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姨妈在里面房内低声地自言自语。她说起话来总是轻声细语,因为她认为自己头脑里有什么东西已经破碎,在里面飘浮着,她若大声说话,那东西就会移动,但是她又忍不住长久的沉默,即使身边没有人在场她也得自言自语,因为她相信这对肺部有益,能防止血液停滞,对于她常犯的胸闷气憋也有缓解的功效。她整天有气无力地苟延残喘,每一点小小的感觉都看得非同小可,她使这些感觉具有活动不定的机能,所以更难以憋在心里。由于没有知己可以对之倾诉,她只好自言自语,于是滔滔不绝的独白成为她唯一的活动方式。不幸,想什么就说什么的习惯一旦形成,她也就顾不得隔墙有耳了,所以我常听她自言自语说:“我准是没有记错,又是一夜没睡。”(因为她的大言不惭莫过于自称日夜不睡,我们全家上下言谈中也都始终尊重她的这种说法,不露半点马脚。例如,早晨弗朗索瓦丝不是去“叫醒她”,而是到她的“屋里去”;当我的姨妈想在白天打个瞌睡,我们就说她要“思考思考”,或者说她想“闭目养神”;她一旦自己说漏嘴,忘乎所以地说“什么什么把我惊醒了”或者“我梦见什么什么”之类,话一出口她自己先就羞红了脸,接着便很快恢复常态。)

我在外间稍候片刻之后,进去向她请安;弗朗索瓦丝正给她沏茶。倘若我的姨妈那时感到心绪不宁,她就吩咐以药代茶。遇到这种情况,总由我负责从药袋里把一定量的椴花茶倒进一只小碟,然后倾入开水。干燥的花梗变得弯弯曲曲,梗梗相勾地组成荒诞不经的图案,其中绽出一朵朵苍白的小花,象是由哪位画家按照最完美的装饰意图有心点缀上去的。失去了本色或者改变了原貌的叶片变成了一堆七零八落的碎片,有的象飞虫透明的翅翼,有的象一枚标签的白色的反面,有的象一瓣玫瑰,跟鸟儿叼来筑巢的材料一样,聚集到一起,编织成片。无数琐碎的细枝末节,倘若马虎应付,本来都可能忽略掉的,只是药剂师不惮麻烦才作了这样精细的炮制,但这些细枝末节却给我喜出望外的愉快,等于在一本书中惊喜地发现某位熟人的大名,我从这些细枝末节中认出它们原本是地地道道的椴花叶梗,与我在车站大街的椴树枝上所见略同;外表有所不同,恰恰是因为它们不是赝品,而是地道的真货,只是它们已经老化。每一种新的品格都只是老品格的变态,所以我在一团团小小的灰色泡沫中辨认出枝头初绽的绿芽;尤其是那片圆月形的嫣红宜人的反光,把细梗丛中的小花一朵朵衬托得好似挂在枝头的金色的玫瑰,等于投射在墙面上的一丝微光,让人约摸看出哪个部位曾经有过一幅壁画;这反光也成为一种标记,标明椴树上哪个部位曾经“彩色斑斓”,哪个部位本来就没有色泽,同时它还向我证明,这些花瓣在点缀药袋以前曾经为春日的黄昏散布过醉人的芳香。这嫣红的烛光仍留有它们昔日的颜色,只是已经半明半灭,在残烛上昏昏摇曳,好比花儿欲谢,时近黄昏。片刻之后,姨妈可以在她品尝残花枯叶香味的那杯热茶中,泡一块“小玛德莱娜”,待点心泡软以后,就送我尝一口。

她的床这一面有一个柠檬木的黄色立柜和一张既当药案又当供桌的桌子,上面是一尊圣母像和一瓶维希圣泉水,下面放了几本祷文和一些药方,祈祷和服药所需的一切都齐全了,不至于耽误早上服药和黄昏祈祷。床的那一面贴近窗户,街景尽收眼底。她从早到晚就象波斯王公披阅史册那样地研读贡布雷街头的日常要事,说它日常,其实风味之古老胜似远古史册;尔后,她同弗朗索瓦丝一起对见闻进行评述。

