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他出生在什么等级的人家,不论开始的时候是进入哪一种社交场合,他都是朴朴实实不露锋芒的。但愿上帝保佑,别让他在社交场合中太出色了!所有那些乍看起来是很优秀的品质,他是没有的,他也不希望有那种品质。别人如何说法,他是毫不在乎的,因此不为他们的偏见所左右;在别人不了解他以前,他也不管别人是不是尊重他。同别人见面的时候,他的态度既不羞怯也不傲慢,而是自自然然和真真实实的;他既不感到拘束,也不会做出一付装模作样的样子;他在大庭广众之中,同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完全是一样的。他是不是因此就会变得很粗卤、自大和看不起人呢?恰恰相反;既然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他不轻视别人,他同他们相处在一起的时候怎么会小看他们呢?他之所以不喜欢学他们的样子而宁愿保持他原来的样子,是因为他并不认为他们比他高明,但是他也不会对他们表示一种毫不在意的态度,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这种态度。如果说他不懂得一套外表的礼节的话,他却懂得人对人的关心。他是不忍心看见人家遭受痛苦的,他决不假情假意地把自己的位子让给另外一个人,但是,如果他看见另一个人受到了人们的忽视,而且在他看来那个人的确因大家的忽视而感到十分难过,这时候,他就会出自一片好心地把他的位子让给那个人;因为,我的学生认为,与其看见别人迫不得已地站在那里,还不如自己站起来把位子让给他,反而舒服一些。
从大体上说,尽管爱弥儿是不把别人估计得很高的,但他对他们丝毫不表示轻蔑,因为他对他们是很同情和关心的。当他不能够使他们领会真正的善的时候,他就让他们保持他们所喜欢的口头的善,以免他们丧失了这种善而陷于更坏的境地。因此,他既不同他们争论,也不对他们进行辩驳;他不讨好什么人,也不拍谁的马屁;他在表示他的看法的同时,他也不压制别人的看法,因为他爱自由甚于爱一切,而坦率就是自由的最好的表现形式之一。
他很少说话,因为他并不希望引起人家对他的注意;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要说就只说有意义的事情,否则,他又为什么要说呢?爱弥儿教养有素,所以决不会成为一个碎嘴子。我们之所以唠唠叨叨说个不停,推其原因,或者是由于我在后面即将谈到的自命不凡的心理,或者是由于对鸡毛蒜皮的事情也斤斤计较,愚蠢地以为别人也同我们一样地把这些事情看得很重要。一个人如果对事情有足够的了解,从而能恰如其分地对它们作出估计,是决不会说过多的话的;因为他能够同时判断别人是不是会注意地听他,是不是对他所说的话感到兴趣。一般地说,知识少的人,讲话讲得特别多;知识多的人,讲话反而讲得很少。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无知的人总以为他所知道的事情是很重要,应该见人就讲。但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是不轻易炫耀他肚子里的学问的,他可以讲很多的东西,但他认为还有许多的东西是他讲不好的,所以他就闭着嘴巴不讲。
爱弥儿不仅不对别人的礼貌抱抵触的态度,反而自己顺着他们的礼貌去做,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显示他好象是懂得那些规矩,也不是为了假装一付斯文的样子,相反地,他是害怕引起别人的注目,害怕别人看出他与众不同;因为,只有在别人不注意他的时候,他才感到舒服。
尽管他已经踏入了社交场合,他对其中的作法还是绝对地一无所知的,但是他并不因此就感到害羞和胆怯;他之所以躲在别人的后头,其原因绝不是由于他感到侷促,而是由于他要好好地观察他们,就不能让他们看见他。别人对他抱怎样的看法,他是不介意的;别人的嘲笑,他是一点也不害怕的。因此,他能够经常保持平静的心灵和清楚的头脑,不至于因为不必要的顾虑而弄得自己不安。不管别人是不是注意他,他始终是尽他的力量去做;同时,由于他可以时时刻刻聚精会神地观察别人,因此,他能够洞若观火地看出他们的那些做法的意义;这一点,是那些受俗见愚弄的人办不到的。我们可以说,他之所以能够很快地懂得他们的做法,恰恰是因为他对那些做法根本不以为然的缘故。
