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早上,前去调查钱斯衣物的科林斯带来了消息。他回报道,钱斯的随从拜伍德是一个“很难讨好的人”。他既不喝酒也不抽烟,让科林斯几乎找不到着力点和他建立关系。不过每个人都有罩门,而拜伍德的罩门经过了解原来是鼻烟。那是一个很隐密的恶习,如果为爱德华勋爵察觉,势必会当场遭到解雇。科林斯介绍给他一种“十分特别的鼻烟”之后,终于得以靠近勋爵的藏衣室。钱斯一到达英国——或者毋宁说是伦敦——就清理了他的衣物。被他清掉的衣服中包括了两件大衣,一件是深色的,一件是骆驼毛的。拜伍德把那件骆驼毛大衣送给了他的连襟,一个歌舞团的男演员;另外那件则卖给了伦敦的一个旧衣商。科林斯报告了旧衣商的姓名和地址。
格兰特派了一个警员到旧衣商那里,警员逐件细查那些现货,旧衣商在一边说道:“那件大衣本来是爱德华钱斯勋爵的,他是布德公爵的儿子。很上等的货色。”
的确是上等货色。而且上面的扣子一颗不少,也没有新换的痕迹。
格兰特听到消息之后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高兴还是难过。不过他还是很想知道钱斯那天晚上是在哪里过的。
至于媒体想知道的则是提司铎到底在哪里。全英国每一家报社都想知道。刑事调查部面临了多年来最大的困局。《号角》公开称他们为刽子手,而试图在千头万绪中理出条理的格兰特,则为了同僚的怒气、友人的同情、厅长的忧心和他自己日益高涨的焦虑而苦恼不已。
这天早上刚过了一半,吉米。霍普金斯挂了一通电话来,为自己在《号角》上“中性”的言论辩解。他那样做“只是按照规矩而已”,他知道警场里那些好朋友们会谅解的。当时格兰特出去了,是威廉斯接的电话。威廉斯没心情听他奉承。他把过度紧绷的情绪一古脑地借由言辞倾泄而出,让霍普金斯深恐自己已与警场方面结下了不可解的梁子。“说到把人逼死,”威廉斯作结论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媒体在这一星期实在是欺人太甚,从警场成立以来都没有见过。而且你们迫害的全都是无辜的人!”
“噢,有良心一点嘛,警官!你也知道,我们得把货卖出去。如果我们不把消息炒得又热又鲜,在这一行就混不下去了,得到别的地方去跟人抢饭碗。我们干这行也有我们该做的事,就像……”
威廉斯挂断电话的声音十分干净利落。他的动作和意见一并压缩在这个小小的单音节里。吉米觉得很不是滋味。那篇文章他写得很过瘾。事实上当那些严厉的措词滔滔不绝地涌出时,他的确是满腔义愤。吉米在写稿的时候,舌尖会习惯性地歪向一旁抵住脸颊内侧,情绪也跟着泛滥起来。舌头在写完的同时自然会回到原位;写出来的文章则具有稳固的群众魅力,被公认为是“肺腑之言”,而他的薪水也因此迅速攀升。
不过他觉得有点受伤,因为他所有的纸上敌人都看不出这只不过是戏言而已。
他用一种不屑的姿态把帽子从右眉毛处甩上头顶,然后出去吃午餐。
而就在不到五分钟路程的地方,格兰特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面前放着一大杯黑咖啡,两手撑着头。他在用简洁的言语跟自己对话。
克莉丝汀。克雷住得很隐密。但是凶手知道她的住处。凭这一点即可排除掉很多人。
钱斯知道。
杰森。哈默知道。
赫伯。歌陶白几乎确定是知道的。
凶手穿着一件大衣,颜色深到必须配上黑色的纽扣和黑色的缝线。
钱斯有一件这种大衣,但上面的扣子都在。
杰森。哈默没有这种大衣,最近也没有穿过这种大衣。
没有人知道赫伯。歌陶白穿什么衣服。
凶手有很强烈的动机和如许耐心,以至于他能在清晨六点钟等待要下手的对象前来,然后有计划地淹死她。
钱斯有一个可能的动机。
杰森。哈默也有一个可能的动机,如果他们俩是恋人的话,