我到姨妈那里不出五分钟就被她打发走了,她怕我太耗费她的精神。她把苍白淡漠的前额凑到我的唇边。在早晨那个时候,她额前的假发还没有梳理,脊骨象荆冠上的芒刺鼓出睡衣,又象一串诵经用的念珠。她对我说:“可怜的孩子,你走吧,快去准备做弥撒;你要是在楼下遇到弗朗索瓦丝,就叫她别在下面光贪玩,早点上楼来看看我有什么需要她照料的。”

照料她多年的弗朗索瓦丝那时已经想到自己早晚有一天要专门侍候我们,所以我们住在那里的几个月当中,她确实对我姨妈不甚尽心。我小时候在来到贡布雷前,莱奥妮姨妈还年年到巴黎她母亲家过冬,那时我跟弗朗索瓦丝很生疏;有一年正月初一,母亲领我去姨祖母家拜年,进门前妈妈给我一张五法郎的钞票,嘱咐说:“千万别给错了,你听我说过‘你好,弗朗索瓦丝’之后,再把钱给她;到时候我会轻轻捅你一下胳膊的。”我们一走进姨妈家的过厅,便影影绰绰瞅见一顶白得耀眼、挺括纤薄得象糖丝织成的便帽下面堆着一副预表感激的笑容。那就是弗朗索瓦丝;只见她象神龛里的圣徒塑像似的,一动不动地站在门框里。待我们适应了门厅的幽暗之后,才分辨出她的表情中含有与人为善的无私的爱,以及发自肺腑的对上等人的尊敬,而能得到新年礼物的希望更在她内心最美好的部位激发出这样的敬爱之情。妈妈使劲地拧了一下我的手臂,大声说道:“你好,弗朗索瓦丝。”听到这一信号,我赶紧松开手指,让钞票落到虽说半推半就却已经伸了过来的那只手的掌心。但是,自从我们住到贡布雷之后,弗朗索瓦丝成了我最熟悉的人。她最乐于侍候我们,至少在开头那几年,她侍候我们象侍候我姨妈那样地尽心尽力,实际上她对我们更加巴结,因为我们除了同她的主人是一家人之外,还具备另一种魅力:她尊重无形中连结家庭成员的血缘关系,尊重的程度不亚于古希腊的悲剧诗人,况且我们不是她惯常侍候的主人。我们到达贡布雷的那天,她迎接我们时有多高兴!我们是复活节之前到达的。她埋怨天气还不转暖,害得我们一路挨冻;那时节倒确实寒风砭骨。我的妈妈问她的女儿可好?侄儿外甥们是否安康?还问到她的外孙乖不乖?她打算把他培养成什么人?小外孙长得象不象外祖母?

等大伙儿走开之后,妈妈还同她谈起她的父母,打听他们在世时的生活细节,因为妈妈知道弗朗索瓦丝在父母去世之后,好多年中都还伤心落泪。

妈妈早就看出来了:弗朗索瓦丝不喜欢女婿,因为他破坏了她同女儿相依为命的乐趣,只要女婿在场,她就无法同女儿畅叙家常。所以,每当弗朗索瓦丝到距离贡布雷几里以外的地方去看望女儿,妈妈总要笑呵呵地对她说:“弗朗索瓦丝,今天倘若赶上朱利安有事出门,你就只好同玛格丽特单独过这一整天了,不用说你会感到遗憾的,不过你总能将就,是不是?”听到这话,弗朗索瓦丝就哈哈笑道:“夫人,您什么事都看得一清二楚;您的眼光比给奥克达夫夫人查病的爱克斯光还要厉害(爱克斯光这几个字,她故意说得佶屈聱牙,而且莞尔一笑,象是自我解嘲,笑自己无知至此,居然也搬弄科学名词儿),人家肚皮里有什么东西,您一看就透。”说罢,她就躲开了,仿佛对人家的关心感到过意不去,也可能是为了躲到一边去免得人家看到她抹眼泪。在妈妈之前,还从没有人使她产生过这样暖人心怀的激动,她头一回感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痛苦,除她自己这样一个苦老太婆之外,还能有别人关心,还能成为另一位妇女悲喜的缘由。

