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能正经地提到它吗?它那么粗糙,毫无艺术可言,甚至没有半点宗教情调。从外面看,由于它对着的那个十字路口在下坡,它的外墙底下垫了一层乱石砌成的墙基,石头东一块西一块地凸出在外,毫无教堂的特色。窗户好象开得很高很高,总的看起来,不大象教堂,倒象监狱。不用说,后来当我想到我生平所见到过的其它教堂的富丽堂皇的后殿,我从来没有想到把它们同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进行比较。只是有一回,我在内地的一条小胡同的拐角处,发现三条胡同的交叉口,有一面粗糙的高墙,上面的窗户也开得很高,跟贡布雷教堂后殿的那面墙的外观一样不成比例。那时,我没有象在参观夏特勒大教堂或者兰姆大教堂时那样细细探究宗教感情在那些建筑物中怎样有力地得到了体现,我只是情不自禁地叫了声:“教堂!”

教堂!它同住宅紧挨紧连;在圣伊莱尔街,它的北门介于两家紧邻之间:一边是拉班先生的药房,一边是卢瓦索夫人的住宅。它同这两家墙挨墙,没有丝毫距离,它就象贡布雷的普通居民之家,如果贡布雷的街上编有门牌号码的话,它也可以有个门牌号码:邮差早晨送信的时候,在走出拉班先生的药房,还未走进卢瓦索夫人的住宅之前,似乎本应该在它的门口停一停的;然而在教堂和非教堂之间,却有一道我的思想始终不能逾越的界线。尽管卢瓦索夫人的窗前有几棵倒挂金钟,习惯于不知趣地纵容耷拉着脑袋的枝叶到处乱蹿,那上面的花朵开到一定时候,总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红得发紫的面孔贴到教堂阴沉的墙上去凉快凉快,我觉得倒挂金钟并不因此而沾上灵气;在花朵和它们所投靠的阴沉的墙面之间,我的肉眼虽看不到有半点间隙,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却存在着一个不可逾越的深渊。

圣伊莱尔街的钟楼,老远就能看到;在贡布雷市容还没有出现的远方,它那令人难忘的面貌就已经露出地平线了。复活节的那个星期,当火车把我们从巴黎送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父亲看见它轮番地驰过地平线上的每一层折痕,钟楼上的风信鸽朝东南西北四方转动。父亲说:“好,把毯子都收起来,咱们到了。”有一次,我们到离贡布雷很远的地方散步,有一段道路很狭窄,旋而豁然开朗,眼前出现一大片四周被枝柯参差的森林团团围住的平地,只见圣伊莱尔街钟楼细巧的塔尖,冒出在树梢之上;它呈淡红色,显得那样宜人,那样苗条,亭亭玉立在天边,仿佛有谁故意在这幅尽是天然景物的图画的天空部位,用指甲抠出一道艺术的记号,作为表明有人居住的唯一标志。再靠近些,就能看到四方形塔楼的残迹了。半圯的塔楼仍簇拥钟楼而立,只是比它要矮些;塔身石块上的暗红的色调,尤其令人惊叹。在秋雾凄迷的早晨,那情状宛如一派彤云叆叇的葡萄园上兀立着一堆攀满红色爬山虎的废墟。

我们回家的时候,外祖母常常让我在广场上滞留片刻,好看看教堂的钟楼。塔楼上的窗户两个一组,分层排列,间距规整而独具一格,人的五官若具有这种比例才显得端庄而美丽。从楼上,每隔一阵飞出一群暮鸦;它们呱呱地转圈翩跹,好似原先听凭它们扑腾腾栖落的古塔,忽然变得难以安身,仿佛隙缝间释放出某种动荡不停的元素,把它们从塔里轰了出来。待它们把暮霭苍茫的淡紫色帷幕到处划遍之后,又突然安静下来,钻回塔里去栖息;充满凶兆的塔楼重新变成安居的福地。有几只乌鸦散歇在小钟楼的塔尖,看上去一动不动,说不定它们正盯住一只小虫,准备下喙,就象稳坐钓鱼台的渔夫准备抬竿,停歇在浪尖的海鸥准备啄鱼似的。不知为什么,我的外祖母觉得圣伊莱尔钟楼没有一丝一毫庸俗、浮夸和鄙吝之气,因为她喜爱自然景物和天才的作品,并认为唯有自然和天才之作才富于有益的影响;至于自然景物,当然不可假手人工,比如我的姨祖母的园子经园丁一弄,自然反而受到糟踏。这教堂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显得从本质上就与别的建筑不同,而真正意识到它别具一格,确定它的存在具有个性、敢于独树一帜的则是它的钟楼。为教堂立言的,也是这座钟楼。我尤其相信,我的外祖母在贡布雷钟楼的身上,模糊地见到了她心目中最可贵的东西,那就是既自然又不凡的气派。她对建筑学一窍不通,但她说:“孩子们,你们尽管可以笑我,也许从规范上说,这座钟楼并不美,但是它老态龙钟的怪样,我看了很受用。我甚至相信,倘若它会弹钢琴的话,一定不会弹得干巴无味的。”她望着塔身,眼睛顺着砖石的坡度,顺着塔身优雅的张力向上望去,只见斜线越往上越靠近,就象合十祈祷的双手;我的心似乎同箭一样地向上飞去,她的目光也随着塔身跃然上升;她对已经风化的古老的石塔发出友好的微笑,当时仅仅在塔尖还残留着些许夕阳。自从塔身进入这一光照区之后,每一片石头便被阳光照得轻飘飘起来,仿佛突然间显得又高又远,象一首歌用提高八度的尖音来演唱一样。