你不要错看了他的风度,你不能把他的风度拿来同那些纨袴子弟的风度相比。他的表情泰然自若而不妄自尊大,他的态度从容而不傲慢。粗暴的样子是做奴隶的人才有的,独立自主的人是一点也不矫揉做作的。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哪一个心灵高尚的人把他的高尚显露于言表的;装模作样的神气是心地邪恶和空虚的人才有的,因为他们除了这种神气以外,就没有其他的东西可显示的。我曾经在一本书中看到,有一天,有一个外国人走到著名的舞蹈家马塞耳的客厅里,马塞耳便问他是哪一国的人,“我是英国人,”那个外国人回答道。“你是英国人!”马塞耳又说道,“你来自那公民可以参与国家大事,公民是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岛国吗?不,先生,看你这低着头、目光羞怯和举措不安的样子,说明你只不过是一个在名义上称作选民的奴隶而已。”
我不知道这些话是否可以表明他对一个人的性格和外表之间的真正的关系了解得很清楚。至于我这个没有舞蹈大师那样体面的人,看法正好相反。我要说:“这个英国人并不是一位吹牛拍马的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个吹牛拍马的人是低着头和举措不安的;在一个舞蹈家的客厅中显得很羞怯的人,到了众议院就不见得是这个样子了。”毫无疑问,这位马塞耳先生把他本国的同胞个个都视为罗马人了。
当我们爱别人的时候,我们也希望别人爱我们。爱弥儿爱他的同伴,他也希望他的同伴爱他。此外,由于一个更重要的理由,他还想讨取妇女们的欢心;他的年龄、他的品德和他的目的,这一切都在促使他产生这个愿望。我之所以说到他的品德,是因为他的品德在这方面将起很大的作用;有性格的人才是真正尊重妇女的人,他们不象别人那样鹦鹉学舌似地说一大堆献殷勤的风流话,但他们具有一股出自内心的十分真实和温存的热情。在一个青年妇女的身边,即使混杂着千百个酒色之徒,我也能够把那个同他们站在一起的有品德和自制能力的人认出来。既然爱弥儿一方面是怀着这样火热的一颗心,另一方面又具有那么坚强的抵抗欲念的理智,我们想一想他将有怎样的表现!为了接近她们,我相信他有时候将感到害羞和不安的;但是,这种不安的样子绝不会惹得她们不喜欢,心术不坏的女人十之八九也觉得这种样子很可爱,而且会想办法使他更加具有这种样子的。此外,他那热情的表现也将随对方的身分的不同而有显著的改变的。他对已婚的女人就表现得十分稳重和尊敬,他对未婚的女子便比较活泼和温柔。他决不会忘记他所寻求的目标,他所注意的始终是那些同他的目标相象的人。
再没有哪一个人能够比爱弥儿更得体地按照自然的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的秩序而对人表示其尊敬了;不过,他始终是先按自然的秩序而后按社会的秩序去尊敬人的;他对一个比他年长的平民,比对一个跟他同年的官员更尊敬。作为社交场合中的年轻人之一,他始终是极其谦虚的,其原因不是由于想在表面上做得谦卑,而是由于他具有一种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然的情感。他不象那些假装聪明的年轻人一样做出一付傲慢无礼和通晓世事的样子;这些年轻人为了取悦同伴,谈起话来声音比聪明有识的人谈话的声音还高,而且在老年人讲话的时候往往插嘴进去,打断他们的话头;路易十五曾经问一个年老的绅士是喜欢他那个时代还是喜欢现在这个时代,那个老年人回答道:“陛下,我年轻的时候要处处尊重老年人,而现在我到了老年,又要处处尊重年轻人了。”在爱弥儿看来,他并不认为这个年老的绅士回答的话是说得对的。
他具有一颗对人体贴入微的心,但是他从来没有被一般的俗见所左右过,尽管他乐于使别人感到高兴,而别人是不是对他表示器重,他是毫不介意的。因此,我们可以说,他对人是一片真情而不只是彬彬有礼,他决不会盛气凌人和装模作样;你对他关怀一次,比对他说千百句恭维话更能打动他的心。由于同样的理由,他也注意他的仪表和举止,他甚至还可能讲究一下他的服饰,其原因不是想装作一个高雅的人,而是在于使他的仪表更加可爱;他不需要穿一身锦绣,他决不让华丽的服装损害他的风度。
大家可以看到,所有这些是用不着我教他的,这完全是他幼年时候所受到的教育的结果。人们给社会的风尚涂上一层浓厚的神秘的色彩,好象一个人即使到了应该懂得这些风尚的年岁,也不能自然而然地懂得似的,好象在一个诚实的心中是不存在有这些风尚的基本法则似的!真正的礼貌表现在对人的善意:怀着善意的人,是不难于表达他对人的礼貌的;只有那些不怀善意的人才要在外表上强作礼貌的样子。
“习俗的礼貌的最大的坏处是,它告诉人们一个不实际按照它奉为圭臬的道德去做的方法。要是在教育我们的时候,启发了我们的人道和善意的精神,我们对人就会有礼貌的,或者说,我们是用不着做作礼貌的样子的。