我们住在贡布雷的那些日子里,我的姨妈也只好牺牲掉一些同弗朗索瓦丝作伴的时间,因为她知道我的母亲对这位聪明勤快的女佣人有多器重。打从清早五点起,弗朗索瓦丝就拾掇得干净利索地下厨干活了,她那顶软帽上的褶裥,一条条挺括漂亮,象刚出炉的瓷胎;她打扮得跟去教堂做大弥撒似的。她干什么都在行,象马一样吃苦耐劳,无论身体好坏,总是闷头干活,而且轻手轻脚,跟没有干活一样。倘若妈妈要杯热水或者要点咖啡,在姨妈的女佣人当中只有她才会端来滚烫的开水或者热咖啡。她是那样一类的佣人,既让生客一见就讨厌(也许因为他们心中有数,知道他们对眼前的客人一无所求,主人宁可客人不上门也不会把他们辞退,所以他们犯不着巴结客人,对客人不免怠慢),又得到主人分外的宠信,因为主人考验过他们的实际能力,表面的讨好和低眉须眼的絮叨固然能给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却往往掩盖无法调教的低能,故而主人反倒并不在乎。

弗朗索瓦丝先把我的外祖父母和父母侍候安顿好,然后才上楼侍候我的姨妈服用蛋白酶,同时问她午饭要吃什么。她一到楼上,就不易避开某些问题,得发表见解或作出解释了。

“弗朗索瓦丝,你倒想想看,古比尔夫人居然比平时晚了一刻钟来找她的姐姐;她要是在路上再多磨蹭一会儿,恐怕要在弥撒开始之后才能赶到教堂了。”

“咳,敢情!”弗朗索瓦丝答道。

“弗朗索瓦丝,你要是早来五分钟,你就能看到安贝夫人了,她手里的那捆芦笋比加洛大娘菜摊上的要粗上两倍。你想法子向她的女佣人打听打听,她是从哪儿弄来的?今年你做什么配菜都少不了放芦笋,你很可以为咱们家的那几位旅行家也弄点这么粗的芦笋来嘛。”

“没有什么奇怪的,那是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弗朗索瓦丝说。

“哈!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我的姨妈耸耸肩膀接口道,“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你明明知道他那儿的芦笋长得又小又赖。告诉你吧,她手里的芦笋,足足有胳膊那么粗呢。当然,不是你的胳膊,而是象我的这条今年又瘦了许多的胳膊。弗朗索瓦丝,你没有听到这嗡嗡的钟声吗?闹得我脑袋都要炸了!”

“没有,奥克达夫夫人。”

“啊!可怜的孩子,足见你的脑袋真结实,这是托上帝的福。刚才拉马格洛娜找比普罗大夫来了。大夫紧跟着就同她一起走了,他们是在鸟儿街那边拐弯的,准是哪家孩子病了。”

“哎哟!我的上帝,”弗朗索瓦丝叹息道。她听不得有谁遭难,即使在天涯海角有一位她压根儿不认识的人遇到不幸的消息传到她的耳里,她也总要连连叹息。

“弗朗索瓦丝,这丧钟究竟是为谁在敲呀?啊,我的上帝,该是为卢梭夫人敲丧钟了。瞧我,怎么居然忘了:她在那天夜里就过世了。啊!我也快了,善良的上帝该把我召回去了,自从我可怜的奥克达夫归天之后,我这脑袋就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害得你白白为我耗费许多光阴,我的孩子!”

