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沙
格利沙,一个又小又胖的男孩,是两年零八个月前出世的。这天,他同保姆一起在林荫道上散步。他身上穿着很长的小棉斗篷,系一条围巾,戴一顶大帽子,上面有个毛球,脚上穿一双暖和的高统靴。他又闷又热,此外,四月间的灿烂阳光直射到他的眼睛里,刺得他眼皮发痛。
他胆怯而不稳地迈着步子,整个笨拙的身子现出极度的困惑。在这以前,他只见识过一个四方形的世界:一个角落里放着他的床,另一个角落里放着保姆的箱子,第三个角落里放着一把椅子,第四个角落里点着长明灯。要是往床底下瞅一眼,你就会看见一个断了胳膊的玩偶和一面鼓。不过保姆的箱子后面却有很多各式各样的东西,例如线轴、纸片、缺盖子的小盒、玩坏了的小丑。在那个世界里,除了保姆和格利沙以外,妈妈和一只猫也常来。妈妈很象玩偶。猫却象爸爸的皮大衣,只是皮大衣没有眼睛和尾巴。那个世界名叫“儿童室”,有个门通到一个空荡荡的地方,大家都在那儿吃饭和喝茶。那儿放着格利沙的高脚椅子,挂着一个时钟,它活着就是为了摇它的摆,敲出当当的响声。从这个饭厅可以走进一个放着红圈椅的房间。那儿的地毯上有一块乌黑的斑点,至今大家都为这块黑斑向格利沙摇手指头,吓唬他。过了这个房间还有一个房间,不过谁都不准进去,爸爸倒常在那儿出现,他是个极其捉摸不透的人!保姆和妈妈很容易使人了解:他们给格利沙穿衣服,喂他吃饭,服侍他上床睡觉,可是爸爸干什么活着,就不知道了。另外还有个捉摸不透的人,就是姑姑,那面鼓就是她送给格利沙的。她一忽儿出现,一忽儿又不见了。她到哪儿去了呢?格利沙不止一次往床底下看,往箱子背后看,往长沙发底下看,然而她总是不在。……可是在这个新的世界里,不但太阳刺痛他的眼睛,而且有那么多的爸爸、妈妈、姑姑,弄得他不知道应该跑到谁跟前去才好。不过最奇怪、最可笑的是马。格利沙瞧着它们的腿不住活动,一点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瞧着保姆,希望她来解答他的疑团,可是保姆不言语。
突然间,他听见可怕的跺脚声。……原来林荫道上有一群兵,迈着整齐的步伐,直对着他走过来,他们脸色发红,胳肢窝底下夹着洗蒸汽浴用的桦条帚。格利沙吓得浑身发凉,探问地瞧着保姆:这危险吗?可是保姆既不跑,也不哭,可见这是不危险的。格利沙目送着那些兵,自己也开始按着他们的节拍迈动两条腿了。
有两只长脸的大猫跑着穿过林荫道,吐出舌头来,翘起尾巴。格利沙暗想,他也得跑,就跟着那些猫跑起来。
“站住!”保姆对他吆喝道,粗暴地抓住他的肩膀。“你往哪儿跑?是谁叫你淘气的?”
后来有个保姆坐在那儿,端着一个小盆,里面盛着橙子。
格利沙走过她面前,什么话也没说,拿了一个橙子。
“你这是干什么?”他的旅伴喊道,打一下他的手,把橙子夺过去。“混小子!”