是圣伊莱尔钟楼,使城里的各行各业、每时每刻和各种观点,都具有形式、取得结果和得到认可。从我的房间望去,我只能见到它外铺石板的塔基;但是,在炎热的夏季的某个星期天早晨,我一看到那些石板象一团黑色的太阳在烨烨放光,我就会想:“天哪!九点钟了!如果我想要在去教堂做弥撒之前还有时间向姨妈请安的话,那现在就得做准备了。”因为我确切地知道太阳照临广场时是什么颜色,我感觉得到外面的气温和市场上的尘埃,感觉得到妈妈在做弥撒前会去买东西的那家店铺门前的遮篷的投影。店堂里有一股未经漂白的本色布的气味,妈妈也许去买块手绢之类的东西,店掌柜会绷直了身子吩咐伙计拿出货来给妈妈挑选,他自己则准备关店门,而且早已到后面去穿好了节日的上衣和洗净了双手。他有每隔五分钟就搓一次手的习惯,即使遇到最不痛快的场合,他也要踌躇满志地、精明强干地搓他的那双手。

做完弥撒,我们走进店堂,吩咐戴奥多尔给我们一份比平时要大的奶油圆面包,因为我们的表亲趁着好天气从梯贝齐赶来同我们一起吃午饭。那时我们眼前的钟楼周身披着灿烂的阳光,金光闪闪、焦黄诱人,简直象一块硕大无朋的节日奶油面包,它的塔尖直戳蓝色的天空。黄昏时,当我散步归来,想到呆会儿我得向母亲道晚安,而且将一整夜见不到她,这时钟楼反倒因为白日已尽而显得格外温柔,它倚着苍白的天空,象靠在深褐色的丝绒坐垫上似的,天空在它的压力下微微塌陷,仿佛为它腾出地方安息,并且裹住了它的四周;围着塔身飞翔的鸟类的叫声更衬托出它的寂静,更拔高了它的尖顶,使它具有某种难以言传的意味。