“不,奥克达夫夫人,我的光阴没有那么精贵。时间本是上帝白给的,又没有要咱们破费。我现在得去看看火灭了没有。”

弗朗索瓦丝和我的姨妈就这样对当天发生的第一批事件,在上午联合评述了一场。但是有时候发生的事件具有相当神秘、相当严肃的性质,我的姨妈感到不能坐等弗朗索瓦丝上楼之后再论短长,于是整幢房子里响起四下震耳的铃声。

“可是,奥克达夫夫人,现在还不到服用蛋白酶的钟点呀,”赶上楼来的弗朗索瓦丝说道,“莫不是您感到有些乏力,顶不住么?”

“不是的,弗朗索瓦丝,”姨妈说,“要说乏力,你是知道的,如今我已难得有什么时候不感到衰竭的了;我早晚有那么一天跟卢梭夫人一样,自己还没有明白过来就咽气了。我倒不是为了这个才打铃叫你的。你没有料到吧?我刚才看得一清二楚,就跟现在看到你一样,我看到古比尔夫人领着一个女孩子走过去,那个女孩子我居然压根儿不认识!你赶紧到加米杂货铺去买两个苏①的盐,戴奥多尔不至于不告诉你她是谁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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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国货币单位,二十苏相当一法郎。

“准是比班先生的女儿,”弗朗索瓦丝更愿意当场作出解释,因为她今天上午已经列加米杂货铺去过两次了。

“比班先生的女儿!哦!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照你说,我还能认不出她来吗?”

“我没说是他的大女儿,奥克达夫夫人,我说是他的小女儿,那个在儒伊寄读的小丫头。我好象早晨就见到过她。”

“啊!除非象你说,”姨妈说,“那她准是来过节的。没错!不用再打听了,她准是来过节的,这么说来,咱们呆会儿准能见到萨士拉夫人来敲她妹妹家的门,吃午饭嘛!没错!我刚才看到加洛班点心铺的小伙计提了一盒果馅大饼走过。你瞧着吧,这饼准是送到古比尔夫人家去的。”

“古比尔夫人家只要一来客人,奥克达夫夫人,您就等着瞧吧,她的那一帮人不久都会赶来吃午饭的,现在已经不早了,”弗朗索瓦丝说罢急于下楼张罗午饭,心安理得地抛下我的姨妈独自观景消遣。

“哪里!中午以前不会来,”我的姨妈无可奈何地接口道,说着,她担心地看一眼座钟,但只是偷偷的一瞥,免得让人发现万事不管的她,居然对古比尔夫人要请谁来吃饭,有如此高的雅兴打听,可恨的是这种兴致可能还得有劳她干等个把钟头。“偏偏又要赶见我吃午饭的时候才来!”她自言自语地咕哝道。吃午饭对于她来说是种相当称心的消遣,她不希望有别的事情打扰,“你千万别忘了:把我的奶油鸡蛋放在一只平底盘里。”只有平底盘上才画有人物,我的姨妈每顿饭都要看着解闷。她戴上眼镜,辨认当天盘子上的人物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她一面看,一面微笑着说:“很好,很好。”

“我倒可以上加米杂货铺去一趟,探探消息……”弗朗索瓦丝看出我的姨妈不再打发她去杂货铺,便这样说道。

“不,不必了,那准是比班小姐。我的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很对不起,为了这么一件小事我让你上来一趟。”

