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在斯万家那边

赠迦斯东·卡尔梅特先生:

谨致深深的、衷心的感激。

马塞尔·普鲁斯特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儿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象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象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他让人摸不到头脑。我不知道那时几点钟了;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忽远忽近,就象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

我情意绵绵地把腮帮贴在枕头的鼓溜溜的面颊上,它象我们童年的脸庞,那么饱满、娇嫩、清新。我划亮一根火柴看了看表。时近子夜。这正是病羁异乡的游子独宿在陌生的客舍,被一阵疼痛惊醒的时刻。看到门下透进一丝光芒,他感到宽慰。谢天谢地,总算天亮了!旅馆的听差就要起床了;呆一会儿,他只要拉铃,就有人会来支应。偏偏这时他还仿佛听到了脚步声,自远而近,旋而又渐渐远去。门下的那一线光亮也随之又消失。正是午夜时分。来人把煤气灯捻灭了;最后值班的听差都走了。他只得独自煎熬整整一宿,别无他法。

我又睡着了,有时偶尔醒来片刻,听到木器家具的纤维格格地开裂,睁眼凝望黑暗中光影的变幻,凭着一闪而过的意识的微光,我消受着笼罩在家具、卧室、乃至于一切之上的朦胧睡意,我只是这一切之中的小小的一部分,很快又重新同这一切融合在一起,同它们一样变得昏昏无觉。还有的时候,我在梦中毫不费力地又回到了我生命之初的往昔,重新体验到我幼时的恐惧,例如我最怕我的姨公拽我的鬈曲的头发。有一天,我的头发全都给剃掉了,那一天简直成了我的新纪元。可是梦里的我居然忘记了这样一件大事。直到为了躲开姨公的手,我一偏脑袋,醒了过来,才又想起这件往事。不过,为谨慎起见,我用枕头严严实实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然后才安心地返回梦乡。

有几次,就象从亚当的肋叉里生出夏娃似的,有一个女人趁我熟睡之际从我摆错了位置的大腿里钻了出来。其实,她是我即将品尝到的快感的产物,但是,我偏偏想象是她给我送来了快感。我在她的怀抱中感到自己的体温,我正打算同她肌肤相亲,正巧这时我醒了。同我刚才分手的那位女子相比,普天之下无论是谁都似乎不及她更可亲,我的脸上还感到她的热吻的余温,我的身子还感到她的肢体的重量。假如有时候也确有这种情况,梦里的女子赶巧同我在生活中认识的哪位女士相貌一样,那么我必全力以赴地达到目的:非同她梦里再聚不可,就象有些人那样,走遍天下也要亲眼见见他们心目里的洞天仙府,总以为现实生活中能消受到梦境里的迷人景象。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淡漠;我已忘却梦中人的倩影。

一个人睡着时,周围萦绕着时间的游丝,岁岁年年,日月星辰,有序地排列在他的身边。醒来时他本能地从中寻问,须臾间便能得知他在地球上占据了什么地点,醒来前流逝过多长的时间;但是时空的序列也可能发生混乱,甚至断裂,例如他失眠之后天亮前忽然睡意袭来,偏偏那时他正在看书,身体的姿势同平日的睡态大相径庭,他一抬手便能让太阳停止运行,甚至后退,那么,待他再醒时,他就会不知道什么钟点,只以为自己刚躺下不久。倘若他打瞌睡,例如饭后靠在扶手椅上打盹儿,那姿势同睡眠时的姿势相去更远。日月星辰的序列便完全乱了套,那把椅子就成了魔椅,带他在时空中飞速地遨游,待他睁开眼睛,会以为自己躺在别处,躺在他几个月前去过的地方。但是,我只要躺在自己的床上,又睡得很踏实,精神处于完全松弛的状态,我就会忘记自己身在何处,等我半夜梦回,我不仅忘记是在哪里睡着的,甚至在乍醒过来的那一瞬间,连自己是谁都弄不清了;当时只有最原始的一种存在感,可能一切生灵在冥冥中都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穴居时代的人类更无牵挂。可是,随后,记忆象从天而降的救星,把我从虚空中解救出来:起先我倒还没有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只忆及我以前住过的地方,或是我可能在什么地方;如没有记忆助我一臂之力,我独自万万不能从冥冥中脱身;在一秒钟之间,我飞越过人类文明的十几个世纪,首先是煤油灯的模糊形象,然后是翻领衬衫的隐约的轮廓,它们逐渐一点一画地重新勾绘出我的五官特征。