“虽说我们没有那种表现温文尔雅的礼貌,但我们有表现诚实的人和公民的礼貌,我们是用不着玩弄虚假的。
“为了得到人家的喜欢,是用不着那样地矫揉做作,只要我们为人善良就行了;对于别人的弱点,我们用不着说一番假话去敷衍,只要我们采取宽容的态度就行了。无论什么人,只要我们用这种办法去对待他,就既不会使他感到骄傲,也不会使他趋于腐败;他将感激我们的这种做法,并从而变得比以前更好的。”
我想,如果某一种教育能够产生杜克洛先生在他这一段文章中所要求的礼貌的话,那就是我从开头到现在所一贯主张的这种教育了。
我认为,采用这样不同的教育方法,爱弥儿将培养成一个跟世人完全两样的人,但愿上帝保佑他永远不要跟世人一个样子!不过,他虽然跟别人有所不同,但他绝不会引起人家的讨厌和取笑:不同的地方也许是很显著的,然而是不会使别人感到不快的。如果你高兴的话,你可以把爱弥儿看作一个可爱的外邦人。起先,大家是原谅他的奇特的地方,说“将来是可以把他教好的”。往后,大家对他的作法完全习惯了,发现他并没有什么改变,所以仍然是原谅他,说“他生来就是这个样子”。
他不象一个风流潇洒的人物那样受到大家的吹捧,但大家仍然是喜欢他,虽然说不出喜欢他的道理;大家虽不夸他有多大的才学,但却心甘情愿地请他去判断有才学的人之间的争论;他的学识也许是很单纯和有限的,但他的头脑是很清晰的,他的判断是很准确的。他决不标新立异,因此他不向别人夸耀他的聪明。我已经使他了解到:所有一切健康的和真正有益于人的观念,是人类最初所知道的那些观念,它们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中的唯一的真正的纽带,而野心勃勃的人想使自己显得不平凡,就只好散布一些毒害人类的观念了。这样一种博取他人尊敬的办法,他是不会采取的;他既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他的幸福,也知道怎样去增进人家的幸福。他的知识的范围只涉及于有益的事物。他所走的道路是很窄的,然而是很明确的;由于他没有离开这条道路的企图,所以,即使同大伙儿混在一起,他也不会迷失方向或大出风头。爱弥儿是一个身心健康的人,他不想做什么了不起的人;因为大家想拿这个称号侮辱他,而他始终认为有这个称号是很光荣的。
他抱有使别人快乐的愿望,所以他对别人的说法并不是绝对地一点也不重视的;不过,在别人的意见中,他只重视同他个人有直接关系的部分,对于那些任意的胡乱的说法,他是不管的,因为这种说法完全是受时尚和偏见的支配的。他很自尊,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尽力去做,而且希望比别人做得好:赛跑时,脚步要跑得最轻快;角斗时,体力要比对方强;工作时,技术要比别人巧;游戏时,要玩得比同伴们好,比同伴们熟;他不想胜过别人则已,如果想胜过别人的话,他就一定要使他优胜的地方能够从事实的本身一眼就看出来,而不必等别人来评判,例如评判他是不是比另一个人更聪明,是不是更会说话或更有学问,等等;他更不希望他优胜的地方是优胜在一些身外的东西,例如出身比别人高贵,比别人富有,比别人有声望,比别人在外表上更神气。
他爱所有一切的人,因为他们同他一样是人;但是他特别爱那些同他最相象的人,因为他认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同时,由于他在判断别人是不是同他相象的时候,是根据那个人对道德的行为的看法是不是同他一致,因此,在一切需要有良好的性格才能作出的事情上,他是非常喜欢受到人们的称赞的。他不会对自己说:“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称赞我”;但是,他要这样对自己说:“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称赞我做的事情是一件好事;我很喜欢这些人的称赞,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值得称赞的人;他们的判断既然是十分明智,所以能得到他们的器重当然是很好的。”
他从前在读历史的时候是根据人的欲念去研究人的,而现在进入了社会,他就要根据人的风尚去研究他们了,他将时常对人们所喜悦或厌恶的风尚进行思考。现在,他要对人类审美的原理作哲学的研究,他在目前这个时期正是适合于做这种研究的。