然而我的姨妈心里很明白:她打铃让弗朗索瓦丝上楼,决不是为一桩小事,因为在贡布雷,一个不为人知的人简直跟神话里的神仙一样不可思议。事实上,过去每当圣灵街或者中心广场骇人听闻地出现这类人物,总会有人进行细致的调查,结果没有一次不把这类神奇人物最终纳入“熟人”之列,或者把他的为人摸得一清二楚,或者对他的身分弄清个大概,总跟贡布雷的什么人沾点亲吧。这位是索东太太的儿子,服兵役期满之后复员归来;那位是贝德罗神父的侄女,是从修道院里出来的;还有本堂神甫的兄弟,在夏多丹当税务官,新近才退休,来这里过节。起先有人见到他们,以为贡布雷竟然出现大家不认识的人。不免心里惶惶不安,原来无非是没有一下认出来、或者没有一下弄清他们的身分罢了。其实索东太太也好,本堂神甫也好,都早就有言在先,说他们正盼望出远门的亲人回来呢。晚上,我散步回家,上楼去跟我的姑姑说说散步时的见闻,倘若我不慎说起我们在老桥附近遇到了一位外祖父不认识的人,姨妈必定失声叫道:“居然连你外祖父都不认识!啊!我才不信呐!”话虽这么说,她毕竟有点按捺不住,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于是盘问外祖父:“姨父,你们在老桥附近究竟碰到谁了?连您都不认识?”——“怎么不认识,”我外祖父回答说,“那是普罗斯贝,就是布耶伯夫人家园丁的弟弟。”——“噢,他呀!”姨妈总算放心了,脸还有点红;她耸了耸肩膀,苦笑一声,补充说道:“因为他方才说你们遇到了一位您不认识的人!”所以家里的人叮嘱我以后说话千万谨慎,切不可不加思索地乱讲,惹得姨妈那样激动。贡布雷无论家畜还是居民,彼此都认识,所以倘若姨妈偶尔发现有一条她不认识的狗走过,她就必定不住地搜索枯肠,把她的推理才能和悠闲的时间全都消耗在这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上去。

“那准是萨士拉夫人的狗,”弗朗索瓦丝说道,其实她并没有十分把握,目的只在于使姨妈安心,免得她“耗费精神”。

“好象我连萨士拉夫人的狗都不认得了!”姨妈接口道,她的批判精神轻易不接受靠不住的说法。

“啊,是了,准是加洛班先生新近从里瑟欧带回来的那条狗。”

“啊!除非是那条狗。”

“据说,它可乖巧了,”弗朗索瓦丝补充说,这情报她是从戴奥多尔那里得来的,“它跟人一样机灵,总是摇头摆尾,总那么讨人喜欢,有那么一股热乎劲儿。要说牲口啊,才这么小就知道讨好,实在难得。奥克达夫夫人,我得走了,我可没有时间闲聊,这不,眼看就十点钟了,我不光是炉子没有升旺,还有一堆芦笋要削呢。”

“什么!弗朗索瓦丝,又是芦笋!你今年真得了芦笋病了,早晚让咱们家的那几位巴黎人吃倒胃口!”

“才不会呢,奥克达夫夫人,他们可爱吃哩。等他们从教堂做完弥撒回来,一定胃口大开,你瞧着吧,他们保管吃得津津有味。”

“这会儿,他们一定已经在教堂里了;你最好别耽误工夫,赶紧张罗午饭去吧。”