也许,我们周围事物的静止状态,是我们的信念强加给它们的,因为我们相信这些事物就是甲乙丙丁这几样东西,而不是别的玩意儿;也许,由于我们的思想面对着事物,本身静止不动,才强行把事物也看作静止不动。然而,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思想拚命地活动,徒劳地企图弄清楚我睡在什么地方,那时沉沉的黑暗中,岁月、地域,以及一切、一切,都会在我的周围旋转起来。我的身子麻木得无法动弹,只能根据疲劳的情状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算出墙的方位,家具的地点,进一步了解房屋的结构,说出这皮囊安息处的名称。躯壳的记忆,两肋、膝盖和肩膀的记忆,走马灯似的在我的眼前呈现出一连串我曾经居住过的房间。肉眼看不见的四壁,随着想象中不同房间的形状,在我的周围变换着位置,象漩涡一样在黑暗中,转动不止。我的思想往往在时间和形式的门槛前犹豫,还没有来得及根据各种情况核实某房的特征,我的身体却抢先回忆起每个房里的床是什么式样的,门是在哪个方向,窗户的采光情况如何,门外有没有楼道,以及我入睡时和醒来时都在想些什么。我的压麻了的半边身子,想知道自己面对什么方向,譬如说,想象自己躺在有顶的一张大床上,面向墙壁侧卧。这时我马上就会想道:“唷!我总算睡着了,尽管妈妈并没有来同我道晚安。”我是睡在已经死去多年的外祖父的乡间住宅里;我的身躯,以及我赖以侧卧的那半边身子,忠实地保存了我的思想所不应忘怀的那一段往事,并让我重又回想起那盏用链子悬在天花板下的照明灯——一盏用波希米亚出产的玻璃制成的瓮形吊灯,以及那座用西埃纳的大理石砌成的壁炉。那是在贡布雷,在我外祖父母的家里,我居住过的那个房间;离现在已经很久很久了,如今我却犹如身临其境,虽然我的睡意朦胧,不能把故物的情境想得清清楚楚;待我完全清醒之后,我能回忆得更细致些。

后来,新的姿势又产生新的回忆;墙壁迅速地滑到另一边去:我睡在德·圣卢夫人家的乡间住宅里。天哪!至少十点钟了吧。他们一定都吃过晚饭了!我这个盹儿打得也太久了。每天晚上,更衣用餐前,我总要陪德·圣卢夫人外出散步,回来后先上楼打个盹儿。自从离开贡布雷,好多年过去了。住在贡布雷的日子,每当我们散步回来得比较晚,我总能在我住的那间房间的窗户玻璃上,看到落日的艳红的反照。如今在当松维尔,在德·圣卢夫人的家里,过的却是另一种生活。而且我只在晚间出去,沿着我从前在阳光下玩耍过的小路,踏着婆娑的月影散步,我感受到另一种愉快。归来时,远望我住的那个房间,只见里面灯火明亮,简直象黑夜中独有的一座灯塔。回去后我并不急于更衣用餐,而是先睡上一觉。

这些旋转不已、模糊一片的回忆,向来都转瞬即逝;不知身在何处的短促的回忆,掠过种种不同的假设,而往往又分辨不清假设与假设之间的界限,正等于我们在电影镜①中看到一匹奔驰的马,我们无法把奔马的连续动作一个个单独分开。但是我毕竟时而看到这一间、时而又看到另一间我生平住过的房间,而且待我清醒之后,在联翩的遐想中,我终于把每一个房间全都想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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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影镜:美国发明家爱迪生和他的助手狄克逊于1891年发明的一种放映影片的设备,状如柜,供一人观看。