即使我们走到教堂后面某条已经看不到教堂的街上,那里房舍的布局似乎也是由钟楼在哪里出现而定的;也许它出现在看不到教堂的地方才更显得惊心动魄。当然,另有不少钟楼在这类景观中比它壮丽,我的脑海里就有好几幅钟楼屹立在鳞次栉比的屋顶之上的图景,但它们同贡布雷阴沉街景中出现的那座钟楼相比,艺术上各有异趣。我永远也忘不了巴尔贝克附近有一座属诺曼第省的引人入胜的城市,城里有两所18世纪留下的、款式宜人的府邸,从许多方面说,我喜欢这两处建筑,并且打心眼儿里崇拜。从那个有一溜台阶通往河沿的花园看去,一座哥特式教堂的塔尖恰恰夹在它们中间。教堂本身被那两所府邸遮去,但塔尖却象它们楼面的屋顶,象加在楼顶的装饰,但是,它的格局又是那样不同,那样可贵,那样多姿,那样娇艳,那样光鲜,使人一下子便看出它同下面的建筑并无关系,正等于在海滩上两块并列的漂亮的卵石之间,夹着一只尖塔形的、色泽鲜艳的贝壳,它那红得发紫、带有涡纹的尖头,同卵石毕竟不构成一体。甚至在巴黎,在最丑陋的地区,我记得有一个窗户,从那里望出去,是一幅由好几条街道的凌乱的屋顶组成的画面,你可以在前景、中景、甚至远景的某个层次,看到一座紫色钟楼的圆顶,有时它发红,也有时,茫茫雾霭从灰濛濛中离析出黑影,洗印出最精美的“照片”,使它呈现为高雅的黑色,这就是圣奥古斯丁教堂的钟楼,它使巴黎的这一景象,具有皮兰内西①笔下的某些罗马风光的特征。但是,无论我的记忆用哪一种笔法来描绘当年所见的情景,我都无法把失去多年的感触在记忆的版画中重现。感触使我们端详一件事物不仅把它当作观赏的对象,而且相信它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没有一幅记忆的版画能独立地保全我内心生活的某一完整的部分,如同我忆及从贡布雷教堂后面的街上所见到的钟楼的种种景象,那样完整地保留着当年的心境。五点钟看到它,那是上邮局去取信的时候,只见它在左面离我们几幢房屋远的地方,突然孤零零地矗起它的塔尖,超过一溜屋脊;如果返身想去问候萨士拉夫人的近况,那么你眼前的那溜屋脊就会随着你走下另一面的斜坡而降低,你知道得在钟楼过后的第二条街拐弯;如果你还朝前走,向车站那边走去,你侧眼看看钟楼,它就会向你展示新的屋脊和新的楼面,就象某种固体在它演变的某一时刻突然被人发现;或者,你从维福纳河的沿岸看去,教堂的后殿显得在高处蹲着。它那鼓起的肌肉仿佛迸发出钟楼借以向空中发射箭头的力量。总之,无论你在哪里,你的眼光都得落到钟楼的身上,它总高踞于一切之上,在一个意想不到的高处把房舍召集到它的跟前。在我的心目中,它象上帝的手指;上帝本人可能隐迹于芸芸众生之间,我并不会因此而混淆上帝与凡人的区别。直到今天还是一样,倘若我在内地的哪一座大城市,或者在巴黎我不熟悉的哪一个地段,为我“指点迷津”的路人把远处某家医院的钟楼或者某所修道院里高高顶着僧帽帽尖的钟楼作为标志指给我看,告诉我该走那条街,我的记忆会立刻在那钟楼的楼身,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同我所钟爱、现在已经消失的钟楼的外貌,多少有相似之处。如果那路人回过头来,看看我有没有走错路,他会惊讶地发觉,我已把该走的路和该办的事置诸脑后,一连几个钟头呆立在钟楼前苦思冥想地追忆,而且在我的内心深处感到从遗忘中夺回来的地盘逐渐变得结实,并得到重建。于是,我大概比刚才问路的时候更为焦虑地在寻问自己的道路,我转过一条街……但是……这是在我自己的心中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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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皮兰内西(1720—1778):意大利版画家和建筑师,他的版画作品有组画《监狱》和《罗马风光》等。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经常能遇到勒格朗丹先生。他在巴黎当工程师,所以除了休假之外,他只能在星期六晚上到贡布雷的庄园来,呆到星期一早晨再走。他是那种除了科技专业在行,而且成绩出色之外,还具有其他文化修养的人,例如文学、艺术方面的修养;这对他们所从事的专业完全无用,只在谈吐方面可资益助。这些人比许多文学家更有文采(那时我们并不知道勒格朗丹先生作为作家也颇有名气,当我们得知有位著名的音乐家曾经根据他的诗谱过曲,我们还大吃一惊呢),也比许多画家更“出手不凡”;据他们自己想,他们眼前的生活对他们并不合适,因而他们对待实际从事的职业,要么夹杂着幻想而漫不经心,要么高傲地、鄙夷地力求做好,既隐忍苦衷,又兢兢业业。勒格朗丹先生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留着两撇长长的淡黄色的小胡子,显得既有思想又很精明;蔚蓝色的目光透出看破一切的神情。他举止彬彬有礼,谈锋之健是我们前所未闻的。他在我们全家人的心目中是生活高雅的精英人物的典型,我们总引以为楷模。我的外祖母只嫌他一点不足,就是他说起话来过于讲究,有点象书面语言,不象他戴的大花领结总那样飘逸而自然,不象他身上那件学生装式的单排扣上衣总那样洒脱而随意。我的外祖母还因为他经常攻击贵族、攻击摆阔讲排场、攻与趋炎附势,而且措辞激烈,感到惊讶。她说:“圣保罗说到有种罪过不可原谅,一定是指这类恶习。”

追求虚荣是我的外祖母所无法体会、甚至无法理解的一种感情,所以她认为完全不必这样大动肝火去贬斥它。况且,既然勒格朗丹先生的姐姐嫁给了巴尔贝史附近一位下诺曼第省的贵族,他还这样激烈地攻击贵族,甚至埋怨革命没有把他们全都推上断头台,我的外祖母认为未免有失厚道。