这时候格利沙脚边有一块碎玻璃片,象长明灯那么闪光,他本来想把它拾起来,可是又不敢,怕他的手再挨打。
“您好!”格利沙忽然听见一个人的又响又粗的说话声几乎就在他耳朵上边响起来。他看见一个高身量的男人,衣服上的纽扣发亮。
使得格利沙大为高兴的是,这个人跟保姆握一下手,跟她一块儿站住,谈起话来。太阳的光辉,马车的辘辘声、马、发亮的纽扣,全都新奇动人,并不可怕,格利沙的心充满快乐的感觉,他不由得笑起来。
“我们走!走!”他对那个衣服上钉着亮纽扣的男人叫道,拉他的后襟。
“到哪儿去?”那个人问。
“走!”格利沙坚持说。
他本想说,要是把爸爸、妈妈和猫都带来倒不坏,可是他的舌头说不出他要说的话。
过了不大一忽儿,保姆离开林荫道,转一个弯,带着格利沙走进一个大院子。那儿还有雪。有发亮的纽扣的男人也跟着他们走来。他们小心地绕过积雪和水洼,随后登上一道肮脏而幽暗的楼梯,走进一个房间。那儿烟雾弥漫,有煎肉的气味。有个女人在炉灶旁边站着煎肉饼。这个厨娘和保姆亲了个嘴,跟那个男人一起在长凳上坐下,开始轻声说话。格利沙穿戴得厚实,闷热得受不住了。
“这是什么缘故?”他想,往四下里瞧一眼。
他看见乌黑的天花板、两个犄角的火钳、炉灶,那个炉灶看上去象是个又大又黑的窟窿。……“妈妈!”他拖着长音叫道。
“得了,得了,得了!”保姆叫道。“你等着吧!”
厨娘在桌上放好一瓶酒、两个杯子和一个馅饼。两个女人和有着亮纽扣的男人好几次碰杯,喝酒。男人时而搂住保姆,时而搂住厨娘。后来他们三个人一齐轻声唱起来。
格利沙伸手要馅饼,他们就给他一小块。他吃着,瞧保姆喝酒。他也想喝。
“给我喝!保姆,给我喝!”他要求道。
厨娘拿着酒杯让他喝一口。他瞪大眼睛,皱起眉头,咳嗽起来,后来又不住地摆手。厨娘瞧着他,笑了。
格利沙回到家里,就对妈妈,对墙壁,对床架,讲起他到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东西。他与其说是用舌头讲,不如说是用他的脸和手讲。他述说太阳多么明亮,马怎样跑,可怕的炉灶象什么样子,厨娘怎样喝酒。……晚上他怎么也睡不着,那些胳肢窝底下夹着桦条帚的兵啦,大猫啦,马啦,碎玻璃片啦,放着橙子的小盆啦,发亮的纽扣啦,合成一大堆,压在他的脑子上。他不住地翻身,嘴里念念叨叨,最后受不住内心的激动,哭起来了。
“你发烧了!”妈妈伸出手摸摸他的额头,说。“这是怎么搞的?”
“炉子!”格利沙哭道。“你走开,炉子!”
“大概是吃多了,……”妈妈断定。
格利沙刚经历到的新生活里的许多印象快要把他的脑子胀破了,可是这时候妈妈却给他灌下了一调羹蓖麻子油。
爱情
“现在是深夜三点钟。四月间宁静的夜晚向我的窗口里张望,繁星朝着我亲切地眫眼。我睡不着觉。我是多么幸福啊!