我想起了冬天的房间。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毫不相干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枕头的一角,被窝的口子,半截披肩,一边床沿,外加一期《玫瑰花坛》杂志,统统成了建窝的材料,凭人以参照飞禽筑窝学来的技巧,把它们拼凑到一块,供人将就着栖宿进这样的窝里。遇到冰霜凛冽的大寒天气,最惬意不过的是感到与外界隔绝(等于海燕索居在得到地温保暖的深土层窝里)。况且那时节壁炉里整夜燃着熊熊的火,象一件热气腾腾的大衣,裹住了睡眠中的人;没有燃尽的木柴毕毕剥剥,才灭又旺,摇曳的火光忽闪忽闪地扫遍全屋,形成一个无形的暖阁,又象在房间中央挖出了一个热烘烘的窑洞;热气所到之处构成一条范围时有变动的温暖地带。从房间的旯旯旮旮,从窗户附近,换句话说,从离壁炉稍远、早已变得冷嗖嗖的地方,吹来一股股沁人心脾的凉风,调节室内的空气。

我想起了夏天的房间。那时人们喜欢同凉爽的夜打成一片。半开的百叶窗上的明媚的月亮,把一道道梯架般的窈窕的投影,抛到床前。人就象曙色初开时在轻风中摇摆的山雀,几乎同睡在露天一样。

有时候,我想起了那间路易十六时代风格的房间。它的格调那样明快,我甚至头一回睡在里面都没有感到不适应。细巧的柱子支撑住天花板,彼此间的距离相隔得楚楚有致,显然给床留出了地盘;有时候正相反,我想到了那间天花板又高又小的房间。它简直象是从两层楼的高处挖出来的一座金字塔,一部分墙面覆盖着坚硬的红木护墙板,我一进去就被一股从未闻到过的香根草的气味熏得昏头胀脑,而且我认定紫红色的窗帘充满敌意,大声喧哗的座钟厚颜无耻,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一面怪模怪样、架势不善的穿衣镜,由四角形的镜腿架着,斜置在房间的一角。那地方,据我惯常所见,应该让人感到亲切、丰硕;空洞的镜子偏偏挖走了地盘。我一连几小时竭力想把自己的思想岔开,让它伸展到高处,精确地测出房间的外形,直达倒挂漏斗状的房顶,结果我白白煎熬了好几个夜晚,只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忧心忡忡地竖起耳朵谛听周围的动静,鼻翼发僵,心头乱跳,直到习惯改变了窗帘的颜色,遏止了座钟的絮叨,教会了斜置着的那面残忍的镜子学得忠厚些。固然,香根草的气味尚未完全消散,但毕竟有所收敛,尤其要紧的是天花板的表面高度被降低了。习惯呀!你真称得上是一位改造能手,只是行动迟缓,害得我们不免要在临时的格局中让精神忍受几个星期的委屈。不管怎么说吧,总算从困境中,得救了,值得额手称庆,因为倘若没有习惯助这一臂之力,单靠我们自己,恐怕是束手无策的,岂能把房子改造得可以住人?

当然,我现在很清醒,刚才还又翻了一回身,信念的天使已经遏止住我周围一切的转动,让我安心地躺进被窝,安睡在自己的房内,而且使得我的柜子、书桌、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边的房门,大致不差地在黑暗中各就其位。半夜梦回,在片刻的朦胧中我虽不能说已纤毫不爽地看到了昔日住过的房间,但至少当时认为眼前所见可能就是这一间或那一间。如今我固然总算弄清我并没有处身其间,我的回忆却经受了一场震动。通常我并不急于入睡;一夜之中大部分时间我都用来追忆往昔生活,追忆我们在贡布雷的外祖父母家、在巴尔贝克、在巴黎、在董西埃尔、在威尼斯以及在其他地方度过的岁月,追忆我所到过的地方,我所认识的人,以及我所见所闻的有关他们的一些往事。