“朋友们,你们好!”他迎上前来,对我们说,“你们住在这里真是有幸:明天我得返回巴黎,钻到我的窝里去了。啊!”他又堆起他独有的、稍带讥讽、略含失意、更有点漫不经心的微笑补充说道,“当然,在我家里,没用的东西倒应有尽有,唯独缺少最必要的东西——一大片象这样的蓝天。小伙子,尽量在你的生活里始终保持一片蓝天吧,”他转身对我说,“你有一颗难能可贵的心,你具有艺术家的天赋,别让它缺少应有的东西。”

我们一回到家里,我的姨妈就派人来问:古比尔夫人做弥撒是不是迟到了。我们无法回答,反而给她增添烦恼:我们告诉她说,有个画家去教堂临摹坏家伙希尔贝的彩绘玻璃窗了。于是弗朗索瓦丝立刻被派往杂货铺打听,结果一无所获,因为戴奥多尔不在。此人身兼两职,在教堂他是唱诗班成员,有杂货铺他是店堂伙计,既能从教堂里得到消息,又同社会各集团的人都打交道,所以城里的事他无所不知。

“唉!”我的姨妈叹了口气,“我真希望欧拉莉快点来。其实只有她才能告诉我真相。”

欧拉莉是个又瘸又聋、爽直泼辣的老姑娘,从小在拉布勒东纳里夫人家帮工,夫人死后,她也随即“退休”,在教堂旁边找到一间房子往下,经常出来做做礼拜,在没有礼拜的时候,她自己默默祈祷,或者给戴奥多尔搭把手,帮点忙;其余时间,她用来探望几位象我姨妈那样的病人,她把做弥撒和做晚祷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告诉我的莱奥妮姨妈。她本来有一笔老东家给的年金养老,不过她倒不轻视捞外快,常常到本堂神甫或者贡布雷僧侣界的其他头面人物那里去搜罗些内衣被单来浆洗。她身穿披风,头戴白色小便帽,打扮得跟吃教会饭的人差不多。皮肤病使她的一部分面颊和弯曲的鼻梁呈现凤仙花那样鲜艳刺目的桃红色。她的来访一向是莱奥妮姨妈的一大乐事,因为除了本堂神甫之外,姨妈早已把其他客人逐个拒之于门外了,她认为那些人错就错在属于她所憎恶的两类人之列:第一类人最差劲,是姨妈首先要甩开的,他们劝她不要“顾影自怜”,还鼓吹“阳光下走走,吃点带血的烤牛肉,比卧床和服药对她更有补益”之类的邪端异说,尽管有人采取消极态度,只以某种形式的沉默表示不赞成姨妈的做法,或者笑笑表示怀疑;至于另一类人,看来真以为姨妈的病情比她自己估计的还要严重,至少同她自己所说的一样严重。比如,姨妈几经斟酌,听从了弗朗索瓦丝殷切的劝说,允许他们上楼来看望她,他们中就有人表现得太辜负姨妈的抬举,居然怯生生地说:“您不认为遇到好天气出去稍微活动活动会好些吗?”有人倒相反,听姨妈说罢,“今天我很不好,很不好,要完了,可怜的朋友们呀”,他们竟接茬说:“啊!身体不好嘛!不过您这样也还能拖一阵呢。”上述两种人,虽然表现不同,有一点倒肯定一样,那就是从此被拒于门外。当我的姨妈从床上看到圣灵街有这号人显然正前来看她,当她听到门铃己被拉响时,她的脸上顿时出现害怕的表情。如果说,弗朗索瓦丝见此情状觉得有趣,那么,她更为姨妈总有巧妙办法把他们打发走而拍手称快,更为他们没有见到姨妈,反而碰了一鼻子灰而乐不可支。她打心眼儿里佩服我的姨妈,她认为自己的女东家比那些人要优越,所以才不愿让他们登门。总而言之,我的姨妈既要求人家赞成她卧床服药的做法,又要求人家同情她的病痛,还要求人家说些宽心话,担保她早晚会康复。

而欧拉莉对此最在行。我的姨妈尽管一分钟之内能说上几十遍:“我完了,可怜的欧拉莉,”欧拉莉准能答上几十遍:“奥克达夫夫人,您对自己的病知道得这么透彻,那么您准能活上一百年,就象昨天萨士兰夫人对我说的那样。”(欧拉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之一,就是认准了萨士拉夫人其实叫萨士兰夫人,尽管经验无数次地对她进行纠正,仍不足以打破她的这一信念。)