我们愈是要深入探讨审美力的定义,我们便愈弄愈糊涂;审美力是对大多数人喜欢或不喜欢的事物进行判断的能力。不这样来看,你就无法明白审美是怎样一回事情。但不能因此就说有审美力的人占多数;因为,尽管多数人对每一件事物能作出明智的判断,但很少有人对所有的事物都是象多数人那样判断的;而且,尽管最大多数人的爱好综合起来就是良好的风尚,但懂得风尚的人是很少的,正如:尽管最共同的特点综合起来就是美,但美丽的人毕竟还是很少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问题并不是说:我们爱什么东西是因为它对我们有用,我们恨什么东西是因为它对我们有害。我们的审美力是只用在一些不关紧要的东西上,或者,顶多也只是用在一些有趣味的东西上,而不用在生活必需的东西上的,对于生活必需的东西,是用不着审美的,只要我们有胃口就行了。正是这个缘故,我们在审美方面要作出纯正的判断是很困难的,而且好象是十分任性的,因为,审美力是听命于本能的,除了本能以外,我们是找不到它那样判断的原因的。我们还要区别它在精神的领域中的规律和它在物质的领域中的规律。在物质的领域中,审美的原理好象是绝对地无法解释的。但须注意的是,在一切摹仿的行为中,是包含着精神的因素的,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美”在表面上好象是物质的,而实际上不是物质的。我还要补充一点,审美的标准是有地方性的,许多事物的美或不美,要以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和政治制度为转移;而且有时候还要随人的年龄、性别和性格的不同而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对审美的原理是无可争论的。
审美力是人天生就有的,然而并不是人人的审美力都是相等的,它的发展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一个人的审美力都将因为种种不同的原因而有所变化。一个人可能具有的审美力的大小,是以他天赋的感受力为转移的;而它的培养和形式则取决于他所生活的社会环境。第一,我们必须在好几种社会环境中生活过,才能作许多的比较。第二,还需要有娱乐和消闲的场所,因为在事业的往来中我们不是按兴趣而是按利害关系去做的。第三,还需要有这样的社交场合:在这种场合中,不平等的现象既不显著,偏见的压力也不太大,而且,在这种场合中人们所追逐的是声色而不是虚荣;因为,在相反的情况下,一时的时髦将压倒人们的爱好,使他们在选择东西的时候,不问那个东西是不是他们所喜欢,而只问它能不能使他们引人注目。
在后面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说良好的风尚就是大多数人的喜好,那就不对了。为什么呢?因为目的变了。因此,大多数人的看法并不是他们自己的看法,而是他们认为比他们高明的人的看法;那些人怎样说,他们就跟着怎样说;他们之所以称道某一个东西,并不是因为它好,而是因为那些人在称道它。在任何时候,让每一个人有他自己的看法,这样,大多数人所称道的东西其本身便必然是好的。
在人做的东西中所表现的美完全是摹仿的。一切真正的美的典型是存在在大自然中的。我们愈是违背这个老师的指导,我们所做的东西便愈不象样子。因此,我们要从我们所喜欢的事物中选择我们的模特儿;至于臆造的美之所以为美,完全是由人的兴之所至和凭借权威来断定的,因此,只不过是因为那些支配我们的人喜欢它,所以才说它是美。
支配我们的人是艺术家、大人物和大富翁,而对他们进行支配的,则是他们的利益和虚荣。他们或者是为了炫耀财富,或者是为了从中牟利,竞相寻求消费金钱的新奇的手段。因此,奢侈的习气才得以风糜,从而使人们反而喜欢那些很难得到的和很昂贵的东西。所以,世人所谓的美,不仅不酷似自然,而且硬要作得同自然相反。这就是为什么奢侈和不良的风尚总是分不开的原因。哪里崇尚奢侈,哪里的风尚就很糟糕。
特别是在男女的交往中,审美力不论或好或坏都容易表现出来;它的陶冶是必然要受到在这种交往中所接触的对象的影响的。但是,由于男女交往的种种便利条件冲淡了喜悦对方的心,审美力就一定会因之退化的;我觉得,我们在这里又找到了另外一个最能说明良好的风尚取决于良好的道德的原因。
在有形的和需要凭感官判断的事物方面,应当斟酌妇女们的爱好去做;在精神的和需要凭智力判断的事物方面,应当斟酌男子们的爱好去做。当妇女们确实做到象一个女性的样子的时候,她们就只是过问她们有能力过问的事情的,而且作出的判断往往是很正确的;但是,当她们硬要指指点点地批评文学,说这本书做得好、那本书做得不好,而且还要把她们所有的精力用来做书的时候,她们的看法就会一无是处的。做书的人如果拿他的著作去请教于女学士,那一定会弄得很糟糕的;讲时髦的男子如果去请妇女们指点他们的打扮的话,那一定会打扮得很可笑的。我不久就会谈到妇女们的真正的才干,谈到培养她们的才干的方法,谈到在哪些事情上应当听取她们的意见。