在贡布雷,每当白日已尽黄昏将临,我就愁从中来,我的卧室那时成为我百结愁肠的一个固定的痛点,虽然还不到该我上楼睡觉的钟点,离开我同妈妈和外祖母分手、即使不睡也得回房去独自呆着的时间还差一大截。家里的人发觉我一到晚上就愁眉苦脸,便挖空心思设法让我开心。他们居然别出心裁地给我弄来一盏幻灯,趁着我们等待开晚饭的当口,把幻灯在我的房内的吊灯上套好,这东西跟哥特时代初期的建筑师和彩画玻璃匠那样,也是用捉摸不定的色光变幻和瑰丽多彩的神奇形象来取代不透光的四壁。绘上了传奇故事的灯片,就等于一面面彩画玻璃窗,只是它们光彩不定,忽隐忽现。可是我的悲愁却有增无减。因为我对房内的一切早已习惯,一旦照明发生变化,习惯也就受到破坏。过去除了睡觉使我苦不堪言之外,其他一切倒还过得去,因为我已经习惯。如今房内被照得面目全非,我一进去,就象刚下火车第一次走进山区“客栈”或者异乡旅馆的房间一样,感到忐忑不安。

心怀叵测的戈洛①从覆盖着小山坡的绿荫团团的三角形的森林中,一蹦一跳地骑马走来,又朝着苦命的热纳维耶夫·德·希拉特②居住的宫堡,一蹿一跃地走去。椭圆形的灯片镶嵌在框架中,幻灯四角有细槽供灯片不时地插换。弧形的边线把灯片上的宫堡的其余部分切出画外,只留下宫堡的一角;楼前是一片荒野,热纳维耶夫站着发愣。她系着蓝色的腰带,宫堡和荒野则是黄澄澄的。我不看便知它们必定是黄颜色,因为幻灯尚未打出之前,单凭布拉邦特这一字字铿锵的大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颜色。戈洛驻马片刻,愁眉苦脸地谛听我的姨祖母夸张其辞地大声解说。他看来都听懂了,他的举止神情完全符合姨祖母的指点:既恭顺又不失庄重。听罢,他又蹦跳着继续赶路,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不慌不忙地策马前行。即使幻灯晃动,我照样能在窗帘上分辨出戈洛继续赶路的情状:在褶凸处,戈洛的坐骑鼓圆了身体;遇到褶缝,它又收紧肚子。戈洛的身体也象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能对付一切物质的障碍,遇到阻挡,他都能用来作为赖以附体的依凭,即使遇到门上的把手,他的那身大红袍、甚至他的那副苍白的尊容,便立刻俯就,而且堂而皇之地飘然而过;他的神情总是那么高贵,那么忧伤,但是对于这类拦腰切断的境遇,他却面无难色,临危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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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戈洛和热纳维耶夫是中世纪欧洲传说中的人物。戈洛是传奇英雄齐戈弗里特的宫廷总管,热纳维耶夫是齐戈弗里特的妻子。齐戈弗里特听信谣传,冤枉其妻与戈洛通奸,戈洛便乘机诱使热纳维耶夫充当他实现野心的工具。但热纳维耶夫忠于齐戈弗里特;可惜冤情大白时她因悲痛过度而死。

当然,我从这些光采奕奕的幻灯画面中,感受到迷人的魅力,它们象是从遥远的中世纪反射过来的昔日景象,让一幕幕如此古老的历史场面,在我的周围转悠着重现。但是,这种神秘、这种美,闯进了我的卧室,究竟引起我什么样的不安,我却说不清楚。我已经慢慢地把自我充实了这间卧室,以至于对房间本身早已置诸脑后,我总先想到自我,然后才会念及房间。如今习惯的麻醉作用既然停止生效,我于是动起脑筋来,开始有所感触,真要命!我的房门的把手,同天下其他房门把手不同之处,仿佛就在于它看来不需要我去转动便能自行开启,因为对我说来,把手的运行已经成为无意识的举动,它现在不是在权充戈洛的星体吗?晚饭的铃声一响,我赶紧跑进饭厅;饭厅里的大吊灯既不知有戈洛其人,也从未结识过蓝胡子①,它只认得我的父母和列位长辈,以及桌上的罐闷牛肉;它每天晚上大放光芒,把光芒投入我妈妈的怀抱。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不幸遭遇,更使我感到妈妈怀抱的温暖;而戈洛造下的种种罪孽,则触动我更诚惶诚恐地检查自己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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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蓝胡子: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他杀死了六位妻子,第七位妻子在他尚未下手前发现了他前面六位妻子的尸体,骇极;后来幸亏她的两位兄弟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了她的性命。