“我倒不求活上一百年,”我的姨妈说;她不喜欢人家用确切的日期来判定她能有的寿限。

此外,欧拉莉还善于给我姨妈解闷,又不让她累着。这是谁都没有的本领。所以她的来访对于姨妈来说是莫大的愉快。她每星期天必来,除非有意外事缠身。对欧拉莉又将来访的期望,开始着实让我姨妈高兴好几天,可惜这很快就转化为痛苦,就象挨饿的人饿过了头,虽说欧拉莉才晚来一小会儿。等待欧拉莉的兴奋心情拖延过久就变成不堪忍受的折磨:我的姨妈不停地看钟点、打哈欠、一阵阵感到心力交瘁、支持不住了。要是欧拉莉来访的门铃声直到天黑,在我的姨妈已无指望的时候才打响,她反倒感到伤心难受了。事实上,每个礼拜天,她最牵肠挂肚的一件事不过是欧拉莉的来访。吃罢午饭,弗朗索瓦丝急于等我们早早离开饭厅,她好赶上楼去“忙乎”我的姨妈。但是(尤其自从晴朗的天气在贡布雷定居下来之后),当正午时分的崇高的钟声给圣伊莱尔塔楼上音响的王冠缀上十二朵转瞬即逝的小花、使袅袅余音在我们的餐桌边、在也是亲切地来自教堂的圣饼的附近,缭绕萦回了很久之后,我们仍久久地坐在饰有“一千零一夜”图画的平底碟前懒得动弹,因为炎热,尤其是因为吃得太饱,我们无力离席。所谓太饱,因为,除了鸡蛋、排骨、土豆、果酱、烤饼等几道已经不必预告、每餐必备的食品外,弗朗索瓦丝还根据庄稼地和果园的收成,海鲜捕捞所得,市场供应,邻里馈赠,以及她自己的烹调天才所能提供的东西,另外添几道菜,因此,我们的食谱,就象十三世纪人们在大教堂门上雕刻的四面浮雕一样,多少反映了一年四季和人生兴衰的节奏。添一条鲜鱼,因为鱼贩子担保它特别新鲜;添一只火鸡,因为她赶巧在鲁森维尔的市场上碰上一只肥美的;添一道骨髓蓟菜汤,因为她以前没有用这种做法给我们做过;添一盘烤羊腿,因为去外面透过新鲜空气之后一定胃口大开,况且到吃晚饭足足有七小时,有足够的时间把羊腿烤到骨脱肉酥;菠菜是为了换换口味;杏子是因为刚刚上市,街上还难得见到;醋栗是因为再过半个月就吃不上了;草莓是斯万先生特意送来的;樱桃是园子里那棵两年不结果的樱桃树又重新结出第一批果实;奶酪是我一向爱吃的;杏仁糕是她昨天定做的;奶油圆球面包倒是我们的贡献。上述各道食品吃罢之后,专为我们做的、特别是专门献给我的识货的父亲品尝的巧克力冰淇淋端了上来,那是弗朗索瓦丝别出心裁、精心制作的个人作品,就象一首短小、轻盈的应景诗,其中凝聚着作者的全部才智。谁要是拒绝品尝,说什么“我吃完了,不想吃了”,谁就立刻沦入“大老粗”之列,正等于艺术家送他一幅作品,明明价值在于作者的意图和作者的签名,他却只看重作品的重量和作品所用的材料。甚至在盘子里留下一滴残汁,也是不礼貌的表示,其程度相当于没有听完一首曲子,就当着作曲家的面站起来就走一样严重。

我的母亲终于对我说:“得了,别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呆着了,要是你嫌外面太热,就上你自己的房间去,但是你得先透透空气,免得一离开餐桌就看书。”我于是坐到水泵和水槽附近的一条没有靠背的长凳上去。水槽象哥特式的井栏,雕有好几条火龙的图案,粗糙的石面上刻下了火龙的流线型的、包含寓意的体态,十分生动。长凳恰好在一株丁香树的树荫下;园子的这个角落有一扇便门开向圣灵街;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矗立着一座独立的建筑,突出在正屋之外,门前有两级台阶,那是厨房外做粗活的小屋。从外面看去,可以影影绰绰看到里面的地上铺着斑岩一般闪闪发光的红色石板,这小屋与其说是弗朗索瓦丝的“洞府”,倒不如说更象供奉维纳斯女神的小庙,里面堆满了奶制品商人、水果店老板、菜贩子等人送来的供品,他们有些是从相当远的村落来的,就为了给“女神”献上他们田园里的时鲜。小屋屋脊上总有一只鸽子在咕咕啼叫。

早先,我并不在这小庙周围的神圣的树林中久留,因为我在上楼读书之前,总要先到外祖父的兄弟阿道夫外叔祖父居住的楼下那间起坐间去呆一会儿。阿道夫外叔祖父是位老军人,以少将衔退休。他那间屋子难得照进阳光,即使窗户大开,听凭外面的热气进去,屋里也仍然无穷无尽地散发出一股幽幽的凉气,既有林区的风味,又有王政时代的盎然古风,好比走进猎场的废弃的楼阁,能让人的嗅觉久久地沉醉于梦境之中。但是,我不进阿道夫外叔祖的单间已有很多年了,因为他同我们家发生过一场误会,不再来贡布雷小住。这事是由我惹起的,经过情形如下:

在巴黎的时候,家里每个月派我去看他一两次,那时他总是刚吃完午饭,穿着家常便服,侍候他的仆人穿的是紫白两色相同的条纹布工作服。外叔祖父咕哝着埋怨我好久没来看他了,没人理他了;他给我吃块杏仁饼或者一只桔子,我们穿过一间客厅,那里从来也没有人会停下坐一会儿;客厅里没有炉火,墙上装点着镀金的装饰线脚,天花板刷上蓝色,说是模仿天空;家具都蒙上了缎面垫套,跟外祖父家一样,只是这儿用的是大黄缎面;我们经过客厅,走进被外叔祖父称为“工作室”的那个房间。只见墙上挂了几幅版画,大凡是黑色衬底上有一位丰满、肉感、皮色粉红的女神,或驾一辆战车,或踩一只圆球,或在额前缀有一颗五角星;第二帝国时期这类画很受欢迎,因为一般认为画里有一种庞贝的情调。后来人们很讨厌这类画,有人之所以又开始喜欢起来,虽然说法不一,其实只有一个原因:这类画具有第二帝国的情调。我同外叔祖父一直坐在这里,直到他的听差替车夫来问什么时候用车。外叔祖父沉吟良久,在一边纳罕的听差如果稍有动弹,仿佛就会扰乱他沉思似的,于是他只得全神贯注地等待他作出始终如一的回答。外叔祖父经过一番周密的斟酌,终于说出了从来不变的决定:“两点一刻”。听差惊讶地重复了一遍,但决无二话:“两点一刻?……好,我告诉他去。”

在那个时期,我热爱戏剧,但这只是柏拉图式的爱,因为我的父母还一直没有允许我去看戏,所以我把看戏的乐趣,想象得相当不符合实际;我几乎以为每个观众眼中的舞台布景,都象是通过立体镜才看到似的,只为他一个人存在,尽管同其他观众所看到的上千种其他景象大致一样,但各人所见只属各人。

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广告亭去看看又有什么新戏预告。每一出预告的新戏都给我的想象提供种种梦想,而天下最无利害关系又最令人开怀的,莫过于这些梦想了;同组成剧名的每一个单字紧密相关的形象,还有墨迹未干、被浆糊弄得鼓鼓囊囊的海报的颜色,更助长了我的想象。海报上剧名赫然在目,除了《赛萨·奚罗多的遗嘱》或《欧迪普斯王》之类的古怪剧目外(这类剧目不会出现在“喜剧歌剧院”的绿色海报上,而只出现在“法兰西喜剧院”的酡红色的海报上),最大相径庭的要算《王冠上的钻石》和《黑色的多米诺骨牌》这两出戏的海报了:一张是发亮的羽白色,另一张象带有神秘色彩的黑缎。我的父母向我宣告:我第一次去剧院,必须就这两出戏中选一出。于是我接连对它们的剧名进行钻研,因为我的有关这两出戏的全部知识只是它们的剧名。我殚精竭虑地想逐一抓住它们可能给我带来的乐趣,然后进行比较,最后我费足力气,把一出戏想象成光采夺目、气宇轩昂,另一出戏则温情脉脉、缠绵悱恻,结果我还是不能决定我的取舍,正等于上最后一道甜食时,问我要牛奶米糕还是要奶油巧克力一样。

我与我的同学们谈论演员,虽然那时我对演技还一无所知,却认为在艺术借以体现的一切形式中,演技是首要的形式,通过演技,我才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艺术,同样一段台词,这位演员和那位演员在朗诵方法和声调处理方面各不相同,我觉得其中最琐细的差别都具有无法估量的意义。我根据有关这一演员和那一演员的传闻,把他们按才艺的高低排了个先后,这些名单我成天独自默诵,最后在我的脑海中凝固,象结成了硬块,弄得我头脑僵硬。

后来,我上中学,每当我趁老师转身的机会同一位新朋友窃窃私语时,我的第一问题总是问他是否去过剧院,是否认为最了不起的演员是戈特,其次是德洛内,等等。倘若他认为法布夫尔不如迪龙,或者德洛内名列戈克兰之后,那时我的心目中戈克兰便失去磐石般的坚固性,突然松动起来,退缩到二等,德洛内也取得了神奇的灵活性,丰富的活跃性,而屈居第四;这样的变动使我的头脑得到软化,得到滋养,竟有繁花似锦、生动活泼之感。