“我的全身,从头到脚,胀满一种没法理解的奇特感情。
我现在还不能分析这种感情,我没有工夫,而且也懒得这样做,况且,什么分析不分析,去它的吧!是啊,一个人从钟楼上倒栽下来,或者听到自己中了二十万卢布的彩票,难道他能解释自己的感情吗?他办得到吗?“
我写给萨霞的情书大致就是这样开头的,萨霞是我爱上的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这封信我已经开过五次头,可是五次都把它撕掉了。我涂掉整张整张的信纸,然后又把它们重抄一遍。我为这封信忙了很久,就象赶写一个约定要交稿的长篇小说似的。我这样做完全不是为了要把信写得长,写得细腻,写得多情,而是因为当春夜扑进窗子里来,我坐在安静的书房里,任凭我的幻想驰骋的时候,我就不由得想把写信这个过程拖得无穷无尽地长了。我在字里行间看见一个亲爱的影子。我觉得好象有许多精灵跟我同坐在桌旁,也在写信,也象我这样纯真而幸福,傻里傻气,快乐地微笑。我写着信,不时看一下我的手,这只手不久以前握过她的手,现在还有点软绵绵呢。要是我偶尔把眼睛移到一旁去,我就会恍惚看见那绿色旁门的格子。我跟萨霞告别以后,她就是隔着那个格子凝眸瞧着我的。我同萨霞告别的时候,什么也没想,光是爱慕地看着她的身材,就象一切正派的男人爱慕地看着美丽的女人一样。临到我隔着格子看见两只大眼睛,忽然灵机一动,明白我已经落入情网,我们之间的一切已经决定,已经定局,剩下来所要做的只是履行某些手续罢了。
我把情书封好,慢慢穿上衣服,悄悄走出家门,把那个宝贝送进邮筒去,这在我也是很快活的事。天上已经没有星斗。东方原来有星的地方,如今换上一条白色长带,悬在阴沉的房顶上,有几处被云遮断。有了这条长带,整个天空就泛出苍白的光。这座城市睡着了,不过运水工人已经出来,远处一家工厂响起汽笛声,在唤醒工人。您走到沾着露水的邮筒旁边,一定会看见一个笨拙的扫院人,穿一件钟形皮袄,拄着手杖。他处在昏迷状态:说睡没睡,说醒不醒,而是介乎两者之间。
如果邮筒知道人们怎样常常找它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它就不会有这种谦卑的外貌了。至少我就差点吻我那个邮筒,我瞧着它,想起邮筒才是最伟大的宝物!……我请求凡是以前坠入过情网的人回想一下,你把信投进邮筒后,怎样急忙赶回家里,很快上床躺下,盖上被子,充分相信明天早晨一醒,就会想起前一天发生的种种事情,就会兴奋地瞧着窗口,而白昼的亮光正在热中地想要钻透窗帘的皱折照进来。……可是,现在言归正传。……第二天中午,萨霞的女仆给我送来这样一封回信:“我很高兴请您今天务必到我们家里来我等您。您的萨。”一个逗号也没有。她干脆不用标点符号,她把“务”写成了“务”,总之整个她这封信,甚至装这封信的狭长信封,都使我心里充满脉脉温情。我在歪歪斜斜然而羞羞答答的笔迹里认出了萨霞的步态,她每逢发笑就高高地扬起眉毛的模样,她努动嘴唇的神情。……可是信的内容却没有使我满意。……第一,对饶有诗情的信是不应该这样回答的;第二,为什么要我到萨霞的家里去,呆呆地等着她的胖妈妈、兄弟们和食客们猜出底蕴,然后留下我们两个人在一块儿呢?他们不会费心思去猜的,那末,只因为您身旁有个兴奋的无聊家伙,例如一个半聋的老太婆或者小女孩,唠唠叨叨向您问这问那,您就不得不抑制您的欢乐,这可是再讨厌不过的事了。我打发女仆带回去一封复信,在信上我请萨霞选定一个公园或者一条林荫路作为rendez-vous①的地点。我的建议被她欣然接受了。正如俗语所说的,我的建议恰巧投其所好。
下午四点多钟,我向本城公园里一个最偏僻的角落里走去。公园里一个人也没有,相会的地点本来可以定在近一点的地方,林荫道上或者亭子里都成,可是女人家谈情说爱可不喜欢马马虎虎:一不做,二不休,既要相会,就得挑个最荒僻难走的密林才成,其实在那样的地方是有碰上坏人或者喝醉的小市民的危险的。
我朝萨霞走去,她正站在那儿,背对着我,我在那后背上体会到非常之多的神秘意义。仿佛那个背、后脑勺、衣服上的小黑点都在说:嘘!姑娘穿一件朴素的花布衣服,外面套着一件薄薄的小斗篷。为了多添一点神秘,她脸上罩着一层白纱。我不想破坏那种气氛,不得不踮起脚尖走过去,开始小声说话。
就我现在所理解的来说,在这种幽会当中我并不是主要部分,而仅仅是细节。吸引萨霞的,与其说是他,不如说是这种幽会的浪漫气氛和神秘意味、亲吻、阴森的树木的沉寂、我的海誓山盟。……她没有一分钟忘掉自己、陷入如痴如呆的状态,她始终不让她脸上的神秘表情消失。真的,如果有个伊凡·西多雷奇或者西多尔·伊凡内奇来替换我,她也会照样感到幸福。那末,在这种情形下,请您来弄弄清楚您是不是被人爱着吧。如果是被人爱着,那么这究竟是真正的爱呢,还是不能算真正的爱?