用罢晚饭,唉!我得马上同妈妈分手了;她要留下陪大家聊天。遇到好天气,他们在花园里闲谈;若天公不作美,大家也只好呆在小客厅里了。我说的大家,其实不包括外祖母。她认为,“人在乡下,居然闭门不出,简直是罪过。”每逢大雨滂沱的日子,她都要同我的父亲争论,因为父亲不让我出门,偏要把我关在屋里读书。“你这种做法,’她说,“没法让他长得身体结实,精力充沛;而这小家伙尤其需要增强体力和锻炼意志。”我的父亲耸耸肩膀,聚精会神地审视晴雨表,因为他爱研究气象。而我的母亲呢,这时尽量蹑手蹑脚地少出声响,唯恐打扰了我的父亲。她温柔而恭敬地看着他,但并不盯住看,并不想看破他自鸣清高的秘密。我的外祖母却不然,无论什么天气,她都爱去室外,即使风雨大作,即使弗朗索瓦丝深怕名贵的柳条椅被淋湿,忽忙地把它们往屋里搬,外祖母也会独自在花园里,听凭风吹雨淋,而且还撩起额前凌乱的灰白头发,好让头部更加领受到风雨的保健功用。她说:“总算痛痛快快透一口气!”她还沿着花园里的小路,兴致勃勃地踩着小步,连蹦带跳地跑起来。那些小路新近由一位才来不久的园丁按照自己的设想拾缀得过分规整对称,足见他毫无自然感;我的父亲今天居然一早就请教此人,问会不会变天。外祖母的跑步动作,轻重缓急自有调节,这得看暴风雨癫狂的程度、养生学保健的威力、我所受的教育的愚昧性以及花园内对称的布局等因素在她心中所激起的各不相同的反应来决定。她倒根本不在乎身上那条紫酱色的长裙会不会溅上泥水,她从来没有这样的顾虑,结果她身上泥点的高度,总让她的贴身女仆感到绝望,不知如何才好。

倘若我外祖母的这类园内跑步发生在晚饭之后,那么只有一件事能让她象飞蛾扑火一样立刻回来。小客厅里亮灯的时候,准是牌桌上已经有饮料侍候,这时姨祖母大叫一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在园内转圈儿跑步的外祖母就会争分夺秒地赶回来。为了故意逗她着急(外祖母把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带进了我们的家庭中来,所以大伙儿都跟她逗乐,存心作弄她),我的姨祖母还当真让我的外祖父喝了几口他不该喝的酒。可怜的外祖母走进小客厅,苦口婆心地求他放下酒杯;外祖父一赌气,索性仰脖喝了个涓滴不剩。外祖母碰了一鼻子灰,伤心地走开了,不过她脸上依然带着微笑,因为她待人向来宽厚,从不计较面子得失,这种对人对己的胸怀在她的目光中化为微笑,同我们在别人脸上见到的微笑绝然相反,它除了自我解嘲之外毫无嘲讽的意味。这一笑对我们大家来说,等于是用目光代替亲吻;她的那双眼睛,见到她所疼爱的亲人,从来都只以目光传递她怀中热切的爱怜。姨祖母狠心作弄她,她苦口婆心劝说外祖父不要贪杯,偏偏她又心肠仁慈,落得自讨没趣。这种场面我后来是习以为常了,甚至还当作笑柄,嘻嘻哈哈地、毫不犹豫地同作弄她的人流瀣一气笑话她,还硬让自己相信这不算作弄。可是,当初我是气得要命的,恨不能去打姨祖母。然而那时我已经学得象个小大人,跟懦怯的大人一样,听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这样的叫声,我采取了我们长大成人后的惯常态度,也就是见到苦难和不平,扭过脸去以求得眼不见为净。我爬上书房隔壁紧挨着屋顶的那个小房间,躲在那里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房间里有一股菖蒲花的香味,窗外还传来墙根下那株野生的醋栗树的芳香,有一枝开满鲜花的树梢居然伸进了半开半掩的窗户。凭窗远望,能一直望到鲁森维尔宫堡的塔楼;这间小屋原来派的用场更特殊也更平常,可是那些年里长期成为我的避难所,大概是因为它地处偏僻,我又可以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所以一旦需要孤身独处,不容他人打扰的事要做时,我就躲到这里来,有时读书,有时胡思乱想,有时偷偷哭泣,有时自寻欢乐。唉!我当时哪里知道,我的外祖父在忌口方面往往不拘小节地出点差错,我又偏偏缺乏意志,身体娇弱,以至于一家人对于我的前途都感到渺茫,这些事儿着实让我的外祖母操了多少心。她在下午或者晚上没完没了地跑个不停,我们只见她跑来跑去,偏着脑袋仰望苍天,她那清秀的脸庞,鬓角下肤色焦黄,皱纹密布,年复一年地变得象秋后翻耕过的土地泛出紫色。她出门时,半遮的面纱挡住了她的腮帮,上面总挂着几滴由于寒风或忧思的刺激而不自觉地流下的眼泪,又惭渐让风吹干。