正当我姨妈同弗朗索瓦丝这么东一句西一句闲扯的时候,我同外祖父母和父母一起在教堂做弥撒。我多么喜欢那座教堂呀,如今想起来犹历历在目!我们进教堂时必经的古老门楼,黑石上布满了坑坑点点,边角线已经走样,被磨得凹进去一大块(门楼里面的圣水池也一样),看来进教堂的农民身上披的粗呢斗篷,以及他们小心翼翼从圣水池里撩水的手指,一次次在石头上轻轻擦过,年复一年地经过几个世纪,最终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连顽石都经受不住,给蹭出了一道道深沟,好比天天挨车轮磕撞的界石桩子,上面总留有车轮的痕迹。教堂里掩埋着贡布雷历代神父高贵尸骨的墓石,象是为祭殿铺下的地板,更增添了萦绕遐迩的灵气;可如今这片片墓石已失去死寂坚硬的质地,因为岁月已使它们变得酥软,而且象蜂蜜那样地溢出原先棱角分明的界限,这儿,冒出一股黄水,卷走了一个哥特式的花体大写字母,淹没了石板上惨淡的紫堇;而在别处,墓石又被紫堇覆盖得不见天日,椭圆形的拉丁铭文更显得缩成一团,使那几个缩写字母平添一层乖张的意味,同一个字里有两个字母挨得特别近,而其他的字母却被大大地拓开了距离。教堂里的彩绘玻璃窗,只要外面稍有阳光,便能闪耀光彩,所以尽管外面天色阴沉,教堂里却总是光辉灿烂;有一面彩绘玻璃窗,从上到下只被一个人物形象所占满,那人的模样跟纸牌上的大王相似;他就在上面顶天立地站着,教堂的拱顶成了他的华盖。教堂里平常不做功德法事时,中午时分,他便笼罩在斜照的蓝色的反光中(那样的日子难得遇到,教堂里空空荡荡,空气清新,阳光照在瑰丽的陈设上,显得更加堂皇,也更有人情味,再加上石雕和彩色玻璃,这里简直变得象一家中世纪风格的旅馆的接待厅,几乎具有供人歇宿的意味)。那时你能看到萨士拉夫人跪在那里咕哝几句祷文,她旁边的祈祷桌上放着一包捆扎好的点心,那是她刚从对面的糕点铺买的,准备拿回家去当午饭。另一面彩绘玻璃窗上是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它好象是雪山喷出的凌乱的雪珠直接打到玻璃上凝结而成的霜冻,又象玻璃窗上残留的雪花,只是这片片雪花被一道霞光抹上了一层红晕(无疑,就是这道霞光,把祭台的彩屏照得格外绚丽,好似这上面的五光十色,不是早就涂在石料上的颜色,倒象由外面射来的一道随时准备放出异彩的光芒当场抹上去似的),每一面彩色大窗全都历史悠久,处处显得生意盎然,数百年的积尘银光闪闪;这一面面由彩色玻璃交织而成的亮晶晶的大挂毯,已被岁月磨蚀得经纬毕露。其中有一面窗象长条的棋盘,由百十来块长方形的小玻璃拼成,主调是蓝色的,象当年供查理六世用来解闷的一副大纸牌;但是,也许因为有一道光芒倏然闪过,也许因为我的转动的目光透过那面忽明忽暗的彩色长窗,看到了一团跃跃蹿动、瑰丽无比的烈火,顷刻间那面彩色长窗忽然迸射出孔雀尾羽那样变化多端的幽光,接着它颤颤悠悠地波动起来,形成一丝丝亮晶晶的奇幻的细雨,从岩洞般昏暗的拱顶,淅淅沥沥地沿着潮湿的岩壁滴下。我随着手执经卷的长辈往前走,仿佛走进了五光十色的岩洞,四周是诡异的钟乳石,多彩多姿;刹时间那一片片菱形的小玻璃显得清澈透明,象镶嵌在一枚硕大无朋的胸章上的蓝宝石那样坚硬,然而你又明明可以感到,在它们的后面,还有一件更令人钦慕的东西,那就是偶尔一露的阳光的微笑。在这片沐照着宝石般湛蓝柔和的光波中,它是那样清晰可辨,跟广场石板上或集市草堆中的阳光一样。