从公园里出来,我带着萨霞到我家去。在单身汉的住所里,有个自己所爱的女人坐着,那作用就跟听音乐和喝醇酒一样。你照例讲起未来,而且谈得多么自信,多么有把握,简直到了想入非非的地步。你拟计划,定方案,还没做到准尉就热心议论将官的品位,总之你海阔天空地胡说一通,听讲的人必得怀着满腔的爱情,而且不了解生活,才会附和你的话。合该男人走运,凡是在热爱中的女人,总是被爱情迷住了眼睛,而且从来就不了解生活。她们不但随声附和,甚至还怀着在天神面前诚惶诚恐的心情而面色发白,肃然起敬,如饥似渴地把疯子的每句话都听进去。萨霞专心听我讲话,可是我不久就在她脸上看出心不在焉的神情,她没有了解我的意思。我谈到的未来,只有外在的一面才使她发生兴趣,我在她面前摊开我的计划和方案,那都是白费精神。她极其关心的问题是她的房间在哪儿,房间里糊什么壁纸为什么我有竖式钢琴而不是大钢琴,等等。她仔细检查我桌上的小物件,瞧瞧照片,闻闻香水瓶,把信封上的旧邮票揭下来,说是她要留下来,有用处。
“请你替我搜集旧邮票!”她说,做出严肃的脸色。“劳驾!”
后来她在窗台上找到一个核桃,就喀嚓一声咬开,吃起来。
“为什么你不在你那些书的书脊上贴小条子?”她看一下书架,问道。
“贴那东西干什么用?”
“喏,让每本书都有个号码埃……可是我把我的书放在哪儿呢?要知道我也有书。”
“你有些什么书呢?”我问。
萨霞抬起眉毛,想一想,说:
“各式各样的都有。……”
要是我凑巧想起来问她一下,她有些什么样的思想、信念、目标,她想必也会这样抬起眉毛,想一想,说:“各式各样的都有。……”后来我把萨霞送回家去。等到我从她家里告辞出来,我已经成了真正的和正式的未婚夫,只等完婚了。如果读者容许我单凭个人的经验下个断语,我就要断然说一句:做未婚夫很乏味,比做丈夫或者根本没订婚乏味多了。未婚夫成了四不象:他已经离开这边的岸,可还没有到达那边的岸;他固然没有成家,却也不能说是单身汉了。这种情形同我上文提到的那个扫院人的状态倒不无相似之处呢。
每天我一有工夫就赶紧到未婚妻家去。照例,我去找她的时候,总是带着千百种希冀、愿望、意图、建议、话语。我每次都觉得,等到女仆一开门,我就会摆脱沉闷抑郁的心境,一头栽进令人神清气爽的幸福里去了。然而实际上情形往往不是这样。每次我来到未婚妻家里,老是碰上他们全家上上下下忙于做愚蠢的嫁装。(Apropos②:他们已经缝制了两个月,做出来的衣物却还不满一百卢布。)到处都是熨斗、硬脂、煤气的味儿。人的脚底下往往踩到玻璃珠。有两个最大的房间堆满了波涛般的麻布、细棉布、薄纱,萨霞从波涛里探出小脑袋来,嘴里衔着线。那些缝纫的人一齐发出欢呼声迎接我,不过马上又把我送到饭厅去,免得我在那儿碍她们的事,也免得我看见那些只有做了丈夫才能看的东西。我万般无奈,只得在饭厅里坐着,跟女食客彼美诺芙娜谈话。萨霞带着忧虑和不安的脸色,不时手里拿着一个顶针,一扎毛线,或者别的什么无聊的东西,跑过我面前。
“等一下,等一下。……我马上就来!”她看见我抬起恳求的眼睛瞧着她,就说。“你猜怎么着,可恶的斯捷潘尼达把那件薄纱裙的腰身弄坏了!”
