够考虑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清楚、明白的认识),他至少在我的能力里边留下了另外一种办法,那就是下定决心在我没有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以前无论如何不去下判断。因为,虽然我看到在我的本性中④的这种缺陷,即我不能不断地把我的精神连到一个同一的思想上,可是我仍然由于一种专心一致的并且时常是反复的沉思,能够把它强烈地印到我的记忆中,使我每次在需要它的时候不能不想起它,并且由于这种办法能够得到不致犯错误的习惯。而且,由于人的最大的、主要的完满性就在于此,我认为⑤我从这个“沉思”里获益不浅,因为我发现了虚假和错误⑥的原因。

①法文第二版:“比其他部分犯错误,比如果它们都犯错误”。

②“如果”,法文第二版缺。

③“能力”,法文第二版是“完满性”。

④“看到在我的本性中”,法文第二版是“体验到在我之中”。

⑤“我认为”,法文第二版是“我认为今天”。

⑥法文第二版“错误和虚假”。

而且当然,除了我所解释①的那个原因以外不能还有其他原因了。因为每当我把我的意志限制在我的认识的范围之内,让它除了理智给它清楚、明白地提供出来的那些事物之外,不对任何事物下判断,这样我就不致于弄错;因为凡是我领会得清楚、明白的,都毫无疑问地是实在的、肯定的东西②,从而它不能是从无中生出来的,而是必然有上帝作为它的作者。上帝,我说,他既然是至上完满的,就决不能是错误的原因;因此一定要断言:像这样一种领会或者像这样一个判断是真实的。

①“我所解释的”,法文第二版是“我刚才所解释的”。

②“实在的、肯定的东西”,法文第二版是“什么东西”。

此外,今天我不但知道了必须避免什么才能不致犯错误,而且也知道了我必须做什么才能认识真理。因为,如果我把我的注意力充份地放在凡是我领会得完满的事物上,如果我把这些事物从其余的、我所理解①得糊里糊涂的事物中分别出来,我当然就会认识真理。这就是我今后将要认真加以注意的。

①“理解”,法文第二版是“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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