在复活节前我们到达贡布雷的最初几个星期天,虽然大地仍是光秃秃的、黑黝黝的,但阳光的微笑却给了我们安慰,它在这里,象历史上圣路易的子孙们遇到过的那个载入史册的春天一样,使装点着忘我草的那面金碧辉煌的大彩窗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两幅立经挂毯描绘爱丝苔尔①受冕的场面(根据传统,阿絮埃吕斯王的相貌被描绘得象一位法国国王,而爱丝苔尔的形象则同国王所宠爱的盖尔芒特家的某位贵夫人相似),挂毯上的颜色已褪得模糊不清,倒给画面增添一种表现力,一种立体感,一种亮度:爱丝苔尔唇上的淡红色越出了嘴唇的轮廓线;她的连衣裙上的黄色,显得那么滑腻,那么厚实,仿佛已板结成块,吹来一股气流就能把它整块掀掉似的。在这幅丝线和羊毛交织成的挂毯的下半部,树木还绿得那样鲜艳,可是上半部已经“年久色衰”,因而深色树干上发黄的高枝,苍白得十分显眼,好象有一道无形的阳光,以强列的斜照,把它们晒黄,晒褪了它们一半的颜色。这一切,尤其是教堂里那些珍贵的文物,原先是由历史上的名人传下来的,他们在我的心目中几乎成了传奇人物(那个精雕细刻的金十字架,据说是圣埃罗瓦②的杰作,由达戈贝③敕赐教堂的,还有日耳曼路易④的王子们的合葬墓,墓身由斑石砌成,上面镶着金丝彩釉的青铜雕刻),正因为有这些东西,我们在教堂就座之后,我才有如临奇境之感,就象乡下人走进神仙到过的山谷,能在一块岩石上,一棵树身上,一片水塘中,惊喜地发现神仙经过的明显的痕迹。凡此种种,都使这座教堂在我的心目中与城里的其它地方完全有别:这座建筑可以说占据了四维空间——第四维就是时间,它象一艘船扬帆在世纪的长河中航行,驶过一柱又一柱,一厅又一厅,它所赢得、所超越的似乎不仅仅是多少公尺,而是一个朝代又一个朝代,它是胜利者。它把严酷粗野的十一世纪,隐匿在厚实的墙壁中,沉重的拱梁下填满了大块碎石,把风洞堵得严严密密,只有门廊附近登上钟楼的楼梯才在墙上破开一条深深的槽口,露出一点往昔的遗迹。但是,即使在那里,也有重重叠叠哥特式的、风姿绰约的拱门,一个挨着一个地挡着,让外人一眼看不到楼梯,好比一群千娇百媚的大姐姐,笑吟吟地挡住了身后土里土气、哭哭啼啼、衣衫寒酸的小弟弟。教堂的塔楼,直刺青天,高高地屹立在广场之上;它当年曾静观过圣路易的英姿,今天似乎仍看得到他的风采。教堂的地下室深深地陷入中世纪的黑夜中;戴奥多尔和他的姐姐摸索着把我们领到幽暗的拱顶下,天花板上鼓出一道道粗壮的筋脉,象一只巨大的蝙蝠张开的翼膜。两位领路人用一支蜡烛给我们照亮了西格贝王⑤的小公主的坟墓,坟墓中央有一个深坑——象墓穴的遗迹——据传那是由一盏水晶灯落下时砸出来的:“法兰克公主被杀的当夜,原来由金练吊在现在后殿那个地方的一盏水晶灯忽然脱钩落下,灯罩没有破碎,火焰也没有熄灭,只是砸进了石头,灯的分量居然使顽石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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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爱丝苔尔:《圣经》中的人物。传说她是犹太人的孤女,被波斯王阿絮埃吕斯选入宫中,得宠,立为王后。奸臣哈曼怂恿波斯王杀尽境内的犹太人,爱丝苔尔施计揭露哈曼的阴谋,终使犹太种族免于灭绝。这个故事详见《圣经》中的《爱丝苔尔书》。

②圣埃罗瓦(约558—660):著名金器匠人,创建索里尼亚克修道院,后被奉为金银匠和铁匠的守护神。

③达戈贝(公元七世纪初—639年):法国国王(公元629年至639年)。

④日耳曼路易(804—876):东法兰克国王(817—843)和日耳是国王(843—876)。

⑤西格贝(?—509):莱茵河下游普利安法兰克人的国王,公元496年前后,在今科隆一带曾击败日耳曼族中骁勇善战的阿拉芒人。509年为其子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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