虽说我对演员们如此着迷,虽说有一天下午我见到莫邦从法兰西剧院出来顿时感到爱的激动和爱的痛苦,但是当我见到某家剧院门前某位赫赫巨星的大名烨烨生辉,当我见到一辆马头上缀满玫瑰花的双座轿车从街上驰过,车窗里露出一位据我想可能是演员的女子的倩影,那时我内心的激荡更久久不能平息,我多么无能为力地、多么痛苦地努力设想她们的私生活啊!我虽把最有名的女演员按才艺的高低排出如下的名次:萨拉·贝恩纳特,拉贝玛,巴代,玛德莱娜·布洛昂,霞娜·萨马里,但是,无论先后我对她们全都关心。我的外叔祖父认识不少女演员和一些“交际花”,我分辨不清后者同女演员的差别。他把她们请到家中作客。我们之所以只在某些日子去看望他,是因为其他日子有那些女客登门,家里人一向不愿与她们打照面。至少我们家持这一主张,因为从我的外叔祖父那方面说,他跟那些可能从来没有结过婚的风流寡妇、跟那些虽大名鼎鼎、其实出身靠不大住的伯爵夫人过于随便的态度,他把她们介绍给我的外祖母时所说的奉承话,或者他把祖传的首饰送给她们,以巴结讨好,等等,早已不止一次引起他同我的外祖父之间的龃龉。平日交谈中如果出现某位女演员的名字,我常听到我的父亲笑着对我的母亲说:“这是你叔叔的一位女朋友。”当时我想,有多少大人物恐怕开始一连好几年都巴结不上那样的女人,给她写信不理,登门拜访,她又打发门房拒之门外:我的外叔祖父倒说不定有办法让我这样初出茅庐的青年免受这番折腾,他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把我介绍给许多人都无法接近、但对他来说却是知心朋友的女演员。

因此——我借口有一门课改了时间,不仅已经耽误了我好几次不能去看外叔祖父,而且以后还会没有空去——有一天(那并不是专门留给我们去看他的日子),我们家午饭比平时吃得早,我便趁机上街,并没有去看家里允许我单独去看的新戏海报,而是一口气跑到了外叔祖父那里。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驾马车,马的护眼罩上,跟车夫上衣的扣眼上一样,摇着一朵红色的康乃馨。我从楼梯上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嬉笑声,等我一拉门铃,里面的声音反而戛然而止,一片寂静之后是连续的关门声。听差终于出来开门见到是我,显得很尴尬,声称我的外叔祖父现在正忙着,恐怕抽不出身来见我。他正打算进去禀报,只听到里面传出刚才的女人的声音:“啊,不!让他进来;一分钟就行,我一定会很高兴的。从您的写字台上的那张照片来看,他跟他的妈妈,也就是您的侄女,长得很象,您的侄女的照片挨着的那张照片不就是他吗?我倒是想要见见这孩子,哪怕见一面呢。”

我听到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表示不高兴;最后,听差请我进去。

桌子上,有一盘跟平时一样的杏仁饼,我的外叔祖父仍穿着那件家常便服,但是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位身穿粉红色丝绸长裙、脖子上挂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的年轻女子,她正把最后一瓣桔子放进嘴里。我一时拿不定主意,不知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我憋红了险,不敢朝她那面看,生怕同她答话。我过去亲了亲外叔祖父。她笑咪咪地望着我。我的外叔祖父对她说:“这是我的侄外孙,”既没有告诉她我姓什么,也没有把她的名字告诉我,大约是因为自从同我的外祖父发生过龃龉之后,他尽可能避免家庭成员同他的这类朋友接触。

“他长得多象他的母亲,”那女的说。

“您也不过是在照片上见过我的侄女。”我的外叔祖父连忙粗声粗气地接口道。

“对不起,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时候,我在楼梯上曾经同她照过面。确实,我也只是一闪而过地瞅了一眼,你们这儿的楼梯又那么黑;但是,这一眼足以使我对她钦佩了。这瘦小的年青人眼睛长得挺美,还有这儿,”她说着,用手指划了一下额头下面,“您的侄女儿是不是跟您同姓?”她问我的外叔祖父。

“这孩子更象他的父亲,”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说:他既不想提到我妈妈的姓,以间接的介绍我,更不想作进一步的说明,“他完全象他的父亲,也象我故世的母亲。”

“我不认识他的父亲,”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子微微歪着脑袋说道,“也从来没有见过您那位故世的母亲。我的朋友,您一定记得,咱们是在您遭受丧母之痛后不久才相识的。”