我上楼去睡,唯一的安慰是等我上床之后妈妈会来吻我。可是她来说声晚安的时间过于短促,很快就返身走了,所以当我听到她上楼来的脚步声,当我听到她的那身挂着几条草编装饰带的蓝色细麻布的裙子窸窸窣窣走过有两道门的走廊,朝我的房间走来的时候,我只感到阵阵的痛苦。这一时刻预告着下一个时刻妈妈就会离开我,返身下楼,其结果弄得我竟然盼望我满心喜欢的那声晚安来得越晚越好,但愿妈妈即将上来而还没有上来的那段空白的时间越长越好。有几次,妈妈吻过我之后,开门要走,我居然想叫她回来,对她说:“再吻我一次吧。”可是,我知道,这样一来她马上会一脸不高兴,因为她上楼来亲我,给我平静的一吻,是对我的忧伤、我的不安所作出的让步,已经惹得我的父亲不高兴了。父亲认为这类道晚安的仪式纯属荒唐。妈妈也恨不能让我早日放弃这种需要,这种习惯。她决不会让我滋生新的毛病,也不会允许我等她走到门口之后再请她回来亲亲我,况且,只要见到她面有愠色,她在片刻前给我带来的宁静也就受到彻底破坏。她刚才象在领圣体仪式上递给我圣饼似的,把她的温馨的脸庞俯向我的床前。我的嘴唇感受到她的存在,并且吸取了安然入睡的力量。总的说来,比起客人太多,妈妈不能上来同我说声晚安的那些晚上,她能在我房内呆上一会儿,哪怕时间很短,也总算不错了。所谓客人,平时只限于斯万先生。除了几位顺路来访的外地客人之外,他几乎是贡布雷屈趾舍间的唯一的客人。有时候,他以邻居的身分与我们同进晚餐(自从他同门户不相当的女子结婚之后,他很难得来了,因为我的长辈们不愿意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候,他在晚饭之后不请自来。晚上,我们在房前那棵高大的板栗树下,围坐在铁桌的四周纳凉,忽听得花园的那一头传来声响,倒不是不打铃就进门的自家人弄响的那门铃声,丁丁当当地闹个不休,象劈头倒下的一盆雪水,弄得你晕头转向;这回我们听到的是专为来客设置的那种椭圆形的镀金的门铃声,它怯怯地丁冬两响。于是大家面面相觑:“有客人?会是谁呀?”其实大家心里明白,除了斯万先生,没有别人;我的姨祖母以身作则地大声数落开了,她力求说得自然:她教诲我们不该窃窃私语;让来人以为我们在议论他不该听到的事,是最不礼貌的行为。接着,我们看到,最爱找茬儿到花园里去走走的外祖母,已经走上前去侦察。她总乘机悄悄地把沿路的玫瑰花树的支架拔掉,让枝头的花朵显得更自然些,就象当妈妈的用手拨弄拨弄孩子的头发,把被理发师梳理得过于服贴的头发弄得蓬松自然些。