当我和爱弥儿谈论在他目前所处的环境和他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中他不能不注意的事情时,我就把以上这几个基本的论点作为原则。谁能说这种事情同他没有关系呢?不仅是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应当了解什么样的东西能够使人感到喜欢或不喜欢,而且那些帮助别人的人也应当在这方面有深刻的了解;你首先要使他感到喜欢,然后才能够对他进行帮助;只要你著书立说是为了阐发真理,则讲求表达的方法就决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情。
如果是为了培养我的学生的审美力,而必须在一些审美观尚未形成的国家和审美观已经败坏的国家之间进行选择的话,我选择的次序是颠倒的;我先选择后面这种国家,而后选择前面那种国家。这样选择的理由是:审美观之所以败坏,是由于审美审得过于细腻,专门挑选大多数人看不到的地方来欣赏。过分细腻,就会引起争论;因为,我们对事物的区别愈细,则需要区别的地方就愈多,这样一来,对美的看法就会穿凿入微而很难一致。因此,有多少人便会产生多少种审美观。对个人的爱好进行争论,就会扩大哲学和人的知识范围,从而就可以学会如何思考。只有广泛地涉足于各种社会场合的人才能细腻地审美的,因为要把所有的美的样子都看过以后,才能注意到细微的差别,至于那些不常到稠人广众的场合中去的人,他们审美的时候是只看一个大样子的。也许在现今世界上还找不到哪一个文明的地方是象巴黎的一般人的风尚这样如此糟糕的,然而良好的风尚也正是在这个首都形成的;似乎,在欧洲受到人们重视的书籍的作者没有一个不是在巴黎受过教育的。谁要是以为只要看一看在巴黎出版的书就够了,那是一定会上当的;因为,我们同作者谈一次话,比读他们的书还能了解到更多的东西;何况对我们最有教益的人还不是著作家哩。必须依靠社会的精神才能使一个有思想的头脑得到开展,才能使他的眼力尽量地看得深远。如果你有一点天才的话,请到巴黎去住一年,你马上就能充分地发挥你的天才,否则你就会一事无成的。
我们可以在风尚不良的地方学会怎样运用我们的思想,但是我们决不能同那些已经沾染了不良风尚的人抱同样的看法;不过,如果我们长期同那些人在一起的话,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我们应当借他们的思想来改进我们作判断的时候所使用的工具,只不过是要避免他们那种用法罢了。我将十分注意地培养爱弥儿的判断力,以免使它受到败坏;当他的眼力已经是相当的敏锐,能够认识和比较人们的种种爱好的时候,我将引导他把他的审美力集中地用来鉴赏那些比较单纯的事物。
为了保存他健康的和纯洁的审美力,我还要由浅处着手慢慢地循序进行。在这乱糟糟的放荡的人群中,我要找机会同他进行有益的谈话;而我所谈的,始终是他感到喜欢的事情,我要很留心地使我所讲的话既有趣味也有教育的意义。现在是阅读有趣的书籍的时候了,现在是教他分析语句和欣赏口才和措辞的美的时候了。为说话而学说话,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说话的用处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大,但是,对说话的方法进行研究,就必然会进而研究一般的文法。要学好法文,就必须学好拉丁文;必须研究这两种语言,并且把它们互相加以比较,才能很好地懂得说话的艺术的规律。
此外,还有一种十分朴实的说话的方法是很能打动人心的,这种朴实的方法现在只有在古人的著作中才能找到了。爱弥儿发现,古人的辩辞、诗歌和各种各样的文学著作,也象他们的史书一样,既富于内容,而且还慎于下论断。反之,我们当代的著述家做起文章来,话是说了一大堆,但内容却很少。一再把他们的论断当作法律似地硬要我们接受,这不是培养我们自己下论断的办法。在所有的纪念碑上,甚至在墓碑上,就可以看得出这两种风格的不同。在我们的墓碑上写满了一大篇歌颂之辞,而在古人的墓碑上,是只谈事迹的:
过客啊,请停下来追思这位英雄。
当我在一个古代的墓碑上看到这个墓志铭的时候,我也许起先会把它当作是当代的人写的,因为在我们这个时候,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英雄更多的了,而在古人当中,英雄是很少的。他们不说一个人是英雄,他们只说明他做了些什么事情而成为这样一个人的。同上面那个英雄的墓碑相比,我们且看一看懦弱的萨德纳佩路斯的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