我感到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同我在家里见到过的其他标致女子,尤其是同我每逢大年初一都要去拜年的一位表亲家的千金并无二致。我的外叔祖父的这位女朋友,除了衣着更为讲究之外,那眼神也同样机敏而和善,表情既坦城又动人。我在她身上没有发现女演员照片上一般有的那种使我倾慕的舞台风度,也没有看到应该同她的私生活相呼应的那种妖媚的表情。我难以相信她竟是交际花,而且如果我没有见到门口停着的那辆双驾轿车,没有见到她那身粉红色的丝裙和那串珍珠项链,没有早就听说我的外叔祖父尽结识些最高级的交际花,我恐怕更难相信眼前这位风韵不俗的女子就是其中的一位。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供她们住华屋、坐轿车,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不惜为她们倾家荡产的金屋藏娇的百万富翁,又怎能从这样平凡、这样规矩的女子那里得到愉快呢?然而,想到她们私生活应有的情状,我更为她们的不道德感到迷惑不解。如果这种不道德具体化为一个特殊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这种不道德就会象一部小说、一件丑闻的隐秘部分那样地不露痕迹。但恰恰是那件丑闻使她们脱离了中产阶级的家庭和她们待人和善的父母,使她们扶摇直上地变为一代佳丽,出入交际场所,赢得显赫的名声。眼前的这位女子,面部表情和说话的声调同我所认识的其他许多妇女并无两样,这就使我不由得把她看作良家千金,其实她早已无家可依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进外叔祖父的工作室。我的外叔祖父请她抽烟,只因有我在场,他多少显得有些尴尬。

“不,”她说,“亲爱的,您知道我只抽得惯大公爵送给我的那种烟卷。我跟大公爵说了,您也馋那种烟卷,”说着,她从烟盒里掏出好几支印有金色外文字样的纸烟。忽然,她又说:“我一定在您这里见到过这孩子的父亲,他不就是您的侄女婿么?我怎么能忘呢?他那样和气,我觉得他文雅极了。”她说得既谦虚又热情。但是,我深知父亲待人一向矜持冷漠,想到他当时一定绷着脸皮,现在却被说成文雅极了,我不禁狼狈不堪,因为他很可能表现得并不风雅,这种过高的评价,同他在礼节方面的欠缺实在太不相称。后来我才体会到,这些既无所事事又用心良苦的妇女所扮演的角色,其魅力之一正在于此:她们以她们的热情、她们的才能,以及优美的感情所具备的一种梦境和她们不必破费便可轻易到手的一种金玉般的华彩,象名贵而细巧的嵌饰,把男人们毛糙而缺乏磨砺的生活装缀得富丽堂皇。对于梦境,她们同艺术家们一样,既不追求实际价值,也不让它局限于现实生活,例如我的外叔祖父穿着宽松的便服在吸烟室中接待的这位女士,她以娇美的体态,粉红色的丝绸长裙,周身的珠光宝气,以及她同大公爵的交情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高贵气派,给烟雾缭绕的室内增添了异样的光辉;同样,她随口说了句对我父亲的评价,说得非常讲究,使这句话别具一格,有一种高雅的意味,再加上她以亮晶晶的目光看上一眼,等于给这句话镶上一颗光华熠熠的钻石,其中既包含谦恭之意,又透出感激之情,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便成了一件艺术珍品,一件“文雅极了”的宝贝。

“好吧,孩子,你该回去了,”外叔祖父对我说。

我站起来,克制不住想去吻一下粉衣女郎的手,但,我觉得这样做恐怕过于孟浪,简直类似抢劫。我的心怦怦乱跳,心里盘算着:“该做还是不该做?”后来,我不再考虑该做什么,而是能做什么,我以一种盲目的、反常的动作,连刚才我找到的有利于这样做的种种理由也全都抛置不顾了:我上前抓住她伸过来的手,把它送到我的唇边。

“他多可爱啊!已经知道巴结女人喜欢了,这是跟他的外叔祖父学的。将来准成为十全十美的绅士,”她又咬文嚼字地加上这么一句,故意把绅士这个词儿说得带点英国口音。”用跟我们一衣带水的英国邻居的话来说,哪天他能不能过来喝acupoftea?①到时候,上午给我发一封‘蓝笺’②就行了,我准来奉陪。”

当时我还不知道“蓝笺”是什么意思。她的话我有一半听不懂。我怕有些问话若不回答会有失礼貌,所以我始终全神贯注地听,结果感到非常吃力。

“不,不,这不可能”我的外叔祖父耸耸肩膀,说道,“他忙得很,他很用功。他的功课门门得奖。。他又低声地——声音压得很低,怕我听见后纠正——补充说道。“谁说得准呢?也许他将来是雨果第二,或是福拉贝尔③之类的人物。这您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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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一杯茶。

②蓝笺:市内电报的俗谓。

③福拉贝尔(1799—1879),法国历史学家,1848年任公共教育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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