我们全都屏息静气,等待外祖母回来报告侦察到的“敌情”,好似我们身陷敌众我寡的包围,一时进退不定,难下对策。接着外祖父开口说话了:“我听得出,是斯万的声音。”确实,只有他的声音最好辨认,他那张脸却难以看清;因为怕招蚊子,我们在花园纳凉时尽量少点灯。斯万长着鹰钩鼻,绿眼珠,脑门儿很高,头发黄得发红,剪成勃莱桑那样的发式①。这时,我正要不动声色地吩咐仆人拿果子露来;我的外祖母认为用果子露招待客人最相宜,因为它不显得那么特殊,才更显得得体。期万先生虽说比我的外祖父年轻得多,却同他关系密切。我的外祖父是他的父亲的好朋友;他的父亲为人善良,就是古怪,据说,有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他的感情的冲动中断,思路改变。我在饭桌上每年都要听我外祖父提到好几次有关他的轶事,而且每次都一样,都是说斯万爷爷对他的妻子的死所采取的态度。他妻子病重时,他曾日夜在病榻前侍候。那时,我的外祖父已经好久没有同他见面了;听到斯万夫人的死讯他连忙赶到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为了不让他见到妻子入殓的场面,我的外祖父好不容易才把哭成泪人儿的他从灵房劝走。他们俩在阳光惨淡的花园里走了几步。斯万先生忽然拉住我的外祖父的胳膊,大声说道:“啊!老兄,这样好的天气,咱俩一块儿散步,有多好呀!你不觉得美吗?这些树,这些山楂花,还有你从来也没有对我夸过的那片池塘。你干吗愁眉苦脸?你没有感到这微风吹得人多舒服?啊!我说归说,总还是活着有意思呀,我亲爱的朋友阿梅代!”突然间,他又想起了死去的妻子。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听任愉快的心情涌现出来?其中的原因若加以深究或许过于费事,所以他只拍拍自己的脑门儿,揉揉眼睛,擦擦夹鼻眼镜的镜片。每当遇到挠头的难题,他经常以此打发。然而,他并不能忘怀丧偶的痛苦,他在妻子死后又活了两年,他常对我的外祖父说:“也真怪,我常常想起可怜的妻子,只是不能一次想许多。”于是,“象可怜的斯万老爹那样细水长流”,成了我的外祖父爱说的一句口头禅,即使提到毫不相干的事儿,他也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我的外祖父是我心目中最公道的法官,他的判决对我来说等于量刑的准则,有些过错我本来倾向于严加谴责的,后来根据他的意见改为从宽发落。倘若外祖父不接着说,“怎么?他心眼儿好!”那我简直要把斯万爷爷看成混世魔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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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勃莱桑发式:一种把头发剪成刷子一样长短的发式,类似我国的“小平头”,因著名演员勃莱桑留这种发型而得名。

他的儿子小斯万先生一连好几年——尤其在结婚以前——常来贡布雷看望我的姨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小斯万已经不再同父辈的故旧世交们来往了,而且我们并不觉得斯万这个姓有多显赫,所以我的长辈们接待他简直象接待微服察访的贵人,完全不知道这位客人的真实地位,等于老实正派的旅店老板,无意中留宿了大名鼎鼎的江洋大盗,应该说不知者不罪。我的长辈们哪里想得到他们接待的这位斯万先生其实是跑马总会里数一数二的阔绰的会员,巴黎伯爵和高卢公爵所宠信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中的一位大红人呢?