我左等右等也不见她来,就生了气,走出去,挥动我那根做未婚夫后才用的手杖,在林荫道上散步。再不然,有时候我想约我未婚妻一块儿出去散步,或者坐马车去兜风,不料她已经同她妈妈在前厅里站着,穿戴整齐,手里摆弄着阳桑“哦,我们正要到商场去!”她说。“我们还得买点开司米,还要换一顶帽子。”
散步的事算是完了!我只好跟着两个女人,一块儿到商场去。看这些女人买东西,讲价钱,极力要蒙哄那些骗人的店员,真是无聊极了。临到萨霞翻遍一大堆衣料,把价钱杀得admi-nimum③,结果什么也没买成就走出商店,或者叫店员剪一段四五十戈比的料子,我看了总觉得难为情。萨霞和她妈妈走出商店后,带着惊恐不安的脸色久久地谈论她们出了错,买了不该买的东西,花布颜色太深,等等。
是啊,做未婚夫是无味的!去它的吧!
现在我成家了。这时候是傍晚。我在书房里坐着看书。萨霞在我背后一张沙发上坐着,嘴里嚼着什么东西,声音很响。
我想喝啤酒。
“你找一找拔塞器,萨霞,……”我说。“不知把它放在什么地方了。”
萨霞跳起来,胡乱地在两三叠纸里翻一阵,碰掉了火柴盒,没有找到拔塞器,默默无言地坐下了。……五分钟过去,十分钟过去了。……我又口渴又烦恼,很不好受。……“萨霞,找一找拔塞器呀!”我说。
萨霞又跳起来,翻我旁边的一堆纸。她嚼东西的声音和纸张的沙沙声,对我的影响不下于两把刀子互相磨擦而发出的刺耳响声。……我就站起来,亲自动手找拔塞器。最后,拔塞器总算找到,啤酒瓶打开了。萨霞就在桌旁坐下,开始唠唠叨叨地讲起一件事来。
“你该读点什么东西才好,萨霞,……”我说。
她就拿起一本书,在我对面坐下,开始努动她的嘴唇。我瞧着她小小的额头和不住努动的嘴唇,不由得沉思起来。
“她就要满二十岁了,……”我想。“如果把她和一个有知识的同年龄男孩相比,区别是多么大呀!男孩子就又有学识,又有信念,又有头脑了。”
可是我原谅了这种区别,犹如原谅了那狭小的额头和不住努动的嘴唇一样。……我记得,从前,我喜欢追逐女人的时候,往往因为一个女人的袜子上有块污斑,因为她说了句蠢话,因为她牙齿不干净,就把她丢开了。可是现在我原谅了一切:咀嚼声啦,为找拔塞器而乱翻东西啦,衣冠不整啦,为无聊的事喋喋不休啦,我一概原谅了。我几乎不自觉地原谅了,没有丝毫的勉强,倒好象萨霞的错处就是我的错处似的。从前惹得我厌恶的许多事情,我现在看了反而感动,甚至喜爱。这种原谅一切的原因在于我爱萨霞,可是爱情本身该怎样解释,说真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注释」
①法语:幽会。
②法语:顺便提到。
③法语:低而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