我们对斯万在交际场中的豪华生涯一无所知,显然部分原因是他本人守口如瓶、性格矜持,但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时的布尔乔亚对整个社会抱有一种印度种姓式的观念,总以为社会是由封闭的种姓阶层组成的,一个人自呱呱坠地那天起,就永远属于他父母所在的阶层,除掉某些偶然情况外——譬如在某个行业中出人头地,或者同门第不相当的家庭联姻,此外再没有别的途径能跻身到高一等的阶层中去。斯万老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注定一辈子属于那个贫富由收入决定的阶层,钉是钉铆是铆,就跟划分纳税等级一样分明。只要知道他父亲跟什么人交往,就可判断他同什么人交往,以及跟什么人交往才算地位相当。倘若他自己另结新交,那只能算作少不更事,他们家的老世交们,例如我的外祖父、外祖母,对此都能宽宏地视而不见,尤其是他在父亲死后,仍忠心耿耿地来看望我们,我们更应不予计较。但是,有充分理由肯定,他若在大街上遇到那些我们不认识的人,他决不会当着我们的面同他们打招呼的。如果有人硬要给他一个同他的个人情况相符的社会商数,那么,在地位同他父亲相当的其他经纪人的子弟当中,他的这个商数肯定是偏低的,因为他不讲排场,而且对古董和油画“着迷”之极。他如今住在一幢老房子里,家里堆满他收藏的宝贝。我的外祖母总想去参观参观,不过那座房子位于奥尔良滨河街,我的姨祖母认为住在那个地段有失身分。“您是行家吗?我这么问是为您好,因为您有可能弄到些商人转手的次货。”姨祖母曾这么对他说过;她也确实认为斯万是个草包,没有什么高明之处,甚至在智力方面也平平庸庸,这种人在交谈中往往对正经的话题避而不谈,却在琐细的小枝小节上精确到令人乏味的程度,不仅提到菜谱时他不厌其详,而且同我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议论艺术问题时,他也同样不知趣。她们要他谈谈见解,讲讲他认为某一幅画好在哪里,他居然闭口不谈,简直不顾礼节。要么——如果可能的话——他就提供一大堆具体细节,诸如这幅画由哪家博物馆收藏的,作于哪一年,等等。通常,他只是每次不重复地说段故事,来给我们解闷;不外乎他最近又跟谁遇到了什么事儿,他倒是总选择我们认识的有关人物,比如,贡布雷的药房老板,我们家的厨娘或车夫。不用说,那些故事逗得我的姨祖母笑出声来,但是,她弄不清是什么引她发笑的,是因为斯万总在那些故事中当尴尬角色呢,还是他的故事讲得俏皮:“您真算得上一位典型人物了,斯万先生!”我们家唯独姨祖母有点俗气,所以每当有人提到斯万,她都不惮费神地要提醒不谙内情的人,说斯万本来可以在奥斯曼大街或者歌剧院大街弄到一套住宅的,他是斯万老先生的儿子,父亲起码给他留下四五百万的家当,可是他偏偏乖张任性。我的姨祖母认为,一个人乖张任性,在别人眼里一定显得非常滑稽,所以有一回——那是正月初一,在巴黎,斯万先生送她一包冰糖栗子,当时不少人在场,姨祖母不失时机地问斯万道:“哎!斯万先生,您还住在酒库附近吗?您就是为了一旦去里昂不至于误了火车钟点吗?”说着,她从夹鼻眼镜的上面,用眼角扫了一眼在场的其他客人。

但是,倘若有人把下面的实情告诉我的姨祖母,她会更感到出奇的:这位斯万先生,作为斯万老先生的儿子,完全“有资格”受到“上层资产阶级的淑女名媛们”的款待(这类特权斯万似乎有意让女士们作主),巴黎最德高望重的公证人或法律事务代理人都可以出具担保,但是他却悄悄地过着另外的生活。在巴黎的时候,他说是要回家睡觉去,但一旦离开了我们的家,出门之后才走几步,便折到另外的方向,上别的经纪人或者合股人所不能光顾的沙龙里去玩。这种事情,我的姨祖母倘若知道,准会觉得非同小可,异乎寻常的程度相当于一位学识渊博的妇女同阿里斯泰①交情颇深,后来听说这位阿里斯泰同她促膝谈心之后,接着就钻进了忒提斯②管辖的汪洋王国,深入到凡人的肉眼所无法看透的海中洞府,而且据维吉尔③描述,他在那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或者,简单点说,象一幅异乎寻常的画,这倒更容易使我的姨祖母产生联想,因为,在贡布雷,我们的点心盘子上就有那样的画,阿里巴巴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当阿里巴巴一旦发觉周围已无人在场时,他会钻进珠宝辉映的山洞里去,谁也想不到洞里竟有那么多耀眼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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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里斯泰: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是教会人们养蜂的神仙。

②忒提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海神。

③维吉尔(公元前70年—19年):拉丁诗人。有关阿里斯泰的描述,见于他的诗作《农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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